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通过对“女”字旁汉字的分析,揭示了“女”字旁汉字结构所蕴含的女性文化。探究了“女”字旁汉字的形体、字义所反映的古代女性文化观念,以此来反映古代女权与父权的斗争以及女性地位的衰落。
关键词:“女”字旁汉字女性文化女性地位
一、引言
正如马克思所说生产力决定一切,在生产力极其低下的以采集农业为主导的母系氏族时期,女性凭借着特有的生育能力以及心灵手巧的特点确立了“女皇”地位。“后、始、姓、姬、姜、姒、娲”等字反映了女性至高的地位。然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理条件占优的男性在社会中的贡献越来越重要,甚至超过了女性创造的价值,近乎野兽般的体格的男人不甘拜倒在石榴裙下,男权逐渐取代女权,女性地位开始衰落,从“妇、如、奴、婢、妾、婚、娶、嫁、媾”等字字形字义的解析可看出这是赤裸裸的男尊女卑的残酷反映。为了巩固父权,男性不仅制定了许多的法律制度、道德规范,甚至把原本与女性无关的肮脏、污秽的字眼都强加在女性身上,从“妄、奸、妓、娼”等字的字形字义中所反映的不仅仅是男尊女卑那么简单,而是对女性的鄙视、污蔑,女权从此一去不复返。
二、女权最高
在采集农业社会时期,女性的心灵手巧使她们在蒙昧时期占据了主导地位,特别是与生俱来的独有的生育能力更是把女权推到了顶峰。汉字中的“始”字,《说文解字》曰:“始,女之初也。从女,台声。”以“女之初”表“人之始”,进而演化为表“万事万物的开始”。《道德经》言:“谷神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绵绵若存,用之不勤。”“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从中可见古人“‘女之初’是人类繁衍后代的前提”的生育观念。在远古的母系氏族时期,女性往往是被崇拜和神化的对象,汉字中代表女神名字的“娲、姆、姰、姐”等“女”部字是中国妇女生活史上最辉煌时代的见证。另外一个“姓”字,《说文解字》:“姓,人所生也。古之神圣母感天而生子,故称天子。从女,从生,生亦声。”《春秋传》:“天以因生以赐姓。”[1]“姓,女之所生”,姓本来就是女人“生”出来的,这也难怪远古时期十二大姓氏当中有11个是跟女性有关的了。如姬、姜、姚、姒等这些字,本义是用来表达女性的,如“姬”、“姜”表达的是美丽女子,后来作为氏族部落的称号,然后再演变成姓。“姓”标明了孩子由谁所生,是血统的标记,与“姓”字的字形字义相契合。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人们从母得姓,神农姓“姜”、黄帝姓“姬”、虞舜姓“姚”、少昊姓“嬴”、夏禹姓“姒”,先帝贤人的姓都是“女”字旁,可见女字旁的“姓”象征着女性高贵显赫的地位。
而女性最高权力的象征则是“后”字。《说文解字》说:“象人之形,施令以告四方,故广之,从一口,发号者君后也。凡后之属皆从后”。“后”与“君”义相同,本义是“君主,帝王”。其实“后”的甲骨文是妇女产子的形状,同“毓(育)”字,“后”字演变成“帝王、君主”是因为生育是当时最神圣伟大的事,人们把妇女当做神来崇拜,而母系氏族的首领就是女人,于是成了“后”,最高权力的象征。
三、男尊女卑
从女旁汉字所诠释的远古的婚姻形式人们可以了解女性社会地位的变化。首先来看“抢婚”:“婚”字在古代的写法是“昏”,《说文解字》中说:“妇家也,礼娶妇以昏时,妇人,阴也,故曰婚从女从昏,昏亦声。”《白虎通》:“婚姻者,何谓?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2]。古时候的结婚仪式是在黄昏时候举行的,所以,古汉语中的“昏”与“婚”字是相通的。后来,人们在“昏”字左边加“女”字旁来表示二者的区别。至于,男女结合之事在古时被称作“昏(婚)”,人们有两种解释:一种认为这个字反映了古人“天人合一”的思想。婚姻是人生最重大的事情之一,古人认为人的“男往女来”需要配合天的“阳往阴来”,所以“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另一种认为古时黄昏时分娶亲,是乘着月色劫掠女子。在母系氏族过渡到父系氏族时期,由于生产力的发展,男权愈来愈强势,男性不再愿意受繁殖后代的女性支配,想占有已出生孩子的所有权。而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如果想要占有孩子所有权就得先占有女性,而当时女性权利跟威望还很强,所以男人就用野蛮的方式去占有女性,即“抢”的方式,而黄昏时刻是最好的时机,所以,便有了“抢婚”。
