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建设 2015年第1期 ID: 359026

[ 马磊 文选 ]   

蒋仲仁语文教育思想的当代启示

◇ 马磊

  蒋仲仁(1910—2007)是我国现代著名的语文教育家。他长期担任语文教师,并参与了语文教材的编辑、语文教学大纲的制订,在语文教育研究领域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在当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进程中,重读蒋仲仁的语文教育著述,可以获得诸多有益的启示。
  一、语文课程的任务:“语文教学即语言教学”
  蒋仲仁一贯主张:“语文教学即语言教学。”[1]语言既包括口头语言,也包括书面语言,语文教学即口头语言与书面语言的教学。明确语文教学即语言教学,是保障语文课程品质的根本前提。语言是人们交际的工具和思维的工具,语文教得好不好,要看学生能不能熟练地运用语文这个工具。蒋仲仁并不否认语文教学与思想品德培养的密切联系,但认为语文教学中的思想品德教育绝不能脱离语言运用。在论及文学教育时,蒋仲仁强调,语文教材里选入文学作品,为的也是教语文,教学的价值还是教学生把文章读懂,把文章写通。
  蒋仲仁非常重视语言和思维的联系,强调发展语言和发展思维紧密联系的原则是语文教学的首要的基本的原则。“如果忽视了语言和思维紧密联系的原则,专抠文字,死记硬背,势必事与愿违,达不到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2]同时,蒋仲仁也指出,思维和语言不是一回事,语言的特殊性决定了同一的思维内容会有不同的语言形式。在不同的语种之间、同一语种的不同发展阶段里、民族共同语和方言之间、语言应用的不同场合,同一的思维内容相对应的语言形式是不同的。思维和语言既相联系又相区别,由此产生了语言的共同性和特殊性。
  蒋仲仁主张语文教学应该遵循汉语的发展变化规律。语言是随着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语言向前发展了,如果语文教学还是故步自封,不能培养学生运用语言这个工具来适应发展着的社会的需要,那就会导致语文教学的失败。”[3]关于文言文,一些人认为,文言文的学习有利于继承民族文化遗产,也有利于帮助学生学习现代汉语,对此,蒋仲仁不以为然。他论证指出,语文教学应该建立在汉语不断发展和进步的观点之上,基础教育阶段学习的主要任务是学习现代汉语。蒋仲仁还强调,语文教育不仅要适应语言的发展,还要促进语言的发展。
  长期以来,人们对“语文涉及什么”的认识遮蔽了“语文该教什么”的问题。语言材料涉及的内容包罗万象,“大语文”的旗号自然就具有较强的蛊惑性,“综合性”自然也就容易被作为语文课程性质的标签。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语文在学校教育中成为一门独立的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区别在于:其他课程教的是语言承载的内容,而语文课程的独特意义在于不仅教语言的内容,而且教语言的形式,更重要的是教语言形式与语言内容的转换关系。我们绝不能因强调“综合性”而弱化“语言教学”这个根本任务。“要想真正使语文教学的内涵不断丰富,真正使语文教学抗拒着非语文化的影响,真正走属于语文教学本身的正路子,就必须走‘小语文’化的科学之路。”[4]所谓“小语文”,归根结底是以“语言教学”为核心的语文。
  二、语文学习的路径:“自觉地运用语言规律指导语言实践”
  蒋仲仁认为,语文学习要坚持语言实践与语言规律相结合。思维反映的客观存在具有无限性,所以思维的结果具有无限性,而思维的过程所依照的规律具有相对的有限性;同样,语言的运用过程及其结果具有无限性,而语言规律具有相对的有限性。蒋仲仁指出,思维和语言的这种无限性和有限性,应该作为研究语文教学的依据——依据语言的无限性,要广泛摄取;依据语言的有限性,要掌握规律。他提出语言的学习有两个基本路径,其一是从语言综合运用的范例学习,其二是从语言分析研究得出的规律学习,要坚持两条腿走路。“在语言教学中既要注意广泛的摄取,也要注意规律的掌握。”[5]蒋仲仁说,这些年来,中小学语文教学,先是专重前者,无视后者,是一条腿走路;后来有了改进,可是重视前者,轻视后者,是一跛一跛地瘸着腿走路。
