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行动描写刻画人物性格,是鲁迅先生塑造人物的重要方法,也是我们教学鲁迅作品应注意的重点之一。鲁迅先生的小说《孔乙己》中有这样一句话:“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其中的“排”字,便是一个重要的动词。但对“排”字的含义,长期以来人们存在着不小误解。
请看下面几种说法:
1.“排”字的含义是“对只花四文大钱的短衣帮表示一下阔气,写出了他得意、炫耀的神情。”(《初中语文教学参考书》)
2.“排”的含义是“他自鸣清高,不屑一顾,以声压人,先言后行。一句话,一个‘排’字,充分揭示了孔乙己有意在短衣帮面前炫耀的心理”。(《初中语文备课资料》)
3.有一位教授在讲学时说:“排”字的含义是:孔乙己把“九文大钱”一枚一枚地摁到柜台上,带着响声,排成一行,以便向其他顾客炫耀。
诸如此类的说法还有不少,基本观点都是认为“排”字的含义在于表现孔乙己有意向短衣帮炫耀自己阔气的心理。而我认为:这种分析恰巧是错误的。其理由如下:
1.经济上,孔乙己不具备向人炫耀的资本。本文写的是孔乙己的后半生。他又老又穷,生活正走向绝路。请看鲁迅先生的描写:他“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他“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可见,孔乙己已经断了生计,他饥寒交迫,生活无着;且近风烛残年,生活把他弄得憔悴不堪,甚至不得不去“偷”。因此,孔乙己即使偶尔有几个酒钱,也是来得十分辛酸,多么可怜呀!个中滋味,孔乙己岂不清楚?他不过得过且过,有钱就喝一点罢了,又怎么能以此来炫耀呢?况且他的“偷”又早已成了人们取笑的话柄。他拿“窃书不能算偷”、“君子固穷”之类的话来抵挡还惟恐不及呢,又怎么敢有意炫耀、招惹是非呢?
2. 社会地位上,孔乙己不具备主动向人炫耀的优势。孔乙己的地位很独特,是艺术上的“这一个”。他中封建教育的毒很深,看不起劳动者,从思想上抛弃了“短衣帮”,而仰慕“长衫”阶级,但又被“长衫”阶级无情地抛弃了(那个穿长衫的丁举人正是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制造者),他成为“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在生活中,孔乙己很孤独,不但没有人理解他,甚至没有人同情他,他只是一个笑料而已。他一出场,人们就取笑他,挖苦他,他一生都是在嘲笑声中度过的。对于这一点,孔乙己自己也很清楚,他“自己知道不能和他们谈天”。孔乙己在生活中的笑料地位决定了他处世的消极态度,他缺乏主动性,除孩子们以外,他对周围的人们总是采取躲避、忍让的态度,对于人们的嘲笑、挖苦,他是能躲就躲,能忍就忍。实在躲不过时,才不得不进行争辩。只有偶尔将话题转到“识字”问题上时,孔乙己才恢复了精神,才会产生谈论的主动性,才有进行炫耀的兴趣和激情。请看小说的描写:孔乙己一到店人们就嘲笑他,“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颇有退避三舍之意。当别人又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他才不得不“睁大眼睛”“争辩”。而当别人又问他:“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他才来了神气。此时,孔乙己自我感觉发生了变化,在他面前全是些目不识丁的“粗人”,居然有人敢问他这个穿长衫的是否“识字”!孔乙己似乎完全占据了主动的地位,可以炫耀一下了:这有什么值得怀疑的?你也配这样问我吗?于是,他马上作出反应:“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要不是人家又一下子戳了他的痛处,他是不可能炫耀一下的。所以那种认为孔乙己一开始就主动炫耀,特别是以“九文大钱”进行炫耀的观点是不正确的。
3. 思想上,孔乙己不具备向人炫耀的意向。孔乙己是受封建文化毒害很深的人。“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早已在他心里扎下了根。“穷”不足以为耻,“富”不足以为荣,只有“读书”最高贵。因此,一件“又脏又破”的长衫穿了十多年,他舍不得脱,“君子固穷”、“之乎者也”的语言挂在嘴边,而且已经成了他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在他看来,只有“识字”才是他的骄傲,只有“识字”才能表明他与众不同,也只有“识字”才值得他向周围的“村夫群氓”们炫耀。孔乙己的表现正是如此。当有人问他:“当真认识字么?”他“看着问他的人,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在教酒店小伙计识字时,也是这样。他“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将两个指头的长指甲敲着柜台,点头说,‘对呀对呀!……回字有四样写法,你知道么”。这时候,孔乙己仿佛真的成了“圣贤”,他思维活跃,兴奋异常,恨不得把一肚子的“回”字和“之乎者也”全倒出来,让眼前的小伙计见识见识。如果说孔乙己“炫耀”,这才是他的“炫耀”,是符合地位、身份、性格特征的“炫耀”方式。孔乙己不同于《阿Q正传》中的阿Q,孔乙己不是农民,说他拿“九文大钱”炫耀,有悖于他的生活和思想基础,是讲不通的。
