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现代语文(学术综合) 2012年第3期 ID: 147855

[ 李胜志 文选 ]   

常理与创新的完美结合

◇ 李胜志

  前不久,电视,报纸等众多媒体纷纷爆炒《哈利·波特》丛书,尤其是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似乎更让读者叫好,在这场不可抵御的狂潮的席卷下,笔者也卷入其中,有幸拜读了《哈利·波特》丛书。
  起初,笔者并不怎么十分看重这本书,估计它不过是同那些被媒体炒红的歌星影星一样华而不实,未必有太大的价值。然而看完第一本之后笔者就改变了态度,——它既同如一般书籍,又有别于一般书籍。
  从同如一般书籍来看,它保留了各种叙事文学的常理。
  首先,这部书的主题思想同其他书一样积极向上,即邪不压正,恶人恶报,好人好报,任何邪恶的东西都是压不过正义的,善良的人们总会得到好的辉煌的结果。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为例,哈利从小失去父母且遭受各种不公正的待遇,但他却始终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以后,他也始终与他的朋友们站在正义的一边,捍卫魔法石,没让它落入象征邪恶的伏地魔的手中。同样在后三部书中,哈利也始终站在正义的一面同邪恶作斗争而且取得胜利,甚至可以从强大的伏地魔手中脱身,——尽管以前从没有人可以逃脱他的魔掌。
  其次,它同许多书一样,在塑造人物形象的时候,也是先从其坎坷的命运开始,到其辉煌的成就而结束。哈利从小失去双亲,在一个亲戚家里生活,姨妈百般地虐待他,甚至连表哥达力也欺辱他,他从小就生活在痛苦之中,没有任何人爱他、疼他,任谁看到这里都会为可怜的哈利黯然泪下。然而,哈利的10岁生日却是一个巨大的转折点,从此可怜的哈利的人生走向了辉煌,因为他进了一所名叫霍格沃茨的著名的巫师学校,很有点“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的意思,这也是其同于其他书的一个方面。
  第三,有一类代表世俗眼光的人,以世俗的眼光来评价主人公的形象,甚至是冷嘲热讽。在《哈利·波特》丛书中,马尔福就是这个角色的扮演者,他天生与哈利作对,不论是在哈利成功的时候,还是失败的时候,总少不了他挖苦和讽刺的奸笑!然而,他又不是哈利真正的敌人伏地魔,很显然这是不可或缺的,如果没有了马尔福的嘲弄,整个故事就显得无味了,多层次的多方面的矛盾冲突总会使文章更精彩更吸引人,当然也就更成功了。
  以上便是该书同其他众多的书一致的地方了,当然,如果同其他书的所有特点都一样,那么,这将会是一部不成功的书。千篇一律会使人感到枯燥乏味。因而,它还是必须有有别于其他书籍的地方。这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的创新。
  第一,精巧的构思。在这一点上,罗琳做得非常出色,而且运用得恰到好处,这是她成功的法宝之一!一般的叙事文学,坏人一开始就被写得很坏,一出场人们就可分辨出来;好人也一样。而罗琳则不同,在《哈利·波特》丛书中,你不可能一眼辨忠奸,即使你认为自己分清了,到故事的结尾你也会发现你往往是错的。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斯内普教授的出场,一下子就会使人觉得他一定不是个好人,尤其是从他对哈利的态度上,更可以让人相信这一点。所有的人都对哈利好得不得了,唯有斯内普,他一开始就对哈利不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用一种痛恨的眼光来看哈利,更何况斯内普与哈利的父亲在同学时代还有过矛盾呢?尤其是在一场魁地奇的比赛中,哈利的好朋友赫敏与罗恩注意到,在哈利的飞天扫帚失控时,一向偏心于自己学院的斯内普正在对哈利凝视而且念动着咒语,赫敏和罗恩便认识到是斯内普在害哈利。此时,对斯内普的反面看法基本定型。加之那场比赛正是哈利所在的学院与斯内普的学院之间的争夺。读者们此时一定已经深信无疑了——斯内普是个坏蛋!然而故事的结尾却让我们为之一震,因为真正的坏蛋却是一向对哈利很好而且在罗琳的描写中很显正派的奇洛教授,读到这里的所有读者一定会对此惊讶得张大嘴巴,罗琳骗了我们!有谁不为这曲折的情节所折服呢?有谁不为之惊叹呢?
