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教学与研究·教研天地 2011年第10期 ID: 143408

[ 唐子江 文选 ]   

语文示范课的示范作用

◇ 唐子江

  示范课在学校教育中是相对于常规课的一种课型。语文作为中小学阶段的一门主科,无论是在学校平时教研、考评中,还是在地区性乃至全国性的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中都经常承担开示范课的任务。语文示范课的示范作用如何发挥和加强值得探究。
  一.示范课的含义及特性
  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示范”就是“做出某种可供大家学习的典范”,那么,示范课就是可供大家学习模仿的课。这包含两个基本意思:一是该课是用于示范的,二是该课堪为示范的。显然,“标准的”示范课应该是明确用于示范并且真正起到示范作用的课。但除此之外,至少从逻辑上说应该还有两种情况,一是明言作为示范课的但并没有真正的起到示范作用;二是不作为示范课的但是具有示范作用。就现实情况而言,示范课都是事先命名为“示范课”并着意去组织的——组织者从目的的角度将某种(某些)课作为示范课,无论其是否真正起到示范作用。
  与示范课相近的概念还有公开课、展示课、汇报课、优质课、比赛课、研讨课、代表课等等。就笔者所见,目前这些概念的使用相当混乱。李海林认为:“所谓公开课,就是以‘上课’为载体开展教学评论的一种教研形式。”裴娣娜指出:“据我所知,公开课始于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当时的目的和对象很明确,请中小学骨干教师、特级教师,为高师院校学生作学科教学的示范课,属于职前培训的性质。”又说:“80 年代初拨乱反正,为规范教学行为,提高青年教师的教学素质,公开课的范围扩大到中小学的教师。示范课、研讨课逐渐成为中小学教师从事课堂教学研究的一种观摩、交流形式,在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里,裴教授没有给“公开课”下定义,但事实上把它等同于“示范课”、“观摩课”和“交流课”。另一位教育学者肖川提到“我们往往将有教师同行参与观摩的课称为公开课, 而将按照教学计划仅仅面对学生所进行的教学称为常规课”。三位知名教育学者对于公开课的界定都很粗略,甚至可以说有点随意。有论者专门论述与公开课相近的几个概念的内涵及关系。如王桂江《浅析常态课、公开课、观摩课的定义及其关系》中,把常态课定义为“在课堂教学的自然状态下,教师基于现实的教育资源,按照教学计划,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为满足学生对学习内容的需求而进行的日常教学”;把公开课定义为“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参与,供教师与有关人员观看、聆听并进行评析的真实课堂教学水平展示,其目的是检验课堂教学效果,评价教师课堂教学水平”;观摩课则是“一种运用多种教学手段,设定目标,凸显重点,拓展教材,创新教法,达到理想教学效果的课堂教学形式”。三者之间的关系被这样描述:常态课是朴素真实的课,既是公开课、观摩课的基础,又是公开课、观摩课的最终目标;公开课是常态课的一种表现形式,但应该引领常态课、公开课的发展。高于常态课,真实于观摩课;观摩课是常态课、公开课的一种发展趋势。张存杰在《公开课 观摩课 示范课》中指出,公开课是“由某科任教师执教,有若干教育教学人员参与听课的课堂教学活动”;观摩课是“由某一在教研教改方面有所创新的教师执教,有关教育教学人员参与交流的课堂教学活动”;示范课是“由某一在教研教改方面做出突出成就的教师执教,有关教育教学人员参与学习的,旨在推广其教研教改成果的课堂教学活动”。可以看到相同的概念其定义出入相当大。
