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是我国从传统教育向现代教育过渡的转折时期。不同历史时期其教育价值取向、教育诉求有所区别,探索、研究民国时期小学语文教科书教育价值取向、教育诉求,对当今小学语文教材的编写具有现实意义。叶圣陶认为,教师在进行教育时应当找到“适当的教材”:“所谓适当的教材,无非是儿童所曾接触的事物,然则将儿童所曾接触的事物,尽行记录或说明,就可算最好的教材么?那又未必。因为儿童的生活,差不多浸渍于感情之中;冷静的理解,旁观的述说,在儿童殊觉无味。要使儿童感觉无味,就不是最好的材料。所以国文教材普遍的标准,当为儿童所曾接触的事物,而表出的方法,又能引起儿童的感情的。换一句话说,就是具有文学趣味的。……文学趣味本是儿童的夙好呢,教师当然要教他们以富有文学趣味的教材。”[1]“儿童本位”是民国时期小学语文教科书的一大亮点,所谓“儿童本位”即儿童中心论”,是美国著名教育家杜威提出的。“儿童是起点,是中心,而且是目的。儿童的发展、儿童的生长,就是理想所在。”[2]其目的在于追求真正发现儿童,解放儿童的心灵。
一、辛亥革命时期的小学语文教科书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清朝统治,结束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封建统治,建立以孙中山为首的临时共和国,成立临时共和国教育部,对教育进行一系列的改革。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颁发《普通教育暂行办法》规定:“凡各种教科书务合于共和国宗旨,清学部颁行之教科书,一律禁用。”提出新的教育方针,突出资产阶级的公民道德教育和知识技能训练,体现了“共和精神”;尊重儿童特点,以儿童能力为本位编写小学语文教科书。
1912年11月,教育部在《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普通教育暂行课程标准》的基础上,颁布《小学校令》和《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文》,提出:“小学校教育以留意儿童身心之发育,培养国民道德之基础,并授以生活所必需之知识技能为宗旨。”[3]1912年《编辑共和国小学教科书缘起》明确提出编辑教科书的要求:“注重国民生活上之知识与技能,以养成独立自营之能力。”这一时期教科书的教学内容多从儿童生活开始,与儿童的日常生活密切联系,以培养儿童的生活能力为本位。如商务印书馆1913年4月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第二册第2课:“一小舟,河边行,前有桨,后有舵,上有布帆。”教学内容来自学生的周围生活,有利于激励学生的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掌握知识、形成技能。
依据儿童的身心特点,注重儿童的兴趣爱好,以儿童的能力为主体,培养儿童未来生活所必需的知识技能。1916年10月,教育部修正公布的《国民学校令》《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明确提出:“国民学校施行国家根本教育,以注意儿童身心之发育,施以适当之陶冶,并授以国民道德之基础及国民生活所必需之普通知识技能为本旨。”1916年《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规定:“读本文章宜取平易切用,可为模范者,其材料就各科内择其富有趣味及为生活所必需者用之。”[4]如商务印书馆1912年出版的《共和国教科书新国文(初小用)》第二册第7课:“卧室内,有火炉,炉中烧炭,火渐盛,炭渐红,一室温暖。”其内容不但来自学生的生活,而且富有文学趣味,同时有利于培养儿童了解社会、热爱社会的精神,为未来的生活打下坚实的基础。
从教育部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提出的教育方针到小学语文教科书的编辑要求以及选文可知,辛亥革命时期的小学语文教科书教学内容多与儿童的日常生活密切联系,侧重培养儿童的生活能力,真正体现“儿童本位”的教学理念。
二、北洋军阀时期的小学语文教科书
五四运动以降,“科学”“民主”“自由”等观念深入民心,废除民初教育部提出的教育宗旨倍受推崇。1919年北京教育调查会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以教育本义代替民初教育部提出的教育宗旨,“养成健全人格发展共和精神为教育宗旨”[5]。所谓健全人格是指具备下列条件:私德为立身之本,公德为服务社会国家之本;人生所必需之知识技能;强健活泼之体格;优美和乐之感情。美国著名的教育家杜威到我国讲学、宣传并发表“儿童本位”和“兴趣主义”理论,认为教科书的编写从形式到内容都应由儿童的兴趣出发,借以引起儿童的学习兴趣,提高学习效果。我国教育界不少权威人物是杜威的学生,经过他们的鼓吹,教育界掀起一股实用主义的教育思潮。1923年6月,全国教育联合会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复订刊布的新学制课程纲要规定语文教材总的编辑原则:“从儿童生活上着想,根据儿童之生活需要,编订教材,形式则注重儿童化,内容则适合儿童经验。”当时的小学语文教科书便是在这种指导思想下编印出来的。
