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教版初语课本和参考书中,有几处对文言文词句的理解笔者认为值得商榷,现在发表一下个人看法。
一、问世间“情”为何物
《曹刿论战》中有一句话:“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对于这个“情”字, 教材(九年级上册)的解释是:情,(以)实情判断。
这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既然“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大大小小的案件,即使我不能件件都明察),又从何谈起“必以情”(一定要根据实情判断)?“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不察”何来“实情”?
让我们先看一下鲁庄公说这句话的背景。鲁庄公九年,齐国的两位公子纠和小白进行了激烈的国君君位争夺,鲁国支持公子纠,最终公子小白胜利了,齐鲁两国因此结了仇。鲁庄公十年春天,齐国出兵伐鲁。齐国的强大实力鲁庄公心知肚明,大敌当前,如何抵御齐军,他心里一点底也没有。所以,当被曹刿问及“何以战”时,他放下了国君的架子,将自己抗齐的“老本”向并非“肉食者”的曹刿和盘托出:一是靠“人”——“衣食所安,弗敢专也,必以分人。”二是靠“神”——“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在当时曹刿的思想是比较先进的,在人们普遍认为决定战争胜负因素主要取决于神的意志的年代,他却清醒地知道,人民对战争的态度、军队的士气、指挥员的战略战术、敌我双方的实力等等才是决定战争胜负的决定因素。因此否定了第二条。因为“衣食所安”所分之人至多是国君身边服侍的人、大臣等,“小惠未徧,民弗从也”,第一条也被否决。因此,鲁庄公又拿出了第三条“忠”(即忠于职守、勤政)——“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
其实,这一句话说得非常实在。春秋时,国君是诸侯国的最高统治者,各国一般都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寇等众卿,为朝廷的重要职官。其中司寇掌管诉讼刑狱,其职责是驱捕盗贼和据法诛戮大臣等等。勤政的国君可以说是“日理万机”,对于司法部门的“小大之狱”,不可能件件“详查”,哪怕是派人察也做不到,否则还要司寇做什么?一般只不过是将司寇呈报的案件卷宗“御览”一番,认为断案合理的,就给与肯定;认为不合适的,可能根据案情自己进行裁断,也可能“发回重审”,还可能派人调查一番,再进行裁决。能上报到司寇这里的案子就没有小案子,能上报给国君的,一定都不是一般的案子。不过“大案”与“小案”的关系是辩证的,比如杀人越货之类的案子,在老百姓及基层官吏看来绝对是大案,在司寇、国君那里,恐怕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小案子。鲁庄公的话非常客观,同时也反映了他还是干一些实际工作的,没有将朝政都推给臣下。曹刿认为这一条对战前政治准备很有价值,是取信于民的条件,便给予了肯定。
由以上分析知道,这个“情”字不能解释为“(以)实情判断”或“实情”,而应理解为“主管司法的大臣(司寇)呈报的案情”。
二、“有”作何解
陶渊明的《桃花源记》是一篇传统课文,文中有这样一句话:“问今是何世,乃不知有汉,无论魏晋。”《教师教学用书》(八年级上册)的解释是:“(他们)问现在是什么朝代,竟然不知道有过汉朝,(至于)魏、晋两朝就更不用说了。”由此可以看出,参考书认为“有汉”的意思是“有过汉朝”,“有”是“存在”的意思。对此观点,笔者有不同看法。
在《辞源》中,“有”的义项有很多条,其中第七条是:助词,无义。一字不成词,则加有字以配之。置于名词前者,特别是朝代的名称,如有夏有唐有明。也置于形容词前,如诗《邶风·击鼓》:“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汉”是一个朝代的名称,“有”放在它前面,是一个助词,没有意义。“有汉”的意思就是“汉朝”。另外,古人非常讲究上下文的照应,“不知”与“无论”呼应,是偏正结构的动词短语,“有汉”与“魏晋”都是朝代,是名词。
(作者单位:滦县榛子镇学区中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