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俗信”即民俗信仰,是民俗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既有原始宗教在民间的传承,又有佛道二教在民间的渗透,举凡神怪、鬼魂、仙境、冥间都是其信仰的对象。《醒世姻缘传》与《聊斋志异》创作年代十分相近,其作者又生活于一个地区,而且两书均出现了大量的俗信描写。认真比较两书中的俗信描写,发现其中的异同,可以进而证明两书作者是否出于一人之手。
关键词:醒世姻缘传 聊斋志异 俗信
一
《聊斋志异》素以写狐著称,《醒世姻缘传》中也出现了狐精,但两者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首先所写狐精的本性和形貌不同。《聊斋志异》中多是风姿绰约的狐女,很少现出狐狸的原形。《醒世姻缘传》则不同了,女主人公薛素姐的前世即为一只修行了一千多年的狐仙姑。这位狐仙是地地道道的精怪,她住在山洞之内,擅长变化,四处迷人,时而美女,时而老媪,到处作孽。她迷恋上了晁源,于是便变了一个“绝美娇娃”,“引得晁大舍魂不附体”。[1]但是她又特别惧怕某些事物:“民间相传狐有八畏:畏鹰犬、畏古镜、畏千年木、畏法术、畏神灵、畏雷、畏凶怪、畏渡河。”[2]这位狐仙就是如此,在苍鹰猎犬的追逐下现了原形,结果被晁源一箭射死。她投胎转世后的素姐也依然保留了狐精的本性,对鹞鹰和渡河心存畏惧。第六十三回“智姐假手报冤仇,如卞托鹰惩悍泼”便写道:“原来素姐从小只怕鹞鹰,但凡行走,必定先要在那头上看得四下里没有鹞鹰飞过,方敢走动;如正走中间,猛然一个鹞鹰飞过,便就双睛暴痛,满体骨苏,就要大病几日。”第八十六回“吕厨子回家学舌,薛素姐沿路赶船”写薛素姐“见那黄河一望无际,焦黄的泥水,山大的浪头,掀天泼地而来,又未免有十来分害怕。”
相比之下,《聊斋志异》[3]中的狐女却很少有特别惧怕的事物,反而显得无所畏惧、聪明机智。《狐联》中两位“颜色双绝”的狐女前来结识名士焦生,“焦知其狐,正色拒之”,并表白自己“生平不敢二色”。一位年稍长的狐女笑曰:“迂哉!子尚守腐局耶?下元鬼神,凡事皆以黑为白,况床笫间琐事乎?”世人一般认为狐女大都风流不羁,易惹风情,蒲松龄却大胆肯定了这种男女之情,以狐女的多情反衬所谓“名士”的拘泥于封建礼教。《狐谐》中作者用轻松幽默的笔触刻画了一位绝顶机敏的狐女形象,使那些自以为聪明过人的文士墨客尽遭其揶揄嘲弄,从而戳破了这些文人的虚名。《狐妾》更是直接借用了民间关于狐精的种种传说。这位狐妾可以独自一人置办三十桌酒席,可以转瞬之间将数百里之外的美酒运来,可以洞悉人们的背后闲谈,可以预卜未来之事,故人们皆呼之为“圣仙”。这些狐精使人们感到可亲可爱。狐精还富于正义感,疾恶如仇,又使人们感到可敬可畏。《云翠仙》、《丑狐》两篇借狐女的超人本领,严惩了负心汉、薄幸郎。《聊斋志异》虽也偶而写到狐精有某些惧怕的事物,却更为含蓄蕴藉。《青凤》中耿生“会清明上墓归,见小狐二,为犬逼逐。其一投荒窜去,一则皇急道上。望见生,依依哀啼”,耿生将其救下,原来正是青凤。这种描写丝毫没有损害狐女和易可亲的形象。
