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北京版高中《语文》和旧的人教版高中《语文》对《勾践灭吴》一文中关于“夫妇”的注释一样模糊,可待商榷。现提出来加以讨论。
勾践退守会稽之后,传说只剩三千越甲。想休养生息,鼓励生育,恢复国力。因此教材第三段说:“乃致其父母昆弟而誓之,曰:‘寡人闻,古之贤君,四方之民归之,若水之归下也。今寡人不能,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
“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课文注释为:将要率领你们夫妇们来繁殖生息。帅,同“率”。二三子,你们。
笔者认为此处译文没有把“夫妇”意翻译出来,或者说是不当的解释。因为这样容易让学生误解这里的“夫妇”古今同义。
古汉语以单音词为主,实际上,这里夫为男人,妇为女人,夫妇为男男女女。查《汉语大辞典》,夫妇,义项②:犹言匹夫匹妇,指平民男女。《管子·宙合》:“分敬而无妒则夫妇和勉矣。”郭沫若等集校:“此二句独言‘夫妇’,盖谓举国百姓之男女也。君臣相得,故天下之男女亦和谐而共勉。”这里的夫妇为天下之男女。《礼记·中庸》:“君子之道费而隐,夫妇之愚,可以知之焉。及其至也,虽圣人亦有所不知焉。”郑玄注:“言匹夫匹妇愚耳,亦可以其与有所知,可以其能有所行者,以其知行之极也。”此例中夫妇与圣人相对,指平民男女。 唐·刘驾《唐乐府序》:“获见明天子以德归河湟地,臣得与天下夫妇复为太平人。”此句中“天下夫妇”亦是天下男男女女们。
所以,“将帅二三子夫妇以蕃”中的“夫妇”应指男人女人们或男男女女们。下文紧接着颁布繁殖人口的措施为:“令壮者无取老妇,令老者无取壮妻;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娶,其父母有罪。”且不说上段列举的训诂资料,单从后文看,原文中“夫”包括男人中的“壮者、老者、二十岁的丈夫(男子)”,“妇”包括“老妇、壮妻、十七岁的女子”。此处的“夫妇”和现在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概念是不同的,原文中“夫”应指男人,“妇”指女人。
(作者单位:宏志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