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教学之友 2011年第5期 ID: 146718

[ 袁开勇 文选 ]   

菲利普的女婿

◇ 袁开勇

  莫泊桑经典名篇《我的叔叔于勒》中有一个人物往往容易被大家忽视,他就是在文中不知姓甚名谁,一言未发,甚至连面目都未着一笔的菲利普夫妇的女婿。他在文中的地位,连配角都算不上,只能称之为跑龙套的。这个人物在文中一共写到了五次,然而其作用却不可小觑。试简析如下:
  
  一、推进故事情节
  
  因为有了于勒的第二封信的出现,菲利普一家把他当成了“福音书”,一家人对美好的未来充满信心。也正是这封信深深地打动了犹豫不决的那位公务员,他决定爱上菲利普的女儿。菲利普夫妇也慷慨地表示“在举行婚礼后全家到哲尔赛岛去游玩一次”。而这次去哲尔赛岛的旅行,一方面是作为穷人家的一次梦想之旅,因为“那是穷人们最理想的游玩的地方”;另一方面,也是向女婿展示财力的一次机会,以此印证于勒信中所言并非妄语,而这一切费用自然会由那个将来某一天衣锦还乡的于勒埋单,现在只是由菲利普暂时垫支而已。所以菲利普女婿的一登场,既验证了“有钱能使鬼推磨”的市侩哲学,也是促成菲利普一家去哲尔赛岛旅行的原因之一,正是他的新婚旅行,才有了在船上巧遇于勒的可能。
  
  二、烘托人物形象
  
  第二处描写菲利普女婿的文字是:“我一直盯着父亲,看他郑重其事地带着两个女儿和女婿向那个衣服褴褛的老水手走去。”两个女儿的前行顺理成章,一方面是因为她们刚刚主动赞成父亲吃牡蛎的邀请;另一方面是因为,刚刚吃牡蛎的正是两位太太,女儿吃牡蛎,自然会让父亲联想到她们刚才优雅的动作,在众人面前当一回富人。而带上女婿,除了客套,还有炫耀财力的成分,因为女婿始终未曾表示吃牡蛎的想法。邀女儿女婿吃牡蛎使菲利普的爱慕虚荣一目了然。
  女婿的第三次出现是:“我父亲突然好像不安起来,他向旁边走了几步,瞪着眼看了看挤在卖牡蛎的身边的女儿女婿,就赶紧向我们走来。”父亲已经意识到一旦这个卖牡蛎的糟老头不幸正是于勒,女儿女婿的婚姻将要蒙上一层阴影。他甚至在心中暗暗着急:有什么看的,还不赶紧走。女儿女婿的靠近于勒正是菲利普不愿意看到的,他们的每靠近一步都会让菲利普的内心更多一份焦灼。刚刚的主动引领,换成现在的避之惟恐不及,前后对比鲜明。
  当那个衣衫褴褛的老水手经船长确认是于勒后,克拉丽丝第一反应是“最要留心的是别叫咱们女婿起疑心”。这是女婿的第四次出现,而且是通过克拉丽丝之口说出,不难看出克拉丽丝的要面子,不敢面对现实,担忧女儿的婚姻,甚至是整个家庭的局面,所以她要尽量捂住。
  
  三、控制小说节奏
  
  文末,因为“我”给了于勒10个铜子的小费,母亲对我怒加指责,因为“父亲指着女婿对她使了个眼色”,母亲才及时打住自己的讲话。这也是女婿的最后一次“露面”,而这里母亲“没再往下说”是不想让女婿知道真相,另外还有控制小说节奏的作用。如果不是女婿的“及时出现”,而是让克拉丽丝发飙,甚至滔滔不绝,那读者可能会感到索然无味,在快要到达顶点的一刻,作者让她戛然而止,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的空间。正如德国学者莱辛所言:“在一种情绪的过程中,最不易产生这种影响的莫过于它的顶点。到了顶点,前途就无可再进一步;以顶点摆在眼前,就是剪割想象的翅膀,想象既不能在感官所得印象之外再进一步,就不能不倒退到低一层弱一层的意象上去,不能达到呈现于视觉的完美表现。”①“后来大家都不再说话”,避免在女婿面前抖落出于勒。那个菲利普一家魂牵梦萦的于勒,现在成了极力回避的对象。
  所以说,后三次关于菲利普女婿的描写也非闲笔,正是他的存在,让菲利普夫妇不敢淋漓尽致地表露自己的言行,而是尽量克制,而这正控制了小说的节奏,使小说更多了一份张力,更添一份回味。
  正像电影中的钻石配角一样,其戏份虽然不足,但其在戏中的存在起着穿针引线、烘云托月的作用,甚至会成为整个剧作的亮点。所以,我们在分析小说时,要善于关注一些看似无关宏旨的人物,他们的存在某些时候对于小说情节,乃至整个故事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注:
  ①朱光潜《诗论》174页,北京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作者单位:泰兴市珊瑚初级中学)

菲利普的女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