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在几十年的语文教学中感悟到中学语文教材中有一些疑难问题尤其值得注意,如:
1.小说中的主人公并非只有一个。在以往的语文教学中师生们老是围绕一篇小说主人公是谁的问题争论不休,如《第二次考试》中的陈伊玲与苏林教授,《七根火柴》中的无名战士与卢进勇,《最后一课》中的小弗郎士与韩麦尔先生等。如今,在新课标的倡导下,针对这类问题,有了新的观念,即小说的主人公不是唯一的。这样,不仅避免了教师因为此类问题几十年的无谓争论,而且启发了学生在阅读文学作品时要多角度的分析与思考。
2.如何理解“素琴”与“丝竹”。在刘禹锡的名文《陋室铭》中有这样的句子:“可以调素琴,阅金经。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这乍一看似乎有点前后矛盾,同是音乐之声,“素琴”为何作者喜调,“丝竹”为何却觉得“乱耳”呢?这一点在以往教材中是没有阐释到位的,而新版教辅书是这样阐明的:“素琴”是适宜于个人自娱自乐的独奏,“丝竹”则代表了当时大型场合下乐队的合奏。这两句其实代表了当时两种截然不同人群的生活态度。作者当然喜欢前者。
3.那是“烽烟”而非“炊烟”。王维的名作《使至塞上》中的名句“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被近代学者王国维誉之为“千古壮观之名句”。传统教材将“孤烟”一词注释为“远处独起的炊烟”,而新版教材则释之为“烽烟”。这个观点笔者认同,理由是:炊烟轻薄易散,不可能“直”,烽烟则显得粗壮、刚直,符合本诗所表现的荒凉、苍茫的意境。
4、这个“世”字为何没有避讳?所谓避讳就是指古代人凡遇跟君主或长辈的名字相同的字就用改字的方法来回避。比如说,汉高祖刘邦时期,人们称“邦”为“国”,汉文帝刘恒时期,人们称“恒山”为“常山”,唐太宗李世民时期,人们改“世”字为“卅”字,改“民”字为“人”字等等。例如语文教材《捕蛇·者说》的结尾处有个句子“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中,人所共知这里的“人风”本为“民风”,就是因为避唐太宗李世民之讳。
既然如此,那么同一篇文章中“有蒋氏者,专其利三世矣”中的“世”字为何教材中没有避讳呢?新教参是这样诠释的:原作品中确实是“有蒋氏者,专其利三卅矣”,将唐太宗李世民的“世”字改为“卅”字——这叫缺笔避讳法,但是在编入教材时,编者担心我们现代的学生容易误将“卅”字理解为“三十”,故反而改为“三世”而未用“三卅”。
钱力桂,教师,现居微安徽铜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