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弗罗斯特是美国20世纪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其诗歌质朴清新、富含哲理。象征主义是弗罗斯特诗歌中常见的写作手法,本文以弗罗斯特的三首诗歌为例,透过诗歌表层意象,分析其内在的象征意义,阐释其中的象征手法,以期更好地把握和欣赏弗罗斯特诗歌的丰富内涵。
关键词:罗伯特·弗罗斯特 象征主义 意象
一、永不磨灭的诗篇——罗伯特·弗罗斯特
罗伯特·弗罗斯特(1874—1963)是二十世纪美国文学史上最引人注目的诗人。他分别于1924、1931、1937、1943年,四次获得普利策文学奖。1961年1月20日,在美国第35届总统肯尼迪就职仪式上,时年86岁的弗罗斯特应邀朗读了他的爱国主义诗篇《一无保留的奉献》,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一次,千万美国人同时在各地倾听一位伟大诗人的声音,也标志着弗罗斯特达到他一生诗歌创作事业的巅峰,弗罗斯特已成为美国人民心中不戴桂冠的桂冠诗人。弗洛斯特一生的诗歌创作可以概括为:他用诗歌去捕捉灵感、抒发感情、体味人生,构架了一座彩虹似的桥梁,把人们平凡的日常生活引向那亲切而又神奇的诗歌世界,为使诗歌成为人类共有的精神财富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弗罗斯特是一位富于乡土色彩的诗人。他的祖辈世代都是新英格兰的农民,其诗歌多是吟咏新英格兰农村的风土人情和自然景色,田园生活气息浓郁,形象清新淳朴。弗罗斯特诗歌语言含蓄洗练,诗歌格律整齐,以白描见长,节奏清新明快,接近口语体。他的诗歌富于生活的智慧,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其影响跨越民族、穿越时空,其诗歌所展现的是普遍的人生真谛。
弗罗斯特的诗歌在美妙韵律的伴奏下引发人们的联想和遐思,其隐秘不明的诗歌含义令人心驰神往;他同时欢迎诗歌革命,提出了自己的诗歌创作思想——“有意义的声音”的理论,强调音和意之间的和谐统一。但弗罗斯特并不随波逐流,坚持用传统的方法即四行诗体的各种变体及无韵体,创作出现代诗歌的新意。
二、象征主义
象征主义盛行于十九世纪末与二十世纪初的欧洲文坛,它是对自然主义和现实主义的回应。作为诗歌的一种表现手法,象征主义指以具体的意象来代表或暗示抽象的精神世界,以求达到传神的艺术效果,使人觉得在模糊朦胧的轮廓之外似有依稀隐约的辉光。象征主义诗歌的艺术效果是使读者在似懂非懂、恍惚朦胧中若有所感、所思、所悟,进而领略诗中隐含的深刻含义。象征主义抒写的是不可捉摸的内心隐秘,追求的是明暗相宜、扑朔迷离,表现的是隐藏在普通事物背后的真情实理。
象征主义诗歌利用诸如音调、联想和比喻等修辞方法,充分展现了语言的迷人魅力,创造出结构精湛的艺术之美,发展出一个甚至多个意象。象征主义手法的运用使弗罗斯特诗歌形象生动、感人至深,赋予了诗歌含蓄之美、朦胧之妙,丰富了诗歌的思想内涵,唤起了读者强烈的情感共鸣,其震撼力叩击着一代又一代人的心灵。
三、弗罗斯特诗歌中的象征主义手法的赏析
《修墙》是弗罗斯特创作于1941年的一首经典之作。修补一道矮墙,本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件平淡无奇的小事,然而在诗人笔下却妙趣横生。该诗不仅洋溢着不可遏制的幽默感,而且还蕴藏着耐人寻味的哲理性。既有内心的微笑又有内心的思考,这正是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中了不起的成就。《修墙》可能包含多方面的含义,它的力量来自对立。“准是有谁不喜欢有一道墙吧——”、“好乡邻全靠好篱笆”,这对立是合乎逻辑的,因为不同的观点出自于两个不同的人物之口,而双方都有道理。人们生活中不能没有墙、边界、约束,尤其不能没有自我约束,然而人们又憎恨一切束缚,不管什么栅栏,一旦倒下去,都使他们为之高兴。在《修墙》里,边界是完全不必要的:“墙就在我们并不需要的地方。”
《修墙》作为一首象征主义诗歌,让读者听到了两个人的声音,一个是拥有新脑筋的“我”,无所顾忌,想入非非;一个是耽于旧脑筋的农夫“邻居”,用坚定的口气和祖传的格言为之作答。读者也听到了两种势力的碰撞:向传统挑战的反叛精神;以及坚持传统不容动摇的保守势力,它认定必须高高筑起、不断重新筑起这座传统之墙是关乎原则的大事。仔细品读,在这首诗中我们也能体会到更深远的象征含义,触及到我们当前最重大的问题:应该加强修筑国与国之间的“高墙”以保护我们自己呢?还是应该推到高墙,以免它阻碍了我们增进彼此间的了解以及各民族间的友好团结呢?
