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克纳的《熊》是美国文学界公认的一部佳作,评论家丹尼尔·霍夫曼认为《熊》在福克纳小说中的地位可以和《比利·巴德》在梅尔维尔作品中的地位以及《老人与海》在海明威作品中的地位媲美[1]。当我们重新解读福克纳的《熊》时,我们发现,小说的最终目的关注的不仅是艾萨克个人的命运,而且是美国、整体人类的未来。我们看到了“人类心灵深处从远古以来就存有的真实情感,这古老而至今遍在心灵的真理就是:爱、荣誉、同情、尊严、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2]。福克纳以浪漫主义的诗性想象和人道主义的悲悯情怀记录了这些永恒的真实情感与真理,为我们讲述了一个永恒深远的美国童话,“来鼓舞和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尊严、同情、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这些人类昔日曾经拥有的荣耀,以帮助人类永垂不朽”[3]。在高度工业文明的今天,《熊》带给我们更多的是思考:人、社会、自然如何能够和谐地三位一体?倘若继续对自然无节制地、贪婪地索取,那无疑是自取灭亡。
一.《熊》的主要内容概述
《熊》的情节较为简单,整个故事共分五章,主要描写19世纪80年代美国南方边疆地区正在被蚕食。前三章整体描叙主人公艾萨克·麦卡斯林从10岁起,年年随狩猎队到镇北荒野去打猎。他们的对手是一只硕大无比的老熊—“老班”。他们须用崇高的原则、公正的行为与之周旋。在其过程中,艾萨克逐步掌握了打猎的技能,并培养出只有在打猎中才会具有的男性美德:怜悯、勇敢、谦逊、仁爱和牺牲精神。艾萨克16岁那年,老班终被布恩·霍根贝克和一条名叫“狮子”的杂种狗杀死。
在第五章里,艾萨克再次回到狩猎的荒野,时距老班之死已过两年。一切皆非往日面貌:德斯班少校已把荒野卖给了一家木材公司,象征现代的“文明”——铁路、伐木工人为获利而毁坏了荒野——已经玷污了这片未开垦的圣地,“其边缘正一小口一小口地被人们用犁头和斧子残食”。[4]大熊、山姆·法泽斯之死暗示了荒野危在旦夕。最后一个会说“古老的土语”的人—山姆,几乎与大熊被杀死的同时,从驴背上摔下,再也未能站起。山姆死后,按照他的遗愿,艾萨克和布恩一起用古老的仪式将他埋葬。
再回到小说的第四章。由于作者打乱了整个故事的时序,所以叙述风格和叙述内容也就完全迥异。如果说小说的前三章讲述的是艾萨克的逐渐成长的过程,那么第四章则讲述了艾萨克的成熟而步入社会。在结构上,第四章围绕整个打猎故事;在内容上,第四章包含了其他各章。艾萨克发现了家族的秘密:他的祖父卡洛瑟斯·麦卡斯林曾诱奸一个名叫托玛西娜的黑女奴——很可能就是自己的亲生女儿。乱伦同人种血缘混杂的结合揭露了美国南方的罪恶现实。艾萨克放弃了祖父留下的那笔肮脏的遗产,也因此失去了爱人、失去了家。他决意留在森林,当了一名木匠,过着俭朴的生活,在清贫与孤独中度过余生。
二.《熊》的主题意蕴
1.传统价值:自豪、谦卑、勇气。《熊》是一个简单而又复杂的故事,只有经过反复的阅读和思考才能领会其深层意蕴。它是一个狩猎故事,狩猎是为了寻求一种生活,这种生活比日常生活更具有精神意味。在前三章中,艾萨克在山姆·法泽斯的教导下,在和老班的直接关系中,他发掘了最终的真理。如果我们同时思考打猎的主题和寻求生活的主题,我们会发现这两个主题包含人类的另一个基本行为,那就是成长。小说的第一和第二部分描述了艾萨克的成长,他每年都参与狩猎大熊的活动。在这一过程中,他首先探索了荒野的奥秘。通过学习如何打猎,艾萨克又领会了自豪、谦卑以及勇气的真实含义,这也是福克纳希望在荒野未被摧毁之前艾萨克应该习得的美德。艾萨克的成长的过程在小说的第三部分中已经完成,但狩猎仍在进行,直到大熊被“狮子”和布恩杀死。