4. 性格上,孔乙己不可能有这样的炫耀方式。孔乙己是个知识分子,他的性格是比较含蓄的,正所谓“温良恭俭让”。所以,退一步讲,既便他炫耀,也不会像有人认为的那样,把钱—枚一枚地摁到柜台上,带着响声排成一行。孔乙己不同于阿Q。阿Q是个落后农民,身份和性格都不同于前者,他是这样表现的,请看鲁迅先生的描写:“天色将黑,他睡眼朦胧的在酒店门前出现了,他走近柜台,从腰间伸出手来,满把是银的和铜的,在柜台上一扔说:‘现钱!打酒来!’”这是阿Q的炫耀方式,它直露而浮躁,符合阿Q外向的性格特征。但孔乙己不会这样,他比较内向,显得含蓄而斯文。所以说那种认为孔乙己“不屑一顾,以声压人,先言后行”进行炫耀的说法是不符合孔乙己性格特征的。孔乙己何曾这样“张狂”过?如果孔乙己真有在天之灵的话,他会喊冤枉的。
5. 从鲁迅先生描写的具体情态来看,孔乙己也不是在炫耀。因为孔乙己“排”出九文大钱的动作是向着酒店小伙计的,而不是向着众人。我们不妨再看一下鲁迅先生的描写:“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这里“说”与“排”的动作是互相承接的,其趋向也是一致的,即都是向着“柜里”,也就是向着小伙计。既然“排”的动作不是向着众人,又怎么能说是向众人炫耀呢?也许有人会说,“排”与“说”的趋向不一致,“说”是向着小伙计,到“排”时,孔乙己为了炫耀,便转向了众人。其实,这种说法是没有道理的。可以设想,如果真是有必要表现孔乙己的“炫耀”,鲁迅先生便会在“排”字的前面加上一个“当众”之类的词语,将这一变化突显出来,以示孔乙己这种炫耀的情态。但事实并不是这样。因此,从孔乙己的个性经历来看,从鲁迅先生的写作意图来看,从当时的具体情态来看,孔乙己并不是在“炫耀”。
由此可见,那种认为“排”字表现了孔乙己有意向短衣帮“炫耀”,以显示自己阔气的说法,是难以成立的。其原因就在于没有充分注意孔乙己的个性特征,没有深刻体会人物所处的环境和具体情态,而又急于把这一动作与孔乙己自命清高的内在气质相联系,因此作出了实用主义的解释。这当然是不对的。
那么,应该如何来理解“排”字的含义呢?我的看法如下:
1. 是它的形象性。“排”字不仅有“掏”、“取”的意思,而且也有“数”的意思。因为钱是多文,所以排开来便于点数。用了这个“排”字便简捷而又生动地把这一过程表现了出来。
2. 是它的准确性。孔乙己是个读书人,“排”这个动作比较斯文,符合孔乙己的身份特征。而且这个“排”的动作很可能是在手掌里进行的,排开来,既分出个体,又相互叠压着,点数后交给了小伙计,而不是一枚一枚地摁在了柜台上,带着响声排成了一行。
3. 是它的深刻性。孔乙己是封建文化的受害者和牺牲品。他是一步步被逼上生活绝路的。“排”字含义的深刻性就在于它与后边(孔乙己被打断腿后)“摸出四文大钱”的“摸”字形成鲜明对比,具体地揭示出孔乙己生活的巨大变化。这一“排”、一“摸”就把孔乙己一生的痛苦、不幸和灾难全都表现出来了。钱多才能“排”,说明孔乙己当时的生活状况要稍好一些。尽管这时他也不易,“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毕竟还可以饥一顿饱一顿混下去。待到“摸”时,他已经陷入了生活的绝境。腿被打断了,再“偷窃”也不可能了。谁知道他的“四文大钱”是从哪里来的,其中的辛酸只有孔乙己自己才知道。从“排”钱到“摸”钱,再到“摸”也摸不下去,封建文化终于把这个原本“品行却比别人都好”的孔乙己毁灭了。这就有力地控诉了封建文化的罪恶,深刻地揭示了小说的主题。
因此,对于人物的分析,必须从人物的性格逻辑出发,设身处地地体会人物的语言动作和心理,得出正确的结论,从而加深对人物性格的理解,更好地认识人物形象的社会意义和作者的艺术成就。只有这样,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阅读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相反,如果采取简单与实用的方法,反而会加大读者与作者的思想距离,有碍于学生对作品的理解和语文素养的提高。
(作者单位:洛阳市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