  对事物进行分类有一个最基本的原则,那就是每次分类只能用一个标准。以上关于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等的分类表述采取多个标准,引起混乱就在所难免了。另一方面,我们对概念下定义最忌讳随意性和理想化,也就是任意将我们希望其具备有的特性附加上去,将事物的理想状态作为其本质特性来看待。比如把常态课定义为“在课堂教学的自然状态下,教师基于现实的教育资源,按照教学计划,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为满足学生对学习内容的需求而进行的日常教学。”就有很多一厢情愿的成分。试问,所有常规教学必然是“基于现实的教育资源,按照教学计划,运用灵活的教学方法”的?不能基于现实的教育资源,或者不按照教学计划,或者没有灵活运用教学方法的教学就不是常规教学了?这里说的是常规课的理想或者应有状态,而不是常规课必然具有的本质规定性。
  从词源、逻辑乃至常识出发,我们不难理清示范课及其他相近概念的内涵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关系。示范课是具有示范目的和示范作用的课,相对于“非示范”的课来说的。学校中的日常教学只针对学生的学习,没有向其他教育者或教育研究者示范的目的,也不向他们公开。可见,示范课一定是公开课,与非公开的“常规课”相对。在正规的学校管理中,日常的课堂教学是不对外人公开的,只针对本班学生,作为教学场所的教室乃至学校在上课时间是“闲(外)人免入”的。而其余的展示课、汇报课、优质课、比赛课、研讨课等,基本上都是公开课——也就是向学生以外的相关“外人”公开并接受评判的授课。在各种名目的“公开课”中,大体又可以分为两大类,即研究型和竞赛型两种(有人按开设的目的把公开课分为示范型公开课、研究型公开课和竞赛型公开课,其实所有非竞赛性的公开课就其功能来看都是用于学习研究的)。也就是裴娣娜教授认为的公开课的两个定位:一是定位于青年教师培训的一种方式,二是定位于评比考核的一种形式。前者的有汇报课、展示课、研讨课等;后者的有比赛课、优质课(比赛)等。程少堂提出的“代表课”比较特殊,他认为代表课“指具有时代意义的,即能够体现当代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最新趋势,反映最新的教育教学科学理念,或最能体现教师以及一个教学流派的水平、风格的,并产生了较大影响的教学课例(这个课例可以是一节或若干门课)。”这个所谓的代表课,从其功效来说也是示范课。一般而言,示范课属定位于研究型、培训类的公开课。
  总之,示范课是对学生以外的相关人员开放的旨在对听课者以及常规教学起“示范”作用的课。示范课具有一些基本特性:一是公开性,示范课不仅面向学生,更主要的是面向教育同行,“课”是对学生上的,但其中的“示范”成分则是针对听课的同行的。二是目的性,示范课是有计划、有组织的,其目的是探讨教育规律、研究教学方法、推广教学经验等,执教者力图在教育理念、教育方法、教学手段等某个或者多个方面做出示范,以引领同行的常规教学向“理想课堂”发展。三是示范性,顾名思义示范课一定要起到示范作用,针对示范课的争议不少,焦点集中在于示范课能不能真正起到示范作用。一般而言,开展示范课教学活动,就是要及时的把成功的教研教改经验大面积的推广、应用,从而可以促进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大面积提高,“示范”是其根本任务和基本价值所在。四是品鉴性,示范课与常规课一样,受教和受益的主体是学生,但跟常规课不一样的是,示范课还要面对学生以外的听课者,对公开课评判的主体是听课的领导、专家和教师同行而不是学生,示范课一般都由经验丰富的老师执教并着力打磨,所以相对于平时不事雕琢的常规课来说更具有观赏性和借鉴价值。
  二.语文示范课的价值
