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X+死我了”这一结构已引起部分学者的关注。因为这一结构在口语中使用频率较高,所以如何通过对这一结构的全面分析,加深对该结构的认识,为该结构的运用和理解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是很有必要的。在对“X+死我了”的结构和语义特征进行比较全面的分析后,发现该结构主要有两种语义类型。另外从语言类型学的角度入手,发现“X+死我了”中“我”涉及自控度问题。最后,分析“X+死我了”结构的演变过程具有交互性的特点。
关键词:“X+死我了” 结果补语 语义类型 自控度 演变
一、“X+死我了”结构分析
(一)“X”的分类
部分学者对能进入“形(动)+死+……”结构的词做过统计。徐银将能进入“形(动)死我了”构式的词语进行过分类,他的分类是比较全面的。为了研究方便,我们从北京大学现代汉语语料库(CCL)中检索“死我了”,共收集到137条语料,将“X+死我了”中的X分为三类:X1为行为动词,如“打”;X2为心理动词,如“想”;X3为形容词,如“热”。三者分布如下(括号内为出现的次数):
X1:杀(4)、害(4)、笑(3)、憋(2)、折(2)、拍(1)、整(1)、抓(1)、冰(1)、冻(1)、逼(1)、挤(1)、打(1)、刺(1)、骂(1)、晃(1)、熏(1)
X2:吓(26)、气(14)、想(10)、恨(4)、烦(3)、怕(3)、骇(2)、爱(1)、难为(1)、担心(1)
X3:疼(11)、累(8)、急(6)、痛(3)、闷(3)、难受(1)、臊(1)、臭(1)、难(1)、热(1)、舒畅(1)、舒坦(1)、憋屈(1)、屈(1)、爽(1)、乐(1)
分类上我们主要参照了周友斌、邵敬敏对心理动词做出的归类及其验证心理动词的形式标准:“(很+V)+宾”或“对+O+很+V”(V为动词,O为介词宾语)。V只要满足了其中一种形式,就可认为是心理动词。但心理动词要涉及到心理评价、心理态度或心理行为。像“晃”“熏”等词虽然可以进入“(很+V)+宾”结构,如:“很晃眼”“这味道很熏人”,但没有体现心理活动,所以将其归为行为动词一类。
若从语义角度来看这几类词在“X+死我了”中的体现,从收集到的语料来看,可分为以下三类:
1. 当X为行为动词时,“X1+死我了”的语义主要有一种,即:“他人或他物实施X1,‘我’受到某种影响”,例:
(1)毛阿敏嘴上抱怨“拍死我了”,内心却十分满意。
2.当X为心理动词时,“X2+死我了”的语义有两种:一是“他人或他物实施X2,‘我’受到某种影响”,例:
(2)就这么发生了,好像连我自己也没有明白是怎么发生的。耿林现在恨死我了。我只能听天由命了。
二是“自己实施或感受X2,自己受到某种影响”,如:
(3)小公子答道:“老叫我进去,烦死我了。但是常到您这里来,……”他不再说下去。
3.当X为形容词时,语义只有一种,即:“自己实施或感受X3,自己受到某种影响”,如:
(4)每次回到家里,躺在沙发上,这才喊一声:“累死我了”。
总结起来,“X+死我了”主要有两种语义类型。我们把第一种语义类型,即“他人或他物实施X,‘我’受到某种影响”表示为Ⅰ类,把第二种语义类型“自己实施或感受X,自己受到某种影响”表示为Ⅱ类。从总体上看,X1属于Ⅰ类,X2兼属Ⅰ、Ⅱ两类,X3属于Ⅱ类。
(二)“死”为结果补语
关于“X+死我了”中的“死”,部分学者认为是程度补语,但当前面有副词性词语“快”“快要”“都要”等修饰时,则为结果补语。作为程度补语的“死”表示的是“最高程度”,而且这一“最高程度”永远只能是非常接近“死”,不能达到或超过,否则就是结果补语,不是程度补语。从“死”是否“实现”的角度,把“死”分为程度补语和结果补语,这个观点虽然易于接受,但不是最合理的,比如:
(5)可是万万没想到,侯七奶奶生下了一个儿子,却把先侯奶奶生下了两个儿子的那位“小”给气死了,若不怎么就说她是“小”呢?(林希《糊涂老太——府佑大街纪事》)
例(5)中,“死”确实是“死了”,不是表示程度高,按上述分类,这里的“死”应为结果补语。若想对“死”的语法功能做出准确判断,就必须联系上下文先对“死”的语义做出判断。同样的结构形式,不同的语境会有不同的判断,如例中的“气死了”。所以,把“死”的语法功能截然分开的做法不易于操作,也不符合经济性原则。我们认为,不管是在具体的行为动词之后,还是在心理动词、形容词之后,“死”都是结果补语。“死”表示“受到了某动作或某性质极大的影响”这样的结果义。
二、“X+死我了”的语义特征
