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进行课程改革试验要求从形式和内容上都要进行小组合作学习,要求非毕业班必须按小组安排座位,要求课堂教学必须发挥小组合作学习的作用。应该说采用小组合作学习的方式来组织教学,激发了学生的积极性,调动了学生的主动性,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也取得了一些实际的教学效果。但是在进行分组合作学习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对其进一步改进。
一.有一种合作学习叫“剥夺”
小组合作学习首先的任务是分组,分组的原则是资源优化配置。一般依据学生的不同层次,优劣搭配,分成六至七个自然小组。在教学过程中,为了按时完成每节课的教学任务,语文教师就把预设的问题分配给不同的小组,每个小组的任务不同,其实这种做法害处多多。例如,有一节课,教学《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教师把全班六小组分两大组,共同探究两个大问题。第一大组合作探究词的上阙化用孙权、刘裕两位英雄人物的典故有何用意;第二大组合作探究词的下阙化用刘义隆、佛狸祠、廉颇等历史典故有何用意。这种分组探究的方法十分不妥。试想,对该词的整体感知、对每个历史典故用意的理解应该是全班学生都有份的,而教师却人为地剥夺了部分学生学习全部内容的权利。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全员诵读、感知的基础上进行独立思考后再去分组探究,只有这样做,才能确保每个学生都深入、全面地理解词人化用这几个历史典故的用意。而不同的组分别探究不同的问题,表面上看好像可以信息共享,实际上教师人为地剥夺了一部分学生探究另一问题的权利。这样,一节课结束后,肯定会有一部分学生对自己未探究的问题感受和理解不够深刻,那么一部分学生活活剥夺了另一部分学生学习、感悟的权利,这是一种变相的越俎代庖的做法。若从长远的角度看,任由此类分组合作教学发展下去,就等于任由一部分学生长期剥夺另一部分学生自主学习、思考和探究的权利,其贻害无穷。
二.有一种合作学习叫“虚浮”
教师预设小组学习的问题时,往往把问题设计得比较宽泛,而且有一定难度,这样的问题让学生分组探究,也是害处多多。在探究学习中,表面上看课堂气氛很活跃,热闹非凡,人气极旺。实际上学生对“问题”并没有细化深入,并没有进行足够的自主独立的思考,很多学生就只能是凑热闹,装样子、走过场,谈点感想、说点浅见,做给老师看,有的甚至连样子都不做,自己玩自己的。这种装模作样的合作探究,对学生语文学习的有效性、对学生务实求真品格的培养无疑都是有害的。这样的合作探究实质仍然含有剥夺性质,其思考、探究的主动权和解决问题的话语权始终都操持在少数优秀学生的手里。这种由学生带着大而空的“问题”直接进入合作探究状态的做法,实质上仍是在由少数优秀学生剥夺多数学生的学习、思考和探究权利,对多数普通学生的语文学习和未来发展都是十分不利的。更重要的是,这种貌似尊重学生自主学习的“浅折腾”,其效率实在也太低。所以,与其让学生一知半解或不着边际瞎嚷嚷一通,还不如由教师把“问题”细化,然后引导学生一步步地探究来得更实在、更有效。比如教宋代梅尧臣的《苏幕遮·草》,教师设计的问题是:在这首词中,词人表达了怎样的复杂感情?学生只能一鳞半爪,谈点浅见,不能从整体把握诗歌的情感。教师可以把宽泛的问题细化成几个小问题,引导学生认真读原文,深入文本,抓住标题和词中的意象,一步步地进行深入的思考、分析和探究,这样才有可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三.有一种合作学习叫“提升”
那么如何矫治这些弊端?我认为要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不违背语文学科的教与学规律,合理地设计操作步骤。比如说,前面提到的第一个问题,教师就完全可以先让学生个体独立学习、独自思考,并把自己思考、探究的结果记在笔记本上,然后再分组沟通、交流。这样做可以让每个学生都带着自己独立思考的成果来参与合作探究,真正做到同学们之间互通有无,取长补短,确保问题探究得深刻而全面,同时也保证了每个学生的自主思考与合作探究的权利。二是拟设的问题必须大小恰当,必须符合学生能力和水平实际。比如上面的第二个问题,教师可以把大问题进行分解,把大问题细化,先让学生找出词中运用了哪些意象,然后重点探讨“草”这一意象在词中的作用,最后探究上下两片色调为什么不同,从而引导学生把握词人表达的复杂感情。
新课标的本意旨在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和不同的学习需求,旨在保护学生的好奇心、求知欲,充分激发学生的主动意识和进取精神,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能力和与人交际、合作的能力。这种合作探究的理念有益于学生独立、健全人格的培养,符合社会发展和时代进步对人才需要的大趋势。所以,我们完全没有必要搞那种形式主义的、低效的、害人的伪合作学习。
杨大为,语文教师,现居广东深圳。本文编校:老 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