其次,两书所写狐精与男子的关系不同,民俗信仰认为,女狐是淫荡的象征,勾引男人,破坏纲纪,故往往斥骂荡妇为“狐狸精”、“骚狐狸”等。《醒世姻缘传》显然随顺了这一心理态势,小说第一回写道:“这雍山洞内,久住有一个年久的牝狐,先时寻常变化,四外迷人;后来到一个周家庄上,托名叫是仙姑,缠住了一个农家的小厮,也便没有工夫再来雍山作孽。不过时常回来自家洞内照管照管。有时变了绝色的佳人,有时变了衰残的老媪,往往有人撞见。”《聊斋志异》却使这一民俗信仰表现出了崭新的境地,如《小翠》是写狐的名篇,可以说集合了世人心目中狐仙的所有善良特征。狐仙知恩必报,遣狐女小翠报答王太常的救命之恩。小翠聪慧美丽,颇知大义,两次设计惩处了奸险的仇人,以奇特的方法治愈了王公子的痴病。她又有先见之明,为自己的退隐做好了准备,使王公子后娶之妇与自己容貌相同。作者并非仅为宣扬狐之灵迹,而自有深刻用意:既借狐精的知恩必报,来鞭挞忘恩负义的小人,又通过赞美狐女,进而肯定女子的德才。这一意图借有关狐女的民俗信仰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其它如《娇娜》、《青凤》、《胡四姐》、《莲香》、《汾州狐》、《狐梦》、《阿绣》、《狐女》等作品之所以那样脍炙人口,关键在于刻画了一系列美丽非凡、智慧超人的狐女形象。她们大胆地追求爱情却无丝毫的淫荡放纵,她们热烈地向往自由却更珍惜自己的独立和选择。
显然,蒲氏摒弃了民间心理中庸俗的成分,而发扬光大了清新质朴、健康向上的因素。
再次,两书所写狐精对人的态度不同。民俗信仰认为狐精恩怨分明,报复心重,且手段惨毒。《醒世姻缘传》中的狐仙即对人充满了敌意,在未转世之前,已经对晁源多次报复,第一回写道:“晁大舍从晚间送客回来,面上觉得被人重重打了一个巴掌一般,通身打了一个冷噤,头发根根直竖,觉得身子甚不爽快”,“梦中常常惊醒,口中不住呻吟,睡到二更,身上火热起来,说口苦、叫头疼,又不住的说谵语。”第三回家人李成名拿着狐皮将要出门,“谁知出门走了不上数十步,一只极大的鹞鹰从上飞将下来,照那李成名面上使那右翅子尽力一拍,就如被巨灵神打了一掌,将挟的狐皮抓走了”。大年初一,晁源出门时,“上得马台石上,正要上马,通象是有人从马台石上着力推倒在地”,以至于头目磕肿,像桃一般。半年后晁源在雍山庄与唐氏偷情,双双被人斩掉头颅,亦是狐精报复的结果。至于她转世后成为薛素姐,对晁源转世的丈夫狄希陈极尽虐待之能事,就更不待言了。再如第四十二回“妖狐假恶鬼行凶,乡约报村农援例”,汪为露死后,其妻魏氏再嫁与侯晓槐,二人住在汪家旧宅中。“不多两日,或是灯前,或是月下,或黄昏半夜,或风雨连朝,不是魏氏,就是侯小槐,影影绰绰,看见汪为露的形影。那明间原是停放汪为露所在,恍惚还见一个棺材停在那里,汪为露的尸首被暴雷震碎,久已没了气息,从新又发起臭来;那当面砖上宛然一个人的形迹,天晴这迹是湿的,天雨这迹是干的”。这些怪异现象统统为狐精所为。