这一时期出版的小学语文教科书较多: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分别出版的有1922年的《新法国语教科书》,1923年的《新学制国语教科书》等,1924~1925年的《新小学教科书国语读本》(初小用)等,这些教科书所涉及的内容广泛,但多数教材的编辑遵循“以儿童生活为本位”的原则,其内容多数与儿童的家庭、学校等日常生活相关,以儿童熟悉乐见的儿歌、童话寓言等形式编写。如商务印书馆1923年出版的《新学制国语教科书》(初小用)第二册第20课:“我左手拿着水杯,我右手拿着牙刷。我弯着身体,我把牙刷放在嘴里。我动手刷牙齿,我把牙刷拿出来。我喝一口水,我把水漱口。我把头低下去,我把水吐出来。”
总之,这一时期的小学语文教科书从选文内容到编写形式充分体现当时教育部的教育精神,体现当时教科书编辑者的编写原则,即以儿童生活为本位。
三、国民党统治时期的小学语文教科书
1923年,孙中山在共产国际和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改组国民党,对“三民主义”进行重新解释,提出“民族独立、民权普遍、民生发展”的主张,“新三民主义”成为国民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宣扬和落实“新三民主义”,1928年2月28日,国民党政府大学院(相当于教育部)颁布的《小学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小学教育应根据三民主义,按照儿童身心发展的程序,培养国民之基本知识技能,以适应社会生活。”为了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培养学生的基本知识技能,以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根据“新三民主义”教育宗旨,1929年4月国民政府公布教育宗旨的实施方针第二条明确提出:“普通教育,须根据总理遗教,以陶冶儿童及青年‘忠孝仁爱信义和平’之国民道德,并养成国民之生活技能,增进国民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6]如1931年8月蒙文书社出版的《汉蒙合璧国语教科书》第一册第 9页的课文:“阿爸拿着剪子剪羊毛,羊呀羊,不要跑,剪罢羊毛去吃草,拿着剪子剪羊毛,羊毛长,羊毛好,织成绒绒做衣料。”该篇课文的内容贴近学生的日常生活,便于学生理解、掌握;同时,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学习剪羊毛、织绒绒、做衣料。
1932年,国民政府教育部根据《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制订并颁布《小学课程标准》,规定小学教育的总目标为:“小学应根据三民主义,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以养成知礼、知义、爱国、爱群的国民。具体分析如下:(一)培育儿童健康的体格;(二)陶冶儿童良好的品性;(三)发展儿童审美的兴趣;(四)促进儿童生活的知能;五)训练儿童劳动的习惯;(六)启发儿童科学的思想。”[7]该课程标准还对教材的编写、教学提出一系列的具体要求,包括须令儿童反复练习的、须令儿童精密思考的、须令儿童欣赏的、须令儿童发表的等。[8]这一时期出版的教材多以儿童或儿童熟悉的人物为主角,促进儿童的生活知能,表现儿童良好的品性、技能、习惯等。
1933年8月12日国民政府教育部颁发的《小学组织法草案》规定小学教育目的为:“应遵照中华民国教育宗旨及其实施方针,以发展儿童之身心,培养国民之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需之基本知识技能。”1932年《小学课程标准总纲》提出:“各科教材的选择,应根据各科目标,以适合社会——本地的现时的——需要及儿童经验为最重要的原则。”[9]把教材的选择标准归结为适合社会需要和儿童经验两大方面。商务印书馆1934~1935年出版的《复兴国语课本》(初小用)选择教材内容的原则为:提倡牺牲和互助精神,以民族复兴为中心;切合儿童生活,易于儿童阅读;服务生活,学以致用。这套教材的编写在当时具有现实的指导意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互助精神,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的观念,培养学生学以致用的能力。如第二册第26课:“来来来!不要走!大家伸出两只手。哥哥帮助爸爸,种菜种豆。姐姐帮助妈妈,打油打酒。妹妹帮助我,赶鸡赶狗。大家伸出两只手,帮助做事不要走。”
根据形势的变化,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36年重新颁布《小学课程标准》,总纲第一条规定小学教育总目标:小学应遵照小学规程第二条之规定,以发展儿童身心,培养儿童民族意识、国民道德基础及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知识技能为宗旨。具体如下:培育健康的体格与健全的精神;养成爱护国家复兴民族的意志与信念;培养爱护人群利益大众的情绪;培育公德及私德;启发民权思想;发展审美及善用休闲的兴趣和能力;增进运用书数及科学的基本知能;训练劳动生产及有关职业的基本知能。这一时期出版的教材内容丰富,多数以学生生活为中心,涉及学校、家庭、自然等。如上海世界书局1937年4月出版的《高小国语读本》第二册第8课《假使》:
