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年,人们为了打破对鲁迅的神话,非常强调“鲁迅也是人”,强调鲁迅是个“好父亲、好儿子、好丈夫”,等等。关于鲁迅,我们应该要讲两句话:一方面,鲁迅也是和我们一样的“人”;另一方面,鲁迅又是一个和我们不一样的“特别的人”,他有一般人所不及的特别的思想、独特的见解、非同寻常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能够给我们从别的思想家、文学家那里得不到的特别的精神启迪和享受。我们就要逐渐进入鲁迅世界中那些仅属于他的独特方面,也可以说是鲁迅思想与文学的更深层面——“鲁迅的命题”——他对中国历史和现实的独特观察和表达。
鲁迅的第一个命题是“睁了眼看”,鲁迅专门写了一篇文章来讨论,题目就叫“论睁了眼看”。本来孩子一出生,他就睁着眼睛看世界了。这本来是一个常识:人是要睁着眼睛看世界的。鲁迅在讨论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问题的时候,首先就要回到这个常识上来。
但是在中国,要真正落实到常识,睁着眼看,是非常困难的。因为中国的文化、中国人,对于社会采取的态度,常常是闭着眼看的。鲁迅在文章一开头就提出两个命题,一个是睁了眼看,一个是闭着眼看。中国国民对一切事情,特别是受到了欺负、侮辱的时候,第一反应就是闭上眼睛,好像闭上眼睛这个侮辱就不存在了,一切就圆满了。
鲁迅要追问的是,这样闭着眼睛看意味着什么。鲁迅说,这意味着“六无”:一,无问题;接着就是无缺陷,一切都圆满了;于是就无不平,没有问题,一切圆满,还有不平吗?因此就无解决,问题还是存在,只是你不承认,问题就解决不了;最后是无改革;进而无反抗。无问题,无缺陷,无不平,无解决,无改革,无反抗,这就是闭着眼睛看世界的后果,其要害就在维护既定的统治秩序,维护既得利益。这也是中国人处事的方法,即所谓“万事闭眼睛,聊以自欺,而且欺人”,鲁迅把它概括为“瞒和骗”。这是一个很重要、很深刻的概括,中国人就是讲瞒和骗,历史如此,现实也如此。
这在中国是自有传统的。中国文化、中国文学就有一个瞒和骗的传统。鲁迅分析了中国写才子佳人故事的戏曲,开始可能会有一点不幸,小小的不幸,然后才子考试中举了,奉旨完婚,就“大团圆”了。鲁迅因此给曹雪芹写的《红楼梦》以很高评价,因为他“敢于实写”,说出世事的真相,但高鹗的后续,结尾也落入了“大团圆”的窠臼,虽然被抄了家,最后还是“家业再振”,连宝玉也“入圣超凡”了。从《红楼梦》的后续对原作的变动,就可以看出中国“瞒和骗”的传统的深厚。
鲁迅还考察过一个民间传统故事的演变过程。故事的原初,是一个女子自愿服侍病危的丈夫,最后治疗无效,两人感情太深,就一起自杀了。后来有人把它改编了,说妻子如此尽力照顾丈夫,就感动了神仙,变成一条小蛇,跑到药罐子里,丈夫把药吃了就痊愈了,终于皆大欢喜。鲁迅因此发出感慨:在中国,“凡有缺陷,一经作者粉饰,后半便大抵改观”,读者因此而陷入迷误,“以为世间委实尽够光明,谁有不幸,便是自作,自受”。这是很能说明瞒和骗的本质的,就是要粉饰太平,制造一派光明的假象。而这样的粉饰太平的文学是代代相传的。
如果有些事情无法回避,又怎么办呢?比如岳飞死了,关公死了,这总是无法改变的事实。但中国人还是有办法,就说岳飞是前世命中注定要死的,死了也是一种圆满;关公就更简单,他死了干脆把他变成神,供起来,就更圆满了。中国人的聪明、智慧就都用在这“别设骗局”上了。鲁迅由此得出了一个十分沉重的结论一一
