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说,文学形象的涵义是没有边际的。鲁迅创造阿Q这个文学形象,是为了批判民族的劣根性,这个劣根性,被普遍地总结为“精神胜利法”,先是本民族的,后来发现这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普遍特征,再后来知道这其实不是什么劣根,只不过它出现的时间和地点出了差池。这个人物被挖掘出的意义,虽已远远超出鲁迅的预期,但仍然没有走到尽头。在这篇文章中,将从勒庞的社会群体心理学的角度出发,对阿Q形象进行一次新的解析,以对这个人物形象获得新的理解。“乌合之众”是法国心理学家勒庞就社会群体心理现象提出的一个概念,并总结出一系列具体的规定性:随从意识、愚蠢、庸浅和孱弱。种种迹象显示,阿Q是一个非常典型的“乌合之众”。
一.随从意识。即个人没有独立的思想能力,行为盲目。这种人喜欢跟风、起哄和模仿,极容易为他人所左右。阿Q便带有这种特征。首先,阿Q是个很没有主见的人,看到别人干什么他便跟着干,还带有一种强烈的希望加入他者的自我表演欲望。看到王胡在街上抓虱子,他也示威般的脱下破夹袄,和王胡比赛起吃虱子的功夫;能在众人的哄笑声中调戏尼姑,他也深感得意;革命来了,他也跟着“咸与惟新”。其次,阿Q向来是很盲目的,他更多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某种情绪化的需要,别人的情绪和行为常对他有着决定性的影响。赵家公子得了秀才,阿Q便打算改姓赵,以沾点仙气;他与未庄的其他人一样封建,看到“假洋鬼子”,“深恶而痛疾之”;他在城里,还可以和众人一起,“兴致勃勃”地围观“革命党被杀头”。阿Q的随从意识,勒庞学术化的称之为“群体的精神统一性”,认为那是人类乃至动物,按照本能需要,在群体化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一些独特性。阿Q不仅无法脱离群体的生活方式,他还要想方设法希望获得群体存在感,因为群体可以带给他个体所无法实现的满足感,比如虚荣心,对他人利益的侵犯,以及收获个人欲望。在他人面前,他努力表现自己,甚至毫无尊严地出卖自己的姓氏,都是为了实现自己的群体价值。
二.愚蠢。这是要成为乌合之众的第二个必备条件。这不仅是说成为乌合之众后,要交出自己的独立思考的能力,在这之前,也必须使自己成为一个弱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脑残。阿Q的愚蠢令人难以置信,给读者的感觉是,这个人物连一般人所具备的基本思维和行动力都没有,有的只是浑浑噩噩,迷迷糊糊,懵懵懂懂。这集中体现在两件事情上:一是在追求吴妈的过程中。他突兀地冲着吴妈迸出一句话,“我要和你困觉”,吴妈跑掉后,他发愣一会儿,又去舂米,接着被人胖揍。二是他所谓的“英勇就义”行为。阿Q革命后不久,他做为替死鬼要杀头了,这时的他,非但搞不清为何掉脑袋,还配合似地大喊了一声。阿Q的愚蠢可谓空前绝后,他的大脑处于严重的待发育状态。因为有了这样的大脑,使得乌合之众可以获得一时的靠近或加入群体的快感,享受群体生存的乐趣,但更使得实权者的蛊惑、嘲笑、弄权成为可能。可悲的是,因为出身的不合适宜,阿Q对于群体存在方式的渴望仅仅是一种渴望,他从没有得到过族群的认可,竟而至于充当弄权者的炮灰,用鲁迅的话说,是“想做奴隶亦不可得”。
三.孱弱和庸浅。身心的孱弱和追求的庸浅也是阿Q证明自己乌合之众身份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条件。作为一个靠体力吃饭的人,阿Q似乎不应该是一个很孱弱的人,至少在身体上如此。然而,种种迹象显示,阿Q正是一个深处于社会底层的被损害和被侮辱者,阿Q在与同类的战斗中从未赢过,在赵太爷等“上等人”面前,更是连大声说话的胆气都没有,他经常性地被别人玩弄于鼓掌间,其处境使他不经意间逐渐总结出了所谓的“精神胜利之法”自我慰藉,在孱弱的生存中获得一种来自于梦境的平衡感。与孱弱相伴随的,是人生愿望的庸浅,阿Q的所谓理想是如此的庸俗与肤浅,以至于即使他“革命了”,他的那些革命愿望也只是“把秀才娘子的床搬到土谷祠”,让平素战斗的同类跪下来喊饶命,在未庄找女人……。像阿Q这样的人,给予些微利益便很容易获得满足,也极容易因满足而走向野蛮,便如被豢养的猪。
从众、愚蠢,再加上孱弱与庸浅,一个乌合之众的形象——阿Q,生猛地蹦了出来,这一形象具有深刻的思想性,广泛的代表性,它不独出现在鲁迅的作品中,在中国现代文学,古代文学,乃至世界文学作品中,都有不少例子,在社会上更是屡见不鲜。
陈彬,语文教师,现居江苏海门。本文编校:秦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