但是在此,我们将会有一些新的发现。未经驯化的名叫“狮子”的猎狗之所以能接近老班是因为它的精神本质就像熊一样:野蛮、不驯、凶猛,甚至从这条狗的名字就可看出它们处在同一水平。布恩可以接近这条狗,可以用手去喂它东西吃,并跟它睡同一张床,是因为“狮子”明白布恩的性格就像它自己一样野蛮。布恩的名字和老班的名字在发音上的共同点也把这头图腾似的大熊和杀熊人联系起来。这些相似点是福克纳在此想向读者提出的暗示。
2.道德价值:诚实、怜悯、博爱。阅读该故事时,我们发现山姆和艾萨克确实有多次机会杀死老班,但因尊重和诚实并没有朝老班举枪。山姆视老班为“熊王”,就像对待亲戚一样热情。艾萨克第一次去看老班时,甚至没有带罗盘、手表和猎枪,因为猎枪对老班毫无用处,艾萨克也知道自己永远不会朝老班开枪。艾萨克的行为是一种对力量的超越。再者,他毫不畏惧地从一头大熊嘴里救下一条无助的狗时也没带枪,这是博爱之行。把力量变为博爱。只有白痴一样的人物布恩,会用自己的蛮力和蛮勇去杀死老班。德斯班少校和康普生将军只感到大熊的死也意味着荒野的毁灭。他们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老班和“狮子”死时山姆会摔倒在地,只有艾萨克知道其中缘由:山姆也要死了。显然,在这个远离文明世界的荒野里,大熊就是森林之神的化身,它不仅是被猎杀的动物,也是荒野本身的具体象征。福克纳在小说中几次暗示了这一点。文中第一次讲到大熊老班的传说时写道:“……这头来自洪荒时代的大熊桀骜不屈而又刀枪不入,是蛮荒生活的幽灵、缩影跟神化。那些渺小而软弱的人类,在一阵憎恨恐惧中,予以包围,乱施刀斧,像是一大群三寸丁围拢在一头磕睡的大象的足踝周围。”[5]在故事的最后,艾萨克继续往森林里走着,直到看见布恩正歇斯底里地用枪膛敲击着一段铁轨,同时还大叫着:“滚开这里!别碰那些东西!连一件也别碰!那些都是我的!”[6]显然,他疯了。这个曾经参与了猎杀大熊的猎人能不疯吗? 他猎杀了大熊,眼见森林即将被砍伐,荒野也即将随大熊而去,他也注定要失去自我。
3.伦理价值:牺牲、救赎、脱俗。老班死去之后,艾萨克发现了他的家族史的秘密。作为家族里直接的男性继承人,当发现那是肮脏之财,充斥着血泪史时,他决定放弃对遗产的继承,正因此,他爱的女人离他而去,丧失了想有儿子的机会。放弃了遗产、婚姻和做父亲的权力,他牺牲了个人的一切幸福,试图把自己从他自己和家族的罪孽中救赎出来。他把自己归入了森林,做了一名木匠而度过余生,这就像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老人经历了英雄般的追逐后只带回了大鱼的骨头,老人是最后的胜利者。艾萨克也赢得了胜利。那就是,他知道自己没有参与世人的罪恶,但他因此付出了很大的代价。
又如,艾萨克再次回到荒野,站在他的精神导师山姆·法泽斯的墓前,忽然明白所有的生命都是永恒的。他明白“他那一天放进箱子里的食物跟烟草早已荡然无存,就像他现在要从口袋里掏出来放进去的东西——也将很快空荡无存一样——烟卷、新的大手帕以及山姆过去所喜爱的胡椒薄荷糖的小纸袋:那也消逝了,几乎在他转背翻身之前,并非消逝而只是融入万机之中而万机则在这些秘密而无阳光而为黑暗遍布的地方留下纤巧如神仙般的踪迹……‘狮子’没死而山姆也没死:不是紧紧地握于土地而是优游其中,不是优游其中而是超乎其上……”[7]当艾萨克忘我地思考自然轮回时,他被自己本能的恐惧惊醒:一条蛇抬起头并已超过了他的膝盖,但接着就从他的脚边溜走。“这条老蛇,地表上古老而受到诅咒的生灵,致命而又孤独”,“令人想到知识、老倦、低鄙与死亡”。艾萨克“一只手举起来站着”,“说着山姆那一天也同样未经思考而说过的那句老话:‘酋长,祖父’”。[8]蛇使他感到具有印第安血统的山姆就在自己身边,脱俗而永恒。
