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薛宝钗是《红楼梦》中人们争议最多的人物之一,本文旨在通过对薛宝钗成长背景、处事方式的分析,揭示其人生价值观与社会伦理观的形成过程和主要特征,从而诠释薛宝钗这一典型人物的悲剧性,她虽然是一个封建礼教的守护者与帮凶,但她也是被封建势力压迫的受害者之一。
关键词:红楼梦 薛宝钗形象 悲剧性
鲁迅讲过,封建社会中的人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一类是欲做奴隶而不得的。我把它延伸到《红楼梦》中看宝钗,她是克制自己欲望想做理想奴才而不得的。出身于皇商之家,有着良好教养的豪门闺秀尚且不能通过近乎自虐的方式获得自己满意的出路,更何谈其他人?所以,我认为,曹雪芹在塑造薛宝钗的形象时并不如后人所推测的“复杂”情感,而是对现实摧毁人理想的至悲至切——在封建社会中,人不能为“人”:顺从如宝钗,叛逆如黛玉,最后都逃不脱灭亡的命运。“即使是封建社会的卫道者,都不为这个社会所容,不能在这个社会中获得幸福的生活、美好的命运,这就说明这个社会是毫无希望的。”[1]这是一个悲剧的命题。
曹雪芹塑造了两个典型女性:黛玉和宝钗。黛玉是与世隔绝的理想社会中人在现实社会中的悲剧,宝钗是洞察世情的现实社会中人在现实社会中的悲剧。黛玉可以与不符自己理想的社会抗争,哪怕为此牺牲也显其价值。可是,宝钗为了顺应社会的需要而将自己的性情、才智、兴趣、爱情统统掩藏,培育出了符合封建社会道德的理性[2],最后却被自己推崇迷恋的社会埋葬,这不是最大的悲剧吗?而将她推向毁灭道路的竟是自己的至亲,这不是至极的悲剧吗?
宝钗的家教和天资都不错,父亲从小的钟爱和督促教育让她拥有了超出一般男子的才情。如果她幸运地降生在现代,她完全可以独立做出卓越的成就。可是,他们父女无法跳出封建社会的牢笼,所以,在“他律”和“自律”中,不经意地存在着矛盾。比如,父亲“令其读书识字”却局限她的兴趣,在其看所谓的非正经书时“打的打,骂的骂,烧的烧”,致使其将读书的目的直接等同于“辅国治民”,将读书仅视为“男人分内事”。可见,父亲所要求和教育的都是封建社会中对女子的约束禁锢,受教育越多受压制越大。所以才女宝钗的全部理想的实现只能落到未来夫君的身上。恰是这点,让她在面对自己心仪对象时真心负责忘情的嘱咐反而引起了对方的反感,埋下了日后不幸婚姻生活的祸根。因此,我认为,宝钗是不幸的,她所接受的教育越多,越使她陷入封建规范的泥潭不可自拔。如果没有接受教育,起码她还能够无忧无虑尽享女孩子的天真与任性之乐。
母亲教子无方,总想仰仗外部力量来制衡自己的不成器的儿子,将希望寄托在宝钗进宫光宗耀祖,出人头地之上。但现实中元春虽荣耀却被剥夺亲情的实例让她对自己的女儿动了恻隐之心。然而,面对自己混账无能的独子闯下祸端亟需解救之时,母亲选择了将女儿拱手送给并不适合但迫切需要她德才的豪门,哪怕家族的生计全赖女儿的苦心经营。说到底,女孩儿再有才华终究也只能是男子的陪衬和牺牲。这殉葬不仅为男系家族、丈夫,也要为自己的娘家利益、兄弟!所以,在母亲的眼里,女儿的懂事、宽厚、大度、有孝心、有责任心、亲和力强正是扶助儿子可利用的资本!
父亲的熟谙事故、精通经营、学识渊博的儒商形象在宝钗的心中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甚至可能激发出了她的恋父情结。可是兄长荒唐淫乱,宝钗对男子的所有期望和幻想只能移情到别处,对于丈夫的选择也直接简化到了读书仕途、名利地位这一条。兄长不成器酿出的后果居然也要让宝钗牺牲自己的唯一标准,被迫嫁给已经对之失望至极的处于半疯半癫的宝玉,这简直是将宝钗的理想撕得粉碎!
幼年的宝玉是多么体谅心疼女孩儿,他甚至会为了一个不太相干的人儿流泪伤心。可是,他的全部爱情都给了黛玉,对于宝钗的情感除了偶然因瞥视而产生的肉欲,并没有比丫鬟侍女多出几分。迎娶宝钗是在痴癫的状况下被骗忽悠而成,接受宝钗做妻子的现实也是属于最爱去世后无奈的下策。这样状况下的夫妻生活何来幸福?宝玉向来认为未嫁的女子是水做的,结了婚的女人就污浊了。宝钗在未婚时就因劝说宝玉读“正经书”做“正经事”遭受冷遇,未婚已“浊”,以后如何再夺宝玉欢心?所以,宝玉最后才会决然出走,给宝钗留下一个遗腹子。孤独地为一个并不爱自己的男人抚养孩子,替他履行传宗接代的义务,其滋味可想而知。嫁进贾府就是将自己推向了黑暗的深渊。贾府不是没有看到宝黛之间的爱情,只是出于“理”的需要,即大家族需要什么样的当家人,这决定了宝钗的被选。贾二奶奶的辉煌头冠之下赤裸裸展示着宝钗被利用的命运!