中国人的不敢正视各方面,用瞒和骗,造出奇妙的逃路来,而自以为正路。在这路上,就证明着国民性的怯弱、懒惰,而又巧滑。一天一天的满足着,即一天一天的堕落着,但却又觉得日见其光荣。(《坟·论睁了眼看》)
这里所谈的,是中国国民性的一个根本性的弱点:一方面,不敢正视自己和社会的问题,表现出本质上的“怯弱”;一方面,又始终感觉良好,陷入自我“满足”,显示出自欺欺人的“巧滑”。
鲁迅对于我们,是一个“现在进行式”的存在,他的命题,不只是历史问题,更是现实问题,他当年的召唤,今天也依然有力一一
世界日日改变,我们的作家取下假面,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并且写出他的血和肉来的时候早到了;早就应该有一片崭新的文场,早就应该有几个凶猛的闯将!(《坟·论睁了眼看》)
鲁迅要召唤的,当然不只是中国的作家,也是针对今天中国的国民,“真诚地,深入地,大胆地看取人生”,应该是我们每一个人的人生选择和态度,不管现实多么严峻和残酷,都要有勇气去正视它。
无可讳言,在鲁迅所生活的时代,以及今天,许多历史与现实的真相,都是被遮蔽的。因此,鲁迅就要追问:那些被竭力遮蔽的历史与现实的黑暗与真相,究竟是什么?这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可以从不同方面来揭示。就“睁了眼看”这一话题来说,要进一步讨论的是鲁迅睁开眼后,他看见了什么。
鲁迅指出,中国的文明,中国的社会,是一个“人肉的筵宴”。
这自然是一个十分严峻的判断。很多人都指责说,这是鲁迅的偏激之论。但我还是这样的态度:先不要忙着指责与拒绝,而要先弄清楚,鲁迅是在什么情况下,针对什么问题,提出这样的命题的,他的这一命题的真实含义是什么,他的依据是什么。
我们先看鲁迅为什么要提出这个命题。鲁迅在《灯下漫笔(二)》里第一次提出这个命题,而且是从大家司空见惯的一件事引发的。鲁迅在考察当时(1925年)中国的思想文化状况时,发现了一个现象:“赞颂中国固有文明的人们多起来了,加之以外国人。”很多外国人,都在写文章赞扬中国的文明,有一个日本人,就写了一本书,叫做《北京的魅力》,说北京最大的魅力就是北京的东西好吃。从表面上看,中国的吃文化,中国的固有文化,确实有它独到之处,在世界文化中当然应该有它的地位,赞扬本身似乎也没有错。但是,鲁迅在“睁了眼看”以后,发现这样的一片赞扬声遮蔽了在他看来也许是更为重要、更应该正视的中国现实,中国文化的另一面。他尖锐地指出——
因此我们在目前,还可以亲见各式各样的筵宴,有烧烤,有翅席,有便饭,有西餐。但茅檐下也有淡饭,路傍也有残羹,野上也有饿殍;有吃烧烤的身价不资的阔人,也有饿得垂死的每斤八文的孩子。(《坟·灯下漫笔》)
而且鲁迅还要追问:为什么我们只看见吃烧烤、翅席的中国,而感受不到“饿得垂死的每斤八文的孩子”的痛苦?鲁迅把它归于中国的“有贵贱,有大小,有上下”的等级制度。在这样的等级制度下,每个人都处在某一等级上,自己被等级在上的人凌辱,但也可以再去凌辱等级在下的人,即使是处在等级底层的人,回到家里,也还可以凌辱地位更为低下的老婆和孩子,而老婆也还有希望:等到“多年媳妇熬成婆”,又可以
凌辱媳妇了。这就是“自己被别人吃,但也可以吃别人”。鲁迅指出,正是这样的等级制度造成的等级社会,把人们“各各分离”,就“不能再感到别人的痛苦;并且因为自己各有奴使别人,吃掉别人的希望,便也就忘却自己同有被奴使被吃掉的将来”。这样也就不会有反抗,因为他也可以通过压迫别人、吃别人获得补偿,这就是中国天下太平的原因。
我们还要进一步讨论:鲁迅所说的“吃人”,其内涵究竟是什么?
