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建设·下半月 2015年第1期 ID: 420817

  

《古书句读释例》辨证

◇ 尹绪彪

  摘要:本文针对杨树达先生《古书句读释例》中尚可商榷的问题进行推敲考证,所列条目按顺序依次排列。其中论述,或以文气推断,或以文例归纳,或借文字训诂,或综合数法以推求。要言之有据,不作空言,以期能自圆其说。
  关键词:杨树达 《古书句读释例》 辨证
  引言
  乡贤长沙杨树达先生,博学洽闻之士,后辈莫不想慕其风采。余读其文,未尝不废书而起,叹其渊深沈懿,非浅陋如我辈者所能窥探一二也。先生尝为《古书句读释例》,博采诸书,辑凡百六十八例,归之于四大类、十五小类。条理井然,如网在纲,学子皆称其便。其论证平实严谨,以小见大,多有创见,时或推倒千古,令人拍案叫绝。数十年以来,此书重印不断,其沾溉学林,亦可谓匪浅矣。
  余读此书再三,深为叹服。愚心或有所疑滞,或有所启发,笔之书端,今整理数条,遂成此篇。人言“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余为此文,亦只求以符先哲“实事求是”之心,非敢以浅薄之见妄生议论也。俊彦雅士,幸以教我。
  一、“圣人作”辨
  例三:夫唯禽兽无礼故父子聚麀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使人以有礼知自别于禽兽《礼记·曲礼上篇》[1]:
  旧以“作”字连下为读。朱子云:“陆农师点‘圣人作’是一句,‘为礼以教人’是一句。”武亿云:“《淮南子·氾论训》:‘古者民泽处复穴,冬日则不胜霜雪雾露,夏日则不胜暑热蟁虻,圣人乃作,为之築土构木以为宫室,上栋下宇以蔽风雨,以避寒暑,而百姓安之。’‘圣人乃作’为一句,‘为之’亦连下读。与此文势正合。”树达按陆、武读是也。《易·系辞下传》云:“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通其变使民不倦。”与此文“圣人作”句例亦同。
  按:“是故圣人作为礼以教人”为一句,旧读是也。“作为”同义连文,此句犹言“圣人制礼以教人”也。《礼运》:“故圣人作则,必以天地为本。”《乐记》:“故圣人作乐以应天,制礼以配地。”皆以“作”为“作为”之义,非“作兴”之义也。《乐记篇》:“然后圣人作为父子君臣,以为纪纲。”又“然后圣人作为鞀、鼓、椌、楬、埙、箎。”两句亦当以“作为”连读。[2]
  《诗·小雅·巷伯》:“寺人孟子,作为此诗。凡百君子,敬而听之。”又《大雅·桑柔》:“维此良人,作为式谷。”《礼记·月令》“毋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吕氏春秋·音初》:“殷整甲徙宅河内,犹思故处,实始作为西音。”《史记·李斯列传》:“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作为”二字之用正与此同。杨氏之意,乃以“作”字为“兴起”之义,以“为”字为“制作”之义。然察诸文意:因人之无礼,故圣人制礼,其因果关系了然;若云因人之无礼,故圣人作兴,则不如前说文气之顺矣。
  《史记·秦本纪》:“夫自上圣黄帝作为礼乐法度,身以先之,仅以小治。”杨氏《古书疑义举例续补》谓“自”字当训为“虽”,则“作为”二字亦当连读明矣。至于武亿所引《淮南子》之例,“为之築土构木”,此“为”字乃作介词用;“为礼以教人”之“为”字作动词用,两者毫不相干。武亿乃云“文势正合”,则大谬矣。
  二、“彼徂矣岐”辨
  例四十一:彼徂矣岐有夷之行《诗·周颂·天作篇》:
  《韩诗外传卷一》及《说苑·君道篇》皆引《诗》“岐有夷之行”,以“岐”字属下读。《薛君传》云:“彼百姓归文王者,皆曰:‘岐有易道,可往归矣。’”薛君本治《韩诗》,故与《外传》读同。《后汉书·西南夷传》引诗“彼徂者岐”,则以“岐”字上属,近读皆从之。武亿云:“以经文例之,上既云‘彼作矣’,则此‘彼徂矣’断句,与经文合。”树达按《后汉书》近读以“岐”字属上读者是也。“彼徂者岐”,徂读为阻,谓彼险阻之岐山也。此《诗》文言太王开荒,文王继续,故险阻之岐山,今有平易之道路。若以“彼徂矣”为句,文不可通矣。武氏以“彼作矣”为例,但“彼作矣”之彼指太王,若以“彼徂矣”为句,“彼”字何所指乎?
  按:《诗》曰:“天作高山,太荒王之。彼作矣,文王康之。彼徂矣,岐有夷之行,子孙保之。”《郑笺》亦以“彼徂矣”之“彼”指归周之万民,以“徂”训“往”,则其断句与《外传》《说苑》同。武亿以经证经,其说可信,杨氏不可以《后汉书》之引,遂驳诸家之说也。且《后汉书》所引,“矣”作“者”,岂不闻古人说《诗》,好断章取义乎?其说虽与众异,其实未必可信也。
  余亦以为“彼徂矣”为句,“岐”字属下。唯诗之义,余另有说。
  “彼作矣”之“作”当读为“殂”,“殂”之古文从歺从作。《说文·歺部》:“殂,往死也。古文殂从歺,从作。”“彼徂矣”之“徂”亦当读为“殂”。《尔雅·释诂下》:“徂,死也。”郝懿行《义疏》云:“徂者,殂之假借也。”《玉篇·歹部》:“殂,死也,今作徂。”是“徂”“殂”通用之证。
  然则,《诗》之“作”与“徂”皆当训“死”。且“殂”之古文“从歺从作”,“乍”与“且”盖同源通用之字也。《诗·大雅·荡》曰“侯作侯祝。”《释文》云:“作,本或作‘诅’。”此例与本诗“彼作矣”之“作”读为“殂”之例如出一辙,便是明证。
  《毛传》:“荒,大也。”“荒之”即开垦扩大之也。《国语·晋语四》:“在《周颂》曰:‘天作高山,大王荒之。’荒,大之也。大天所作,可谓亲有天矣”。是其明证。“康之”,学者或以为假借为“庚”,训为继续;或者训为“安”。皆非也。“康”“荒”二字音义皆同,“康之”即“荒之”,亦开拓使宽广之义,《诗》文但变文以避复耳。《淮南内篇第三·天文》:“十二岁而一康。”《太平御览·时序部二》引作“十二岁而一荒。”王念孙《读书杂志》云:“康之为言荒也。”《周礼·天官·太宰》:“三曰丧荒之式。”孙诒让《正义》云:“荒、康古字通。”《诗·周颂·臣工》:“迄用康年。”马瑞辰《通释》云:“康、荒音义正同。”《谷梁传·襄二十四年》:“四谷不升谓之康。”《韩诗外传》引“康”作“荒”。皆是其证。
  故此诗大意曰:天造彼岐山,太王垦治而荒大之。自彼太王之死也,文王继而荒大之。自彼文王之死也,岐山遂有平易之道路,子孙后世遂保而恃之也。   三、“何不为陶冶舍”辨
  例五十八:且许子何不为陶冶舍皆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何为纷纷然与百工交易何许子之不惮烦《孟子·滕文公上篇》:
  旧皆以“舍皆”连读。赵岐注云:“舍,止也。止不肯皆自取之其宫宅中而用之,何为反与百工交易,纷纷而为之烦也?”树达按赵释“舍”为“舍我其谁”之“舍”,与上下文文气皆不贯。今案“舍”当属上读。《说文·二篇上八部》云:“余,语之舒也。从八,舍省声。”《左传》云:“小白余!敢贪天子之命无下拜!”《孟子》以“舍”为语之舒,犹之《左传》以“余”为语之舒也。
  按:杨氏著《词诠》,于“舍”字条下云:“疑问代名词,何也。章太炎先生云:‘今语“甚么”之切音为“舍”。’”其所举之例,正是《孟子》此文。然则,杨氏于两处之说不同,是其疏忽。其以“舍”为语末助词,说亦可通,惟于文献无征。仅此一例,难以为信。章太炎、刘师培皆以为相当于今之“什么”,犹云“啥都取诸其宫中而用之”,以“舍”字属下,则文意亦通。然以今度古,以后律前,且属以意猜测,无文献为证,亦不足信。
