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读了詹丹先生的文章《作文教学的“这一课”与“下一课”》,深受启发。文章对郑桂华老师的作文指导课《类比性作文构思》作了深刻细致的分析,既有实践探索,又有理论深度,切中肯綮,是一篇难得的教学评论佳作。作者在文中提出,他期待着郑老师在讲授了类比构思的课程之后,能够再有“下一课”,可以让学生“从人生像什么出发,经由人生不像什么的比较而进一步通向对人生是什么的无限接近的理解”。构想是很好的,只是对于这个说法,我还存在着一些困惑。特提出来。请教詹君。
我们究竟应该如何定位这“下一课”?寻绎詹君文中的意思,是因为他有感于类比思维在考量人生时有较大的局限性,而只有通过求同和求异的参用,“从思考‘同’中开始,在思考‘异’中推进”,这样“人生的本质特点以及它的无限丰富性才能得到透彻表现”。我觉得詹君的设想是值得肯定的。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科学思维能力,是我们今天中学教育中的大问题,是需要花大力气研究的。但是这个题目太大,在当今中学教育体系中尚缺少一门科学方法论课程的情况下,要完成这样一项任务,只能从各门具体学科的特点出发,而不能越俎代庖式地超越本学科特点去解决。具体到郑桂华老师的课来说,这节课只是一门作文指导课。课程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只是训练学生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通过类比思维,展开构思,使学生有话可说,有所感悟,最终写出一篇较好的文章。类比只是众多作文构思法中的一种,而且所要训练的文章只是以感悟为特色的散文、杂文类的作品,而不是以对事物透彻认识为目的的科学论文。这就决定了作文指导课上的思维训练与科学方法论课程(假定有这一类课程)中的思维训练是有区别的。前者的目的在训练文章写法,其终点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完成一篇比较好的文章,其中固然离不开思维方法的训练,但其训练的目的始终是与作文这一现实的目标相联系的。换句话说,对人生有了透彻认识固然有助于写好文章(但就人生问题而言,对一个高中生来说,显然是一个太高的要求),如果能在对事物的类比中获得一些感悟,只要立意正确,即使暂时还没有取得对人生问题透彻、全面的认识,同样也能写出一篇比较好的文章,并不一定需要经过求异而后再求同等一连串的环节。即如郑老师课中所举冰心散文《霞》,当作者于刹那间获得了“云彩更多。霞光才愈美丽”“快乐和痛苦是相生相成、互相衬托的”这样一种人生感悟后,就已经唤起了她的写作冲动,已经进入到了实际的写作过程。很难说文章一定是经过了求异、求同等一连串环节之后的结果。而且我很怀疑,冰心在刹那的感悟之后,如果不是赶紧笔之于书,而是在经过了这一连串的思辨过程之后,是否还能写出如此优美的散文。我要说的意思是,认识的目的不同,要求也应不同。如果是写科研论文,则应以对事物的透彻认识为目标,应该是在认识的全过程终了的时候(并且认识还会反复),才开始写作。但对于一篇随感式的散文、杂文类文章,则只须有感悟有心得就可以了,局部的真理是可以汇入无限真理的大海中去的,并不一定非要经过“下一课”所要求的一系列思维环节,等到走完了认识的全过程,获得了对问题的透彻认识后才着手写作。更主要的是,如果按詹君设想的那样,“下一课”是“从人生像什么出发,经由人生不像什么的比较而进一步通向对人生是什么的无限接近的理解”的话,给人感觉好像是在上一门认识论的课,一门科学方法的训练课,而不是一门作文指导课,更不是在谈类比构思的问题了,这就使课程的性质在不知不觉间起了某种变化,就多少偏离了语文教学,特别是作文指导课的本位。
我完全同意詹君类比思维有很大局限性的说法,也同意他关于在进行类比思维的时候要考虑可比与不可比的问题。只是什么是可比,什么是不可比。我与詹君的理解似乎不尽一致。且以詹君评苏轼《记游松风亭》一文为例。苏文讲作者在登山途中,因为目标尚远,而足力已疲,于是调整目标,心情遂由焦虑而转为潇洒。由是悟出“虽兵阵相接,鼓声如雷霆,进则死敌,退则死法”,也不妨“熟歇”。詹君认为,苏文中讲到临阵对敌一节,“只是夸张地表达他心理目标调整后的一种轻松,带有抒情的意味,并没有真的推卸社会责任的意思。”“在语感上突出的前后延续性,却掩盖了其内在逻辑上的自然与社会的本质差异。”我猜想詹君的意思是说,苏文中用来类比的两项一属自然,一属社会,是不可比的,现在放在一起类比实际是拟于不伦的。我则以为,在类比思维中用来比较的双方必然是不同的事物,能不能用来类比,关键在于有没有相似点,只要有相似点就可以构成类比关系,自然和社会可以类比,生物和社会也可以类比,只是由类比推理得出的结论往往只具有或然性,只具有局部的道理。就苏文而言,从登山时目标的调整,到身临战阵之际态度的改变,从内在逻辑上来说完全是一贯的,并没有出现断裂的现象。此篇主旨即谓“人须无执著,能摆脱”,求潇洒,退一步海阔天空,是典型的庄子人生观。尽管苏轼思想中还有积极有为的一面,但在这篇文章中所表现的却是万事不妨“袖手不问”的人生态度。至于在“进则死敌,退则死法”的现实情境中是否真有条件让他“熟歇”,这已经是另外的问题了。照文章的逻辑,苏轼的意思就是如果条件允许,他当然是要“熟歇”的。换言之,就是不妨“袖手不问”,不妨放弃一下社会责任。苏轼的思想是复杂的,他用来化解人生焦虑的资源就是佛老的达观,而这种所谓的达观,无可无不可,“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齐同万物、泯灭界限的相对主义思想的确包含着枇糠天下,放弃社会责任的结论。因此,我以为这篇文章的问题恰恰不在于类比关系是否成立——事实上这种关系是完全成立的,推论关系也是顺理成章的,也不在文章本身“没有真的推卸社会责任的意思”,只是导致读者容易产生消极的理解;而在于作者用来类比的思想本身就是消极的,文章的确包含着不妨“袖手不问”的意思,因而对今天的中学生来说是不宜提倡的。我举这个例子是想说明:1.构成类比的条件是事物间的相似性,这里所谓同类相比之“类”是以相似性为标准的。2.任何比喻都是跛足的,倘若企图以类比推理来求得对事物的透彻认识,获得真知的话,是危险的。但倘若只是获得一种感悟,并由此生发出一篇较好的文章,则是大有用武之地的。3.对于中学生来说,用类比构思写作,还需要有一个好的立意,有一种积极向上的基调。
以上所论,是我拜读詹君大作后的一点感想。我对詹君文章的理解也许还不够准确,甚至可能还会有误解。但“奇文共欣赏,疑义相与析”,为了我们共同的事业,切磋、探讨,是有助于我们接近真理的。所论容有不当,幸詹君有以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