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体诗十分讲究格律,“孤平”是律诗(包括长律和律绝)的大忌。然而,何谓“孤平”则众说纷纭。目前,对“孤平”具有代表性的解释有两种,一种以王力先生为代表的解释;一种以启功先生为代表的解释。因两派观点均有值得商榷的地方,故提出“句中无两平相连者为孤平”的新解,并明确此类“孤平”的救法,以供学界参考。
关键词: 古代汉语 近体诗 格律 平仄 “孤平”
引言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从它的表现形式来看,它不但形成了以四言为主的句式,而且也具有比较严格的韵律。汉魏六朝诗一般称为“古诗”,包括五言诗、七言诗和乐府。齐梁时代,随着四声的发现,诗体逐渐发生了变化,当时有所谓“永明体”,它的特点是讲究声律。到了唐代,我国诗歌艺术的发展达到了高峰,形成了一种以讲究平仄和对仗为主要特点的格律诗——“近体诗”,又叫“今体诗”,包括律诗和绝句。近体诗产生以后,仍然有按照古诗的作法写诗的,即不讲究平仄和对仗,这种诗称为“古体诗”,也叫“古风”。
一、近体诗的格律
近体诗的格律有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四项内容。
第一,字句固定。近体诗的字数和句数有规定。绝句每首四句;律诗每首八句;八句以上称为排律。每句五字的绝句称为“五言绝句”,简称“五绝”;每句七字的律诗称为“七言律诗”,简称“七律”。
第二,押韵严格。近体诗对押韵极为严格,其主要规定是:1.一首诗必须一韵到底,不能“出韵”,即韵脚只能用同一韵部中的字;2.韵脚固定,即必须是偶句末一字押韵,首句可押韵可不押韵;3.一般只押平声韵。
第三,平仄协调。平仄是近体诗中最重要的因素,讲究平仄是近体诗的本质特点。近体诗的平仄安排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要平仄协调而不显单调。为此,就必然要求平仄相间、相对。平仄相间是就一句之中而言的,一句之中的平仄必须交替;平仄相对是就一联之内而言的,一联之内,出句和对句的平仄必须相对[1]。另外,上联对句与下联出句还必须做到相粘。这样,五律就有四种基本句型: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平、平平平仄仄、仄仄仄平平。相应地,七律也有四种基本句型: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仄仄平、仄仄平平平仄仄、平平仄仄仄平平。这四种基本句型交错出现,就构成了四种不同格式的律诗。
第四,讲究对仗。律诗有四联,分别叫首联、颔联、颈联、尾联,一般在中间两联用对仗。排律除首、尾两联外,一律用对仗。律绝则大多数不用对仗。
二、“孤平”释义之争
上文提到,近体诗尤重格律,“孤平”被看作是“失律”,此为律诗(包括长律和律绝)的大忌。所以诗人们在写诗的时候,特别注意避免孤平。《全唐诗》中只有“醉乡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伦)》、“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一言简圣聪”(钱起)、“昨日雪山记尔名”(皎然)、“清夜一声白雪微”(杜牧)等几句诗“犯孤平”。这在几万首唐诗中,有如沧海一粟,微乎其微。
什么是“孤平”呢?启功先生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说:“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2]。”可见,古人从来没有给“孤平”下过明确的定义,即使到了现在,对“孤平”的释义也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目前,对“孤平”具有代表性的解释有两种,一是以王力先生为代表(简称“王派”)的解释;一是以启功先生为代表(简称“启派”)的解释,分述如下:
(一)王派释义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孤平。”“七言是五言的扩展,所以在‘仄仄平平仄仄平’这个句型中,第三字如果用了仄声,也叫犯孤平。”[3]王力先生的释义有两个要点:①“其所以称为孤平,是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4]。”②孤平只出现在“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中,其他句型即使只有一个平声也不算孤平。
按照王派的解释,我们可作如下例析:
例如,“黄河入海流”本属于“平平仄仄平”的句型。如果将此句改为“大河入海流”,则句型变为“仄平仄仄平”,这就是“犯孤平”,因为全句除了韵脚之外,句中只有“河”字一个平声字。又如,“我宿五松下”的实际平仄格式为“仄仄仄平仄”,是句型“仄仄平平仄”的一种变体。全句虽然只有一个平声字,但王力先生认为这只是拗句,不算孤平,因为犯孤平指的是平脚的句子,仄脚的句子即使只有一个平声字,也不算犯孤平[3]。
我们认为,王派释义是值得商榷的。唯有在“平平仄仄平”或“仄仄平平仄仄平”的句型中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一个平声字的才算孤平。但在其他句型中除了韵脚之外也只有一个平声时,却被认为是正常句或者只是拗句,为何不是孤平呢?王派对此没有作出充分的解释与论证。
(二)启派释义
“如果有人看到‘孤’字而推论到句首、句尾的单个平声也要避忌,岂不大错?因为‘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2]。”启功先生是针对有人把凡是一个平声字被仄声隔开都当作孤平的误会而说的。启功先生的意思是:①孤平就是两仄夹一平;②句首或句尾的单个平声不算孤平,因为它有一边没有仄声,不符合两仄相夹的条件。
按照启派的解释,我们可作如下例析。
