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建设·下半月 2013年第11期 ID: 421811

  

《诗经·蒹葭》“白露为霜”考辨

◇ 杨振华

  《蒹葭》是一篇脍炙人口的佳作,历代研究《诗经》并为它作注者甚众,其间的不少注释非常精辟,但也有些注解值得商榷。
  《小序》以为《蒹葭》是国人“刺襄公”之作,因此“白露为霜”句,《毛传》因《序》作训曰:“白露凝戾为霜,然后岁事成;国家待礼,然后兴。”《郑笺》进一步解释为:“蒹葭在众草之中苍苍然强盛,至白露凝戾为霜则成而黄。兴者,喻众民之不从襄公政令者,得周礼以教之则服。”这种“刺襄公”说与原诗的内容不相切合,显然是经学家的用诗之义而非诗人作诗之义。早前郑玄就发现了这样解释不妥,因为二章“白露未晞”、三章“白露未已”要与首章相承,依首章的解释,二、三章应写“霜”怎样怎样了。郑玄笺“未晞,未为霜”,也就是说他认为《毛传》对“白露为霜”的解释不合适,但他并没有做出合理的解释,而是一承毛说,只是将“未晞”强改释为“未为霜”,因《诗经·湛露》“湛湛露斯,匪阳不晞”中“晞”与此句中相同,应解释为“干”。
  唐代的孔颖达也看出了《毛传》与《郑笺》的不同见解,但他恪守“疏不破注”的原则,也没有做出符合诗意的解释,而是将两家见解揉合在一起,《孔疏》释为“此云白露为霜,然后岁事成者,以其霜降草乃成,举霜为言耳。其实白露初降,已任用矣。……下章‘未晞’、‘未已’,言其未为霜则物不成,喻未得礼则国不兴。”这是孔氏根据毛传对“白露为霜”训释中所体现的旨意进一步阐释“白露未晞”与“白露未已”。孔氏认为毛、郑直训“为霜”显然不妥,且与下二章“未晞”、“未已”的意义不连贯,但又无他解,便牵强附会地解说后二句,为使三句的意义连为整体。
  至南宋朱熹撰《诗集传》,即弃《序》而另立新说,曰:“赋也。言秋水方盛之时,所谓彼人者,乃在水之一方,上下求之而皆不可得。然不知其何所指也。”朱说完全跳出了所谓“刺襄公”的经学窠臼,使诗近情近理,平易可通,所以容易被人接受。但对“白露为霜”句训诂,朱氏也未作出新解,而是秉承毛、郑之说。今人解《蒹葭》,主旨几乎全依《诗集传》,可“白露为霜”句训诂则多依《毛传》。
  “白露为霜”这句本身就存在矛盾。霜与露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气候现象,夜间露水不可能再变成霜,同样,霜也不可能再转化为露。二十四节气,白露和霜降之间隔着秋分、寒露两个节气,约四十天左右。露近于雨,故有雨露一词;霜近似雪,故霜雪可连类并用。前人还常用露代指秋天,用霜来代指冬天。如《文选·左思<吴都赋>》:“露往霜来,日月其除。”吕延济注:“露,秋也。霜,冬也。”《周易·坤》卦初爻曰:“履霜,坚冰至。”显然,一过霜降,便离冰雪之冬门不远了。
  再者,从“蒹葭”一词也可知赋诗之时应为白露时节的秋日。《毛传》“蒹,薕;葭,芦”, 这样的解说有些笼统。《说文·艸部》:“蒹,雚之未秀者;菼,雚之初生,一曰薍。” 又《说文·艸部》:“葭,苇之未秀者;苇,大葭也。”段注:“《夏小正》曰:‘未秀则不为萑苇,秀然后为萑苇。’《毛传》曰:‘八月薍为萑、葭为苇。’许云大葭,犹言葭之已秀者。”《诗经·七月》:“八月萑苇”,意思是八月收割萑苇,也即蒹葭已成熟,但不同时段有不同的称呼。诗中的“蒹葭”应指萑苇未开花之时,犹在茂盛生长,但也绝非初生之时,否则此处应称为“薍”或“菼”了。由此看来,前人释“白露为霜”显然犯了直解和望文生义的毛病。
  关于“白露为霜”的训释,现代学者也多次献疑。程晓东认为“白露为霜”应解作“由降露变为降霜”,他指出露水在夜间不能变成霜,所以这里应指时令的变化。贾雪枫同意程文的观点,进一步指出由“未晞”、“未已”可知二章应指仲春,三章应指初夏”,且还对“萋萋”、“采采”也另立新解。因为若依旧解,“蒹葭萋萋”与“白露未晞”、“蒹葭采采”与“白露未已”前后二句所暗示出的时间便有矛盾,不统一。贾文的解说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本是对文中一句诗的训释进行考辨,却为了自圆其说,对全诗中许多前人所作的精辟解释也强作新解,恐有穿凿附会之嫌。
