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粹的传统文化——语文,当前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出现的状况令人担忧,具体表现在:一是对几千年的传统文化语文教学认识不到位,把要求在清静环境下深入思考、认真研读的语文课,变成了活蹦乱跳的活动课,用教师的讲代替了学生的学,一节40分钟的课教师要讲30分钟甚至更多,学生在听讲中度过了一节一节宝贵的40分钟,因为教师讲的学生也并非完全听懂了,记住了。这样的做法完全违背了学生是学习的主人的教学理念。笔者小学老师教学语文的情境时常浮现在眼前:每节课老师讲的时间就是10多分钟,其余时间都是学生自己反复地背,不停地写,写不熟、背不烂是要挨板子的(当然笔者不是提倡体罚学生)。那时的老师责任心特别强,从没轻易放过每一个学生,学生们也很听老师的话,从不出现不交作业或顶撞老师的现象。回想起来,笔者现在之所以能做一名语文老师,还真要感谢小学的语文老师,他教给笔者的知识实在是很多。二是关于语文老师自身,功底浅薄,知识有限。常言说:要给学生一瓢水,教师要有一桶水。近年来,随着基础教育对语文教学的淡化以及存在的诸多误区,致使近几年走上一线的语文老师功底浅薄,知识面窄。比如:不会写字,不会作文,甚至连最基础的语文基础知识也不知道,知道的只是皮毛,能给学生作文写一则完整批语的老师实在少得可怜。这样的语文老师能教出语文水平很好的学生吗?能使传统文化长久传承吗?这样的语文老师教出来的学生如果将来再走上教师岗位,那后果就不言而喻了吧!
既然如此,那么怎样才能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更好地传承中国的传统文化呢?笔者认为,要从娃娃抓起,从小学的识字教学入手,让学生一开始就养成喜欢诵读和规范写字的良好习惯,让他们有较为丰富的语言储存库。背的多了,语言也就丰富了,语文素养也就上去了。没有基础,再怎么谈素质都是空中楼阁,无稽之谈。
下面笔者就将自己在高中语文教学中实施背诵这一环节的做法写出来与同仁们共勉。笔者先以所带班级学生的姓名做纵向,再以要求背诵语文的篇目为横向列成一张表,每讲一篇就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背诵,然后就当面盯看学生背,同时也让他们板书,凡是背会写会的,就在相应的表格上打上对号,直至背会为止,不轻易放过每一个学生,并引导学生将所背内容适时适当地运用到自己的写作当中去。这样坚持下去,学生也就知道老师怎样对待背诵语文,他们也就默认了,而且都会争着来背了,都想提前得到一个“对”号了。笔者认为这样就是素质教育的一部分,而且是必备的部分,也是传承文化的一种方法。
那么,语文教学中的背诵和素质教育到底是什么关系,二者又如何处理呢?
用列宁的话说,就是“在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里是不可能建成社会主义的”。这样看来,素质教育首先是文化素质的教育,没有文化谈不上素质,更谈不上素质教育。背诵是获取文化信息的重要手段,尤其是祖国传统文化的传承,不通过大量的朗读背诵是无法获取并掌握的。所以,背诵是素质教育的前提和基础,素质教育是背诵的体现和结晶,二者相辅相承,缺一不可。要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达到素质教育的目的,必须从以下四个方面努力。
第一,环境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首要因素。学校要为素质教育的实施创建良好的环境,提供行之有效的平台,让语文老师把语文上成真正意义上的“语文”课。
第二,关键在教师。要求教师做到“一个必须”,克服“两种倾向”,坚持“三个勤奋”,逐步达到“一个目的”。“一个必须”即教师必须身正学高,要有比较扎实的语文功底和相对厚实的文化素养,能写一笔漂亮字,能说一口普通话,能写一篇好文章;克服“两种倾向”:要克服教师满堂灌的倾向,真正做到少讲精讲多练,把一堂课的四分之三的时间还给学生,让学生自己读、写,学生语文没学好不是不懂,而是没学,即学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自己读写,而是把自主学习变成了放任自流,让学生各行其是,必要的讲解、检查落实、适时指导、查漏补缺统统去掉,什么都由学生,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这是万万要不得的;“三个勤奋”就是,作为教师,首先要勤奋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业务能力,要有充足的勇气、充实的功底走上讲台,对学生提出的疑问的解答,既要应对自如,又要细致透彻使学生听后有如梦初醒,如释重负之感,若含糊其辞、模棱两可就会使学生觉得开口千言、离题万里,或者平铺直叙味同嚼蜡。其次要勤奋写作。教师也要“下水”,也要给自己规定作文次数,即“下水”作文,或曰范文。每次给学生布置作文后,教师先把自己的作文读给学生听,不但可以起到示范效应,还能起到指导作用。再次要勤奋思考,严谨治学,把握时间,有的放矢。精心设计每一堂课:这堂课讲什么,怎么讲,达到什么目的,如何突出重点,怎样突破难点;达到“一个目的”就是通过以上途径,使学生明确了解,认识并基本掌握我国传统文化的渊源、线索以及发展,阅读并识记相对丰富的经典文学名言、名著,丰富自己的文化知识,提高文化素养及人文素质,使传统文化与素质教育完美结合,最后达到提高全体学生整体素质的终极目标。
(李联庆 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宁远中学 743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