摘 要:《水浒传》是一部具有浓郁民间传奇色彩的小说,野猪林、十字坡作为故事环境也带有极强的神秘性和传奇性。对于这种传奇色彩,应当从文学创作特有的虚构和想象角度来把握,从中国文化特有的审美趣味和欣赏习惯给予客观公正的评价。本文从地理方位、情节结构和表现手法等三个方面论述了野猪林、十字坡与《水浒传》的传奇性。
关键词:野猪林 十字坡 《水浒传》 传奇性
所谓小说的“传奇性”,可以从五个方面予以体认和把握:从作品与现实的关系方面来看,一般具有超越现实甚至违背现实的特点;从创作想象来看,往往具有摆脱束缚、恢诡谲怪的特征;从情节结构来看,悬念迭出、跌宕起伏最为常见;从表现手法来看,夸张、变形甚或扭曲是经常运用的手法;从审美效果来看,奇特、惊险以至于恐怖是其诉诸接受者的主要美感效果。在中国传统思维模式的影响下,“真幻结合、虚实相生”成为中国古代小说的普遍特征,因此不仅神魔、志怪小说如《西游记》、《聊斋志异》具有浓郁的传奇性,历史演义小说、英雄传奇小说、以至于世情小说也无不或多或少地带有传奇性,《水浒传》当然也不例外。
一、野猪林、十字坡的地理方位与《水浒传》的传奇性
以往论者对《水浒传》传奇性的揭示,主要集中在人物形象的塑造上,如“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景阳冈武松打虎”、“戴宗日行千里”等等。实际上,《水浒传》的传奇性表现在诸多方面。即以地理方位来说,《水浒传》便表现出了与现实相背离的特点,这样的例子多不胜数。第十六回“杨志押送金银担,吴用智取生辰纲”,写杨志一行自河北大名府到京师开封,开封位于大名府正南方稍稍偏西一点,“智取生辰纲”发生在黄泥冈。对黄泥冈的地理位置小说中有所交代:生辰纲被劫后,老都管等人到济州府首告,黄泥冈既然归济州府管辖,理应在济州府境内。宋代济州府即现在山东巨野县一带,在大名府东南三百多里处。这就是说,杨志一行自大名府前往西南方的开封,无论如何也不应途经东南方的黄泥冈。小说之所以一定要让“智取生辰纲”发生在济州境内,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让郓城的晁盖、宋江等人参与其中。再如第三十九回“浔阳楼宋江吟反诗,梁山伯戴宗传假信”,戴宗自江州前往开封送信,临行前对宋江说道:“哥哥放心!知府差我上京师去,只旬日之间便回,就太师府里使些见识,解救哥哥的事。”[1]这就意味着戴宗要去京师开封想方设法解救宋江。从地理方位来看,自江州到开封,无论如何也走不到山东梁山。但是,小说却写戴宗旅途的第二天,就被梁山好汉朱贵用药麻翻。既然戴宗不是有意投奔梁山,何以会走到梁山地面?显然是出于情节需要,而与实际地理方位相背离。
但是,《水浒传》的地理方位也并非全部错误,这正是其“真假结合、虚实相生”特点的体现。第八回“林教头刺配沧州道,鲁智深大闹野猪林”中写林冲从开封被发配至沧州,鲁智深一路跟随,至野猪林将林冲救下。那么,野猪林位于何处呢?且看小说的描写:“当日出得城来,离城三十里多路歇了。”“此后三两日间,天道盛热,棒疮却发,又是个新吃棒的人,路上一步挨一步,走不动。”(《水浒传》第138页)这就是说,林冲一行每天大约能走三四十多里路。第五天来到了野猪林,由此可见,野猪林距开封大约二百多里路。鲁智深救下林冲后,护送林冲去沧州,“行了十七八日,近沧州只有七十来里路程。”(《水浒传》第148页)因为林冲是坐着车子行走,速度不会太快,十七八日大约能走一千里。前后相加,开封距离沧州是一千二百余里,这与实际距离比较接近。因此,从地理方位来看,野猪林在山东莘县南部一带是符合实际的。
