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学 2009年第5期 ID: 353621

[ 李耕拓 文选 ]   

“行”“火”与“伍”

◇ 李耕拓

  《木兰诗》:“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同行十二年,不知木兰是女郎。”对其中的“火”“火伴”,一般选本均不注。人教版初中《语文》2002年秋季本第一册第27课注:“[火伴]同伍的士兵。当时规定若干士兵同一个灶吃饭,所以称‘火伴’。火,这里是‘伙’的意思。”人教版七年级《语文》2007年春季本下册的注释,同它差不多,只是删去了后面对“火”的具体注释。对“行”,课本及配套的《教师教学用书》未注,我们所见到的选本亦未见有注释者,老师们一般把它解释为“行军打仗”,读作xinq。
  其实,诗中的“火”“行”和课本注释中提到的“伍”,都是我国古代军队的编制单位。要弄清上述解说中存在的问题。就必须了解这些编制的基本情况。
  先说“行”。行,读hanq,二十五人为一行。《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使卒出獓(jia,公猪),行出犬鸡,以诅射颍考叔者。”(见1999年版《辞海·缩印本》第958页“行(二)”)西晋杜预曾注:“古代兵制,百人为卒,二十五人为行。”《木兰诗》中的“行”正是这种意义,“同行十二年”意即在同一个行里生活、战斗了多年。它与上文的“火”相对应。因此,将它释读为“行(xfnq)军打仗”是错误的。古人常以此代指军队,如新课标人教版九年级《语文》下册诸葛亮《出师表》:“必能使行阵和睦。”
  伍,古代兵士五人或居民五家之称。《周礼·夏官·诸子》:“合其卒伍。”东汉郑玄注:“军法百人为卒,五人为伍。”《现代汉语词典》释:“伍古代军队的最小单位,由五个人编成,现在泛指军队……”(第1445页,2005年第5版)《管子·立政》:“五家为伍。”其实,近代的太平天国军队还有“伍”的设置,作为最下级的单位。因此,“伍”与“卒”“行”合称为“卒伍”“行伍”,用来代指军队。如:“投身行伍”“行伍出身”。现在也单用“伍”来泛指军队,如“队伍”“入伍…‘退伍”。
  但是,我国古代军队中还有与“伍”相似的编制——烈(同“列”)。它与“火”的关系最为接近。唐杜佑《通典·兵制》:“五人为烈,烈有头目;二烈为火,立火子。”《辞海》亦注:“火古时兵制,十人为一火,引申为同伴。见‘火伴“火计’。”。又注:“[火伴]亦作‘伙伴’。古代兵制:五人为列,二列为火,十人共一火炊煮,同火的称为火伴(见《通典·兵一》引一说)。因用以称同在一个军营的人。古乐府《木兰诗》‘出门看火伴,火伴皆惊忙’。引申为生活或工作在一起的同伴”。(第1882页)
  由此可见,“行”“火”“伍”(包括“烈”)的编制是由大到小。“伍”(包括“烈”)都比“火”“行”小,可看成古代军队中最小的编制单位,其人数约为现代军队最小建制——班的一半。因此,李瑛在《说“同行”的音与义》(《中学语文教学》1997年第3期)一文中认为,“行”与“伙(应为‘火’——笔者注)”是古代军队最小的编制单位,分别相当于现在军队中排、班的编制,是不准确的。
  初中课本对“火”“火伴”的注释问题较多,可改为:“[火伴]同一个火的战友。火,古代军队的一种编制单位,十人为一火,共一个灶吃饭,同火的称为火伴。”这样既去掉了原注无端插入的“伍”,又使“火”的内容具体明确得多。同时,新课标教材最好应加上“行”的注释。

“行”“火”与“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