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探究式教学,就是以探究为主要目标形式的教学。从义务教育的新课程试验开始,大家就一直在探索探究学习怎么实施的问题。我们平常听些公开课、观摩课,发现他们是在探究,但探究的问题不是语文的问题。课文里出现了“桥”,于是就探求古今中外各式各样的“桥”;课文里出现了“四合院”,于是就探求“四合院”的历史变迁;课文里出现了“玻璃”,于是就探求形形色色的玻璃;课文里出现了“言志”,于是就探求人生的诸多理想;课文里出现“载道”,于是探求玄妙高深的“道可道,非常道”;课文里出现了某种表演因素,于是“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于是,便有了“生活指南课”,有了“泛文化课”,有了“语文人格教育课(政治课)”,有了“玄学课”,有了“表演课”……可唯独迷失了真正意义的语文探究课!曾经读报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就是温家宝总理在北京皇城根小学听了一堂课,那篇课文是讲玻璃制作,讲一种新型的材料,老师就引导学生去探究,探究的实际上就是新型材料,这样一来就引起混乱了。语文课上他是不是在探究呢?是在探究,但是探究的是别的学科的东西。这样出现问题了,我们去探究,其实探究的是我们语文课,我们语文老师无法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我们语文课应该去想的东西。
其实语文学习的内容,教材涉及的内容,课堂涉及的内容真的是上有天文,下有地理,古今中外都涉及。但是不是都是我们要引导学生去探究的内容?像有的在语文课里面去探究数学问题,探究物理问题,老师提起学生兴趣,学生去探究,这都没有问题。学生自己课后去探究,语文老师也鼓励他,这没有问题。这里又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我们语文课里面有很多科普的文章要不要收?本身收进来是没错,因为学语文将来是要用语文,能够去阅读各种各样的不同学科的东西。所以语文课的课文可能会涉及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气象的,都有可能。这是语文的应用,而不是语文的探究。在语文课里探究的问题应该是语文的问题,所以探究什么应该先要把目标找准了,否则弄错了以后就是到处去替别人干活,你干不了,而且干不好。何必做“吃自己的饭,种他人的田”的傻事呢!
那么,什么样的课才是真正意义的语文探究课?
语文最主要的任务,就是通过语文教学与训练,让学生自能读书,自能作文。归根结底,我们的语文教学是以汉语言文学组成的各种文章为主要材料来实施教育教学的;是以培养学生运用汉语言去“听说读写”的能力为主的,当然,在这一具体的过程中,在自然而然中,也会润物无声地实施人文情感教育。
因此,实施语文教学探究的最重要的渠道,只能由文砖字瓦来砌成。语文探究的真正目的,也与文砖字瓦密不可分。一句话,语文课里的探究要紧紧抓住文本这个本体,要抓住语言文字这条绳索,要紧紧围绕“语文能力”这一核心,然后才可能实现教育教学的目标。比如,探究《中国石拱桥》,为了引起学生的探究兴趣,固然可以用多媒体插播一些桥的图片,但是万万不可把各式各样“桥”的形态构造或这些桥所凝聚着的劳动人民勤劳智慧当做核心探究目的;真正能体现语文学科特色的探究目的,只能是作者用什么样的行文手法来表现“桥”的。探究《文化胡同》也是这样,绝不能把大量的精力耗费在搜集各种北京老胡同、四合院的图片上,而应该重在探究品味汪氏字里行间飘逸而出的缕缕雅韵古风,笼罩全文的洒脱、幽默、雅致、含蓄、蕴藉,还有像看似随意道出的“再见吧,胡同”之类文句里深含的既温馨又酸楚的丰厚人生况味。
语文教学的“接受者”是中学生而不是成年人,更应该强调“文本”的本体地位。在阅读教学中,生活阅历还不丰富、鉴赏水平有待于提高的中学生,更重要的必然是首先学会聆听,学会领悟,学会吸收;而不像某些公开课上所表现的那样——对一些传世名文进行种种令人啼笑皆非甚至匪夷所思的“创造性误读”。不错,“一千个读者心中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一千个哈姆雷特”还是“哈姆雷特”,而不是别的什么人。因此,探究不能脱离文本,只把文本作为一个引子,天马行空的做法是最不可取的。
作为语文课炼字炼句的探究是必须的,也是很重要的。对于阅读能力还不成熟的中学生来说,必须面对这些具体的语言材料,如果不是建立在“字词句篇”的具体分析理解的基础上,整体感悟只能是虚无缥缈的空中楼阁。而且真正的千古名文,它的“字词句篇”是一个浑然的整体——没有“字”哪来的“句”;没有“句”哪来的“篇”?哪来的整体感悟?所以,在阅读教学中,炼字炼句的探究是必不可少的。
综上所述,语文教学中的“探究”,还要多用“减法”,使之轻装上阵,不要承载上过多的重负,以致变了形,走了样。唯有如此,语文课的探究之路会越走越正,越走越实!
杨碎福,教师,现居甘肃甘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