  示范课的价值就在于对普通老师和常规教学起到示范引领作用,语文示范课当然也不例外。示范课一般都具有“好课”的特征, 这种课或者反映了教改探索的成果, 或者体现了先进教育教学理念, 或者展示执教者的教育智慧和教学风格等等,所以能充当教学实践新创举、新尝试展现的载体, 不少新的教育理念就是通过示范课直观、生动、全面地展示出来而得以传播的。所以,将示范课作为连接教育理念、理论与真实的日常课堂教学实践的桥梁是很有道理的。无论是理论学习,教师培训,专家讲学还是经验推广等大型活动,少了示范课这个环节都难免显得空洞枯燥。正由于示范课具有的价值,所以各方对示范课都非常重视。在中小学各个学科中,语文学科的示范课具有特殊的意义。语文是百科之母,相比较而言,语文示范课具有更广的借鉴性和影响力。1977年10月19日,上海电视台第一次直播于漪老师的语文公开课《海燕》,直播覆盖华东六省一市,偌大的上海竟然出现万人空巷争相一睹那节语文示范课的盛况。自那以来,于漪老师先后有五十多节示范课被录像,成了教师培训的经典材料。她更多的教案、教例成为全国的语文老师乃至其他学科老师学习借鉴的对象,其影响远超出了上海市和语文界。
  然而,现实中我们发现,有些语文示范课并不能真正的起到示范作用,成了所谓“不‘示范’的示范课”。这其中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从执教者的角度看有三点是最主要的:一是对教育理念走样的理解让人难以认同。比如有老师为了体现教育民主师生平等,在课堂上跪下来与学生对话;为体现对学生的赏识而对学生一味肯定表扬,实行零批评;为了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将一些常识性的东西也让学生花大量时间去合作探究,等等,这些都是在语文示范课上比较常见的“示范”之举而普通听课老师不易理解难以苟同的。第二是教学设计、教学过程过于“完美”让人高不可攀。不少示范课的教学设计是集全科组乃至全校力量,经过反复打磨和演练而成,授课过程天衣无缝完美无缺,让听课者“无可挑剔”也无从学习。三是条件要求太高让人望而却步。有些示范课无论是就教学设计还是教学表现而言都堪称一流,但是那样的课需要庞大的后勤保障、高素质学生的配合、长时间的准备、一流的教学设施以及执教者过人的素质等,而这些条件在普通老师常规教学中是无法拥有的,所以这类示范课成了“阳春白雪”只能曲高和寡了。
  如何实现语文示范课示范价值,让其真正起到示范作用呢?这个问题应该从执教者和听课者两个角度来思考。从执教者的角度看,至少应该把握以下三点:
  一是把握教育的基本规律,先进理念。
  示范课顾名思义需要具有可供别人学习借鉴之处,执教者尽力要向听课同行展示的除了知识、才情、经验、机巧等个人性的成分以外,更重要的是要有对教育基本规律的掌握运用。对教育教学规律掌握得越好,展示得越清晰,这样的课就越具有示范性。另外就是示范课应该体现先进的教育理念,如果仅仅停留在阐释人尽皆知的一些教育基本规律乃至常识,这样的示范课不说没有一点示范性,但是难免给人似曾相识、老生常谈的感觉。在新课改的今天,我们任何的示范课都应该在不同程度体现课改新理念,跟课改新理念完全隔膜的课要起到示范作用是难以想象的。
  二是把握示范课的特性。
  近些年来示范课引发不少争议,诸如示范课可不可以打磨,是不是造假、做秀,要不要集体备课,费时费力值不值得,能不能赛课,等等。对示范课的不少质疑和批评其实出于对示范课的误解;而示范课出现的一些弊端同样也在于执教者对示范课的错误理解导致的。示范课具有“两面性”:一是像常规课一样面对学生;二是作为一项教研活动面向教育同行。那么,示范课就要完成两大任务:一是面向学生的教授任务,二是面向评判借鉴者的示范任务。示范课的示范性以对示范课的特性准确理解为前提。掌握示范课的基本特性,那有关示范课的争议就不难解决。比如,示范课可不可以打磨?常规课需要充分备课就够了,不必要反复雕琢演练(即打磨)得完美无缺才能上课,但是示范课要担负示范任务,要有意让某些理念、某些做法更加的突出和典型,所以适当修饰是完全可以的,只是这种修饰打磨不能让课变样不能完成针对学生的教育任务。同样,示范课是不是造假、做秀?为了起到示范作用,出现一些在常规课一般不出现的做法是可以的,这不是造假;但是反复演练,事先安排学生回答固定的问题,甚至给出了答案,这是完全违背教学规律,在常规教学中是不存在的,已经上过的课对第一次听课的同行来说也许还有示范作用,但是对学生来说是完全多余的了,丧失了认知价值的课就是真的可以起到示范作用也是不应该存在的。示范课可以适当修饰打磨增强其示范性,但是示范性的追求不能以丧失课的认知学习价值为底线。
