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课程标准》提出:“培养学生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的审美情趣,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积极的人生态度,是语文教学的重要内容。”语文教学是美的事业,文章绝非无情物,因此充分发挥语文教材自身富有的美育效能和语文教师的引导作用是语文教学审美教育的根本。具体的实施办法,本文尝试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阐述:
一 用美的语言吸引学生
在这个过程中,要重视三个方面:
一方面,重视吟诵。语言文字的魅力是需反复咀嚼品味的,教师过多的分析往往会破坏原有的意境,因此在课堂上一定要给学生吟诵文本的时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学生通过对语言文字的朗读体验,进人情境,感受和理解作品的内在意蕴,唤起对作品、对自身生命的体验和确证,这是尤为重要的。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故寂然凝虑,思接千载;悄焉动容,视通万里;吟诵之间,吐纳珠玉之声;眉睫之前,卷舒风云之色。”学生的吟诵为语文课堂教学拉开了情感的序幕,也实现了文本对学生美的传递。
另一方面,教师要加强自身语言修养。苏霍姆林斯基指出“教师的语言修养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学生在课堂上脑力劳动的效率”,因此教师自身教学语言美感力度的大小,直接影响着语文教学中审美教育的功效。优美的课堂教学语言如春风化雨,常常能使学生如沐春风,自然而然地产生美感体验。如于漪老师教授《最后一次讲演》时介绍闻一多先生:“年轻的诗人闻一多,追求艺术完美,编织着鸳鸯蝴蝶的美梦;学者的闻一多,埋头于纸堆中,目不窥园,足不下楼,开发祖国的宝藏;战士的闻一多,在民族的危亡关头,掀髯作狮子吼,拍案而起,怒对敌人的手枪……”精心设计的诗化语言,借助铿锵激越的声调。形成感情节奏的热浪,震撼学生的心扉,学生所受的美感教育是不言而喻的,这就要求教师要有深厚的语言功底,这样才能吸引并感染学生,进而激发学生追求美、创造美的欲望,语文课的审美教育才能落到实处。
另外,以语言为媒介,激发学生展开想象。康德说过:“想象力是创造性的。”文学作品的艺术之美往往是不能直接感受到,它常常隐藏在艺术形象给人留下的深广、多层的审美空间里和生动逼真的意境之中,因此应开辟学生审美想象的通道,即通过作者用来描写艺术形象的语言启发学生展开想象,使学生得到美的熏陶。如教学《荷塘月色》,我们可以通过作者描绘荷叶、荷花等形象的优美语言来激发学生展开审美想象。如“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可引导学生联系生活体验,去想象“出淤泥而不染”的荷叶轮廓,再联想舞蹈演员身着芭蕾短裙亭亭玉立的倩影、翩翩起舞的视觉形象,从而体味出荷叶轻盈舒展、挺拔直立的秀姿之美。
二 用美的形象熏陶学生
任何作品的形象都是作家审美情趣、审美意识的一种体现。发现美,就是在把握人物形象中挖掘人物美的地方。中学语文课本中选取的人物都是不同阶层的典型,是社会百态的集中体现,有极高的审美价值。如嫉恶如仇、勇猛豪爽的鲁智深,宁死不屈、义薄云天的文天祥,英俊倜傥、玩劣不羁的贾宝玉,淑质华貌、才情卓然的林黛玉……他们以丰富的心灵、高贵的品质、鲜明的个性化语言在世界文化长廊里散发出不朽的光辉。我们语文课堂教学要充分利用这些美的形象,引导学生通过自身的感知深入剖析,从中发现人物形象所孕育的美感,从而激起学生对真、善、美的追求,对假、恶、丑的唾弃,提高学生的道德观,树立正确、健康而高尚的审美观。
三 用美的情感浸染学生
注重情感体验是新课标对语文教学的基本要求。语文教材中的作品无不是作者“情动于衷,不吐不快”的力作,教师在教学时应该把精力集中在“情”上字去引导,启发学生。
首先,以情导情,在阅读和讲授课文时,我们自己应该受到感染。该亢奋时,昂然动情;该悲壮时,慷慨淋漓;该委婉时,和风细雨,使学生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美感体验和审美陶冶,变课文中的“此情此景”为“我情我景”,从而拨动学生内心的“美感的琴弦”,引起情感共鸣。
其次,在教学过程中,教师更应注重挖掘出文本中最能打动人心的情感点,经探析、理解、品味、鉴赏的过程,感染学生心灵,陶冶学生性情。同时可让学生收集一些作家的相关知识,了解作品背景,知人论世,真正读懂文章,这样学生就会很自然地进入痛作者之所痛、恨作者之所恨、爱作者之所爱的同化境界,所受的审美教育是不言而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