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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永海 文选 ]   

词语辨析

◇ 陈永海

  “一概”和“一律”
  据《辞海》所注,“一概”语出《楚辞·九章·怀沙》:“同糅玉石兮,一概而相量。”概,本义乃指古代量米麦时刮平斗斛的器具。“一概”即“同一种标准”。《现代汉语词典》也对其词性及意思作出了明确解释:“副词,表示用于全体,没有例外,如‘过期一概作废’。”
  同样,据《辞海》所注,“一律”语出《淮南子·说林训》:“异音者不可听以一律,异形者不可合于一体。”律,本指音律。“一律”即“同样的,没有例外的”。《现代汉语词典》(第五版)给出了如下解释:“① 副词,表示用于全体,没有例外,如‘一律平等’;② 形容词,一个样子,相同,如‘千篇一律’‘强求一律’。”
  显然,二者皆可作副词,且皆可表“适用于全体,无一例外”之意,但不同的是,“一律”还可作形容词。二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作总括范围副词时,若用于强调动作行为的一致性,则多用“一律”。
  如:到此参观者一律凭票入场。
  (二)二者皆可作状语,但“一概”侧重客观陈述性,多用于叙述、描写较多的文体中;而“一律”则侧重主观规定性,多见于新闻语体及法律、规定之中。
  如:小奴才误人误己,大奴才欺世窃国,一概被鲁迅先生深恶痛绝,其犀利如投枪匕首的杂文,目的不外乎唤醒民众,让中国人挺起做人的脊梁。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法律的实施即法的遵守或法的适用上平等,而不是指立法上的平等。
  (三)“一律”之后可接数量词(如“……折”),而“一概”无此用法。
  如:开业当天,一律五折优惠。
  (四)如修饰对象为人时,多用“一律”;为物时,多用“一概”。
  如:学校作出决定:鉴于军训辛苦,凡军训归来的学生一律休息两天。
  对于诈骗短信,我们可一概不理。
  (五)“一律”可作形容词,而“一概”无此用法。
  如:刚回到家,他就从提包里拿出几幅大小一律的绘画作品。
  
  “不速之客”非“盗贼”
  我们来看一个例子:
  前天深夜,邻居王大爷家遭不速之客偷窃,物品被翻得七零八落,存折首饰全没了踪影。
  此题要求我们判断例句中“不速之客”的使用是否恰当。显然,这里是将其理解为“盗贼”之意。果真这样吗?
  “不速之客”语出《周易》:“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对于其中的“速”,孔颖达疏云:“速,召也。不须召唤之客有三人自来。”
  据《周易》所载,“不速之客”与舜教化子民有关。据传说,孔子对舜勇于到最艰难、最破败的地方去教化人民赞赏有加。由于舜的德行感化,人民都乐于归顺,接受教化。于此,“不速之客三人来”,因三人乃众,故而其所指应为众人竞相归附之义。
  显然,这些“客”即“前来归附之民”,皆因感于舜之教化而自发自愿所为,毫无强迫为难之意。缘于此,后人就常用“不速之客”来比喻那些“没有邀请突然而来的客人”。此处的“客”指的应是“受感化自愿前来归附之民”,换言之,即“有觉悟有良知之人”。不难发现,此词本无贬义,而今人却常将其误为“盗贼”之意,显然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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