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2年第5期 ID: 148008

  

钱梦龙的“导读”教学法在教学中的意义

◇ 苏宝习 王耀芹

  “语文导读法”是钱梦龙在1982年的一种新构思。20年来,钱老师的“导读”教学法曾经在语文教育界和教育理论界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教学讨论,并随之带来了有关教育教学方面的一系列改革。在大力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今天,在课程改革的广阔背景中,重新审视语文导读法,解读其核心理念的内涵,无论对推进语文课程改革还是完善语文导读法本身,都不无裨益。
  钱老师的语文导读法的核心理念是从三方面来概括的,即“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导”即教师的主导作用,“读”即学生的阅读实践,两者是相互制约,合作的关系:教师导的水平决定学生读的质量,学生读的实况或潜能,又影响着导的内容和方式。
  (一)学生为主体,即确认学生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是认识的主体,具有独立的认识潜能。钱老师看到了传统的教学论和语文教学法“几乎不考虑学生自己求知的可能性”,因而主张“要把以教师传授知识为主的教学过程,改为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获取知识的过程,也就是要从根本上改变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消极被动,无所作为的地位,从而使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体’。”他认为“以学生为主体”,“就是把学习的主动权交给学生,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己阅读、自求理解、自致其知,从而根本改变教学中单纯由教师灌输知识,越俎代庖的教法。”他曾反复强调:“以学生为主体,就是确认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是学习的主体,认识的主体,发展的主体。”因此,要正确认识学生为主体,教师至少应了解“学生主体”的内涵所包括的几个层面:(1)知识层面,即教师应该明确学生是学习的主体。(2)观念层面,即教师要有意识地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上。(3)操作层面,即教师必须有一套具体的教学方法,使学生有效地发挥学习主体的作用。(4)实现层面,即教师有能力,有水平,从学习目的和结果上,确保学生成为 “发展的主体”。
  比如课堂上学生在读书时,他是在学习书本所介绍的知识,领会教师讲解的内容,这时,他与书本或教师的关系是认识主体与被认识对象的关系。但是,他要不要读这本书,读哪一段哪一句,怎么读,读到什么程度,此时,他可以有自己的独立意志,具有全部的决定权。在这里,学生成为学习活动的主宰,书本变成了附庸。此时,学生也就是学习动作的发出者,是学习活动的主角,周围的教师则是配角。
  今天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其教学理念已确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并把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作为改革的宗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在课程的实施、引导学生学会学习等方面提出了非常具体的要求:“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象,提倡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也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强调“要重视学生在阅读过程中的主体地位”……因此,关于学生主体的观点今天不仅早已为广大教师所接受,而且正日益深入人心,并逐渐转化为教师的自觉行为。由此看来,钱梦龙老师二十年前有关语文“导读”的探索对今天的语文学习是影响深远的。
  (二)教师为主导,即确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处在领导支配地位,并通过导的形式来表现。导,即因势利导。
  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实际上是施教行为的主体,提出教师应如何引导学生阅读的问题,即是说“教师主导”是以承认教师是施教主体为前提的。钱老师认为,教师作为一个课堂的主导者,其影响和作用应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教师是整个教学过程的组织者,使学生的求知活动始终围绕主要目标进行并收到最理想的效果。
  (2)教师是学生求知过程中的启发者,引导学生不断向知识的深度和广度进行探索。
  (3)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指导者,随时给学生以鼓励、督促和进行学习目的、学习方法的指导。
  (4)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在学生求“知”不得的时候,教师的讲授还是必不可少的。