《一条未走过的路》这首诗发表于1915年,描述了过路人于秋日季节里,在金秋深黄的树林里散步时所做出的一次看似随意的选择,以及由此带来的不同结局。过路人在林间小路的交叉路口徘徊,有两条路伸向远方,他不知道选择哪一条:是行人众多,向丛林深处延伸的那一条,还是人迹稀少,绿草茵茵的这一条?他犹豫了许久才做出决定,至于那条没走的路,他准备留待他日。不过他知道,一条路会紧接着另外一条路,他再也不可能回头了。也许若干年后,当他回首往事时,只有一声叹息和淡淡的悔意,不同的选择带来了不同的另一番景象!
弗洛斯特把这首诗里的那条未走的路描写得生动而具体。读了以后不难想象过路人当年在树林里久久停留的情景:一座深黄的树林,向里有两条岔开去的小路,上面长满了草,而且那里的落叶还没被人踩黑。读者也想象得出当时过路人驻足停留、犹豫不决的神情。对于这一切每个人都仿佛有过亲身的经历和体会:在三岔路口彷徨徘徊,无所适从,不知道自己究竟该走哪一条才好。然而,弗洛斯特诗里的那条未走的路,却并不仅仅关系到过路人一时一事的取舍而已,否则诗人又何必在诗里说“过去了许许多多年以后,我会叹着气对人来诉说”呢?他说得如此郑重其事,当然是有感而发的,况且他为什么又一再提到“树林里分岔出两条路,而我挑的是人比较少的那一条”?最后诗人还特地向读者指出:虽然刚开始也许只是一步之差,然而,许多年以后,过路人的际遇,和他如若走上另一条路后本该会遇到的一切,两者相差,岂止千里。难怪过路人会叹息:“我的一生从此变得完全不同!”
显然,诗中的那条未走之路,被诗人赋予了比一般的岔路重要得多的含义,它成了每个人都曾有过的一桩憾事:他所憧憬的那个一度与之相遇却又失之交臂的机会。不过,那条过路人未曾走的路,究竟意味着在他一生中错过的哪个机会呢?是两个职业之间的选择?两个配偶?两门学科?两所学校?两种信仰?……这就给读者足够的任凭想象力驰骋的余地,可以各取所需,按照自己的实际状况来随意设想一番。唯其如此,这首诗才能对处于不同层次和有过不同经历的读者产生相应的作用,并赢得他们一致的赞赏。
作为一首象征主义诗歌,引发了读者无限的遐思。诗中的“深黄的树林”象征着纷繁复杂、变幻无穷的大千世界;每一条“路”既是具体的路,也象征着人生之路等;“过路人”则象征广阔世界中的某一个体。漫漫人生旅途之中一条路连着另一条路,选择哪条路永远是每个人需要思考的问题。人生时时处处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选择。任何人也无法预知未走之路如何。人们一旦做出抉择,就应该向着自己的目标执着前行,持之以恒,既然选择了梦想的远方,就应该披荆斩棘,风雨兼程。
《雪夜林边驻留》这首诗是弗洛斯特最重要的代表作,也是他所有诗篇中最负盛名的一首。德科林斯·布鲁克斯曾说:“在弗洛斯特的诗歌中,这首诗最引人注目,它长久地吸引着读者,更重要的是,它令读者惊讶,甚至使他们困惑。”诗中描写诗人雪夜林边驻马的情形和他当时的感触。这首诗的表层意义文字简洁,一目了然。然而细细品读,就会发现,其内在寓意深邃。诗人通过象征手法揭示了人与人、人与动物、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和矛盾。有人说那神秘的树林象征着人生的某种歧途,也有人说那是死亡意识的诱惑,还有人说那是大自然的美的吸引。一个雪天之夜诗人来到郊外林边,美丽而神秘的雪夜景色,静谧诱人,令人心醉。诗人驻马欣赏,然而小马却对此感到迷惑不解。诗人内心充满矛盾,诗人酷爱自然,感到置身自然中的满足与惬意。在这黑夜中长眠,与自然融为一体是他感到最理想的事;但他必须要离去,因为还有尚未完成的诺言,还有漫长的旅程等他去走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战胜了一切诱惑,也许,这便是本诗的真谛。
《雪夜林边驻留》四节使用的是抑扬格的节奏,每节一、二、四行押韵,第三行改韵,和下一节一、二、四行同韵,这样节节相扣,形成耐人寻味的徘徊,恰到好处地表现了诗人踯躅难行,犹豫不决的心情。最后一节,结束了韵式的循环,也结束了心思的彷徨。诗人决计前行,走完人生之路。该诗中被“大雪”覆盖的树林,笼罩在静谧深幽的朦胧夜色中,令人心驰神往,象征着一个充满诱惑的神秘世界。诗中的“诺言”象征着一个人的使命、责任和义务。 “小马”象征着一些很实际、较理性的现代社会人的一种生活模式,他们只知道完成例行任务,缺乏浪漫,不懂得追求美和精神层面的享受。“小马”不明白为何要在这一年中最黑暗的夜晚驻足于冰雪覆盖的雪林之中。它摇摇铃铛,似乎在提醒主人不能迷恋于此、不能迷失方向,前路漫长,要马不停蹄,不断向前,以完成他未竟的事业,最终小鸟将主人拉回现实世界。深刻的象征寓意,完美的表现形式,绝佳的音乐效果,使这首诗备受人们推崇。
结语
弗罗斯特创造性地提取乡村生活中具有代表性的见闻和感悟,大量采用象征主义手法进行诗歌创作,进而表现自己的情感与观点。弗罗斯特选用模糊的意象,运用暗喻的手法扩大并延伸诗歌意义,从而达到诗歌富有象征意义的表现效果。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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