例如,“黄河入海流”本属于“平平仄仄平”的句型。如果将此句改为“大河入海流”,则句型变为“仄平仄仄平”,则“河”处犯孤平,因为它前后有仄声字相夹;而“流”字虽然是单平,它的前边虽然有仄声字隔开,但没有犯孤平,因为它位于句尾,后边没有字了,不符合两仄夹一平的条件。又如,“鸿雁几时到”的实际平仄格式为“平仄仄平仄”,按启派解释,“鸿”字虽然是单平,后面有仄声字隔开,但它不算孤平,因为它位于句首,前边没有字了,不符合两仄夹一平的条件。但“时”字则是犯孤平,因为它的前后都有仄声字,符合两仄夹一平的条件。
同理,按启派解释,“八月湖水平”的实际平仄格式为“仄仄平仄平”,“湖”字犯孤平;“我宿五松下”的实际平仄格式为“仄仄仄平仄”,“松”字犯孤平。
我们认为,启派释义也值得商榷。因为如果只要符合两仄夹一平的条件就算犯孤平,那么犯孤平的情况太多。
三、“孤平”新解
通过考察大量的律诗句子,我们形成了这样一种解释:句中无两平相连者为孤平。
这种解释包含两个要点:①句中没有一处有两个平声相连的才算孤平,但只要存在一处有两个平声相连的,该句都不算孤平;②孤平分两类,一类是对句孤平,一类是出句孤平。两类孤平犯忌的轻重不同,对句孤平犯忌重,必须救;出句孤平犯忌轻,可救可不救,但一般需要救。
(一)对句孤平及救法
如果把“一三五不论”口诀用于“平平仄仄平”句型时,第一字如改平为仄就会出现“仄平仄仄平”的句型,这就犯孤平了,这种孤平必须救。救的方法当然是设法让本句不成孤平,就是将第三字的仄声改为平声。
标准句:平 平 仄 仄 平例句:城 春 草 木 深
拗救句:仄 平 平 仄 平例句:恐 惊 天 上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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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句式开头本有两个平声相连。第一字改仄声以后,本句就没有相连的平声了,犯了孤平。若把第三字的仄声改为平声,就又有了相连的平声,这就救了本句的孤平,即“恐”字拗、“天”字救。本句的第三字原本属于“不论”的范围,可平可仄,但当第一字改平为仄以后,第三字就必须同时改仄为平,再也不是可平可仄了。所以这一句的第一和第三字的变通是有一定的条件限制的。另外,按照律句的安排,平脚句末三字只有“仄仄平”和“仄平平”的格式。现在用“平仄平”来补救孤平之拗,而“平仄平”也是拗,全句就是以拗救拗。
(二)出句孤平及救法
1.“仄仄仄平仄”的救法
如果把“一三五不论”口诀用于“仄仄平平仄”句型,第三字若改平为仄,出现“仄仄仄平仄”的句型,因为句中无两平相连,我们认为也算犯“孤平”。这种“孤平”因为处在一联中的出句,地位较对句次要,故可救可不救。如要救,则在其对句“平平仄仄平”救,即把对句第三字的仄声改为平声。
标准句出句:仄 仄 平 平 仄例句出句:细 草 微 风 岸
标准句对句:平 平 仄 仄 平 例句对句:危 樯 独 夜 舟
拗救句出句:仄 仄 仄 平 仄例句出句:万 籁 此 都 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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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救句对句:平 平 平 仄 平 例句对句:惟 闻 钟 磬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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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句“此”字拗,对句“钟”字救。当然,这种“准孤平”也可以不救,下面是不救的例子。
拗救句出句:仄 仄 仄 平 仄例句出句:复 值 接 舆 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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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救句对句:平 平 仄 仄 平例句对句:狂 歌 五 柳 前
出句“接”字拗,但对句没有救。
2.“仄仄平仄仄”的救法
“仄仄平平仄”的第四字如果改为仄,将出现“仄仄平仄仄”的句型,我们也认为是犯孤平。需要救,救法是将对句“平平仄仄平”,第三字的仄声改为平声。
标准句出句:仄 仄 平 平 仄 例句出句:本 以 高 难 饱
标准句对句:平 平 仄 仄 平 例句对句:徒 劳 恨 费 声
拗救句出句:仄 仄 平 仄 仄 例句出句:野 火 烧 不 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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拗救句对句:平 平 平 仄 平 例句对句:春 风 吹 又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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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如果将“句中无两平相连者”理解为“孤平”,则定义自明,救法也明,许多问题均可迎刃而解。
结语
由于自古以来对“孤平”无明确定义,人们对“孤平”的理解形成了两大派系。相对而言,王派观点为多数学者所认同,教学上宜采用王派观点。科研上我们则主张“百家争鸣”。诚然,正如上文所述,两派观点也都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为此,我们提出了“句中无两平相连者为孤平”的新解,并明确了此类“孤平”的救法,以供学界参考。 语
参考文献
[1]许嘉璐.古代汉语[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2:290.
[2]启功.诗文声律论稿[M].北京:中华书局,2000:67-68.
[3]王力.诗词格律[M].北京:中华书局,1977:28.
[4]王力.古代汉语[M].北京:中华书局,19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