《联合日报》2011年5月14日A4版刊载《寻迹闲说野猪林》一文,认为野猪林应当位于山东德州平原县王杲铺镇(甜水铺)以北至德州一带。虽然文章指出当年这一带有方圆百里的森林区,但是从开封到此处大约有八九百里之遥,绝非四五日能够到达。而且小说明确说道:“此是东京去沧州路上第一个险峻去处。”(《水浒传》第140页)既然是第一个,就意味着还有多个,不可能第一个就距离开封如此遥远。再者,鲁智深从开封便一直跟踪,在四五天内寻找机会解救林冲,比较可信。如果要跟踪到八九百里之外才动手,于情理上便很难讲通。因此,只要莘县南部确有野猪林的遗迹,就基本上可以认定其为故事发生地。
《水浒传》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写东平府尹陈文昭将武松发配至孟州牢城。孟州即现在河南省孟县一带,在东平西一千多里处。小说写道:“武松自从三月初头杀了人,坐了两个月监房,如今来到孟州路上,正是六月前后,炎炎火日当天,烁石流金之际,只得赶早凉而行。约莫也行了二十余日,来到一条大路。”(《水浒传》第458页)如果武松等人每天走五十里,二十多天来到千里之外的孟州境内,是符合实际的。实际上,小说交代得也十分清楚:武松一行快到孟州时,“山冈边见个樵夫,挑一担柴过去。武松叫道:‘汉子,借问你,此去孟州还有多少路?’樵夫道:‘只有一里便是。’武松道:‘这里地名叫做甚么去处?’樵夫道:‘这岭是孟州道,岭前面大树林边,便是有名的十字坡。’”本回回目为“孙二娘孟州道卖人肉”,也完全符合情理。张青又说鲁智深当年到五台山时,也曾从十字坡经过,这也符合从开封到五台山的路线。自东平至孟县虽然经过莘县南部,但只有二三百里,绝对不用走二十余日,而且鲁智深从开封去五台山,也不会绕道莘县。如此看来,十字坡在河南孟县一带更具说服力。但是,正如前面所说,小说出于情节需要,将较远处的十字坡移到孟州,也并非没有可能。
二、野猪林、十字坡的情节结构与《水浒传》的传奇性
“鲁智深大闹野猪林”是《水浒传》最具悬念的情节之一,小说巧妙地运用了限制性叙事视角和倒叙的方法,制造了出其不意的艺术效果。第七回“花和尚倒拔垂杨柳,豹子头误入白虎堂”写林冲与鲁智深偶然相识,结为兄弟。正在此时,遇到高衙内调戏林冲妻子,鲁智深愤愤不平,要帮林冲厮打,被林冲劝住。“第四日饭时候,鲁智深径寻到林冲家相探,……自此,每日与智深上街吃酒,把这件事都放慢了。”(《水浒传》第127页)“再说林冲每日和智深吃酒,把这件事不记心了。”(《水浒传》第128页)两人在街头同行时,遇到了卖刀人,林冲决心买下宝刀,要回家取钱,与鲁智深分手告别。此后,林冲被高俅陷害,刺配沧州,始终不见鲁智深出现。直到在野猪林林冲即将被害千钧一发之际,鲁智深出其不意地杀了出来。读者对此自然会产生疑问,于是作者让鲁智深道出了原委:
兄弟,俺自从和你买刀那日相别之后,洒家忧得你苦。自从你受官司,俺又无处去救你。打听的你断配沧州,洒家在开封府前又寻不见,每听得人说监在使臣房内。又见酒保来请两个公人,说道:“店里一位官人寻说话。”以此洒家疑心,放你不下,恐这厮们路上害你。俺特地跟将来,见这两个撮鸟带你入店里去,洒家也在那店里歇,夜间听得那厮两个做神做鬼,把滚汤赚了你脚。那时俺便要杀着两个撮鸟,却被客店里人多,恐妨救了。洒家见这厮们不怀好心,越放你不下。你五更里出门时,洒家先投奔这林子里来等杀这厮两个撮鸟。他倒来这里害你,好杀这厮两个。(《水浒传》第146-147页)
