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ID: 159305

[ 华德阳 文选 ]   

《怀念红狐》主旨探微

◇ 华德阳

  一部作品面试后就不再仅仅属于作者,而是属于读者。尽管“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是对于一篇文章的主旨如果概括的令教师不知如何对学生自圆其说时,我想是不是《教学参考书》弄错了呢?
  在教学苏教版高中语文选修教材《现代散文选读》中的《怀念红狐》时,我就很难说服自己按照“教参”上的主旨来理解文章:“《怀念红狐》通过我们一家与红狐的故事,传达出作者平等善待世间万物、尊重生命的审美情趣和自然文化见解。”
  是这样的吗?文章写了一个“我与红狐”的故事,有必要上升到如此的高度“传达出作者平等善待世间万物、尊重生命的审美情趣和自然文化见解”吗?况且那时的我不过是个小学生(从“后来,我在小学语文课本中学到了俄国作家屠格涅夫的《麻雀》里的一段文字”可以看出“我”当时正在读小学),捉红狐是因为痛恨它偷了自己家里养的鸡,那可是用来交学费的啊!放红狐的幼仔是因为被红狐的母爱而感动,文中这样写道:“当我读到老麻雀为了救护小麻雀,在庞大的猎狗面前奋不顾身时,我不禁眼泪滑落双颊,混着鼻涕一起淌下了嘴角。是不是因为遭遇了红狐,在童稚的无忧无虑中辨别了一种特殊的味道……”可见在遭遇了红狐之后,“我”对《麻雀》中的母爱有了形象的感受,也是为后文放生小红狐买下了伏笔。
  文中的最后说:“很多年后,红狐哀痛的叫声还清晰地回响在我的耳边,轻轻地触到了我的记忆,让我变得伤怀不已。我曾经试着将那份感动讲给一些城市的朋友分享,但他们一脸漠然,我知道一种东西在生活中已经走了,它再也不会回来了……”这里作者强调地是“感动”,是自己经历了捉红狐放红狐的“那份感动”,并把它将给没有这种经历的“城市的朋友分享”,是什么让作者感动呢?应该是红狐的“母爱”,而不是自己一家人“平等善待世间万物、尊重生命”的“高风亮节”,也不会是“人与自然的和谐”,仅仅是红狐感人涕下的爱子情深。
  
  (徐州市沛县湖西中学;221611)
  

《怀念红狐》主旨探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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