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监考”改名的最初思考来自对“监”字意义的不满。什么是“监”?《说文解字》注解“监”为“临下也”,《古代汉语词典》注解“监”为“从上视下”。显然,“监”这个词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带有明显的居高临下的意味,如“监观四方,求民之莫”(《诗经·大雅·皇矣》)。再如“九洛之事,治成德备,监照下土,天下戴之,此谓上皇”(《庄子·天运》)。所以,《现代汉语词典》对“监考”的解释是:“监视应考的人,使遵守考试的纪律。”应考的人为什么要受到监视?难道应考就应受到监视?显然,以“监”和“考”合成的这个词语所表示的“监考”这个概念有着明显的纰漏,那就是将监者与被监者置于极不平等甚至敌对的地位,这对被监者(应考的人)是极为不公平与不尊重的。
给“监考”改名的现实意义在于从概念上体现尊重、平等教育的原则。尊重、平等教育是指在教育环境中,作为教育者的教师和作为学习者的学生,都把对方当作独立、完整、有尊严的个体看待,彼此互相尊重,在此基础上,师生之间从事一切教育教学活动。作为教育活动效果检测的重要组成部分的考试自然也包括在这一活动当中。所以,只有纠正“监考”内涵中的不尊重与不平等成分才能体现考试中的尊重与平等原则。当“差生”的概念被抛进历史的回收站之后,我想,“监考”这个概念的不确切内涵与不科学名称也应受到同样的“礼待”。
那么,如何给“监考”改名?一是要重新定位监考的内涵。监考不是去“监视应考”,而是主持、负责、服务于考试。二是给监考以一个新的名称,以保证监考的确切内涵得以真正落实。监考人员有“监考”、“主考”之分,其中负主要监考职责的叫“主考”,我们不妨借用“主考”这个概念,取“主”之“主持”意而去其“主要”意,那么,“主考”就是主持、负责、服务于考试的人员。如果以“主考”来代替“监考”,考生(被监者)与监考(监者)在心理上处于平等的地位,形成了服务与服务者的关系,则更有利于形成和谐的考试氛围,有利于考生发挥水平并且能体现尊重、平等的教育原则,用它来替代“监考”岂不准确!
(作者单位:华亭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