《聊斋志异》中的狐精则以与人为善者居多,与人为敌者少。虽然有些狐精试图与人为敌,却总是被人们巧妙地制伏。同时这种制伏和战胜又要有一定的分寸,不可失之于偏激,应视狐之劣迹大小来定夺,其中蕴含了一定的生活经验和人生哲理。对那些奸淫妇女、作恶多端的狐精,必须彻底除掉。《贾儿》便描述了一位儿童设计杀死淫狐的故事。《狐入瓶》写一位农妇巧妙地诱狐入瓶然后烫死了这只恶狐。《农人》中,一位普通农夫使狐精胆战心惊,抱头鼠窜,再也不敢祸害人。这就说明,狐魅并不可怕,即使幼儿农妇也可战而胜之。《胡氏》一篇表述了人狐之间要相互谅解、结为好友的愿望。只要人与狐都有诚意,便可友好相处,甚至结为夫妇。《聊斋志异·遵化署狐》也写到了狐精的复仇,但有着更为深刻的寓意。遵化署衙中有很多狐精作祟,“时出殃人,遣之愈炽”。其他官员来此上任都“设牲祷之,无敢近”。诸城丘公“闻而怒之”,狐精化一妪向丘公求情,表示三日后就离开。丘公对此置之不理,用巨炮将狐精所居之楼摧为平地,“革肉毛血,自天雨而下”,只有一狐化为白烟逃去。后二年,丘公派仆人携银进京谋求升迁,被狐精告发,使丘公遭难。这表明了一个道理,若惩治狐精过分偏激,也会适得其反,自罹祸殃。
二
《聊斋志异》素以写鬼著称,《醒世姻缘传》也有许多鬼魂出现。鬼之所以成为两书描写的对象,重要原因之一便是其在民间有着广泛的心理基础。鬼的传说与灵魂信仰有关,来自原始宗教的万物有灵观念。佛教传入中土之后,鬼魂观念又与轮回说相结合,鬼可以转世。根据死因的不同,鬼又区分为不同的种类,或为善鬼,或为恶鬼。善鬼可以为人们带来福祉,恶鬼则往往与人为敌,作祟人间。《醒世姻缘传》中的鬼正是这一观念的产物,而《聊斋志异》却巧妙地运用这一民俗信仰,赋鬼魂以独特的意义,由此显示了两书在鬼魂描写方面的不同。
在《醒世姻缘传》中,晁源的祖父和计氏的祖父为善鬼,晁源、计氏、丁利国夫妇则为恶鬼。小说第三回“老学究两番托梦,大官人一意投亲”详尽地讲述了晁源祖父两番托梦给晁源,将狐精的来历和报复计划告诉给了晁源,提醒其随身要携带《金刚经》,不要轻易出门等。第六回“小珍哥在寓私奴,晁大舍赴京纳粟”写晁源听从其祖父的劝告,带上《金刚经》随父亲上任。晁源祖父再次托梦给晁源的父亲,提醒其注意狐精的复仇举动。第十一回“晁大嫂显魂附话,贪酷吏见鬼生疮”,写计都和计巴拉因为计氏自缢,而将晁源和珍哥告到了官府。县尹收了晁家贿赂,不但不惩治晁家,反而对计都一家反复折磨。就在县尹抓签要责打计都时,忽然“看见一个穿红袍长须的人把他手往下按住。到了衙里,那个红袍的神道常常出见,使猪羊祭了,那神道临去,把他背上搭了一下,就觉的口苦身热,背上肿起碗大一块来”,请医服药,都无效果,结果一命呜呼。那位神道正是计都已死父亲的鬼魂,是他保佑了自己的儿孙。
与善鬼不同,恶鬼则给人带来祸害与不幸。第九回“匹妇含冤惟自缢,老鳏报怨狠投词”,写计氏自缢的当天夜里,其父亲和哥哥都梦见计氏穿着新做的衣服,脖子上缠着一根罗红带子,告诉父兄要为她复仇。第二十回“晁大舍回家托梦,徐大尹过路除凶”,写晁源被杀之日,晁夫人亦梦见晁源“披了头发,赤了身子,一只手掩了下面的所在,浑身是血,从外面嚎啕大哭的跑将进来”,告诉晁夫人是狐精领了小鸦儿杀了自己。因为他们死于非命,所以死后成为恶鬼,一有机会便在仇人身上作祟。第十一回写珍哥正在咒骂计氏时,突然被计氏附身,自己数落自己,打自己嘴巴,扯自己头发,甚至在众人面前脱光上身衣服。昏迷了半日才醒来,浑身痛楚,却浑然不知前面发生的事。第二十七回“祸患无突如之理,鬼神有先泄之机”,写麻从吾忘恩负义,将供养自己一家十几年的丁利国夫妇扫地出门,致使两人双双含恨而死,成为恶鬼。只见麻从吾官衙内“器皿自动,门窗自闭自开”,“乌鸦飞进,到他床上去叫”,“把饭锅打得粉碎”,“床脚飕飕的锯断”。丁氏夫妇的鬼魂附身于麻从吾夫妇身上,历数麻从吾的恶行。还跑进麻氏夫妇的肚中“扯肠子,揪心肝,疼得两人碰头打滚的叫唤”。“一齐的都自己采头发,把四个眼乌珠,一个个自己抠将出来,拿了铁火箸往自己耳内钉将进去,七窍里流血不止”,须臾之间同时暴死。
