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说它老实吧,它的确有时候很乖。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赶到它决定要出去玩玩,就会走出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呀,要不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及至它听到点老鼠的响动,它又多么尽职,闭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儿伸出来要求给抓痒,或是在你写稿子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力避单调。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咕噜地给自己解闷。这可都凭它的高兴。它若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连半个小梅花也不肯印在稿纸上!它倔强得很!
是,猫的确是倔强。看吧,大马戏团里什么狮子、老虎、大象、狗熊甚至于笨驴,都能表演一些玩艺儿,可是谁见过耍猫呢?(昨天才听说,苏联的某马戏团里确有耍猫的,我当然还没亲眼见过。)
这种小动物确实古怪。不管你多么善待它,它也不肯跟着你上街去逛逛。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可是它又那么勇猛,不要说见着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它的嘴往往被蜂儿或蝎子蜇得肿起来。
赶到猫儿们一讲起恋爱来,那就闹得一条街的人们都不能安睡。它们的叫声是那么尖锐刺耳,使人觉得世界上若是没有猫啊,一定会更平静一些。
可是,及至女猫生下两三个棉花团似的小猫,你又不恨它了。它是那么尽责地看护儿女,连上房兜兜风也不肯去了。
郎猫可不那么负责,它丝毫不关心儿女。它或睡大觉,或上屋去乱叫,有机会就和邻居们打一架,身上的毛儿滚成了毡,满脸横七竖八都是伤痕,看起来实在不大体面。好在它没有照镜子的习惯,依然昂首阔步,大喊大叫。它匆忙地吃两口东西,就又去挑战开打。有时候,它两天两夜不回家,可是当你以为它可能已经远走高飞了,它却瘸着腿大败而归,直入厨房要东西吃。
过了满月的小猫们真是可爱,腿脚还不甚稳,可是已经学会淘气。妈妈的尾巴,一根鸡毛,都是它们的好玩具,耍上没结没完。一玩起来,它们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倒即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它们的头撞在门上、桌腿上和彼此的头上,撞疼了也不哭。
它们的胆子越来越大,逐渐开辟新的游戏场所。它们到院子里来了,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它们在花盆里摔跤,抱着花枝打秋千,所过之处,枝折花落。你不肯责打它们,它们是那么生气勃勃,天真可爱呀。
(有删改)
学生篇
猫事
徐振灿
阿福,这是我和妈妈一起为这猫取的名字。因为他是幸福的——他是同胞四兄妹之中唯一存活下来的,也希望他日后能幸福地活着。
阿福刚来的时候,我读小学,那年冬天的事到现在大多已经淡忘了,但对于阿福出生的那一晚却有着零散不真切的记忆。我、爸爸、妈妈坐在沙发上,看着电视,房间里的空调有些老旧了,“嗡嗡”地响着。阿福也在那屋子里,只不过没像我们一样窝在沙发上,而是待在那个为他准备的小小的床上——其实是一只垫了几块布的篮子。阿福卧在那里,白色的长毛绒绒的,很蓬松,看着就觉得暖暖的。可是,他躺在那里一动不动,眼睛眯得成了条斜向上的直线。我盯着他,想看出些什么来,甚至很是紧张地问妈妈:“阿福为什么不动?死了吗?”妈妈被我这么一问,也紧张起来,与我一起盯着他看。忽然,看到他那小巧的耳朵动了一动——耳朵在灯光的照射下,隐约可以看到红色的血管,透着白毛就成了粉红色。我立刻欣慰起来,不觉“咯咯”笑着,上前想要抱住他玩玩。他似乎有些不乐意,用那还没有什么力气的牙轻轻咬着我。
后来,阿福长大了,我用起从别人那儿学来的杀手锏——妙鲜包。这是一种猫很喜欢吃的东西,有了这诱惑,他便从了我,总是乖巧地任我抱着。还是那句话,人生若只如初见。人生若只如初见,我想我和阿福的那段生活一定会是个美好的故事。只是,人生在世,悲欢离合总是难免的,更何况他是只猫。
春天是发情的季节,阿福总愿往外跑。但这永远是不被允许的,他是一只家猫,不能出去,一旦出去,便会像《红楼梦》开篇的那块石头一样,对这红尘充满憧憬与向往,最终却落得伤痕累累。父母不得不狠心又自私地采取这个行动,尽管这种做法可以被称为是最残酷的虐待——给他做了绝育手术。一开始很好,他没有再往外跑过,待在家里也老老实实的了。可是,慢慢地,我们谁都没注意,他的脾气愈发乖张了!那个原本为他准备的床,被整齐地放在了角落里,上面落了一层灰,阿福已经习惯席地而睡:他背后的猫型图案,随着毛发的逐渐长长而变得没了轮廓,像一只龇牙咧嘴令人畏惧的怪兽;他总是掉毛,我们常常能从鼻子里拽出好几根白色的细毛来。于是,他无权再踏进卧室,只能在那温暖的卧室门口徘徊,低声叫着;他脾气烈,不让我们碰他,见到陌生人又总是害怕地躲起来,而不让妈妈给他剪指甲:他总在扒沙发,以此来磨指甲,结果弄得沙发周围尽是棉花;我每次想抱抱他的时候,他总是很坏脾气地、毫不留情地拒绝,以至于至今我手上还有他留下的印迹;我们也不再把妙鲜包当奖励给他,顶多摇摇猫粮的罐子,叫他吃饭。