  金文伟认为应解作“白露似霜”,并根据气象科学知识作了进一步的论证。金文的解说表面上合乎情理,解释详尽,但仔细推敲,却见不妥。从诗中二章、三章前两句可看出,“蒹葭苍苍”、“蒹葭萋萋”、“蒹葭采采”是远景,而“白露为霜”、“白露未晞”、“白露未已”是近景,诗人站在水边,先是望着远处成片的蒹葭,随后将目光停留在眼前这沾满露水的蒹葭上。如果同是远景,诗人又怎会对“白露”之状“未晞”“未已”观察得这么仔细。金文虽指出三章应皆是描写白露,但没有注意到前二句写景处的细微差别,如解为“白露似霜”,那便把该句也视作远景了。再者,作者也还是从字面上去寻求正解,仍是孤立地解诗句,没有把它放在全诗中去体会,也没有从语言文字上进行详细论证,因此没有引起重视。
  笔者认为,“白露为霜”中的“霜”应是一个通假字。其本字应该是“爽”。“爽”是“亮、明亮”的意思,《说文·爻爻部》:“爽,明也。”《书·牧誓》:“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孔传:“昧,冥;爽,明,早旦。”“霜”与“爽”声母同属山母,韵部同属阳部,声韵皆同,语音上具备了古音通假的条件。古籍中也有“霜”、“爽”通用的例证。《诗经·七月》:“九月肃霜,十月涤场。”王国维《观堂集林·肃霜涤场说》:“肃霜,犹言肃爽。”《左传·定公三年》:“唐成公如楚,有两肃爽马,子常欲之,弗与。”孔颖达正义曰:“爽,或作霜。”《淮南子·原道》:“钓射鹔鹴之为乐乎?”《说文》作“鹔鷞”。《集韵·阳韵》:“鷞,西方神鸟。或从霜。”《广韵·阳韵》“鷞同鹴”。这些例证皆是“霜”、“爽”二字通借之证。于省吾先生在证明“爽”与“相”通假时,引用上举《左传》、《淮南子》两例证,“霜”与“爽”通假,又因“霜”从相声,所以“爽”、“相”亦可通假。因此,“白露为霜”应是“白露为爽”。
  判别训诂正确与否,句意畅通与否固然重要,但更为重要的是该句的意义要与全诗意义相契合,也即解释诗句必须放在具体的上下文语境之中。《诗经》中好多诗篇都是一意而化为三章,所谓一唱三叹,在相承的篇章里用义同义近的词语叙说同一事物,这是其习见的表达方式。《蒹葭》各章前两句“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蒹葭萋萋,白露未晞”、“蒹葭苍苍,白露未已”说明诗歌的时间,是一个秋天的早晨。各章后六句描写主人公对“伊人”的追求过程,是曲折而艰辛的,这正说明时间是逐渐推移的、变化的。整首诗围绕“蒹葭”和“白露”作为时间推移的参照物。这些不同的描写词语意义相近,且有很微妙的递进关系。《毛传》“苍苍”、“萋萋”、“采采”皆释为“盛也”,后人指出这种解释不合诗意。景圣琪认为,三个叠词分别形容的是蒹葭在不同时段里所呈现出来的三种不同的状貌。汪习波认为,这三个叠词有细微的差别,其颜色随时间的变化也略有变化。前后两句对“蒹葭”和“白露”的描写并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一个完整协调的意象。这更有力地证明,“为霜”、“未晞”、“未已”应是对不同时段“白露”的描写,也是“白露”由水而逐渐蒸发的过程。据此,全诗三章对“白露”的描写可理解为:一章写秋晨之际,白露为明亮的露水,二章写旭日初升,露水未干之景,三章写阳光普照,露水将干之状。
  参考文献:
  [1]毛诗正义[A].十三经注疏[C].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
  [2]朱熹.诗集传[M].北京:中华书局,1958.
  [3]王国维.观堂集林[M].河北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
  [4]于省吾主编.甲骨文字诂林[M].北京:中华书局,1996.

《诗经·蒹葭》“白露为霜”考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