这些描写显然起到了借鬼魂威慑歹人的效果,但同时也不可否定地张扬了鬼魂信仰。《聊斋志异》则不同,不是张皇鬼神,而是借以写志,这是《聊斋志异》与《醒世姻缘传》的一个重要区别。《聊斋志异》中的鬼有几个显著特点:鬼有善恶之别,并非都作祟于人;在正义力量感召之下,鬼可为人所用;鬼与人可以建立真挚的友谊和热烈的爱情。
《小谢》是写鬼的名篇。男主人公陶生之所以能够免遭鬼害并且感动鬼魅,是因为他刚正无私、心地质直。两女鬼小谢、秋容虽并皆姝丽,他却能“寂不动”。作者用意正如但明伦所评:“目中有妓,心中无妓,此何等学术,何等胸襟!必能坚拒私奔人,乃可作无鬼之论;并可以与鬼同居,不为所扰,而且有以感之、化之。夫鬼也而至于感且化,则又何尝有鬼哉!”《聂小倩》中的男主人公宁采臣也具有高尚的人品:“性慷爽,廉隅自重。每对人言:‘生平无二色’。”女鬼聂小倩虽然艳绝,但宁生并未受其诱惑,终于使聂深受感动。但明伦又一言破的:“自古以来,几曾见有正人被妖邪害过?”在作者看来,不为色所迷,不为财所动,是为人处世所必须遵循的品行。通过鬼魅惑人这一民俗信仰,编织出曲折动人的故事,就更易感化人心,警惊世人。
如果我们稍加注意就会发现,《聊斋志异》中许多写鬼的短篇都有真实的姓名。这是作者对当时社会传闻的记录。由此既可看出关于鬼魅的传统心理影响是多么深广,也可以得知蒲氏是多么留心这一民俗信仰。只要有可能,他就会在这些传闻的基础上做出一篇巧妙的文章。因为陷于某一嗜好不能自拔以至于贻误终生,死后为鬼仍不能解脱,这类心理在民间有着普遍的基础。《棋鬼》记述了扬州督同将军梁公所经历的一件奇事。他辞官乡居后,常与友人下棋。一位“面目寒俭”、悬鹑百结的文士先是观局,后又即局。“局终而负,神情懊热,若不自己。又着又负,益惭愤。酌之以酒,亦不饮,惟曳客弈。自晨至于日昃,不遑溲溺”。这位文士是位棋迷,为下棋将家产荡尽,其父愤恨而死。阎王以其不德,“促其年寿,罚入饿鬼狱”。但他不思悔改,给他一次作碑记以自赎的机会,他因迷恋下棋又错过了,以至于“永无生期矣”。作者借梁公之语道:“癖之误人也如是夫!”表明了作者借以劝喻嗜癖之人的创作目的。
《鬼隶》的故事颇含深意。历城县两位公差,奉邑令韩承宣之命到外地出差,年底返回。途中遇到两位城隍鬼隶,向他们透露了清兵将要南下,济南即遭大劫的消息。两位公差躲避他处,“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二人亡匿得免”。内中寓含着一定的民族意识。清兵南下攻占济南时,蒲氏才是四五岁的儿童。关于鬼隶的传闻看来在社会上既广且久,直到蒲氏成年之后仍有耳闻,于是才写此篇并借以吐露对清兵暴行的不满。
