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甫的长篇小说《城的灯》书写城市与乡村的对立以及历史、现实、未来三者的矛盾关系,历史本身是与乡土联系在一起的,是相互对应的,现实是基于历史与乡土而存在的,是与城市的现代化与乡土的传统形态相对应的。而主人公冯家昌处在这些错综关系之中,他的特殊位置决定了其生命历程的特殊性。
离开个体行为产生的背景去做凌虚蹈空似理念评判是毫无意义的。冯家昌所处的乡村并不是五四时期启蒙的乡村,也不是革命的乡村,而是处在改革浪潮中的乡村。这是一个有着新变可能的乡村。上梁村的历史与现实存在巨大反差。历史上曾荣极一时的南花北迁基地,现实中不过是一个封闭、贫穷的小村落。历史与现实的反差映现出的是小农意识的谄媚、闭塞、愚昧、嫉妒与自私。对权力无意识的遵从与崇尚,使得上梁村民没有独立的意识。他们心中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伸缩”。个体的意识往往与行为分离。
相对于这些无意推动历史发展,只求在历史中安生,被动纳入历史轨道的村民而言,冯家昌是一位在思想和行为上具有明确主体性的人。因为乡土社会传统文化里血缘与地域的承袭关系,童年里作为外姓所遭受的屈辱成为他认识世界的起点。从最初对父亲具有背叛意义的突兀式宣告——“行走,就是活法,这是我的方式,我‘走’我的”——明确地确立自身与周围世界的距离,在与周围世界的特定距离中保持着生命的主动权。尽管他的发迹源于两位女性的成全,但每一次的主动权都在他手上。两位女性的出现为他提供了向上的契机,是他逃离乡土的引子。虽说第一次的恋爱带有戏剧化的色彩,但他的每一步无疑也都是具有一锤定音的效果。战战兢兢地面对刘汉香的热情,是冯家昌忠于现实的冷静思考。一个外来者尚且不能得到普通人的尊重,又何以能够获得乡土权力代言人村支书的女儿的爱情呢?正因为认识得透彻,所以才有淡定的冷漠。这些都是权衡之后的带有强烈自我色彩的判定。第二次的爱情,则是冯家昌处心积虑的结果。从开始到结束,是一幕有着良好策划的舞台剧,有开始,有高潮,有尾声。踩在两位女性的肩膀上跻身城市,以女性的背景作为筹码谋求政治博弈的筹码。至于后面把三个弟弟逐一弄进城市,更是一场处心积虑的攻坚战。他所走的每一步都建立在对自身清醒的认知与判断的基础之上。从固有的道德价值判断,我们会鄙视其功利性,使婚姻成为政治的附庸。刘汉香不是他的白玫瑰,李冬冬也不是他的红玫瑰,他没有那么难以取舍与永恒性的困惑。但从主体独立性而言,他是一位现代意义上的人,没有在先辈的生命历程里亦步亦趋,突破了传统角色和传统价值的规约。
在从乡村走向城市的过程里,冯家昌经历了乡土与城市的双重炼狱。从小出身的卑微与外来者的名号使其背负着常人随意而理所当然的蔑视与侮辱。整个儿时的记忆是苦痛的,屈辱的。源自于内心的自卑成为其贫乏生活的营养品。其在极度的自卑中反弹出对生活极度的自负与偏执。这份自负与偏执中有了对生活的对抗,对命运世界的仇恨。长久郁结的生存之痛转化为对世界的对抗,他要逃离乡土,不顾一切地以此来对抗乡土。面对城市再次侵袭时,他再次忍耐着卑微的极限,在李冬冬母亲的审视中,他“像个被剥光衣服的孩子”,没有了最后一份真实的依赖。无以排遣的伤痛开始转化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怨恨。越是无声越深。而这种怨恨是“一种有明确的前因后果的心灵自我毒害。这种毒害有一种持久的心态,它是因强抑某种情感波动和情绪激动,使其不得发泄而产生的情态;这种‘强抑’隐忍力通过系统训练而养成。……这种自我毒害产生出某些持久的情态,形成确定样式的价值错觉和与此错觉相应的价值判断。”怨恨开始内化为其内在的动力源泉和精神支点。他压抑自身的棱角在政治的决斗场上“磨脸”、“献心”,生活的目标以及感情的表达都充斥了这种价值判断的标准。然而他的内心充满了力量,恨的力量,有着痛苦沉淀的力度。痛苦反而使生命阔大且坚韧,成为其生命力不断延伸而超越自我的佐证。
作者说“在这部长篇里,我要表述的,可以说是生长在‘平原’上的两个童话:一个是要进入物质的‘城’,一个是要建筑精神的‘城’。这两种努力虽然不在一个层面上,但客观地说,在一定的意义上,她、他们都获得了成功。这里所说的‘城’,并不是专指城市的,那其实是一种渴望或者叫做理想,是生活的方向,是自我救赎的一种方式。在这里,人就像是一棵会跑的树,走是一定的,但怎么走,走向哪里,却是未定的。所以,得有一盏‘灯’来照路。”作者探寻的是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构建一种理想的生活方式。在这里,冯家昌演绎的是走向物质的城的童话。他成功地进入了这座城,他不仅使冯氏家族在城市的秩序中找到了位置,还转变为城市的主流。然而,他步入了物质空间上的城,是否意味着步入了精神空间里的城?冯氏四兄弟在醉后重回故乡,却无意识地迷了路,意味着他们无家可归了。被故乡所驱逐,暗示着他们开始无根的悬浮在故乡的乡土与城市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