生不逢时的宝钗最凄惨的莫过于后世读者对于她的纷争,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她是“大贤大德的贤宝卿”;[3]但是也有人对其激烈批判,认为她“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4]并且还列举了其种种所谓“冷”而无情的表现。如果,让我们平和一点,站在宝钗的时代,从她的社会特征、家庭教育、身份出生、阶级立场、处事风格、实际效果等等方面来思量,也许,宝钗会被更多人宽容地理解接受。
争议最大批评最严厉的就是宝钗对于金钏跳井身亡所表现出来的冷静。当王夫人都在为金钏的死拭泪懊悔之时,宝钗却轻描淡写提议用钱来买得自己的心安。的确,乍一看,以钱抵命无论如何也不是一个有良知的人应该做的。但是,让我们来仔细梳理一下事件的起因和涉及对象。
金钏在王夫人午睡时不仅轻佻地接受少主子的言语肢体挑逗,甚至还怂恿少主子捉奸。平素宠爱儿子的王夫人可能会对其与女孩子暧昧不清的小举动不予理睬,但是绝对不会容忍一个下女理所当然地窥伺着成为自己儿媳,更不会放过教唆儿子做离经叛道的“非正经事”的怂恿者。因为宝玉是这个家族中唯一遗传先祖遗风,能辉煌传承家业的希望和支柱!所以,忠厚顺良的王夫人不顾多年情分,毅然将金钏赶出贾府。这才导致了金钏在家投井身亡。
从金钏的举动来看,她并没有把握住自己所处地位的分寸。虽有王夫人、宝玉的善待,可说到底她是逃不脱侍女的身份的,即使有丫鬟升格为宝玉内定姨娘的先例,但也是经贾母和王夫人亲自考察认可于宝玉“正经事”有督促辅导作用的,岂能由她随意认定?宝玉的正经是读书致仕,是要做堂堂正正的老爷的人,怎可唆使他降低自己的格调做些小厮们才会的下流事?王夫人的愤怒正是出于此,赶她出门的根源也在于此。
金钏死后,不知是为了维护死者女子的尊严还是为了保护自己儿子的声誉,抑或只是为了减轻自己内心的负罪感,王夫人并未照实情告知他人。所以,宝钗在劝慰时的态度就很好理解了。如果宝钗知道金钏真正的死因,那么王夫人不说,聪明的宝钗没必要自惹麻烦替一个不相干的人拆穿谎言惹恼长辈;如果宝钗不知道金钏真正的死因,就按王夫人所说的仅为一点小事想不开跳井,那么承受力低成这样的人也是不值得宝钗同情的。
况且,宝钗对于男女应承担的责任非常明确——“辅国治民”,要做大事,为皇帝出力、为家族增光、承担家庭重任的,这是男子的“分内事”;女子的“分内事”则是促使男子实现这一目标。所以,金钏的做法偏离了封建社会正统家庭的限度。这一点就是宝钗无法对之用情的关键。况且,丫鬟身份却还妄自菲薄,举止轻佻,小姐身份的宝钗都不敢主动示好甚觉可耻,如何能原谅这个不知天高地厚没羞没耻的小丫头?
宝钗一辈子都在研究怎样做人,做符合现实要求的人。贾府里上上下下都觉得她好,善解人意、宽厚随和,都认为她能尽心尽力巧妙地帮助别人。像对黛玉读《西厢记》的劝导,像对史湘云开诗社的赞助,甚至是王夫人为难无法给死去的金钏入殓时所穿新衣服的主动帮助,不能不说,宝钗的境界高于其他小姐,哪怕是带有着自己功利的目的。对上要尊,对下要恤。王夫人的错已经酿成,而且也正自责,从尊的角度,不宜追究,毕竟是金钏自己跳下去的;金钏的死已成事实,不可挽救,当下更实际的是给予家人一些实际的补偿解决生活上的困难。这其实与现在花钱赔偿受害者家人的精神损失是雷同的,我们不能一边在做着与宝钗相同事情的同时责怪身处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的宝钗!就当时的社会背景而言,我们可以批评她,但不能谴责她!
总之,金钏被撵回家后,羞愧难当跳井自杀,这固然值得同情。但连侍奉了十几年的王夫人都只能以银子来表示自己的悔意,我们如何能要求一个与死者接触并不多且在身份、观念上都迥然不同的女子来表示自己的同情怜悯呢?如果,此时的宝钗为金钏的不幸拭泪惋惜,这样的宝钗就太假了,就真不是她而是王熙凤了。当然,如果劝慰王夫人的言语中略带一句同情金钏的话,大家对她的反感也不至于如此了。
对于宝钗,还有一些于其不利的批评,主要集中在对他人义正言辞的劝解上,许多人认为这是她对功名的“热”与对他人的“冷”。其实,细看之下,都是其“热”的表现。她的长期自觉地用封建时代的伦理道德来约束自己和身边的人群,是希望对方生活得更好,是按照自己的道德规范去与对方共勉,这不“热”吗?!如果仅因宝钗用的是封建道德就来批判她,试问处于该社会的弱女子不用该社会的规范而是超脱于该社会,那么她不是郁郁而死就是成为这个社会的神经病!
让我们对这个得不到爱情、做不成奴隶、实现不了愿望的弱女子表示起码的尊重吧。如果从她的身上看到了虚伪和奸险,那也请你尊重雪芹对这可怜女子的怜悯——“金簪雪里埋”!
参考文献:
[1]郭英德 中国四大名著讲演录 [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潘晓彦 再说薛宝钗的文化魅力[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
01,31~32
[3]曲文军 杨中举 《红楼梦》“第一公案”反思录[J] ,临沂师范学院学报,200102,23
[4][清]曹雪芹 高鄂 红楼梦[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