民间对缢死鬼的传说最多,缢死之人多为女性,且多有冤情,《聊斋志异》也有此类描写。如《缢鬼》篇通过范生眼见目睹,详细描述了一位少妇自缢的经过。她细心梳妆打扮,穿上新衣,然后“从容跂双弯,引颈受缢”。原来这是旅店主人的儿媳,早已自经而死,范生见到的是这位女鬼的再现。篇中虽没有陈述少妇自缢的原因,但人们不难想象,正如蒲氏篇末所说:“冤之极而至于自尽,苦矣!然前为人而不知,后为鬼而不觉,所最难堪者,束装结带时耳。故死后顿忘其他,而独于此际此境,犹历历一作,是其所极不忘者也。”在封建社会中,多少弱女子在如磐的黑暗重压下,无法生存,只得以投井上吊表示自己的抗议。蒲松龄深深同情她们的不幸遭遇,体悟到她们临死之时的内心世界。虽然笔下出现的是鬼,却表现了深刻的人道主义精神。
还有一些写鬼的作品虽无深意,却兴会淋漓,妙趣横生,《鬼令》、《谕鬼》、《泥鬼》、《役鬼》等篇即是。这些大都是根据社会传闻略加修饰而成,有些还是作者友人的故事。《泥鬼》讲述了唐梦赉童年的一次经历。唐年少时,“胆即最豪”,看到庙中泥鬼的琉璃眼“甚光而巨,爱之,阴以指抉取,怀之而归”。结果泥鬼大怒,但这位泥鬼不去向唐索睛,却向那位带领唐游玩的表亲某大施威风。作者论道:“登堂索睛,土偶何其灵也?顾太史抉睛,而何以迁怒于同游?盖以玉堂之贵,而且至性觥觥,观其上书北阙,拂袖南山,神且惮之,而况鬼乎!”蒲氏十分仰慕唐之为人,借此传闻表达了对唐梦赉的敬佩之情。当然,也有些作品如《尸变》、《喷水》、《咬鬼》、《鬼津》等,作者仅仅作了客观的记述,表明了当时社会上怪戾之多,从某种程度上渲染了鬼的恐怖。总起来看,《聊斋志异》中形形色色的鬼与现实中的芸芸众生十分相似,有爱有恨、有情有欲,“和易可亲,忘为异类”。
三
神祇观念是一种由来已久的民俗信仰,人们往往将神祇视为至高无上、可望而不可即的偶像。《醒世姻缘传》和《聊斋志异》都有众多神祇的描写,但两者之间既有相同之处,又有明显的差异。
关于关帝信仰的描写两书十分相近。关帝是在民间影响极大的一位神灵。明初祀为关壮缪公,万历三十三年(1605)封为三界伏魔大帝神威远震天尊关圣帝君,清康熙五年(1666)敕封为忠义神武灵佑仁勇威显关圣大帝。这就是说,《醒世姻缘传》和《聊斋志异》成书前后,正是关帝名声地位显赫之时。蒲松龄曾说:“故佛道中唯观自在,仙道中唯纯阳子,神道中唯伏魔帝。此三圣愿力宏大,欲普渡三千世界,拔尽一切苦恼,以是故祥云宝马,常杂处人间,与人最近。而关圣者,为人捍患御灾,灵迹尤著。”[4]因此,两书都有借助关帝信仰以惩治那些无恶不作、为非作歹的泼妇恶棍的描写。《醒世姻缘传》第二十八回“关大帝泥胎显圣,许真君撮土救人”,写严列星是一个“更稀奇更作恶”的秀才,他丧尽天良地奸污了胞弟之妻,逼得弟媳上吊自尽后,他还不放过,又和老婆一起去盗坟墓中的衣裳首饰。结果惹怒了关大帝,将严列星及其老婆都剁为两段,又从坟墓中将其弟媳妇救活。小说作者议论说:“这等奇事,岂不是从洪濛开辟以来的创见!”《聊斋志异·董公子》也详细描述了关帝显灵之事。一恶仆杀死主人后,将头埋在关帝庙旁。关帝当即显灵,使此恶仆自己到官府前高呼:我杀主人矣!关帝又亲将头颅重新安到了主人颈上,此仆则被关帝一刀砍死。作者感叹道:“关公之灵迹最多,未有奇于此者。”《公孙夏》写关帝惩治捐资纳官的真定太守,脱去官服,重打五十,“臀肉几脱,逐出门外”。两书虽然都对关帝显灵做了绘声绘色的描述,但不难看出,蒲松龄对惩治恶人的分寸把握得更为合理。严格说来,严列星的老婆虽然也跟着去偷盗死者的衣服首饰,但毕竟没有死罪,结果和丈夫一起都被关帝腰斩,就让人感到不太合乎情理了。