  朱熹《集注》云:“或读属上句,谓作陶冶之处也。”余以为此说较胜。陶冶舍,犹云陶冶作坊也。下句言“皆取诸其宫中”,宫即室也,谓诸器物皆取之于其陶舍之室而用之。文意自明,不必辗转以他求也。
  四、“不亲后庭之事”辨
  例百十七:商不尽忠纳善以辅至德知圣主崇孝远别不亲后庭之事皆受命皇太后《汉书·卷八十二王商传》:
  师古云:“远离女色而分别之,故云不亲也。”刘敞云:“当断‘不亲后庭之事’为句。”树达按刘读是也。
  按:“后庭之事皆受命皇太后”做一句读,颜师古以“远别不亲”为句,是也。唯师古之解“远别”甚牵强,“不亲”即不孝也,“远别不亲”者,乃谓圣主尊崇孝道,于不亲不孝之人则远而别之也。
  若从刘、杨之说,则“崇孝远别”不成文矣。且受命于太后者,自是“后庭之事”,若以“事”字绝句,则后句无主语,文气断矣。“后庭之事皆受命皇太后”,亦即指皇帝不亲理后庭之事,文意已足。何必削足以适履,使前后文意不通?
  五、“先至城下”辨
  例百六十七:攻开封先至城下为多《汉书·卷四十周勃传》:
  文颖云:“勃士卒至者多也。”此以“先至城下为多”六字作一句读。如淳云:“《周礼》:‘战功曰多’。”师古云:“多谓功多也。”此以“先至城下”为一句,“为多”二字为一句。李慈铭云:“此当以‘先至’为句,‘城下’为句。‘下’读去声,言攻开封,勃既先至;及城破,又勃功为多也。”树达按此三读皆可通。
  按:诸说中以李慈铭为胜。观本传云“攻槐里、好畤,最。”如淳曰:“于将帅之中功为最也。”又《史记·樊郦滕灌列传》:“灌废丘,最。”张晏曰:“最,功第一也。”余谓此“最”字用法与“多”相似,谓攻破开封,勃之功于诸将中为多也。《国语·晋语九》:“下邑之役,董安于多,赵简子赏之。”韦注云:“董安于,赵简子家臣,功多也。”与此“多”字用法正同。
  《史》《汉》多以“先至”“先登”为文,此其常例也。《汉书·霍去病传》:“广将四千骑先至,骞将万骑后。”《张骞传》:“天子以尝使浞野侯攻楼兰,以七百骑先至,虏其王。”又本传云:“下下邑,先登。”“攻啮桑,先登。”可见其文法如此也。
  注释:
  1本文按语前照录《古书句读释例》原文,出自中华书局《国学入门丛书》2003年第一版。
  2按《十三经注疏》前句于“作”字绝句,后句则“作为”连读,今之注家亦多从之。然而两处文势并列,句式相同,读法不应有异,两句皆当以“作为”连读,皆是“制作”之义。
  参考文献
  [1]杨树达.古书句读释例[M].国学入门丛书.北京:中华书局,2003.
  [2]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7.
  [3]王利器.吕氏春秋注疏[M].成都:巴蜀书社,2002.
  [4]司马迁.史记[M].北京:中华书局,1959.
  [5]杨树达.古书疑义举例续补[M].北京:中华书局,2005.
  [6]韦昭注.国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
  [7]王念孙.读书杂志[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0.
  [8]孙诒让.周礼正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7.
  [9]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9.
  [10]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

《古书句读释例》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