  因此,既然教师是组织者,就不能“放羊”;是启发者,就不能“填鸭”;是指导者,就不能代庖;是传授者,就不能当讲不讲。由此可见,不管从哪方面考虑问题,教师的着眼点都应放在学生身上。教师越是“导之有方”,“导之得法”,学生的“主体”作用就越能充分发挥,所以教师必须潜心研究“导”的艺术。明乎此,我们就能理解钱老师提出的教师主导,就是要求教师通过自己的施教行为,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主体作用,自觉地促使学生由“需要教”向“不需要教”转化。指出这一点,对正确理解和处理“主体”与“主导”这两者的关系不无帮助。
  (三)训练为主线,即:教学过程中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作用,只有进入训练过程,才能和谐统一。它是教学过程的一条主线。
  对于语文学习来说,训练的重要性在于它是语言习得的必要条件和主要途径。朱熹的《论语集注》中注有“学之为言,教也”;“习,鸟数飞也”。语言的习得离不开实践与训练,就像鸟来回飞翔一样。不仅如此,对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来说,缺乏必要的训练,必然导致语文能力的缺失。这样,语文课程中再好的作品,再美的文字,对他来说也无异于对牛弹琴;情感熏陶,思想教育也只能是空中楼阁。这如同再美的音乐,对于缺乏音乐细胞的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所以,即使在新课程改革的大背景下,训练也仍然是语文教学过程中的必要手段。
  我们必须要注重语文学习中的训练的作用,但是,一定要把这里的“训练”与“题海”战术区分开来。钱老师说的“训练”是指学生主动去学,通过全面训练使得学生获得知、情、意、行的全面发展,这一训练贯穿于语文教学过程的始终。而题海战的“多练”,学生的学则是被动的,囿于机械的重复;它不是听、说、读、写都重要,而是题海淹没一切;它虽能使学生获得一些知识,形成某种技能,但由于没有整体的目标和规划,因而不能有效地促进学生和谐的发展,而只能应付机械的考试。
  由以上论述可总结出:学生为主体是导读的前提,以学生学为主。教师为主导是强化学生主体地位的条件,以教师导为主,学生的学和教师的导通过训练的教学活动联系起来。它是一个动态的平衡过程。   语文导读在理论上以“三主”为核心,在实践中的教学结构模式则可以用“四式”来概括。即自读式,教读式,练习式,复读式。
  (一)自读式
  是以培养学生独立阅读能力为目的的一种训练形式。自读含义有三:其一,教师授以读法,学生自读(先教后读);其二,先读后教;其三,边读边教。学生自读离不开教师的导,所以自读是一个有目的,有计划的活动。
  在课堂教学活动中,老师可以让学生通过有目的的自学,来锻炼学生个体思维的发展,让学生作为思维活动的主体来支配自己的大脑,教师只是为学生的思维创设一种氛围或引路搭桥。
  (二)教读式
  是学生在教师的具体辅导下进行的训练。教读和自读是同步的,教读即教学生自读。教读过程是教和读的相互影响,彼此消长的过程。它集中体现为教师的导,而学习的学以学生的主观努力为动力。它是鼓励学生主动学的一门艺术。其主要包括:1.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2.阅读方法的指导。3.帮助学生克服阅读中的困难。以阅读方法为重点,主要是在教学中,密切结合学生的阅读实践,相机指点,令其开窍,使学生在反复的训练中悟出规律,获得阅读之法。另外,帮助学生克服阅读困难以讨论法和点拨法为常规方法。
  (三)练习式
  指学生在学习新课以后完成一定的口头或书面作业。作用:一是强化,二是迁移。要以学以致用,举一反三为设计练习题的原则。主要包括:1.以记诵或积累知识为主的练习。形式有朗读,背读,抄读等。2.以消化知识为主的练习。形式有问答题,划分层次,分析文章特点,揣摩作者思路,写作中的改写,读写等。3.以应用知识为主的练习,即迁移。包括鉴赏,评论等。
  (四)复读式
  是一种复习性的阅读训练。复读单元指导学生对已学过的课文进行读、想、议、练。温故知新,并可以和教学单元相合一。主要包括:以知识归类为目的的复读,以形成学生知识结构为主;以比较异同为目的的复读,以求得规律性知识为目的的复读,是以一组课文为材料,推演、思考、寻求支配规律的思维训练。这一步是使学生思维深化,最终形成自己的思维方式,完成阅读收获的最后一步,这是学生学习结果的重要体现。
  钱梦龙老师善于在导读中创设学生体验认知的过程,而非轻易给学生结论,这种处理,远高于传统的讲读法。他通过引导学生认知,发展学生的思维,使学生的知识、教育心理等能力得到提高,并形成认知的过程。他解决了一个难点,即知识体系和学生个体层次或基础的矛盾,他把后者放在了考虑问题的首位,同时也并不排斥前者,而是把两者有机地结合,且始终以学生为主体。这是一个大胆的尝试,也是语文阅读教学改革的方向标。
  教学,就是在语言文化与沟通文化的创造过程中,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奠定人格成长与学力发展的基础。如果说当年语文导读法的推广曾经在语文教育界乃至教育研究领域形成了一道亮丽的风景线,那么今天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完整地理解和把握导读法核心理念的基础上,我们的阅读教学必将再度构筑起一道独特的风景,并在与国际教育平等的沟通与交流中共同分享这一高效率的语文教学改革的成果。
  (苏宝习,王耀芹 山东省寿光市寒桥寿光中学 262704)

钱梦龙的“导读”教学法在教学中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