三.《熊》的现实启示
1.人与自然关系的异化。浪漫主义作家笔下人与自然的和谐在20世纪西方作家笔下已不复存在。高度的工业文明已经摧毁了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工业文明的机械性扼杀了个体性。“这样的机械世界要求人们心理上建立刻板的态度,生活失去了迷人的本质,自然没有了神秘而只剩了问题,每一件事物,包括人在内都变成了可以预测和计算的存在。”福克纳一生都是机械文明的反对者,他崇拜自然的力量。他认为自然是永恒的,人只是大自然的一部分,大自然是人的精神的一部分,二者密不可分。艾萨克不是去征服自然,而是把自己融入自然,从自然中领悟生命的意义。艾萨克再次回到荒野,体验大自然神秘的伟力,他找到了埋葬山姆的地方。“这不是死者的葬身之地,因为世界上本来没有死亡,这儿没有狮子,也没有山姆呆在土地里,不是栖身在土地里,而是本身就是属于土地,生命虽有千千万万,但每一个都密切相关,不可分离。”没有开始,没有结束,没有结束的大自然是人类精神的永恒源泉。
狩猎故事带给我们的是对生态环境的启示。小说中,德斯班少校把荒野卖给了木材公司而获取利益,象征现代文明的火车头开进了森林。大熊老班即使不死,也将不再有栖身之处。猎物不再,猎人有何存在之意义?猎狗“狮子”死了,山姆·法泽斯也死了,布恩疯了。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遭到了毁坏,昭示人类将遭受灭顶之灾。如果人类对此没有足够的重视,总有一天会像《熊》中的人物那样遭受惩罚。所以,艾萨克是一个先知和近乎圣人的人。虽然从十岁开始学会了打猎,但第一次与老班遭遇时就知道自己绝不会向老班开枪。在了解了家族的罪恶之后,为了赎罪,他放弃了家族的遗产而做了一名木匠度过余生。艾萨克是绝对没有能力去左右人类文明的进步或者说是阻止对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的,他只能孤独地自我救赎。作为作家,福克纳也只能对世人提出预警和启示。只有当所有的人,都意识到环境的危机,我们整个社会才可能发生巨大的变化,才可能向生态保护迈出真正的一步。[9]
2.人与社会关系的警醒。在《熊》的第四节里,艾萨克从谜语似的旧账本里发现了祖父的罪恶,为此他坚决弃绝祖父留下的遗产,勇敢地接受命运赋予自己的道德使命,自觉地像耶稣一样做个木匠。救赎观念来自基督教,与基督教的观念、耶稣基督的传说紧密相关。作者有意用艾萨克影射基督,艾萨克继承了大熊老班的自然精神,它和现实的丑形成鲜明的对照,并促使艾萨克更清楚地认识现实的丑恶,引导他最终摈弃恶,追求善。在他看来,“如果那个拿萨勒人认为木匠工作和他所承担并决心献身的生活和目的有好处的话,那么,艾萨克也一样可以做个木匠。”他要为祖父,也为自己赎罪。在艾萨克看来,南方的罪恶并不仅仅在奴隶制,在奴隶制这种罪恶产生以前,早就存在另一种罪恶,那就是私人对土地的占有,它是奴隶制存在的基础。奴隶主在占有奴隶之前首先占有了土地,而对土地的私人占有则是人类一切罪恶的根源。
《熊》启示我们从更深层、更现实的社会道德的层面去思考。艾萨克·麦卡斯林生活在一个新旧时代交替的时期。在此时期,他知道猎枪对猎人的重要性。这正如毛泽东所说:“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猎人们正是用枪才征服了荒野,征服了大熊。枪是《熊》的主要线索。开始时,艾萨克拿着一支“大人的、太大的枪”。后来他有自己的枪,成了当地最优秀的猎手,永远握着这支枪。但是他从来没有用枪对付过大熊,甚至当他第二次和大熊遭遇时,“扔下了手里的枪”去拯救那只被吓疯了的杂种狗。在最后的岁月,他的枪隐失了,而他回到了森林,躲在了时代的背后,成了一个孤独的思索者。正如“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除非受到攻击,他永远不会主动使用他的枪。艾萨克完全是福克纳心目中理想化了的英雄。在现实社会里,实现这个理想简直太难,但读者不得不承认,这正是作者给现代社会里的人们提出的现代社会道德标准。
