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颁布的《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提出:“语文课程是一门学习语言文字运用的综合性、实践性课程。”和国家以往颁布的“语文教学大纲”及“语文课程标准”不同,新课标第一次从学习的角度来界定语文课程的特点,充分彰显了“以学为本”“以学定教”的现代学习论教育理念,为我们深入探讨语文课程的本质属性提供了崭新的视角。
一般而言,从学生学习角度探讨课程的本质属性,人们的着眼点无外乎有两个:一是学生在该课程中“学什么”,二是学生在该课程中“怎么学”。这两者有区别,也有联系。两者的区别在于:前者属于学习内容方面的问题,后者属于学习过程、方式和方法方面的问题。两者的联系在于:“学什么”制约、决定“怎么学”。例如,学知识重在记忆和理解;学技能重在练习和应用,学态度重在观察和体验。因此,从学生学习的角度来看,决定课程本质属性的因素是“学什么”。
在现代学习论看来,“学什么”的问题,就是学习结果问题。关于学习结果,最有代表性的理论是美国教育心理学家罗伯特·加涅提出的学习结果分类理论。他主张,学生的学习是一种复杂的现象,对这种复杂的学习现象应该分类研究,用不同类型学习的原理解释不同的学习现象。为此,他将学生的学习结果分为五类,即言语信息、动作技能、智慧技能、认知策略和态度。其中,言语信息指用语言表述的知识,相当于现代认知心理学所说的陈述性知识,也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知识;动作技能、智慧技能、认知策略这三类学习结果本质上都是概念、规则的运用能力,这三种学习结果都属于技能学习。
21世纪初,我国的一些学者将加涅的学习结果理论运用于语文学习研究之中,把语文学习结果分为语文知识、语文动作技能、语文智慧技能、语文认知策略和态度(包括情感和价值观)五种类型[1]。在这五类学习结果中,语文知识包括语文内容知识和语文形式知识;语文动作技能包括口语技能和书写技能;语文智慧技能包括识字、词汇理解、语感等基本智慧技能,以及运用概念规则解决阅读、写作和口语交际问题的高级智慧技能;语文认知策略包括听说读写策略和语文学习策略;态度包括对学习对象如文本内容的态度(情感与价值观),和对语文学习的态度(语文学习动机)。其中,由于语文动作技能和基本智慧技能在通过一定量的练习和应用之后都可以达到自动化使用的境地,因而可以把他们合称为语文基本技能;同时,语文高级智慧技能和语文认知策略都属于在特定情境中使用语文概念和规则解决问题的能力,即问题解决能力,其本质属于应用若干一般规则生成新的高级规则的能力,因而可以合称为语文高级技能。[2]因此,语文学习结果相应也可以概括为三类,即语文知识、语文技能(包括语文基本技能和语文高级技能)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在这三类学习结果中,语文技能是语文课程的核心学习结果;或者说,语文课程侧重语文技能的学习。这是因为在语文课程中其他两类学习结果的获得都是以语文技能为基础和学习条件的。首先,语文知识中的语文内容知识涉及自然知识、社会知识、科学知识和生活常识等。在语文没有独立设科之前,这些知识和语文形式知识是交织在一起的;但是,语文作为独立课程设置以后,学习这些知识的任务就由相关的知识性课程承担了。同时,语文形式知识包括字词句篇、语修逻文、听说读写等,其本身就是语文技能的组成部分——语文技能的本质就是运用语文知识(语文概念和规则的陈述性形式)进行听说读写的能力。其次,情感态度的学习与语文技能也密切相关。一方面,与学习内容相关的情感态度其形成或改变是以语文技能为基础的。例如,学生对言语作品中所塑造的人物、描绘的景物、表达的思想感情等是肯定、认同,还是否定、反感,都建立在对言语作品字词句篇的识别、分析、概括、理解的基础之上,缺乏一定的语文技能就无法体验到语言作品中所蕴含的思想感情;另一方面,学生对语文学习活动的情感态度(语文学习动机),即语文课标中提出的“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其形成也是以语文技能为条件的。这种情感态度“产生于成功的体验……伴随于这些活动中取得一次或多次成功经验之后而产生”[3],而学生能否在语文活动中取得成功显然与他们是否具备一定的语文技能有直接关系。因而,从现代学习论角度来看,语文课程应是一门侧重语文技能学习的课程。