  蒋仲仁呼吁要运用语言科学的研究成果指导语文教学。他指出:“应该用系统的有程序的教学来代替自个儿的暗中摸索,用自觉地运用语言规律指导语言实践来代替不自觉地神而明之地从事语言实践。”[6]作为五十年代汉语、文学分科教学探索的亲历者,蒋仲仁对分科教学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这个重大改革的意义在于“语文教学向科学化迈进了一步”[7]。时至改革开放后,蒋仲仁仍提出编辑两套语文教材的设想,范文选读的教材和语言知识的教材分别自成体系,又相互联系。
  语文作为学校中的一门课程,“既包含一个民族的语言系统和规则(即狭义的语言)的学习,又包含按照这一语言系统和规则所进行的言语行为(读、写、听、说)的训练以及按照这一语言系统和规则形成的言语作品的学习”[8]。借用语言学家克拉申提出的“学得”和“习得”一对概念,学校中语文课程的学习,既包含“习得”,也包含“学得”。学校语文课程与生活中其他场合的语言学习相比,其特殊性就在于包含着“学得”。我国古人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深刻揭示了语言“习得”的重要作用,而现代语文教育在坚持重视“习得”的同时,还应充分重视“学得”对“习得”的指引作用。“淡化语文知识”的呼声,本质上是漠视“学得”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是语文教育发展历史的倒行逆施,“语文知识”重返语文课程标准则是一种拨乱反正。至于教材是分编还是合编,倒不是根本问题,《国文百八课》就树立了合编教材的典范。引入语言科学研究的新成果,特别是语用学的研究成果,重构语文知识体系,是当代语文教育研究界的历史重任。
  三、语文教学的方法:“从语文、汉语文出发”
  蒋仲仁认为,语文教学的方法,取决于语文教学内容的规律。他说:“语文科的教学工作、教材工作、研究工作都要从语文、汉语文出发,都要熟悉语文,熟悉汉语文,熟悉语文科的教学内容。”[9]换句话说,语文教学方法的探讨,既要遵循语言的一般规律,也要遵循汉语文的独特规律。遵循语言的一般规律,语文教学就要基于语言的工具性,注重语言运用的实践。遵循汉语文的独特规律,语文教学就要基于汉语在语音、文字、语义、词汇、语法等方面的独特性开展教学,尤其要注意汉语的发展变化。   蒋仲仁强调,语言是工具,工具的价值在于运用,所以语文教学要注重语言运用的实践。他说,不从语文科是工具学科的这个性质出发,不重视运用语文这个工具的实践,语文教学的质量就不能切实有效地提高。他以体育课的教学进行类比,提出:“重视实践,重视实践的组织和指导,应该是语文教学适应工具学科这个性质的一个基本原则。”[10]教师的教,就是教学生怎样学,教师不仅要教学生学会什么,而且要教学生学会学习。“用个比喻的说法,教人打猎,不在于给人以多少猎物,而在于给人以猎枪。”[11]教师在语文教学中不能满足于知识的传授,而要积极发挥“导”的作用,帮助学生实现这个由知识到能力的转化。
  在语文教学的各个方面,蒋仲仁均根据汉语的独特规律,提出了自己的教学主张。在识字教学方面,他呼吁重视汉语拼音的教学,对黑龙江“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实验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课文教学方面,他重视朗读和背诵,强调反复吟味作者的语言有利于增加自己的语言储备。在课外阅读方面,他重视读与写的关系,强调教师要善于推荐书目,善于组织合作,善于解答疑问。在写作教学方面,蒋仲仁提出要像学习画画一样苦练基本功,写作要从“写生”起步,“写生”又要从“工笔”入手。在口语教学方面,他认为社会的现代化要求重视口头语言,要“出口成章”,“作文教学”应该重视赋予新内涵——说写训练。
  在当前的课程改革实践中,彰显学生主体地位,发挥学生主体作用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但还存在着无视具体教学内容,盲目推行某种教学模式的倾向。教无定法,并非意味着教师选择教学方法就可以随意所欲。“语文实践的基本方式有三种,即积累、训练、体悟。”[12]语言材料的丰富靠积累,语言能力的提高靠训练,语言情意的形成靠体悟。从教学设计的思路上说,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决定教学方法,而从教学实施效果上说,教学方法的适宜性又制约着教学内容的呈现以至教学目标的达成。语文教师只有从汉语文自身的规律出发,充分认识语文教学内容的规律,才能选取适应的教学方法。