金圣叹对这段倒叙赞赏道:“文势如两龙夭矫,陡然合笋,奇笔恣墨,读之叫绝。”(《水浒传》第147页)的确如此,鲁智深一直在暗中保护林冲,但是读者并不知情,始终为林冲的命运而担忧,巧妙的情节结构使故事跌宕起伏,极富传奇色彩。
“十字坡遇张青”的情节几起几落,引人入胜。武松三人来到孙二娘的店中吃饭,孙二娘热情接待,笑容可掬,特别推荐“好大馒头”。“武松取一个拍开看了,叫道:‘酒家,这馒头是人肉的?是狗肉的?’”(《水浒传》第460页)一句话让人陡然紧张起来。武松并非信口开河,他当即说出了江湖上流传的民谣:“大树十字坡,客人谁敢那里过?肥的切做馒头馅,瘦的却把去填河。”孙二娘辩解道:“客官那得这话!这是你自捏出来的。”不料武松马上又从馒头馅里找出了证据,人们不能不对孙二娘心存疑虑。接下来武松开始说了许多“绝妙风话”,作者以内外视角的转换来实现情节的变化。小说先用内视角从武松眼中写孙二娘,又用外视角写武松与孙二娘对话。然后分别写两人的内心活动:
那妇人笑着,寻思道:“这贼配军却不是作死,倒来戏弄老娘!正是灯蛾扑火,惹焰烧身,不是我来寻你。我且先对付那厮!”这妇人便道:“客官,休要取笑。再吃几碗了,去后面树下乘凉。要歇,便在我家安歇不妨。”武松听了这话,自家肚里寻思道:“这妇人不怀好意了,你看我先耍他!”武松又道:“你家这酒好生淡薄,别有甚好的,请我们吃几碗。”那妇人道:“有些十分香美的好酒,只是浑些。”武松道:“最好,越浑越好。”那妇人心里暗喜,便去里面托出一旋浑色酒来。武松看了道:“这个正是好生酒,只宜热吃最好。”那妇人道:“还是这位客官省得,我烫来你尝看。”妇人自忖道:“这个贼配军,正是该死!倒要热吃,这药却是发作得快,那厮当是我手里行货!”烫得热了,把将过来筛作三碗,便道:“客官,试尝这酒。”(《水浒传》第460-461页)
孙二娘以为武松已经喝下药酒,武松则将计就计。当孙二娘动手来提武松时,武松忽然“就势抱住那妇人”,将她按压在地下。就在形势十分危急之时,“只见门前一人挑一担柴歇在门首”,原来张青恰好回来,于是情节发生了转折。武松看出张青夫妇“也不是等闲的人”,三人结为了好友。
三、野猪林、十字坡的表现手法与《水浒传》的传奇性
《水浒传》经常运用夸张、变形的表现手法,从而使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场景环境等具有了浓厚的传奇色彩。
“鲁智深大闹野猪林”可以说是奇特的人在奇特的环境里做出了奇特的事,运用的手法就是夸张和变形。顾名思义,“野猪林”应当是野猪等猛兽经常出没的“猛恶林子”,名称本身便极具夸张意味。小说对野猪林作了如下描写:
层层如雨脚,郁郁似云头。杈枒如鸾凤之巢,屈曲似龙蛇之势。根盘底角,弯环有似蟒盘旋;影拂烟霄,高耸直教禽打捉。直饶胆硬心刚汉,也作魂飞魄散人。(《水浒传》第140页)
根据下文的叙述,鲁智深、林冲等人从林子里出来,“行得三四里路程,见一座小小酒店在村口”(《水浒传》第147页)。这就是说,野猪林离村落并没有多远,不过三四里之外便有居民,可见野猪林周围并非人烟稀少、只有野兽出没,但作者一定要运用夸张的手法,将野猪林写得非常险恶。董超、薛霸两个公人选在这种地方杀害林冲,林冲自然凶多吉少;也正是在这样一个险怪的地方,鲁智深才能大显身手,将林冲成功救下。