四.结语
综上,福克纳在《熊》里表现的东西太多了。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说,“最卑劣的情操莫过于恐惧”,作家颂扬的“只应是心灵深处的亘古至今的真情实感、爱情、荣誉、同情、自豪、怜悯之心和牺牲精神,少了这些永恒的真情实感,任何故事必然是昙花一现,难以独存”。他又说,“人是不朽的,并非在生物中唯独他留有绵延不绝的声音,而是人有灵魂,有能够怜悯、牺牲和耐劳的精神。诗人和作家的职责就在于写出这些东西。他的特殊的光荣就是振奋人心,提醒人们记住勇气、荣誉、希望、自豪、同情、怜悯之心和牺性精神,这些是人类昔日的荣耀。为此,人类将永垂不朽”。[10]艾萨克一个土生土长的猎人超越了美国的圣人。他是一个最普通的人,但他处理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人与人的道德标准却覆盖了全世界,覆盖了全人类。福克纳不仅歌颂了人类普遍赞扬的一些美德,还提出了值得人类深思的问题,人类在发展物质文明的过程中要征服大自然,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会破坏大自然,怎样实现人、社会、自然和谐地三位一体是所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的课题。福克纳正是通过大熊老班向我们敲起了警钟。虽然艾萨克的形象非常理想化,但读者不难看出这正是作者的创作意图。福克纳在《熊》中把文学艺术的功能发挥到了极致。《熊》是一部不易多得的文学佳作。
参考文献:
[1]丹尼尔·霍夫曼.福克纳的《熊》[A].颜元叔译.美国划时代作品评论集[C].柯恩编,朱立民等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 1997:549.
[2][3]威廉·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说[A].张子清译.福克纳作品精粹[C].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0:507.
[4]威廉·福克纳.李文俊译.熊[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179.
[5][8]陈映真.诺贝尔文学奖全集[M].台北:远景出版事业公司,1982:3/126/128/127.
[9]王若维 熊、人、自然 [J] 外语教育,2006(03):181-184
[10]威廉·福克纳.在接受诺贝尔文学奖时的演说[A].张子清译.福克纳作品精粹 [C]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1990:507.
范司永,襄樊学院外国语学院副教授,现为武汉大学文学院2010级文艺学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英语语言学,文艺学。本文编校:舒 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