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教学与研究·综合天地 2010年第10期 ID: 141822

[ 孔首珍 文选 ]   

关于学生作文真实性问题的探讨

◇ 孔首珍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对七—九年级学生写作的目标明确要求:“写作要感情真挚,力求表达自己对自然、社会、人生的独特感受和真切的体验。”可是广大语文教师经常觉得当前学生的作文缺乏真情实感,“假、大、空”的现象非常普遍,到底是教师的作文评价标准出了问题,还是学生的作文真实存在此类问题?我想两者兼而有之。
  语文教师要正确看待学生作文的真实性。
  我们对中学生作文的真实性要求,不应拘泥于生活的真实,而应高扬情感真实。我们在作文教学中往往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学生写“母爱”,选择的或是“雨中送伞”或是“病中无微不至的关怀”;写“师恩”,选择的或是“深夜灯下批阅”或是“办公室里的个别辅导”。可能这样的情景在现实中根本就没有发生,是学生在“撒谎”,有的教师往往认为这是不真实的文章,是不好的文章。我们不妨来看看学生“撒谎”的动机,前者是为了弘扬母爱的伟大,后者是为了表达师恩难忘,他们在自己精心的虚构中表达了对母爱对师恩的真切体验,这种情感是美好的,他们写作的目的是为了弘扬真善美,这是符合社会道德观和价值观的。只要是符合逻辑符合道德伦理,作文中的“谎言”有它存在的必要性。既然是这样,我们教师就不应该在“是否是写生活的真实”这一问题上太较真,如果什么都要与现实一模一样,那所有的艺术只有靠边站,那我们不需要看作文只看DV就行。
  因而,我们语文教师应该明白,其实“虚构”也是一种真实,一种艺术的真实。除了一些应用文如通知、计划、总结等等之外,学生的写作本质上是文学创作。文学艺术是源于生活而又高于生活。文学的“真”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真”具有可接受性。如《西游记》等完全虚构的故事,人们接受它,认为它真实,是因为故事本身具有“内在必然性”,符合逻辑事理,而非生活真实本身。一是“真”与“诚”相等。作家在作品中要表达诚挚的感情。虚构情节、艺术加工是文学作品表达至真至诚的主体情感的必然选择。学生作文的源泉是来源于学生生活,但它不是现实生活的照搬,应该高于生活,是生活的浓缩、发展。因此,我们允许学生按照生活的逻辑规律性进行大胆的虚构。“虚构”是想象的一种高级形式,是艺术创作典型化的基本手法之一,它能培养学生的想象力,而想象力、创新能力的培养,是我们素质教育的根本。学生在写作过程中的虚构,并非“离开生活的虚构”,他的虚构仍然来自他的生活,只不过是一种间接的生活经验罢了;他的虚构更接近文学创作的本质,比生活真实更为广阔,更易于激发他的想象。通过这种手法写出来的作品更具有艺术感染力,更能激起众多读者的共鸣。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现在中学生的作文中也普遍存在“假、大、空”的现象,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无外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枯燥乏味的现实生活,学生生活都是学校和家两点一线,没有时间接触大社会,这种枯燥的生活阻碍了学生对生活真谛的理解。他们只能借鉴书本的知识,矫情造作,编造出虚情假意的作文来。二是阅读积累贫乏,现在学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大部分时间花在“题海战术”上,没有几个学生能真正静下心来阅读文学作品,感受各种文学形象,学习各种表现手法,品味作品中寄寓的人生理想、流露的真挚情感以及对世界的各种认知。因而学生进行写作尝试时,就不能全面地学习、借鉴这些文学经典,写出有现实意义的好文章。三是写作动机的限制,在中学作文教学中,多数情况下学生写作的原因只是老师要他们写,写作的动机就是完成规定的写作任务。一般而言,人们的写作都是为现实生活中某种需要而进行的,并且通过写作要实现某种目的,也就是说现实生活中的写作一般具有特定的功能。但是在学生的写作教学实践中,上面所说的写作的需要和写作的功能消失了。或许我们会发现这样一种现象,一个平时写作水平不太理想的学生,在写给朋友的情书中却显示了极好的写作能力。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前者是老师“要我写”,后者是学生“我要写”,一个被动一个主动,效果当然就不一样了。
  鉴于以上的原因,我们语文教师在平时的作文教学中,在选择作文的题材方面也要着重考虑,让学生有话可说。其次在评价的标准上也不要过于强调“写真事”、“写自己的真实生活”。这样,学生写作思维上会受到可怕的钳制,就不可能写出情感真挚的好文章。
  
  孔首珍,教师,现居湖北通山。

关于学生作文真实性问题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