前面已经谈到“X+死我了”主要有两种语义类型:Ⅰ为“他人或他物实施X,‘我’受到某种影响”;Ⅱ为“自己实施或感受X,自己受到某种影响”。“死”表示这种“影响”极大。换句话说,“X+死我了”这一结构表达的就是由于X的发生或存在,“我”受到了某种极大的影响。Ⅰ和Ⅱ不同之处在于:Ⅰ是他人或他物直接实施X,如“整死我了”是他人“整”,“我”受到影响;Ⅱ是他人或他物通过间接作用,使“我”实施或感受X,如“热死我了”可能是天气等外部因素的间接作用让“我”受到影响。不管是Ⅰ类还是Ⅱ类,最后的结果都是“我”受到了“极大的影响”。
我们可以把“X+死我了”看成是“使成句”。所谓“使成句”是指使成式充当谓语中心语表示致使意义的句子。使成式又称动结式、述结式,是由谓语加上补语构成的组合体。谓语表示一种动作行为或原因,补语表示该动作行为导致的结果。
我们之前讨论了“X+死我了”结构的语义有两种类型,其典型代表是“X1”和“X3”,如:
(6)我的头!你们整死我了!(X1,Ⅰ类)
(7)躺在沙发上,这才喊一声:“累死我了”。(X3,Ⅱ类)
例(6)中,“我”的自控度比较低。例(7)中“我”的自控度也较低,这可以通过和“我累死了”这样的格式对比显现出来。前面谈到Ⅱ类语义是“自己实施或感受X,自己受到某种影响”,并且是他人或他物通过间接作用,使“我”实施或感受X。虽然没有直接说出“累”的原因,但在实际语境中交际双方是不难推知原因的。把外部因素当作“累死我了”这样结构的一个大背景,在这个背景中突显出“我累”。这对应了认知语言学中的意象图式模式。在理解这样的结构时,人们头脑中会形成一个“侧面——基体”意象。一个语义结构在相关认知域中覆盖范围称为“基体”,基体的某一部分如成为“注意的焦点”或被突显就叫做侧面,侧面是词语所标示的那一部分语义。如“叔叔”的基体是有亲属关系的一组个人。外部因素对应基体,“我累”对应侧面。如果说“我累死了”,则没有这样的基体——侧面关系,而是表达一种常规的“我累”这样的意义,表达一种感受,句中的“我”比有外部因素影响的“我”更具自控度。前面我们说过Ⅱ类语义都可以作形式上的变换,意义基本不变,但也有细微区别,“我”的自控度就是其中一点。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再来看几个个例子:
(8)我想死你了!
(9)你想死我了!
这两个句子的基本义都是表示“我很想你”,但表达的侧重点不同,例(8)可以说是“直抒胸臆”式,例(9)可以说是“情不自禁”式。也就是说例(9)中的“我”是“被迫”的,是“无可奈何”的,这种感情是不可抑制的,这里“我”的自控度相对于例(8)是较低的。
三、“X+死我了”结构的演变和交互性
假设“X+死我了”的原型句式是“X1+死我了”,如“打死我了”。此时“我”的自控度很低。当X为形容词,即X3时,最开始表达“我很累”这样的语义采用的是“我累死了”这一原型句式。后来,为了表达的需要,想更突显“累”,避免一直把自己当话题,想博取听话人的“同情”等等时,就把“我”往后移,最后构成了“累死我了”这样的句式。
之前我们注意到了X1中的“笑”不是Ⅰ类语义,“笑死我了”表示的是“我笑,我受到的影响大”。这一点,我们认为是各结构不断发展变化以及相互影响造成的。虽然X1倾向于Ⅰ类语义,但由于口语中交际的灵活性,“X1死我了”有些情况下也能表示Ⅱ类语义。如:
(10)打字打死我了……天啊!!
另外,我们还看到“洗死我了”这样的表达,实际要表达的意思是洗衣服很累,“累死我了”这样的意思。上面两个例子实际要表达的意思也是如此,但他们采用的是行为动词X1,这里我们可以看作是“X1死我了”和“X3死我了”结构的交互作用,是Ⅱ类语义结构上的变体形式。之前我们说Ⅱ类语义是“自己实施或感受X,自己受到某种影响”,并且是他人或他物通过间接作用,使“我”实施或感受X。这三个句子:
(11)打死我了!
(12)跑死我了!
(13)洗死我了!
其中,“打(字)”“跑(步)”“洗(衣服)”都是我们所说的“他人或他物”,它们起的是一种背后推动作用,让我感到“累”,在交际中,说话人为了突出背后的原因,也为了简易经济,就把本应是两个分句的句子合并为一个,这样做不会影响听话人的理解,反而更高效,这就促使了这种“张冠李戴”式结构的存在和发展。像这样“张冠李戴”的形式在现代汉语中并不少见,如用主动形式表被动意义的句式“信写好了”等等。语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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