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的阅读经验中,但凡涉及作者乡村记忆的散文作品,大多不脱感念故人、追忆往昔的叙事模式,而步步回首、一唱三叹式的吟咏笔调,又常常令作品呈现出一派悲戚惆怅的审美气象。读多了,自然会对作者的情感真实和审美旨趣产生怀疑,莫非故乡留给我们的悠远记忆,注定要与凄惶哀婉的乡愁情愫密不可分?然而,在《重任在肩的玉米》这部散文作品中,王棵却用滑稽嬉笑的叙述笔调,向我们展示了怀乡散文的另一种写法:要面子的大姑、老实巴交的大姑父、嬉皮小表哥,以及沉默寡言的大表哥这些人物,凭借其鲜活生动的言行,在家长里短式的你来我往中,唤醒了我们关于故乡的温暖记忆。令人惊讶的是,这明明是一部纪念亲人的感怀之作,不知何故却会在作者清新佻脱的喜剧笔法中,呈现出如此宁静致远的魅人魔力?说到底,还是大姑一家以玉米棒子为诱饵的争光行动实在是太过纯朴,那些近乎笨拙的小小伎俩,虽然无力打动少年时代的“我”,但却真实还原了乡村世界的俚事人情,仅此一点,便足以让我等远离故土的浪荡游子为之动容。
若论及大姑一家这出争光行动的缘起,显然与乡下人死要面子的习惯有着莫大关联。要不是深感被娘家人冷落,并因此在邻居面前丢份,大姑也不会精心策划对“我”的绑架与利诱。难能可贵的是,尽管“我”是个懵懂无知的少年,但也察觉到了自己对于大姑一家的重要性,否则“我”就不会“表演着吃”玉米棒子。而“我”这番看似盛情难却的举动,其实已然隐含了亲人之间那份微妙难言的情感联系——不管平时怎样忽略大姑,但在“我”的潜意识深处,他人的闲言碎语显然无力阻隔“我”对大姑尊严的本能维护,由是在多年以后,“我”对于大姑一家的深切怀念也就变得易于理解。与此同时,作者笔下那些“不老不嫩”的最好的玉米棒子,俨然成为了大姑实施其争光行动的重要武器。所谓“重任在肩的玉米”也因此一语双关:玉米既是挽留“我”的工具,也是“我”乡村记忆的一个隐喻符号,正是那些玉米棒子,才会在不经意间唤起“我”对大姑一家的怀念之情。不过“我”毕竟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玉米棒子很快就对“我”失去了诱惑。此刻,亏得有嬉皮活泼的小表哥粉墨登场,才令“我”暂时忘却了在大姑家的种种不适。作者的高明之处,恰在于对小表哥形象的精心塑造,这个滑稽胡闹的小顽童,近乎完美地继承了玉米棒子的肩上重任,对“我”的挽留也可谓是殚精竭虑,说笑话、讲电影,无所不用其极。惜乎“我”这个榆木疙瘩油盐不进,满脑子仍是想家的念头,大姑一家的争光行动不得不以失败而告终。
作品的成功之处,首先在于作者对亲情描写的特殊处理方式。从表面上看,大姑一家似乎是为了争脸面才对我百般迎合,但那些充满喜剧色彩的细节描写,却处处凸显了亲人之间血浓于水的深厚情感。大姑的小心翼翼,小表哥的纡尊降贵,无不令我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正是这些细节,才会在岁月的磨砺和洗礼中,显现出了一种难得的伦理价值。可以设想,若不是有这段刻骨铭心的记忆,作者又怎能在写作中难掩那份思念之情?对他而言,大姑一家的争光行动已然逾越于功利之上,散发出了一股浓浓的亲情之味。而对读者来说,谁会计较大姑一家的可笑举动究竟所为何来?留在我们记忆中的,只会是这些亲人对于“我”的深情关爱。尤其是在这个人情淡漠的时代,这份亲情更加令人倍感珍惜。其次,作者对乡村人事的描写也颇见功力。不知何故,那些人物的言谈与行动,总令人想起辛弃疾的那首《清平乐》:“茅檐低小,溪上青青草。醉里吴音相媚好,白发谁家翁媪?大儿锄豆溪东,中儿正织鸡笼。最喜小儿无赖,溪头卧剥莲蓬。”或许正是小表哥这个无赖小儿的奇谈怪论,以及大姑和大姑父之间的默契,才合力制造了我这种意识流式的阅读感受。但不论怎样,乡村生活的清新恬淡已经跃然纸上。就此而言,作者以喜剧笔法描写乡村生活的叙述方式,尤能激荡我们对于故乡的审美经验。最后需要说明的是,作品虽然以喜剧的形式描写乡村世界,但在字里行间却仍会让读者感受到一丝韶华易逝的感伤。大姑和大姑父的相继离世,最终让“我”的记忆定格在了对于亲人的不尽思念上。是啊,随着“他们的家不复存在”,我们也与作者一道,沉入了那片由绿色玉米地所营构的温暖记忆中。
叶立文,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