两书还都写到了雷神。雷神是民间信仰中的司雷之神,汉代所画“雷之状”,“累累如连鼓之形”,雷公“若力士之容……”[5]晋干宝《搜神记》中的雷公“色如丹,目如镜,毛角长三尺余,状如六畜,头如猕猴”[6]。明清“俗所塑之雷神”,“状若力士,裸胸袒腹,背插两翅,额具三目,脸赤如猴,下颏长而锐,足如鹰鹯,而爪更厉……”[7]《醒世姻缘传》第五十四回“狄生客中遇贤主,天爷秋里殛凶人”,写恶人尤聪“眯了眼的抛米撒面,作的那孽罄竹难书”,因此“干天之怒,特遣雷部诛他”。被雷击死之后,他“浑身焌黑,须发俱焦,身上一行朱字,上书‘欺主凌人,暴殄天物’”。那位雷神是一个“尖嘴像鬼的人”,背上有两个大翅。可见,《醒世姻缘传》所描写的雷神形象与明清所塑雷神更为相似。按民间信仰认为,雷神能主持正义,辨别善恶,代天执法,击杀罪人。尤聪作孽而被雷神击死就是借用了这一信仰。
《聊斋志异》中的雷神则比较复杂,《雷曹》中写乐云鹤在金陵“见一人颀然而长,筋骨隆起,彷徨座侧,色黯淡有戚容”。此人食量极大,三年来没有吃过一顿饱饭。原来他就是雷曹,因误了行雨之期,被罚谪人间三年。这位雷神外貌既无特别怪异之处,待人也极为诚恳。《雷公》篇中的雷神“持锤振翼”,身上沾秽,“若中刀斧”,被雨水洗尽污浊后,“乃作霹雳而去”。《龙戏珠》记录了一件十分怪异的事情,齐东令徐公“为人廉政爱民”,但他的夫人及婢仆等七人却无端被雷击死。蒲松龄说道:“闻雷霆之击,必于凶人。奈何以循良之吏,罹此惨毒?天公之愦愦,不已多乎?”显然,蒲松龄借这一故事表示了更为复杂的思想情感。
在其他的神祇描写方面,两书的差异更为明显。一是《醒世姻缘传》中有而《聊斋志异》中无,如金龙四大王等。二是《聊斋志异》中有而《醒世姻缘传》中无,如雹神等。三是两书中出现的许多神祇对人们的态度不同。《醒世姻缘传》中的神祇都是用来惩罚某一人或某一类人的,《聊斋志异》中的许多神祇则主要带给人们公正与幸福。
《醒世姻缘传》第二十七回“祸患无突如之理,鬼神有先泄之机”写道:
只因安享富贵的久了,后边生出来的儿孙,一来也是秉赋了那浇漓的薄气,二来又离了忠厚的祖宗,耳染目濡,习就了那轻薄的态度,由刻薄而轻狂,由轻狂而恣肆,由恣肆则犯法违条,伤天害理,愈出愈奇,无所不至。以致虚空过往神祇,年月日时当直功曹,本家的司命灶君,本人的三尸六相,把这些众生的罪孽,奏闻了玉帝,致得玉帝大怒,把土神掣还了天位,谷神复位了天仓,雨师也不按了日期下雨,或先或后,或多或少,风伯也没有什么轻飙清籁,不是摧山,就是拔木。
这里涉及到了年月时当直功曹、灶君、三尸六相、土神、谷神、雨师、风伯以及玉皇大帝等一系列神祇,他们都被浇薄的民风所激怒,故而对人间做了严惩。