  作者最终是通过奇洛之口来为斯内普平反的,原来斯内普那天是在救哈利而不是害他,真正咒哈利的是奇洛,斯内普念的是反咒语。因为哈利的父亲曾救过斯内普的命。以后三部书中,斯内普又恢复了“恶人”的本质,在《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斯内普又和以前一样的狠毒,想方设法地找哈利的碴!甚至在他的魔药课上想让哈利喝下毒药再让哈利喝自己配的解药,以检验哈利对学的知识是否已经掌握了,幸而哈利借故逃脱了。《哈利·波特与火焰杯》中,当人们读到斯内普曾是一位拥护伏地魔的食死徒时,恐怕人们都会形成这样一种观点,从前救了哈利,是为了扯平,斯内普的恶毒本性仍未改变,这样,他可以心安理得地杀死哈利,以报自己与哈利父亲的仇,尽管那是一个玩笑引起的。更何况,当哈利被带到伏地魔面前并告诉他说自己在霍格沃茨有一位忠实的内应时,人们怎能不想到斯内普。事实上,人们又错了,坏蛋是穆迪——哈利的黑魔法防御课老师,而这个人对哈利恰恰又是好得很,而且在三强杯争夺赛上,曾经帮过哈利。可是这其实都是为了害哈利:三强奖杯已换成了门钥匙,而只有胜出的人才可以触摸到三强杯,为此,他要确保让哈利获胜。这样,哈利一碰奖杯就会被门钥匙带到伏地魔面前,这又使人们的情绪急剧变化。罗琳又骗了我们。人们又会认为斯内普的确是好人,穆迪才是个大坏蛋。纵然穆迪是一位青同黑魔法的非法使用者,然而,高明的罗琳女士又使我们的思想急剧变化了一番。那穆迪是个冒牌货,真正的穆迪已被人关在一个皮箱里,且昏迷不醒。就这样,每一本书都是由起伏的悖于常理的创新情节构成的,给人以思想上的骤起骤落,使你往往在认为自己读懂了某个人之后发现自己完完全全的错了,跌宕起伏之中,已不知不觉地掉入这套书的“陷阱”。其实,这种令人思想骤起骤落的例子每本书中都有。比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几乎所有的人都相信哈利是斯莱特林的继承人,以为是他打开了密室,放出了蛇怪攻击别人,但是到故事的结尾人们才明白,这不是哈利的错,蛇怪其实是罗恩的妹妹金妮不慎放出的。再比如《哈利·波特与阿滋卡班的囚徒》中,所有的人都以为是小天狼星出卖了哈利的父母,使他们被杀害,而结局呢?却不是,原来这是一个错杀,是个冤案。小天狼星没有背叛哈利的父母!不用多说,读者们自己就会发现,正如评论家们所指出的“变化产生美”,“变化规律”被列为“文学成功的重要原则”之一。可见,曲折变化对于情节结构的重要性。罗琳正是这样走向成功的作家。
  第二,奇妙的幻想。目前,世界上也有许多成功的幻想方面的书,而《哈利·波特》丛书,却是最成功的。它的原型来源于欧洲普遍流行的巫师这一说法,并以巫师为中心,发展了自己的故事情节,其中,大部分的东西都是源于现实却又加以幻想从而综合的产物,因而这套书中的一切不会使人感到过于陌生,离生活太远,然而它又不同于现实生活,因为加上了十分奇特的想象。
  比如说,咱们现实生活中有汽车,在文中也有汽车,这是它源于实际的方面,可文中的汽车又有自己的特点,不仅具有普通汽车的功能,还有了飞的功能。现实生活中有千奇百怪的植物,而作者想象的植物十分令人惊叹!她想象出有的植物人们吃了甚至可以像鱼一样长出腮,用腮呼吸。生活中有动物,而在作者的思维中,却有一种叫炸尾螺的动物,样子十分奇怪,而且是靠尾巴炸一下向前推进一下,走一步。还有,作者甚至在人类足球的基础上创立了巫师的“足球”——魁地奇,等等。总之,在书中,千奇百怪的想象应有尽有,令人感到十分新奇,这样,读者自然会对本书兴趣有加,——谁不想了解自己从未知道的东西呢?千奇百怪的植物、动物,甚至咒语,使读者眼界大开。
  第三,一致的结构。在这四本书中,每一本书写的都是一年的事情,从哈利来到这个学校到放假,再到开学,一学年中的事尽收在一本书中,而且每一学年,我们的主人公同他的好朋友总会做出且只做出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这样,易于为读者接受。因为,一年中能办一件大事就不错了,有人一生也做不了一件大事,同时,只写一件事可以使故事情节更集中,围绕着一件事来写一本书,每本书都显得干净利索,结构上整齐划一,总体上可以给人一种和谐的美感。