假使
假使我是一朵花儿,我希望早些开放;我要尽量表现我的美丽,还要尽量发挥我的芬芳。
假使我是一只鸟儿,我希望歌声响亮;我要赞美自然界的风景,还要在天空里任意翱翔。
假使我是一条小河,我希望源远流长;我要保持着荡漾的清波,还要灌溉那可爱的田庄。
假使我是一颗明星,我希望大放光芒;我要使天文家增加思想,还要使航海家认识方向。
该诗歌富有儿童情趣,有利于培养儿童的想象力,充分体现“儿童本位”的教育思想。
简言之,国民党统治时期以“儿童本位”为教育思想主要在于培养儿童适应特定时期的社会生活所需,为当时的政治服务,即培养国民之基本知识技能,提倡牺牲和互助精神,以民族复兴为中心,适应社会生活需要。
四、中央苏区和抗日根据地时期的小学语文教科书
1934年2月16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小学校制度暂行条例》,明确规定:“在工农民主专政下的小学教育,是要训练参加苏维埃革命斗争的新后代,并在苏维埃革命斗争中训练将来共产主义的建设者。共产主义的文化教育是革命的阶级斗争的工具之一,必须运用实际斗争的教育和经验来进行教育,使教育与斗争联系起来。要消灭离开生产劳动的寄生阶级的教育,同时要用教育来提高生产劳动的知识和技术,使教育与劳动统一起来。”1934年4月,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颁布《小学课程教则大纲》,总的要求是:“小学的一切课目都应当使学习与生产劳动及政治斗争密切联系。”根据上述有关文件的精神,中央苏区教育厅制定小学语文教科书的编写规则:充分体现“社会化、政治化、劳动化、实际化”的指导原则。中央苏区的小学语文教科书就是根据这个精神来编写的。如1933年7月中央教育人民委员部出版的《共产主义儿童读本》第一册第7课“分田,分了田,自己才有田”;第8课“作田,作了田,自己才有谷”。
1938年3月6日,陕甘宁边区教育厅发出《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小学应该注意的几个工作通知》,其中第二条规定:“课程重心的转移:首先应该注意到统一战线和抗战政治教育,使学生对抗战的形势和抗战的工作有简单的了解。”1941年发布《陕甘宁边区国防教育的实施原则》,第四条规定:“国防教育应与抗战的行动密切联系,学习与行动应打成一片……”1944年4月、5月,《解放日报》发表社论,社论明确指出根据地的教育必须为抗日战争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上述文件精神决定陕甘宁边区小学语文教科书的内容要注重两个方面。一是抗日的,如1938年编写的《国语课本》第一册第26课《士兵保国卫民》:“工农做工种地,士兵保国卫民。工人也当兵,农民也当兵,人人要当兵。当兵打日本,打败日本,我们民族才能生存。”一是与生产劳动相联系的,如1946年编写的《初级小学国语课本》第二册的《小英雄》:“李有娃,年纪小,摘棉花,不弯腰。眼儿明,手儿快,过来过去真轻巧。少说话,多做事,半天摘了一大包。和大人,比一比,有娃不比大人少。你叫他,小英雄,有娃听了低头笑。”
诚然,中央苏区和抗日根据地时期的小学语文教科书从特定历史时期的儿童生活实际出发,密切联系当时儿童日常生活,体现特定历史时期的教育精神,体现“儿童本位”的教育理念,具有一定的时代性、合理性。
小学语文教材的编写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儿童本位”的教育理念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们也应当认识到小学语文教材承担着“启蒙”“养正”的神圣职责,因此,希望小学语文教材为儿童提供一种纯粹的“儿童本位”只能是理想主义。正如万福仁在《呼唤儿童文学》中所说:“教育永远是一个完整的过程,而作为一个完整教育过程的学校教育,它永远不是也不可能是以儿童为目的的。它首先考虑的是现实社会的存在和发展,是一代代的儿童成长为什么样的成人的标准,而不是也不应该是儿童的标准。”[10]
参考文献
[1]叶圣陶.小学国文教授的诸问题[A].叶圣陶集:第十三卷[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1992:11
[2]杜威.儿童与课程[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15.
[3][4][5][6][7][8][9]转引自范远波.民国小学语文教材研究[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7:30,32,36,54,55,56,61.
[10]王富仁,郑国民主编.语文教学与研究[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2006:132~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