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一篇成功的作品,或者说高质量的作品,仅有几个可圈可点的“美点”是不够的,它必须具备整体的美感,我们必须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美点”。
这篇文章写的是野兔,背景则是乡村和大地。从麦熟季节,到“秋收之后和飘雪的冬季”,四季田野景观次第铺展眼前,牧歌般的乡村生活及其伴随的浓郁的泥土气息扑面而来,令人读来浸泡在一股温馨氛围中;再想想而今城市化日甚一日,这幅温馨画面正渐行渐远,则惆怅之感,又挥之不去了,这是溢于文字之外的情思,要靠读者的联想来把握。
场面描写是小说家的基本功,将其挪用到文章写作中,便使文章获益多多。你看围追野兔的“打围”场面,文字寥寥,却画面灵动,意象丰赡。人、狗、鹘、兔,地面空中,竞相追逐,原本乡间一寻常生活片段,却渲染得有声有色,活灵活现,即便是没有农村生活经验的城里人读起来,也会有身临其境之感。
这一段状写之妙,还不仅仅在“惟妙惟肖”上。一般作文,达到这一层次并不难,或者说不太难,而更深入一个层次就不大容易了。这个“更深入的一个层次”,指的是语言中透露出来的独特的意味。你看:
“兔子四条腿,人只有两条腿,人的奔跑速度比兔子差远了,人的呐喊和追赶只不过是虚张声势而已。”
把野兔来和“万物之灵”的人相比,有“四条腿”“两条腿”之别,已有幽默自嘲之意,而呐喊和追赶的“虚张声势”,则更显反讽之情。
接下来,“同样长有四条腿的狗跳出来了”,狗的“形象”描写,突出其“平时”与“战时”的不同表现:
“平日里,习惯了看人们脸色的狗们因不敢对主人有过多超越,跑起来总是颠儿颠儿的,速度不是很快。如今面对兔子,狗们像是总算找到了用武之地,也得到了在人们面前露脸儿的机会,杀下身子,跑得风驰电掣一般。”
把平日的狗写得越谦恭卑微,此时的狗写得越奋勇当先,“狗性”便越加突出。“总算找到了用武之地”,“得到了在人们面前露脸儿的机会”,嘲讽之情,溢于言表。“杀下身子”,“风驰电掣”便显得煞有介事;“空嘴而归”,“望尘莫及”则顿显滑稽不堪。
刘庆邦说过,在小说的所有要素中,他最看重语言:“一个好作家的语言肯定是有个性的,比如鲁迅的语言有‘鲁迅味儿’,沈从文的语言有‘沈从文味儿’。”他表示要修炼出“刘庆邦味儿”,这是一个作家的雄心。为此,“不放过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
之所以将对该文语言的赏析列为“难点”,是因为我们对何为美的语言常有理解上的误区,对“有个性的语言”的把握更不容易。
这篇文章的语言,是质朴中的蕴藉,平实中的精彩,没有我们寻见的对偶排比,雕章琢句,也没有诗词歌赋的旁征博引,一如所写的乡村大地,草木生灵,自然而不加雕饰。
理解这种语言之美,需要细细品味。
刘庆邦是一位著名小说家,在文学界曾享有“短篇小说之王”的美誉。论及其小说的风格特点,评论家雷达一言以蔽之:“刘庆邦的小说总体上来看,是用阴柔的风格来表现深藏于人物内心的阳刚精神。”这一概括同样适用于这篇文章。
阴柔与阳刚,或借用西方美学的术语“优美与壮美(崇高)”,是美学中两个不同的范畴,我们接触过的宋词的婉约派(柳永“杨柳岸晓风残月”)、豪放派(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即分属此两类。
在惯常的思维模式中,我们有意无意之间,将阴柔与阳刚划分为泾渭分明的两极世界,至多承认同一诗人、作家会有不同质地的诗文而已。
可是这篇文章,却写出了阴柔中的阳刚,写出了弱者灵魂的强悍:
“野兔们属于真正的弱势群体。只有野草是它们的朋友,别的动物几乎都是它们的敌人。但兔子也要生存,也有使族类得到繁衍的权利。它们的生存法则决定了它们并不是一味向强势群体屈服,除了逃跑,它们有时还表现出一种抗争的精神。”
这种抗争的最终失败,(“希望野兔把不可一世的、武装到翅膀的敌人顶翻,成为最终的胜利者。然而遗憾……从后面追过来的狗还是把野兔咬住了。”)平添了悲壮气氛。
另外,作者爱野兔,不要以为便一定会恨狗、鹘,其实他是爱一切草木生灵的,不要掉到“讽刺”的圈套中了。
1.除了“打围”场面描写精彩之外,你能再找出一个“美点”来吗?请找出并略加分析。
2.王安忆曾评价说:“刘庆邦是个如农民爱惜粮食般爱惜文字的人。他从不挥洒浪费,每一个字都用得正是地方。”请从原文中找出一个例证,并略加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