  第四,成功的人物。任何成功的书都至少有一个成功的人物来支撑,《哈利·波特》丛书也不例外。在书中,作者也塑造了一个成功的人物形象——哈利,他善良、勇敢、真诚又不拘常理,藐视一切规章制度,但是,作者对人物形象的年龄选择却是十分与众不同的,将他定在10岁这个特别的年龄段。这样,不论书如何写,人物形象的发展总是会在青少年时期,而正是这个对象的选择,造就了作品的成功。因为小孩会把这部书当成一个好听的故事,而大一点的孩子已形成了自己的思想,这部由幻想构成的书正好符合了他们这个年龄段的特点,思维活跃,异想天开,加之成功的主人公形象的塑造,谁会不喜欢上哈利,因而,几乎所有的青少年都会喜欢上这部书,而青少年是未来的生力军,代表着未来文化的发展方向,他们的加盟自然给此书带来了市场。许多书都是关于大人们的,很少有关于青少年的优秀作品问世,而罗琳的《哈利·波特》丛书正好借机而入,填补了这一空白,大人们虽已不显孩子气,但他们也会喜欢,因为这部书,并不显得十分孩子气,而且太精彩了,同时,孩子们同样会把这部书介绍给大人看,大人们也会为之倾倒的。
  第五,精彩的细节。任何书中,都有自己的情节,而情节的精彩与否直接影响了一部书的成败,这种精彩的情节就是大情节,它是一本书发展的全过程。而小情节即细节则是附着大情节即全书主线上的分枝。拿武侠书举个例子吧,它往往只注重大情节的描写。一部书读下来,只会使人头昏脑胀,高度紧张,疲劳不堪。而罗琳女士则十分注意小情节,使它尽量地精彩一些,以使人们的大脑从大小情节的欣赏中得到放松。比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一书中,围绕着密室情节的发展扣人心弦。而小的精彩情节的加入则使人着实轻松了不少。举个例子吧,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商量配制一种复方汤剂,可使自己变成其他人,包括思想、行为和外貌等,哈利和罗恩都变成自己想变成的人之后,赫敏却迟迟不肯走出房门,以读者的眼光来看,赫敏学习好,而且心细,哈利和罗恩两个不用功的家伙都成功了,她怎么可能不成功呢?然而她的确没有成功,这不仅在情节上显得跌宕起伏,更重要的一点是,使人发笑,从而放松一下,为什么会笑呢?读过这本书的都知道,赫敏由于加错了药变得人不人、猫不猫,满脸是毛,还有一条尾巴,可又直立行走,谁能不为这种滑稽的模样而大笑呢?一笑之下,就放松了一下大脑,使人精神倍增。而且,罗琳的安排是十分得当的,这种小情节是相隔一定篇幅才有的,隔一两个章节有一个,这样,就显得稠稀均匀,稠了不好,笑多了就不好笑了;稀了也不好,相隔太久,早使人等得不耐烦了。就笔者自己而言,读了许多的书,没有一本不是读得头痛的,而读《哈利·波特》丛书,却不知疲劳,读完之后反而觉得精神百倍。
  第六,自然的逻辑。这套丛书不吊人胃口,不知大家是否有同感,在大多数丛书中,如果你读完第一本,他们会使你不得不再接着读第二本,他们是怎么做的呢?在第一本书的故事情节发展完后,又写一些第二本书的开端,大有“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的意思,在结尾留许多悬念,吸引你往下读,以这种小聪明的手段来赢得读者,而读者为“知后事”又不得不读,但其实内心早已很厌倦了。
  《哈利·波特》丛书就不同了,每一本书,它都是独立的,独立性非常强,任读一本你都不会读不懂,而且每本书结尾时都没留什么吊胃口的悬念。罗琳有无数的读者,她是靠自己的实力而不是靠小聪明来赢得读者的,这才真正地体现了罗琳的写作艺术。
  由此可见,罗琳的书既与其他书有共同之处,又有自己的创新,突破了许多方面的常理,处处闪耀着自己的艺术光芒,这是常理加创新的结果。如果一味地强调常理,则会使自己的书太过庸俗,看完开头就可以推测出结局,那还有什么意思呢?谁会喜欢这样的书呢?但是一味地强调创新也是不可以的,因为这样会太脱离常理,不容易接受,会被当成怪物一样,怎会受读者欢迎呢?毕竟,这部书是面向大众的,而你却与大众的文化背道而驰,怎能不被人唾骂呢?打个比方,人们都直立走路,如果你一味地创新,背于常理,用手倒立走路,得到的恐怕只会是唾骂和大笑!而罗琳将两者成功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自己常理加创新的独特艺术,《哈利·波特》丛书,与那些急功近利的青少年读物有着高山与低谷的区别。有许多书都是改拍成电影或电视剧后才出名的,那是借助荧屏的力量,而《哈利·波特》丛书的流行,靠的则是征服读者的心灵。
  (李胜志河南省光山县马畈高中465450)

常理与创新的完美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