  三是把握语文的学科特点。
  要上好任何一门课都要把握该学科的特点,示范课更是如此。不少语文示范课为人诟病,就是因为执教者太在意“完美示范”而罔顾语文学科的特点。《语文新课程标准》在“基本理念”强调的四个方面即人文性、实践性、生活化和民族化正是课改之前比较受忽视的。语文示范课必须在这些方面做出示范。当然,不同的示范课也有不同的示范重点,有的示范理论,有的示范理念,有的示范教法,有的示范对文本的理解,等等。但是无论哪个方面的示范,语文示范课必须有书声、有书法、有书香,这三者即便不是语文独有的,至少是最应突出的。常规教学由于应试教育的影响,这三者普遍弱化,我们的语文示范课应该在这些方面做出示范。
  语文示范课跟其他学科示范课的最大不同是除了教学内容、教育思想、教学方法以外,执教者自身的语文素养本身就是示范对象。其他学科的老师只要书写工整、吐字标准清晰就不影响他上示范课,但是语文老师在这些方面应该做出示范,或者这些方面的素养影响到语文示范课的示范性。于漪老师上《春》是这样开讲的:“我们一提到春啊,你们想一想看,会不会眼前就仿佛展现出阳光明媚、东风浩荡、绿满天下的美丽景色?一提到春,我们就会感到有无限的生机,有无穷的力量!所以古往今来,很多诗人就曾经用彩笔描绘春天美丽的景色。我们曾经学到过一些绝句,现在我问一问大家,杜甫的绝句当中是怎样描绘春天的?[稍停]有同学知道吗?——杜甫的绝句,大家想想看。……”这个开讲在如何的以旧引新、激趣导学等方面做出了很好的示范,而于漪老师诗一样的语言本身也是对所有听课的语文同行的示范。魏书生外出讲学上示范课往往喜欢变化不同的字体来板书,他自言这样做是要展示汉字、书法和汉语文的魅力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抛开具体的教学内容不说,魏老师的书写本身在对听课者做出示范。《大堰河——我的保姆》是韩军多次上过的示范课,未待多分析讲解,每每他范读全诗的时候听课的师生就动情垂泪,这得益于他专业播音员一样的、堪为垂范的朗诵水平。当然,我们不能强求每个语文老师都是书法家、演讲家、播音员,但是语文老师的书写、口头表达、朗诵等体现语文素养的方面直接影响其语文示范课的示范作用是毫无疑义的。
  语文示范课的示范作用还有赖于听课者的观摩、理解和吸收。同样作为教育者,听课者要对示范课进行客观的、多角度的分析和评价, 深入挖掘课堂现象背后深层次的意义,将课堂中执教者展示的优点进行概括和提炼, 分析教学设计所展示的教学理念,思考教学细节所反映的教学问题进而去探讨解决的方法,从中寻求解决教学矛盾的教学策略, 为自己指明教学实践、教学研究的方向。不想经过自己能动的投入并形成与执教者实质性互动,仅希望将示范课上一些新鲜的做法搬到自己的课堂上,立竿见影地解决自己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这是很不现实的。
  语文示范课的价值在于其示范作用。一节语文示范课可供示范的东西很多,教学的设计、执行和应变每个环节和细节都可能具有示范作用,但是最根本的示范乃是这些具体的教学举措、现象背后的教育规律、教育理念和执教者个人的教育经验和智慧。语文教师自身的语文素养也是重要的示范内容、直接影响也就是直接强化或者弱化语文示范课的示范作用;语文示范课的示范作用还有赖于听课者的能动吸收,一节真正具有示范作用的语文示范课应该是执教者、听课的学生和语文教育同行共同促成的。
  
  唐子江,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教育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是语文课程与教学论、语文教育改革、语文教育哲学。本文编校:王 玲

语文示范课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