明确了语文课程应以语文技能为核心,就应该遵循语文技能的学习特点和学习规律来实施语文课程。实施语文课程要解决的问题虽然很多,但关键的有两个,即“教学什么”和“怎样教学”。前者包括语文教学目标的设置问题和语文教材的编制问题,后者包括语文教学过程设计问题和教学方式方法选用问题。现代学习论关于语文技能的学习原理对我们解决这两个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以语文技能为核心设置语文教学目标
现代学习论认为,教学目标本质是预期的学习结果。由于语文技能是语文课程的核心学习结果,语文技能相应也就成为语文课程的核心目标。无论是设计宏观的语文课程目标,还是设计微观的语文课堂目标,都要突出语文技能目标。具体说来,要注意如下两方面。
第一,根据语文技能的类别和层级构建语文教学目标体系。语文技能由诸多不同类型和层级的子技能构成。从总体上可以把语文技能分为阅读技能、写作技能和口语交际技能。同时,每一类技能还可以进一步分为不同类别和层级的子技能。例如,以此为依据,我们可以构建阅读技能目标框架(如下图)。
第二,围绕语文概念和规则陈述教学目标。语文技能本质上是运用一定的语文概念和规则进行听说读写的能力,因此,语文技能学习就是语文概念和规则的学习,陈述教学目标,应该把学生所要学习的语文概念和规则准确清晰地呈现出来。语文新课标中的语文课程目标,基本上就是这样陈述的。例如:“阅读说明性文章,能抓住要点,了解文章的基本说明方法……阅读诗歌,大体把握诗意,想象诗歌描述的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阅读简单的议论文,区分观点与材料(道理、事实、数据、图表等),发现观点与材料之间的联系……”,“能注意对象和场合,学习文明得体地进行交流……注意表情和语气,使说话有感染力和说服力”。这里,前两个目标中包含了各类文体文本的阅读规则,后一个目标中隐含着口语交际规则。
二、依据语文技能学习规律构建语文教材体系
语文教材是学生学习语文的载体和凭借,也是达成语文教学目标的途径和手段。语文教材的编制要反映语文技能的学习规律。
第一,根据语文技能的层级关系安排教材的序列。语文技能是由不同层级的子技能构成的复合系统。例如,写作技能是语文技能的子技能,其自身也包括命题、构思、表达、修改等子技能,其中的构思技能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审题、立意、选材、组材、剪裁等子技能,如此等等。学习语文技能应该从最下位的子技能学起,由低到高,逐层推进,螺旋上升。可以按照语文技能的层级关系确定每个阶段、每个年级、每个单元的教材内容。总体而言,低年级阶段的语文教材以听说读写各项下位子技能训练为主,高年级阶段的语文教材以上位技能的综合训练为主。就某个年级的语文课本而言,应根据某个特定层级的语文技能所包含的子技能来安排该年级语文教材的序列。例如,某个年级的课本着重训练文学作品鉴赏技能,可以按照“诗歌(包括古代、现代、外国诗歌)鉴赏技能—散文(包括叙事、抒情、写景、哲理散文)鉴赏技能—小说(包括短篇小说、长篇小说节选)鉴赏技能—戏剧(包括话剧、歌剧)鉴赏技能”的序列来确定教材的序列及组元线索,其中散文鉴赏技能就可以考虑安排叙事散文鉴赏技能、抒情散文鉴赏技能、写景散文鉴赏技能、哲理散文鉴赏技能等单元。
第二,根据语文技能类别精选例文或例话。现代学习论认为,概念和规则是通过例子习得的;语文技能则是通过蕴含着一定的听说读写概念和规则的言语作品习得的。叶圣陶说“语文教材无非是个例子”,就是因为语文学科主要是学习语文技能,而语文技能的学习主要是通过概念和规则的应用例子——例文或例话进行的。但是,学什么样的例子、学多少例子不能随心所欲,需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所选的例文或例话要文质兼美且有典范性,应该是成功运用某个所要学习的语文概念或规则的范例,突出名家名篇、经典佳作。二是所选的例文或例话要“适合学习”。由于任何一个言语作品尤其是篇章都包含主题、结构、章法、技巧、手法、语言等诸多方面的语文概念和规则,也就意味着一个言语作品通常可以作为多种语文子技能学习的例子,例如,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既可作为叙述与抒情相结合这种表达方式方面规则的例子,也可作为首尾照应这种结构手法方面规则的例子,还可作为细节描写这种表现手法运用的例子。究竟应该把这个作品作为哪项技能学习的例子,关键要看学生已经学过哪些技能,需要学习哪些技能,以学定篇,问题就会容易解决。三是所选的例文或例话要数量适中。对所要学习的概念和规则要选择两个以上相同或相似的例子,组成相应的学习单元,引导学生概括比较,异中求同。