由汉字“嫁”看“买卖婚姻”,《说文解字》:“嫁,女适人也,从女家。”李梵《汉字简史》:“‘嫁’得名于‘贾’、‘沽’。‘嫁’、‘贾’、‘沽’,上古均见‘母’、‘鱼’部。”“贾”、“沽”都有买卖的意思。女子嫁人,换个说法就是卖给了夫家,由此可见古时候的买卖婚姻把女子看作是商品,男子娶亲纳妾,必须用钱财进行交易才能进行,而且如果自己不需要这个女子还可以把她转卖给别人。
古代社会还存在“交换婚”之说。《说文解字》:“媾,重婚也。”段玉裁注:“重婚者,重叠交互为婚姻也。”[4]所谓交换婚姻,就是在异姓家庭中,双方父母各自把女儿交换为媳妇,或者交换男子姐妹为妻子的婚姻。婚姻本来是家庭关系的形式,是为了传宗接代,然而在被男权统治的社会里,婚姻却成了女人的坟墓。
对男尊女卑更赤裸直白的鉴照的是“妇、奴、婢”等字。《说文解字》:“妇,服也。从女,持帚,洒埽也。会意。谓服事人者。”《礼记?礼》:“曲士曰妇人,庶人曰妻。”[5]“妇”是会意字,甲骨文是,左边是“帚”,右边是“女”。从女持帚,表示洒扫的意思,本义是已婚的女子。从此字可以看出女性是服从于男人,女人沦为了男人的附属品。《说文解字》:“奴,奴婢皆古之罪人也。”《周礼·司厉》:“其奴,男子入于罪隶,女子入于舂槁。”[6]“奴”是会意字。从“女”又从“又”。“女”指女奴,又(手)指用手去抢夺。甲骨文的“奴”非常形象地勾画出是被掠来的女子,到后来才慢慢演变成奴隶,奴隶的奴偏偏用“女”字旁来表达,这凸显了女性地位的卑贱及命运的悲惨。“婢”同“奴”一样都是表达卑贱的意思,它们一般是连在一起用。“婢”顾名思义就是卑贱的女人。《说文解字》:“婢,女之卑者也。”“婢”是形声字,从女,从卑,与卑同声。“女”指“女儿”,“卑”与“尊”相对,是“尊”的仿真物、模拟物、廉价代表物。“婢”本义为旧社会被人家收养为养女的年轻或年幼女子,常被役使和剥削。引申义则是身份低下的女子。“奴”是被掠夺的女人,这是在野蛮社会里产生的文字,情有可原,而“婢”是在文明社会下,人们有意识地创造出来的对女性进行污蔑的文字。女性地位一降再降。
四、女权沦陷
男人为了加深父权的绝对统治,不仅在法律上制定严格的刑罚来惩罚犯罪的女性,在道德上制定三纲五常、三从四德等约束规则,甚至还制造出很多与女性无关的字来鄙视和污蔑女性,如“妄、奸、淫(婬)等字”。“婬”与“淫”相通,“淫”是形声字,从水,读音是侌(y侏n)。原来的意思是“浸淫;浸渍”。《说文解字》:“淫,侵淫随理也。”由此可见,淫字本来是跟“淫秽、淫荡、淫乱”无关,跟女性更是无任何关联,这是被硬生生地强加给女性的罪名。“奸”同“姦”,从三女,会意字。本义为邪恶、虚伪狡诈。引申义是男女私通。三个女人在一起就变得邪恶、虚伪,这很明显就是污蔑女性,“男女私通”义更是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妄”,《说文解字》:“妄,乱也,从‘女’,亡声”。“亡”意为“丧失”、“没有”。“女”指育龄妇女、女青年。“亡”与“女”结合起来表示“青年女子太少或没有”。本义:育龄人口中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出现男多女少状况。转义:育龄男子行为狂乱。明明是男性狂乱的行为,却用女字旁来表达,这根本就是造字者的“妄为”。从以上三字就足够凸显出女权的彻底丧失以及女性社会地位的卑贱,以致被歧视污蔑,这跟母系氏族社会女权至高,女性受到崇拜的情况天壤之别。
五、结语
综上所述,从汉字的发展来看,汉字从甲骨文开始经历了几千年的发展历史,通过对《说文解字》中所记录的“女”字旁汉字字形字义的剖析,不仅让我们窥视了古代社会女性地位的嬗变,更重要的是透过“女”字旁汉字所折射出的中华汉字源远流长的发展历史以及汉字形体中所浓缩的中华文化的最核心特征,深刻感受汉字的奥妙和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参考文献:
[1]刘敞春秋传[M].北京:中华书局,1994
[2]陈立白虎通[M].北京:中华书局,1994
[3]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古籍影印本,1981
[4]杨天宇仪礼·士昏礼[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
[5]戴德礼记·礼[M].北京:中华书局,2007
[6]杨天宇周礼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