  四、语文教师的素质:“首先是‘语文’,然后是‘教学’”
  蒋仲仁特别注重语文教师的素质。作为教育家,蒋仲仁当然重视对教学规律的研究,但他尤为强调语文教师要具有扎实的语文学科素养。他认为,一门学科的教学,学科的自身内容和教学的方法都应重视,既要注重“教学”规律,又要注重“语文”本身,但方法取决于内容,所以他呼吁:“首先是‘语文’,然后是‘教学’。”[13]语文教师要特别注重语文水平的提高。关于语文教师的语文水平,蒋仲仁主要强调了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语文教师要掌握扎实的语文知识。知识是课程的基础,语文教学不能没有知识。“教学中有些东西也不能一下子全都教给学生,可是教师心里得自己明白。”[14]语文教师自己掌握扎实的语文知识,才能在培养学生语言能力的过程中由混沌走向自觉。语言的发展不仅出现新的语言现象,而且遵循一定的规律,显出一定的趋势,所以蒋仲仁还注意到语文教师教育课程内容的更新,他说:“语文教育既要教给学生足够应用的现代汉语,还要教给语言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对师范院校的学生应该这样要求,让他们毕业之后在工作实践中时时注意语言的发展变化,求得适应,求得教育效果的提高。”[15]
  第二,语文教师要具备过硬的语文能力。蒋仲仁十分注重教师“下水”,强调教师写作教学要“下水”,进而指出,语文教学的各个方面,教师都应该“下水”——鼓励学生多读书,教师自己就要多读;鼓励学生勤查字典工具书,教师自己就要勤查;指导学生说话,教师自己就要把话说好。教师“下水”的意义,一方面在于教师的“身教胜于言传”,对学生的语文学习起到示范作用;另一方面在于教师亲自体验语文学习过程中的甘苦,这个亲身体验就是教学生学习语文的宝贵依据。
  语文课程应该是开放而富有活力的,语文教师应成为课程的积极开发者。“没有丰富、完整的语文学科知识,语文教师专业发展必然遭遇前提性、基础性的缺失,甚至不可能建构系统、合用的语文课程知识。”[16]当前,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正积极推行,教育类课程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但要防止陷入“此消彼长”的怪圈,在强化教育类课程的同时弱化关于语文学科知识的课程。我们认为,语文教师应具备的语文学科知识包括五个层次:一是关于语言基本规律的知识,即汉语语言学、普通语言学;二是关于言语作品规律的知识,即文章学、文艺学;三是关于言语活动规律的知识,即口语学、阅读学、写作学;四是关于语言思维规律的知识,姑且称之为语文思维学;五是关于语文学习规律的知识,姑且称之为语文学习学。同时,语文教师还要有过硬的语文能力,做学生语文学习的示范者,语文教师教育中要积极培养听说读写的实践能力。
  综上,语文教学即语言教学,语文教学要遵循语言自身的规律,坚持语言实践与语言规律相结合,用语言规律指导语言实践。语文教师要善于学习掌握汉语言的规律,具备过硬的语文能力,才能胜任语文教学,推进语文课程改革。这就是蒋仲仁先生的语文教育思想带给我们的启示。
  参考文献
  [1][2][5][6][7][9][13][14][15]蒋仲仁.思维·语言·语文教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8:3,2~3,8,24,95,263,31,33,259~260.
  [3]蒋仲仁.语文教学要适应语言的发展[J].课程·教材·教法,1983(3).
  [4]管然荣.语文学科的核心能力究竟应该是什么:质疑课程标准的“综合性”理念兼谈“小语文”观[J].中学语文教学,2013(1).
  [8]徐林祥.语言·语文·语文教育[J].徐州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
  [10]蒋仲仁.试论语文科是工具学科[J].江苏教育,1964(1).
  [11]蒋仲仁.语文教学的“教”与“学”[J].语文学习,1981(10).
  [12]屠锦红.语文教育范式的建构与阐释[J].语文建设,2013(10).
  [16]黄伟.语文知识刍论及吁求[J].课程·教材·教法,20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