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独立设科已有110多年,而且此前也有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没有古代的语文教育,就没有现代的语文课程,更何谈当代的语文课改。因此,真语文研究一定要注重联系历史,假如割断了历史,就会成为假语文。我认为,在假语文泛滥的当下,必须研究民国时期的语文教学,从中找到语文的真正内涵。
自1912年到1949年上半年即民国时期,这个时期的语文叫作“国文”“国语”。这段时期语文教学形成了一个高峰。为什么会形成这样一个高峰?高峰之“高”体现在哪些方面?要回答这些问题,必须了解1912年到1949年上半年我国在语文教学研究上都有哪些成果,这些成果流传到现在都有哪些?我推荐大家读这两本书:第一本是《二十世纪前期中国语文教育论集》,第二本是语文出版社刚刚出版的《国文国语教育论典》。语文教育工作者要从书中总结观点,提出问题。第一本书我看了18遍,思考了如下问题:
第一,语文教学的真价值是什么?夏丏尊先生认为,语文教育的真价值有两句话:我们不能只从国文学国文,我们不能只把国文当国文学。这两句话是什么意思?可以从两方面来理解:一是学习语言是语文教学的基本内涵;二是通过语言的基本内涵来表达情感内容和态度。因此,我们不能只从国文学国文,不能只把国文当国文学。以此来评判目前的语文教学,就会发现其中存在假的问题。我们要思考的是:假在什么地方,伪在什么地方。经过这样一个去伪存真的过程,我们可以从中得出语文教学的真价值——除了表达、表现之外,还有民众的一些基本精神。
第二,语文教学的目的是什么?如果搞不清楚这个问题,就会陷入假语文的泥潭。关于这个问题,民国时期有很多论述。著名哲学家、社会学家孙本文在《中学校之读文教授》中指出:“按国文教授之作用,不外形式实质二端。形式以涵养能力,实质以陶冶心性。”“若乃启发智德,则有各科学在,似非国文教学之主鹄,固宜重形式而轻实质矣。”叶圣陶、朱自清先生的态度更为明朗,他们在《国文教学》一书中直白地表述:“国文教学固然要重精神训练,但尤其要重视技术训练,即重视了解文字和运用文字的训练。”“国文教学诚然是(精神训练)这方面的有关科目,但不是独当其任的唯一科目……把精神训练的一切责任都担在自己肩膀上,实在是不必要的。”这一时期,陈启天、蒋伯潜等也先后明确地提出类似识见。把培养语言文字能力的基本任务定为语文教学的“主目的”,几乎成了民国时期学界的共识。
第三,语文教学中的师生关系是怎样的?近年来,语文教学中师生关系的定位有很多不确定性,现在推崇把学生当成学习的主人,把老师当成学习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学生跟老师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呢?我认为就是“师道尊严”。如果没有师道尊严,学生就没有向老师学习的动力。现在很多学生瞧不起老师,不向老师学习,向自己学习,这样能学到什么?学习的成效令人担忧。因此,从这个角度来看,正确处理师生关系是语文教学的灵魂所在。
第四,语文教学中如何正确把握讲读关系?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看看现代著名教育家孟宪承在《初中国文之教学》一文中所说的:“读书教学根本的精神,是的确要使学生能读书,而不单成为教师的讲书……教师的职能,在诱起学生的兴趣,帮助他的了解,指导他的学习,督促他的努力,考查他的成功。”语文课要精读精讲,这没有问题,关键是教师该怎么讲,如何讲才能让学生愿意学语文。
此外,还有写作、口语交际、诵读、知识和能力、语文教学的科学化等若干问题。如果要把这些问题都搞明白,就必须把民国时期的语文教学研究做一个系统的总结。
我认为,在假语文泛滥的当下,还需要研究新中国成立后的八次课程改革,从中总结经验教训。
第一次课程改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学校实行统一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学科教科书。叶圣陶先生为了给编辑新的语文课本提供参考,于1949年8月专门拟定了《中学语文科课程标准草稿》。第二次课程改革是在什么都学习苏联的大背景下,语文课程也就基本上参照了苏联的教学大纲与教学模式。到了1956年,使用了《汉语》《文学》等分科型教材。第三次课程改革是在全民“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大跃进”高潮的背景下,提出语文要跟政治相结合,要跟生产劳动相结合。和这两者一结合,语文就不成为语文了,语文形式和内容之间的关系就没得到应有发挥。语文教材过分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忽视培养学生的读写听说能力。第四次课程改革是在1959年至1963年期间,“调整、巩固、充实、提高”是当时的指导思想,关于语文教学目的任务的讨论(文道之争)写进了大纲,明确了学科的性质、教学规律和方法。在语文基础知识的构建上提出了“字、词、句、篇、语、修、逻、文”的体系。
第五次课程改革则迎来了语文教学的春天,是在“十年动乱”对语文教育破坏的背景下,以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强调语文教学个性的回归。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简政放权、分级管理的意见。于是第六次课程改革启动,语文学科相应地制定了1986年《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正式本。其中教学目的规定为:“教学生学好语文和必要的语文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语文基本训练,使学生热爱祖国语言,能够正确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第七次课程改革是在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语文教学大纲》分为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部分。其中初中于1992年颁布,高中则在1996年发表,并分别组织力量编写教材,进行试验。第八次课程改革是在1997年关于语文课程工具性与人文性大讨论的背景下,2001年7月制定了《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稿(2011年版)在2012年印行。经过10年实践,在工具性与人文性、语文能力与语文素养、语文基础知识系统与语文基本能力体系、对话与阅读教学、个性化写作教学、教材与其他资源的开发利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等问题的认识上,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纵观这八次课程改革,重心主要集中在教学目标上,对这个根本点,我们要会辨真伪,明扬弃。只有这样,语文课程改革才能沿着健康的轨道前行。我认为,早在1963年的《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草案)》即明确提出了语文教学的目标:“教学生能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的语言文字,使他们具有现代语文的阅读能力和写作能力,具有初步阅读文言文的能力。”语文教育是培育民族生命的一部分,是民族文化的根。我们只有紧紧把握住语文教学的目的,才能如郑板桥诗中所赞美的“咬定青山”立根其中的“岩竹”一样“任尔东西南北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