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幸听到某教师给五年级学生上的两节改写微型小说的作文观摩课,执教者先从什么是小说,小说按照字数分哪些类型导入,引出三篇微型小说——《恶魔约翰》《三本小学课本》《烛心》。在指导学生读懂这三篇小说后,执教者让学生用第一人称改写最后一篇小说《烛心》。将这篇200字的微型小说改写成500字的文章。在学生写了15分钟后,执教者又让学生给自己刚写完的文章添上一个标题问题,并报告请示交流。整堂课十分活跃,广大师生其乐融融。
然而,因执教者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分析小说《烛心》的优缺点,在学生的作文中违背逻辑和情理的地方,也被“继承”。在随机评价学生作文时他也未予以指正,可见其未发现文章的瑕疵。下面笔者对此作简要分析。
(一)人物的言行与时空的矛盾。停电后,“室内一片漆黑”,何为“漆黑”?非常黑,很暗;“蜡烛和火柴”是我“摸到”的,而不是看见后“拿起”的,可佐证黑的程度。既然黑到这样了,文中又没有交代或有暗示任何光源,“我”打开门怎么就能“看到”是“一个小男孩”?还“仰着脸”,“背着手”?“我”怎样看到“孩子澄澈的眼睛”的?小男孩又是通过什么判断“我”是位阿姨呢?这让我想起了金圣叹删改《水浒传》“宋江杀惜”一段话(括号内的话是金圣叹修改后的话):
[阎婆惜]正在楼上自言自语,只听得楼下呀的一声门响,婆子(床上)问道:“是谁?”宋江(门前)道:“是我。”婆子(床上)道:“我说是哩,押司却不信,要去。原来早了又回来,且再与姐姐睡一睡,到天明去。”宋江(这边)也不回话,一径奔(已)上楼来。
《水浒传》原文叙述视线混乱,一会儿在楼上的阎婆惜,一会儿到楼下床上的阎婆惜,再到推门上楼的宋江,让人觉得有些不合情理。而经过金圣叹的修改,围绕“只听得”三字做文章,进而规定了这段话的叙述视角为限知视角,宋江来到楼下“门前”是阎婆惜根据自己的感觉判断的,直到宋江奔到楼上才看到的。而“床上”则使阎婆惜说“再与姐姐睡一睡,到天明去”的话有了恰切的空间,进而显得水到渠成。这段修改正是金氏凭借非凡的文学才华与敏锐的文学思维,发现了“宋江杀惜”一段的问题,并加以修改而成的。假如执教者也能像金氏一样敏感的话,许多学生的作文也就不会范类似的毛病了。比如没有任何介绍光源的文字,他却看见了阿姨惊讶的表情,无力地倚在门上。教师若能提醒让“我”带个小手电筒之类的光源问题就迎刃而解,让学生明白在写人物的行为时,要注意时间地点等因素,否则就会出笑话。而且,这种纠错式的作文指导,对提高学生写作乃至语文学习都大有裨益。
(二)人物的言行与真实感的矛盾。“我们乔迁新居,还没收拾完毕”,可见搬来时间之短,在这有限时间内劳动量之多之重也是可想而知的,邻里之间沟通能有多少也就可想而知了。在这种情况下,小男孩被“妈妈”派去送蜡烛,这就使得小说让人觉得有些假。在这种虚假教育文章的影响下,学生的作文“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有的学生读道:停电后,妈妈让我去给新搬来的邻居阿姨送蜡烛,我在看书学习,不愿意去,妈妈说道:“做人不能那么自私,要想着他人,别人有困难的时候,要乐于伸出援助之手……”这些假话说那样的自然,课下我问那位学生,“你妈让你做过这样的事?说过那样的话吗?学生笑而不答。答案不言自明了。哪个家长会说孩子学习不给邻居送蜡烛就是自私?小说是虚构的,但是它是有真实感的。孙悟空、猪八戒,我们看不到,但是他们所做的事情并不会让人感到陌生,相反好像就是我们生活中的事一样。如果这个学生的作文,改成给奶奶送蜡烛,奶奶是亲人,年纪大了来取蜡烛腿脚不方便,妈妈说这些话就合情合理了。而送给一个刚搬来的比较陌生的邻居,还不知道人家缺不缺蜡烛,就显得太假太做作了。这样,合情合理,做真人、说真话的道理通过这次作文课也巧妙地渗透给学生了,作文与做人统一在一起,何乐而不为呢?
这次案例,给我们很大的启示:教师要审慎地对待教学素材,认真鉴别,对有隐蔽瑕疵的“劣文”进行“审美教育”的同时,也要适当来点“审丑教育”,让学生在知道什么美的同时,也知道什么是丑的。
江一,教师,现居辽宁阜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