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10年第5期 ID: 136218

[ 朱建军 文选 ]   

阅读者的身份转换:阅读教学的起点与可能的终点

◇ 朱建军

  阅读者身份的转换,可形成三个层面逐渐深化的阅读方式:读出作者、读出自己、读出问题。据此又可达成阅读的三种目标,相应地实现阅读教学的三种意义。本文拟从阅读者的身份转换出发,探究阅读教学的起点和可能的终点。
  
  一、问题的提出:不同阅读者身份的意义
  
  在中学阅读教学中,阅读与阅读教学这两个概念的混用,常常导致阅读者身份的单一和阅读方式的单一,即仅从学生自己的角度去感悟、体验课文这种唯一的阅读方式:或者是诸多阅读者身份的混杂不清,从而导致教学流程轻重缓急把握不准。
  课程标准对阅读的定义是:“阅读是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而对阅读教学的定义是:“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的对话过程”。前者强调的是学生个性化的阅读行为。是个性目标,即要求学生阅读者所应达到的两种层次的阅读目标:一是为获得信息(或知识)而阅读;二是为增进理解力和审美水平而阅读。而要达到这样的由低到高的阅读目标,显然不可能是一种阅读方式就能实现的。后者强调的是阅读教学行为,是共性目标,即教师所应承担的责任和教学手段。这二者的关系应该是:共性目标要以个性目标为基础,即阅读教学行为是为了指导和促进个性化阅读行为,而不是替代个性化阅读行为。但是,目前课堂中所流行和主导的阅读教学一般是学生阅读者的“议一议”和“说一说”,而这“议一议”和“说一说”,多是学生从自己的角度所大谈的“主观感受”或课文对于自己的意义,或者是学生从作者的角度所描述的客观含义,或者又是从评论者或研究者的角度所提出的较高层面的探究问题。也就是说,“对话”这种教学行为。常导致单一的或复合的阅读方式,缺乏应有的辨识和廓清。
  一般来说,阅读者身份不同,阅读的关注点也会有差异。因而。阅读教学也要相应地区别对待。这样才能根据学情恰如其分地处理好教学内容。
  从阅读者身份出发。阅读教学(尤其对于中学的主要选文——文艺作品,以及科技小品文的阅读教学)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采取逐渐深化、有层次的阅读方式:第一,读出作者,即从作者的角度,学生要读出作者的意图,客观地了解作者要表达的内容“含义”:第二,读出自己,即从学生自己的角度。结合自己的背景与知识,品读出课文对于自己特有的内容“意义”;第三,读出问题,即从评论者或研究者的角度,学生要读出自己感到困惑的、难以独立完成的、带有共性的学习内容,并在师生共同的协商与探讨中逐渐解决。
  从作者和读者自己的角度学习,还基本属于文本内容层面的学习,或者说是对内容复制式的解读,这都“属于纯学习的性质”:由于这两种学习都是常规工作——阅读者尤其是学生会依势而学,几乎没有太大的理解难度,因而这两种学习的目的更多地还是为了获得知识(或信息)。而以“评论者的身份”阅读,就“属于研究的性质”了——这当然就属于一种高级水平的阅读能力了。且阅读的目的是为了增进理解力。
  
  二、阅读者的不同身份,以及不同的阅读教学层次
  
  1.读出作者:揣摩作者的意图或文章含义
  传统的文学批评方法注重对作者生平的考察,从艺术作品内部来定位作者(“忠于作者”),并从所谓的作者意图来定位作品。这种文学批评方法,是典型的反映论,在其看来,文章内容是主观之于客观世界的反映。那么,阅读就是发现,就是读者通过阅读去发现这个被反映到文中的客观内容。有专家经过考察后认为,有足够的证据显示,在达到对那些传统作品的较合理的理解过程中,被视为“外在证据”的作者意图,也许足够有效。也就是说,对于中学课本中的那些较为经典的、普适的、具有教育意义的“选文”而言,基本可以通过探究作者意图来评价作品。来大致推测出作品的中心思想,并与“内在证据”——文本自身,所透露出的主旨进行对照,最终确立作品应有的内涵(解释学家赫斯称“含义”)。语言学家埃德加·戴尔(Edgan Dale)就强调“学生必须分析作者的意图,并以他们自己的经验来比较和对照——综合、评价、运用,以代替死记硬背的书本知识。”也就是说,作品应有的内涵(解释学家赫斯称“含义”),并非学生所臆想的那样,仅仅看看文章,从文章中或从“内在证据”中就可简单推断出的,还需要“外在证据”或作者意图的参与。
  中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对于传统的“知人论世”的文学批评理论,或者作者意图的弃用,可以从对阅读目标的追求情况来考察。我国中学《语文课程标准》就忽视了这一点,即课标中几乎只字未提“作者意图”之类的说法。相反,我国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却有明确的规定,如七级阅读目标第二条是“能理解文章主旨、作者意图”:八级阅读目标第一条是“能理解阅读材料中不同的观点和态度”。美国纽约州《英语语言艺术课程标准》就规定“学生将进行批判性分析和评论方面的听说读写活动”,可从“作者的写作目的”这一点进行作品内容评论。德国完全中学10年级德语课程标准阅读目标就有“在阅读和理解作品时,能了解作品背景,如作品产生的年代、作品与作家、历史和现实等”的规定。所谓作者意图。即作者对论述对象所持的态度和观点,比如作者对陈述的观点是赞成、反对还是中立,是肯定、否定还是不置可否,对描写和记叙的人或物是喜欢还是厌恶,是同情还是冷漠,或者说仅仅是客观展示,等等。这些都反映了作者本人的思想倾向和情绪状态,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文章的寓意。
  考察作品的作者意图,在阅读教学中的最大意义是:了解作者及其主要的代表作(如果能读读其中的作品会更易于形成对作者的整体的感受)。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无形中会将作者和作品置于一种历史的视野之中,以一种客观、公正的眼光去观照作品,看待作者,从而可能会消除更多的带有个人偏见的看法。或者对作者过于苛刻的批评。在语文阅读教学中,考察作品的作者意图,一般的途径是:了解与作品相关的作者个人的经历,写文章摘要(或提要)、缩写、概述、提纲等。也就是说,学生在面对一篇新的选文时,首先要非常严肃、认真地了解作者,以此作为学习新选文的先决条件,否则。后续的工作要么无效,要么就是误导。
  
  2.读出自己:文章对我的意义
  20世纪60年代法国批评家罗兰·巴特倡议“作者已死”说,并提出“读者之生立于作者之死”,这几乎成为后现代的诠释方式,包括新批评和接受美学等的“宣言”。以及与传统的批判方法的“界碑”。而后现代的诠释方式,是一种赋予读者在阅读活动中更大的主导和支配地位(“忠于文本或读者”)的阅读方式。也就是说,文章的意义,是经读者建构而产生的。在建构主义看来,理解就是寻求意义。
  美国当代著名的解释学家赫斯认为,以作者为主的阅读和以读者为主的阅读。是两种不同层次的理解,前者是对文本“含义”的发现,后者是对文本“意义”的建构,他说:“……含义就存在于作者用一系列符号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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