薛素姐殴打夫婿,辱骂公婆,亲戚朋友虽恨她但毫无办法,于是作者请出神灵给予惩治。素姐沿途追赶丈夫狄希陈,经过淮安时到金龙四大王的庙中拈香许愿,恶毒地诅咒丈夫。金龙四大王是民间信仰中的黄河之神,据《杭州府志》[8]载,他本为宋末书生谢绪,隐居于金龙山,曾散家资救济灾民。元军攻占临安后,他投苕溪而死,苕溪忽涨,波涛汹涌,如龙相斗,他的尸体不流不动,面色如生。人们葬他于金龙山,立庙奉祀。元末明初,曾助朱元璋战胜元军,被朱元璋封为金龙四大王,取他曾隐居并安葬于金龙山、兄弟排行第四之意,并立庙于黄河之上。明成祖永乐年间,重修黄河河道运粮,多得金龙四大王相助,且有祷必应。这种传闻在明清之际依然极盛,清姚福均《铸鼎余闻》卷一载,明熹宗天启四年(1624)苏茂相指挥运粮,河水干涸,不能前进。金龙四大王降言:“为我请封,当以水报。”苏茂相立即允诺,一时间洪波浩荡,皇帝传旨敕封护国济运金龙四大王。[9]小说称金龙四大王“传说原是金家的兀术四太子”,大概是另有所本。总之,关于金龙四大王的信仰在民间流传极广,作者请他惩治素姐,更具威慑力量。
惩恶必要劝善,《醒世姻缘传》在劝人为善时也大量借助了民间信仰。第三十回开头作者议论道:
那伍子胥不是使牛皮裹了撩在江里死的?屈原也是自己赴江淹死。一个做了江神,一个做了河伯。那于忠肃合岳鹏举都不是被人砍了头的?一个做了都城隍,一个做了伽蓝菩萨。就是文文山丞相,元朝极要拜他为相,他抗节不屈……死后他为了神,做了山东布政司的土地。……再说那张巡、许远都是自刎了头寻死,都做了神灵。……如那妇人中……如岳家的银瓶小姐……册封了青城山主夫人。一个夏侯氏……上帝封了礼宗夫人,协同天仙圣母主管泰山。一个王贞妇……上帝册封为青风山夫人。
伍子胥是民间信仰中的潮神、涛神,屈原是民间信仰中的江神。明冯应京《月令广义·岁令一》称:“潮神即伍子胥。”又称:“江神即楚大夫屈原。”[10]岳飞在宋时被奉为土地神,明代关于岳飞的传说甚多,或称其前身是张飞、张巡,或称其为吕洞宾手下的金甲丈夫。张巡、许远殉难不久,人们就建双庙祭祀,后来成为民间信仰的神祇。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诸位神灵都是历史上著名的忠义坚贞之士,几位妇女也都具有贞烈的品格,尽管他们在民间流传的深广程度不同,说法各异,但作者都一一列举出来,表明了作者鲜明的政治态度和道德观念。
《聊斋志异》中的神祇大都与民间传统信仰有关,如阎王、关帝、城隍、张飞、山川雷雨之神等,而上帝、天帝之类庄重威严的神祇却较少出现。也就是说,《聊斋志异》缩短了神与人的心理差距。阎罗本是佛教地狱中的主宰,专司生死,在民众中影响最大。人们认为,人死之后都要下地狱面见阎罗,阎罗则根据人在阳世的德行来分别判以赏罚。《聊斋志异》所讲述的有关阎罗故事,基本上就是这些传说的加工改造。蒲松龄认为“韩擒虎、寇莱公死作阴司阎罗”。[11]韩、寇二人是民间传说中的忠臣勇将,所以,蒲氏笔下的阎罗都是正义的化身,为民申冤除害,这也正符合人们心目中的阎罗形象。沂水人李伯言“抗直有肝胆”,被任命为阎罗。他依法严惩了“私良家女八十二人”的江南某。当他想偏袒姻家王某时,“忽见殿上火生,焰烧梁栋”。由此可见阎罗的正直廉洁(《李伯言》)。莱芜秀才李中之“性直谅不阿”,每隔几日就要至阴司做阎罗。曹操虽已死千余年,仍被他提勘鞭笞(《阎罗》)。阎罗对世间种种不义之徒,无不给予惩治,如“以沸油浇其足”来惩罚负义的厍大有(《厍将军》),以将“手足钉扉上”来惩罚恶妇(《阎王》),用“利叉刺入油鼎”来惩罚误使全军覆没的将军(《阎罗薨》),“以白刃劙胸”来惩罚帘官主司,以“罚作畜”来惩治草菅人命者(《三生》)。阎罗不仅罚恶,而且赏善,特意设宴款待孝子贫士(《阎罗宴》),维护一般百姓的利益(《王十》)。蒲氏利用阎罗这一俗文化心理,达到了劝惩的创作目的。