应该说“吃人”是鲁迅的一个最基本的概念。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是他的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在我看来,鲁迅说的“吃人”,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这是实指,就是真的吃人,杀人。《狂人日记》讲了很多这样的故事,这些故事不完全是狂人的狂想,而是有历史根据的(当然,在细节上可能有出入)。比如,小说提到的中国古代的易牙蒸子,把自己的孩子蒸了吃了,这在《管子》里就有记载。《左传》中还有这样的记载:当年宋国的都城被楚国围困的时候,宋国人为饥饿所逼,就互相交换了儿子来吃。《狂人日记》中提到的徐锡林(麟),是秋瑾的战友,被捕以后,他的心就被清兵炒着吃了。
人类在追求生存的过程中,因为灾荒,因为战争,都会发生人吃人的现象,这叫“求生性吃人”。更可怕的是还有一种“习得性”吃人,就是在一种理论指导下的理直气壮的吃人。比如中国就鼓励为“尽孝道”而献身,把自己身体的某一部分献给自己的父母长辈给他们治病,让他们吃。鲁迅曾专门写过一篇文章批判《二十四孝图》,就是因为它歌颂这样的孝道鼓励的吃人。听说这些年又有人在向青少年推荐《二十四孝图》,莫非又要鼓励这样的为“尽孝”而自愿被人吃?真是不可思议!中国还有一种迷信,认为吃人肉或人的某个器官,可以增加性功能,很多人就因此想方设法吃人。这大概就是为养生而吃人吧。中国最多的就是这样的习得性吃人, “食人”是和“忠”“孝”“养生”这样一些中国传统儒家、道家文化的基本概念联系在一起的,是在伦理道德的美名之下,在道德理想主义的旗帜下吃人。这样的肆无忌惮地大规模地吃人,而且是被中国传统文化所默认和鼓励,这在世界上也是罕见的。
令人恐惧的是,这种吃人已经进入了文学,被审美化了。中国老百姓家喻户晓的《水浒》《三国演义》中都有吃人的描写,而且都是绘声绘色,给吃人涂以“道德美”的神圣光圈。《三国演义》第十九回就讲了这样一个“故事”:刘备被吕布打败了,想投靠曹操,在投奔的路上住在猎户刘安家里,刘安很崇拜刘备,想随他去打仗,但他家里有一个老母,为了尽孝道,他不能走,最后就杀了妻子,给刘备吃了。这样,他就用吃人的行为实现了“忠孝两全”的儒家最高理想。问题是,不仅作家赞美这样的“德行”,我们读者(包括我自己)读到这里竟然一点不觉得可怕,没有人进行谴责,我们都觉得这是很自然的事情,甚至是很美好的事,可见我们的心灵麻木到了一个什么程度!这也折射出中国文化、中国文学的问题:它给吃人的现象赋予了伦理的、审美的合理性。
问题是这样的“吃人”,在鲁迅以后的中国,依然不断发生。大家知道,在上一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的大饥荒和“文化革命”中都发生过人吃人的现象,而且相隔时间只有几年。
而且还有新的理论,就是为了革命而吃人、杀人。“文化革命”中广西人吃人事件中,食人者就这样说:“他父亲上山当土匪,弄得全村不安,是我把他杀了,吃了。谁来问我都不怕。干革命,心红胆壮!全村人都拥护我。”可怕的就是这“心红胆壮”,这“全村拥护”。这是因为在那个阶级斗争的年代, “杀反革命,天然合理”已经成为主流意识形态,甚至集体无意识。而所谓“反革命”,并非因为其触犯了法律,而是由掌握了包括杀人权在内的一切权力的统治者决定的。鲁迅早就说过,在中国,杀人有一个办法,就是先宣布你不是人,清朝皇帝要杀自己的亲兄弟,先把他们的名字改了,叫“猪”叫“狗”,既然是猪是狗,就可以随意杀戮了。现在的办法是先宣布你是“反革命”,把你从“革命队伍”中开除,要杀要吃就由“革命者”说了算了。其实并不是因为他真的反对革命,而是因为他的意见或行为违背了掌权者的意志,是一个异己者,有的干脆就因为掌权者看着不顺眼,这样的“杀反革命”实际上就是滥杀异己和无辜。
这样的“吃人”的悲剧是怎样产生的?原因自然是复杂的,我们今天要探讨的是思想、文化上的原因。我觉得这里的一个关键,就是对人的生命的漠视。也就是鲁迅在《兔和猫》里所说的,“将生命造成得太滥,毁得太滥了”,所以中国人就缺少珍惜、敬畏生命的观念。缺少对生命的珍爱,就形成一种内在的嗜杀性,或者说嗜血性。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历史就有可能重演。
这里,还需要谈到鲁迅所说的“吃人”的第二方面,就是象征的意义,也可以说是更深层次的“吃人”。这里涉及鲁迅对“人”的独特理解,他有一个最基本的命题,叫“立人”。他曾明确地表示,“立人”的基本道路就是“尊个性而张精神”,就是说,他所看重的是人的生命个体的精神自由。他认为,中国所要创造的“近世文明”(有点类似于我们今天所说的“现代化”),不能仅限于物质的富有、科技的发达、民主政治的推行,还要有人的个体精神的自由发展。因此,他提出:“首在立人,人立而凡事举”。这样一种人的个体精神自由的观念,恰好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中所欠缺的。我们比较强调人的群体性、集体性。传统观念中的“人”,是家庭的人,是父亲的儿子,是国家的人,是皇帝的臣民,而很少强调个体的独立和权利。尽管强调人的集体性和群体性,自有其不可忽视的意义和价值,但它同时也遮蔽了人的个体性,忽略了人的个体的精神自由。在鲁迅看来,这是中国文化的重大缺失,对人的个体精神自由的压抑和剥夺,是更深层面的“吃人”,即精神的“吃人”。这是一个十分深刻的观察。
鲁迅在“睁了眼看”中国历史时,发现所谓“一治一乱”的历史,不过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和“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的循环。——他的这一概括是在《灯下漫笔(一)》里作出的。