第三,根据技能转化原理设计练习和变式练习。语文技能的形成必须以练习为条件。为此,语文教材要为学生提供一定的练习情境。练习的设计要有针对性:对基本技能的练习,要提供多个相同或相似的情境,让学生举一反三。例如,关于古诗朗读技能的练习就可设计在个人、小组、班级中反复诵读同一首古诗的情境。对高级技能的练习,要设计多种变化的情境,让学生举三反一。例如,关于“按照事情的发展顺序组织材料”这一写作规则的练习,可以设计写“记叙一件事情”“记叙两件事情”“记叙几件事情”的(书面或口头)作文或构思提纲,或者读几篇蕴含该写作规则的范文等练习情境。
三、依据语文技能学习过程安排语文教学过程
技能的学习过程一般包括三个阶段:概念和规则意义的习得阶段、概念和规则向技能转化的阶段和在一定情境中运用技能办事的阶段。语文技能的学习过程也由这三个阶段构成。设计教学过程应以学习过程为依据,由此可见,有效的语文教学过程应该包括三个环节。
第一,促进语文概念和规则的习得。在这个环节中着重引导学生通过言语作品学习其中所隐含的概念和规则的意义,在了解言语作品“是什么”的基础上,了解所要学习的语文概念和规则“是什么”。
第二,促进语文概念和规则向语文技能的转化。在此环节中要根据语文技能的类型引导学生展开练习:对语文基本技能要进行反复练习,促使之向自动化转化,使学生熟练掌握听说读写的操作步骤,学会“怎样做”;对语文高级技能进行变式练习,使之向反省认知水平转化,学会运用听说读写规则策略来调控自己的听说读写行为和语文学习行为,掌握怎样做的同时明确为什么“这样做”。
第三,促进语文技能的运用。在此环节,要为学生创设运用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情境,引导学生有效使用语文技能进行语文学习和运用活动。
四、依据语文技能学习方法确定语文教学方法
由于语文技能学习本质上是语文概念和规则的习得和转化,因而要按照语文概念和规则的学习方法来选用语文教学方法。根据现代学习论研究,概念和规则有特定的学习方法,相应就存在特定的技能教学方法。
第一,促进概念和规则习得法。与其他学科相比,语文学科中的概念和规则其意义富有鲜明的多元性和语境性,同样一个概念,在不同语境中意义有很大差别。因此,语文概念和规则的教学必须联系具体的语境——例文或例话进行,“例—规法”应是语文技能教学的基本方法。
第二,促进概念规则转化法。言语作品及其隐含的概念和规则是语文技能学习的条件,只有在一定的情境中运用所学的语文概念和规则进行练习,才能把概念和规则陈述性形式的知识转化为程序性形式的知识,才能真正掌握语文技能。因此,练习法和变式练习法乃是语文教学的重要方法。
第三,促进语文技能运用法。此法旨在为学生提供一定的听说读写情境,让他们运用所获得的语文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包括三个方面:一是真实情境,例如引导学生深入社会生活,给报社写报道;二是模拟情境,例如编演课本剧;三是想象情境,例如进行文学作品的创作。学语文最终目的是用语文,因此,情境应用法是语文教学不可或缺的教学方法。
参考文献
[1]姚夏倩,皮连生.语文学习结果的分类及其教学含义[J].教育研究,2000(4).
[2]何更生.新课程语文怎么教[M].芜湖: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4-5.
[3]加涅著,皮连生等译.学习的条件和教学论[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9: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