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07年第2期 ID: 356040

[ 李薛妃 文选 ]   

“国语”探源

◇ 李薛妃

  “国语”一词最早使用于战国初期,是一部国别体史书的名字,主要用于记言,为周、鲁、齐、晋、郑、楚、吴、越等八国,国家大事言论的记录。在《报任安书》里,司马迁认为,《国语》是左丘明写的。其实该书作于战国初年,作者不详。
  到了北魏,拓跋氏定鲜卑语为国语。这件事。史书有记载。《隋书·经籍书》:“后魏初定中原,皆本国语,后染华俗,多不能通。故录其本言,相传教习,谓之国语。”这里的“国语”指的是鲜卑语。“录其本言,相传教习”的目的是为了保持鲜卑语,主要用于军事方面。当时有《国语》、《国语物名》、《国语真歌》、《国语杂物名》、《国语十八传》、《国语御歌》、《国语号令》和《国语杂文》等书都用“国语”二字命名。
  明清时,汉民族共同语名为官话,但“国语”一词于清之末季屡屡见于报刊、政府公文。如1911年清政府学部在“国语教育事业”中通过一个“统一国语办法案”,规定在1916年就要普及国语。
  1912年,民国成立,第二年就召开了有各省代表参加的统一读音会,会议正式采用“国语”这一名称,用以指明、清以来的“官话”。自1937年始,商务印书馆出版《国语词典》,作为汉语规范化的有力工具而使用。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非常关心民族共同语规范化工作。1955年。教育部、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和中国科学院哲学社科部召开了现代汉语规范问题学术会议,会上确定汉民族共同语称为“普通话”。从此,在中国大陆,“普通话”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名称代替了“国语”。由于政治原因,“国语”作为民族共同语的名称仅保留在台湾,并一直使用到今天。我们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随着中国的彻底统一,“国语”一词将彻底成为历史词汇而保留在文献里。
  
  [作者通联:四川西华师范大学文学院]

“国语”探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