我们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阿福在变,我们也在变。我们似乎都对这一成不变的生活感到厌倦。搬家了,家具不能再被他弄坏,我只得将他放在地下室里。但地下室不见光,湿气又重,东西都生了霉,这般下去,估计他也要发霉了。即使我们都知道,扔了他就和杀了他没两样,可放在地下室里,他会疯的!无奈之下,我只得把他带到远远的小山边,扔了。
阿福最后怎样了,我不知道。他那孤傲的灵魂不屈从于任何人,任何地方,至少,我们之间没有心灵的交集。猫儿本应该是夜晚的主人,他们是在月光下的树枝上,纵身跳跃的精灵,那一股流淌在血液中的孤傲的凛冽之气,永不可泯灭。阿福现在是否还这样活着呢?现在,每当我想起阿福的时候,双眼便成了两道盛满泪水的月牙。
指导老师 龚春来
心灵之声
猫事即人事,悲剧的缔造者是我们这些曾经爱它的人们。这是一篇读后让人一惊的文章。
[作文圆桌]爱与被爱:关于猫的那些事
朱 娜
我们时常能见到样貌可爱、气度雍容的宠物猫乖巧地依偎在主人的怀中,我们也时常听说流落街头或小区的野猫们悲惨的遭遇。用人类的眼光看。打扮光鲜的宠物猫是幸运的,因为它们依附于主人,衣食无忧,受尽宠爱;而那些风餐露宿、无人照顾的野猫,则常成为人们同情和哀怜的对象。但是,宠物猫衣食无忧,却没有自由,它们真的觉得幸福吗?野猫缺衣少食,却能自由地浪迹天涯,它们自己未必觉得悲哀吧!包办宠物的一切未必是爱,任它们按照自己的个性自由成长也不见得会害了它们。徐振灿的《猫事》就从这个角度写了关于猫的那些事。
小作者在文章的前半部分回忆了阿福出生那晚的情景。阿福躺在为它特意准备的小床上,小作者能清晰地记起它“绒绒”“很蓬松”的白色长毛、“小巧”而透明的耳朵以及那“还没有什么力气的牙”。这是一只多么惹人怜爱的小猫啊!小作者对小猫
充满怜惜,而那关于妙鲜包的回忆,亦是诙谐的。可以想见,贪嘴的阿福为了口舌之欲而乖巧地窝在小作者怀中是一幅多么有趣的画面。
文章若止于此,那与我们平时所读之爱猫的文章也别无二致。本文妙就妙在“人生若只如初见”这句话带来的转折。人与人的相处尚且不能时刻保留初相见时的美好,人与猫亦如此。
在人的心目中,阿福是宠物,它的命运便应当由主人来掌控,它的成长也必须烙下主人的印记。以爱的名义,它不被允许在外面流连,自私的人类甚至给它做了手术。我们可以说这是因为爱它,殊不知真正的爱应当为何。但阿福并非一只听话的猫,它固执地守护着自己的个性,年幼时的驯服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消失了。人类并不需要这般难以驾驭的宠物,于是它被抛弃在荒野。
我们不必为阿福的命运悲叹,庄子曾经说过“子非鱼,安知鱼之乐”,这句话对阿福同样适用。“他那孤傲的灵魂不屈从于任何人,任何地方。”潇洒地跳跃于林间树丛,为自己的生存而奋力拼搏,这才是有灵魂的存在,对于阿福来说,这些远远胜过温柔乡中为妙鲜包而折腰的屈辱生活。小作者当然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此,全文中对阿福都使用“他”而非“它”,这是对阿福、对生命的尊重。“众生皆平等”,没有任何生命个体应当屈从。真正的爱是尊重、平等的爱,真正的被爱是有自尊、有灵魂的被爱。小作者的这篇《猫事》,虽然写猫,却寓意深刻,确实让人耳目一新、思考良多。如何爱以及如何被爱,我们或许可以从阿福的身上得到些许启示。
而老舍先生的散文《猫》语言质朴清新,沿袭了先生作品的一贯风格。老舍先生将生活中的口语经过高度的艺术提炼后融入散文创作中,读先生的散文,就仿佛一位智者将他的所见所闻娓娓道来,不仅生动形象地描述了生活中那些鲜活的场景,而且加入了他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因此,我们常常为他的智慧所折服。
在老舍先生的笔下,“猫的性格实在有些古怪”。它们时而老实,时而贪玩;时而乖巧,时而倔强,这一切都要凭它们的“高兴”。在老舍先生眼中,猫是有个性的存在。无论是母猫的温柔负责,郎猫的勇敢好斗,小猫的天真淘气,先生总能用最简单浅显的话语生动地描画出来。它们有个性,按照自己的意愿生活。从《猫》中,我们看不到猫为了食物或宠爱而献媚于主人,也看不到人类为了掌握猫的命运而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它们。猫是给人类带来快乐的伙伴,而不是满足人类控制欲的工具。老舍先生的散文,虽然并没有明确表达这种思想,但是若没有对动物的平等相待之心,如何能写出这样洋溢着真情实感的文章呢!
同样是写猫,两篇文章风格不同,《猫事》读来令人伤感,《猫》则活泼俏皮。但是无论是老舍先生还是小作者,都向我们传达了这样的思想:只有建立在平等和尊重基础上的爱才是真正的爱,对人,对动物,皆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