作者不仅在描写奇特的环境时运用了夸张手法,写鲁智深的出手相救也同样如此。据鲁智深后来所讲,他一路上跟随着林冲和董超、薛霸,也早就看出了董超、薛霸两人不怀好意。如果说在客店里救林冲不方便,那么到了野猪林后,就完全可以动手相救了。但是鲁智深偏偏要等到“薛霸双手举起棍来,望林冲脑袋上便劈下来”时,才将那铁禅杖飞掷出来。金圣叹对此评道:“此段突然写鲁智深来,却变作四段:第一段飞出一条禅杖,隔去水火棍;第二段水火棍丢了,方看见一个胖大和尚却未及看其打扮;第三段方看见其皂布直裰,跨戒刀,轮禅杖,却未知其姓名;第四段直待林冲眼开,方出智深名字。奇文奇笔,遂至于此。”(《水浒传》第146页)
第二十七回“母夜叉孟州道卖人肉,武都头十字坡遇张青”的回目便具有明显的夸张意味。“卖人肉包子”是此回情节的关键所在,而且类似吃人情节在《水浒传》中还出现多次。如第三十二回“武行者醉打孔亮,锦毛虎义释宋江”,清风山的小喽啰捉住宋江后,要献给燕顺、王英、郑天寿等头领做“醒酒汤”。再如第四十一回“宋江智取无为军,张顺活捉黄文炳”,李逵用尖刀将黄文炳身上的肉一片片割下来,在“炭火上炙来下酒”,又取出心肝“与众头领做醒酒汤”。(《水浒传》第691页)
对于《水浒传》中的类似描写,许多学者给予了严厉的批评,2001年陈洪、孙勇进在《漫说水浒》中指出:“水浒世界里的很多血腥气冲鼻的行为,连追求正义的幌子都没有,完全是为蛮荒的嗜血心理所驱使。”[2]2004年王学泰、李新宇在《〈水浒传〉与〈三国演义〉批判:为中国文学经典解毒》一书中也认为,中国有许多所谓“经典”需要解毒,学者应该继续五四时提倡的价值重估,把“那些野蛮的、残忍的、反文明、反人道、与人类健康文明相冲突的东西一一揭示出来”。[3]刘再复对《水浒传》的批判更为严厉,他认为张青、孙二娘开人肉饭店“公然制作人肉包子,凡路过他店铺的人,都可能被剁成肉酱,连武松都差点被砍杀被吃掉,这是骇人听闻的野蛮到极点的野兽行为”。[4]刘再复指出:“菜园子文化,其实是一种非人文化,即不把人当人的文化。这不仅是张青的原则,也是梁山的原则。”[5]诚如以上论者所说,“卖人肉包子”也好,用人的心肝“做醒酒汤”也好,的确都是“骇人听闻的野蛮到极点的野兽行为”。但应当引起我们注意的是,《水浒传》毕竟是一部文学作品,为了使故事情节更具有传奇色彩,夸张、变形是其经常使用的艺术手法。如果认为其中所有的描写都是真实的,那么,武松打虎、鲁智深倒拔垂杨柳、戴宗日行千里就统统应当予以否定。如此一来,还有《水浒传》这部小说吗?还有所谓“四大奇书”吗?
注释:
[1]施耐庵:《水浒传》,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656页。(以下所引《水浒传》原文及金圣叹批语,均据该版本,只注页码。)
[2]陈洪,孙勇进:《漫说水浒》,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54页。
[3]王学泰,李新宇:《〈水浒传〉与〈三国演义〉批判:为中国文学经典解毒》,天津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4][5]刘再复:《双典批判》,上海: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41页,第39页。
(王平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5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