中国的“乱世”,就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中国的“治世”,就是统治者“较有秩序地收拾了天下。厘定规则:怎样服役,怎样纳粮,怎样磕头,怎样颂圣”;而所谓“太平盛世”,不过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儒家所津津乐道的“一治一乱”,不过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的循环,并没有从根本上走出“奴隶时代”,中国人始终是奴隶。
当鲁迅强调中国的文明是一个“人肉的筵宴”,指出人们所神往的所谓“太平盛世”不过
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许多人在承认他的认识的独到和深刻时,也不免要怀疑,鲁迅是否把中国社会和文化看得过分黑暗?中国社会和文化难道没有光明面吗?后来,鲁迅写了一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就是回答这个问题的。他有这样一段话——
我们从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等于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
这一类的人们,就是现在也何尝少呢?他们有确信,不自欺;他们在前仆后继的战斗,不过一面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罢了。说中国人失掉了自信力,用以指一部分人则可,倘若加于全体,那简直是诬蔑。(《且介亭杂文·中国人失掉自信力了吗》)
我以为鲁迅这段话包含了三层意思。
首先是肯定中国历史和现在都存在真正的“人”。尽管如我们在前面的讨论中说到中国是一个“人肉的筵宴”,无数中国人在肉体上被残害,在精神上受奴役,但依然有埋头苦干、拼命硬干、为民请命、舍身求法的人,他们是“中国的脊梁”,构成了中国社会和文化的真正的光明面。因此,鲁迅强调,我们必须有民族“自信力”,要“自信”,而不是“他信”,要把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自己反抗黑暗,自己解放自己,而不能寄希望于他人的恩赐。——可见,说鲁迅否认中国的传统,鲁迅眼里只有黑暗没有光明,缺乏民族自尊、自信,不是误会,就是鲁迅说的“诬蔑”。
但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中国的脊梁在哪里?我们寻找中国的光明,眼光应往哪里看?鲁迅说,在“等于为帝王将相做家谱的所谓‘正史’”里,是看不到这些真正代表光明的中国的脊梁的,他们是被瞒和骗的历史叙述所遮蔽的,“要论中国人,必须不被搽在表面的自欺欺人的脂粉所诓骗,却看看他的筋骨和脊梁。自信力的有无,状元宰相的文章是不足为据的,要自己去看地底下。”——这又是一个极重要的提醒:不要被自欺欺人的谎言所欺骗,才能看到真正的民族的脊梁;不要只看高高在上的帝王将相状元宰相,要目光向下,看立足在中国的土地上,切切实实为中华民族的生存发展艰苦奋斗流血牺牲的那些人,地底下的那些中国老百姓、普通的知识分子,他们才是中国的筋骨和脊梁。
第三个方面,也是鲁迅最感痛心,要着重讨论的,就是这些代表着光明的中国的筋骨和脊梁,在中国历史与现实中,“总在被摧残,被抹杀,消灭于黑暗中,不能为大家所知道”。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历史的被遮蔽”的问题。鲁迅在和朋友的通信中,专门讨论过这个问题。他说,我们看外国的历史和文学,常常可以感觉到,外国有许多的硬汉,但是中国历史给人的印象就好像硬汉比较少。这到底是什么原因?他分析有两个原因。一是中国刑法的残酷是全世界少有的。更重要的原因是在西方国家里,一旦出现在酷刑下能够坚持自己信仰的硬汉,整个民族就给他很高的评价,称他为圣徒,而且代代传下来。但是中国恰好相反,中国出现硬汉,不但不表彰,还要想方设法地把他遮蔽起来,不发表,也不进入历史记载。这样就造成一个假象,好像人要活下去,就必须妥协、屈服,反抗毫无意义,不仅要承受酷刑,而且还要被抹杀,这实际上就鼓励那些卖友求荣的人,背叛自己理想的人,屈服于现实、苟且偷生的人,而且造成一个假象,在后人看来,似乎中国历史上就没有什么硬汉,一片黑暗,不见光明。鲁迅说,如果这个情况继续下去,酷刑就永远不会停止,作为民族脊梁的不屈的硬汉永远被遮蔽,我们民族的精神传统就会中断,那整个民族就真的没有希望了,这是一条民族灭亡之路。这是真正的振聋发聩之言。
我又想起了鲁迅在《记念刘和珍君》里的一句话,这也是大家都很熟悉的:“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所谓“直面”“正视”,就是要“睁了眼看”。按鲁迅的观念,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要敢于直面历史和现实的“吃人”的血腥——以任何形态出现的、对人的生命的残杀和对人的精神的奴役;一是不要遗忘历史和现实的血性硬汉,要为他们抹去血污——他们是民族的脊梁和希望。这样睁着眼去看,揭示真相,当然需要勇气,因为它会给你带来真正的痛苦,沉重的精神负担;但你也会感受到真正的幸福,敢于正视,也就意味着敢于承担:这样的生命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