阎罗以下,城隍、土地在民间流传最广,人们最易亲近。城隍庙及其神早在六朝即已出现,原来只是城池之神,后发展为主管城市一切的神,掌生死、降祸福。新官上任要去城隍庙参拜,人们有心愿要去城隍庙祈祷。明代以来,城隍还兼管孤魂冤鬼之事。城隍既然被百姓视为一地的父母官,其人选就十分重要。只有德高望重者,方可入选,对城隍的选拔还特请关帝为主考官。候选人宋焘在考卷中写道:“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受到了主考官的激赏,当即任命为河南城隍(《考城隍》)。土地神在民间流传也很普遍,它原来专管土地和农作物生长,后来兼任城隍手下的地方行政长官。其人选往往是有善行的人死后担任。《王六郎》中的水鬼不忍以妇儿两条生命代为己死,感动上帝,被封为招远县邬镇土地。这些显然是要借用民俗达到劝善之目的。
蒲松龄还特别重视关于雹神的传说。雹神在其他地区或许鲜为人知,但在作者家乡淄川一带,却无人不晓。原来这位雹神就是作者的同乡、汉代将军李左车。《史记·淮阴侯传》中记叙了他的事迹:他原为赵国大夫,后仕汉,立下战功,当地百姓引以为荣,封其为雹神。蒲氏自然不会无视这一民俗信仰,于是编撰了《张不量》及两篇《雹神》的故事,赞扬雹神赏罚严明,富有人情。
综上所述,《醒世姻缘传》与《聊斋志异》的作者虽然都非常重视运用民俗信仰以达到各自的创作目的,但在具体描写方面又存在着明显差异,因而其作者为同一人的可能性极小。
注释:
[1]本文所引《醒世姻缘传》原文,均据齐鲁书社,1993年版。
[2]齐涛主编,郑土有著:《中国民俗通志·信仰志》,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19页。
[3]本文所引《聊斋志异》原文,均据任笃行辑校:《聊斋志异》,济南:齐鲁书社,2000年版。
[4]路大荒整理:《蒲松龄集·关帝庙碑记》,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43页。
[5][汉]王充:《论衡·雷虚》,《诸子集成》本,上海书店出版社,1980年版。
[6][晋]干宝:《搜神记》,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
[7][清]黄斐默:《集说诠真》,上海慈母堂排印本。
[8]杭州市地方志编篡委员会编:《万历杭州府志》,北京:中华书局,2005年版。
[9][清]姚福均:《铸鼎余闻》(卷一),光绪二十五年刊本。
[10][明]冯应京:《月令广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
[11]日本庆应大学藏《聊斋文库·省身语录》。
(王平 济南 山东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2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