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当代作家中,时年五十四岁的史铁生是一位重要、特殊、个性化的小说家、散文家。
当我们说一位作家重要时,尺度自然是就他(她)的创作成就而言。而创作成就,无非一是有相当的“数量”,二是有较高的“质量”。以数量论,从一九七九年发表第一篇小说《法学教授及其夫人》起,史铁生的创作已有不短的二十六年的历史。二十六年中,他留下了大约一百五十万字左右的作品。这一数量,在“日产万字”的“当代写手”群中,的确说不上多,但好在“文学史”或“经典”或“流传”的根本尺度是在质量,这就使史铁生能鹤立鸡群,在成千上万的当代作家群中显出自己的高拔伟岸。史铁生拥有一个极为开阔壮大且有良好文学素养的读者群,他的《我的遥远的清平湾》(1983)、 《老屋小记》(1996)、《务虚笔记》(1997)等作品广受好评。他作品的质量已被诸多名家、大家、评论家高度认同并不吝赞辞。而他先后获得的从全国到地方各种各样的奖项——一九八三、一九八四两届“全国短篇小说奖”、一九九六年“《东海》文学奖”、“二OO二年度杰出成就奖”等等——也从另一侧面证明了他的作品质量高标。如是,史铁生作为一个当代作家理所当然地“重要”了。
说他“特殊”,是因为他的疾病或他残疾的身体。他曾在一九九八年的散文《病隙碎笔一》中称自己为“职业病人”。他声明:“这不是调侃。我这四十八年大约有一半的时间用于生病,此病未去彼病又来,成群结队好像都相中我这身体是一处乐园。”这是言者伤感闻者动容的文字(著名学者、亦是残疾人的史铁生好友叶廷芳先生曾向笔者具体讲述过史铁生的病与痛)。史铁生一九六九年自北京去延安插队落户,一九七二年——美好的二十一岁——因双腿瘫疾回到北京。设身处地作常情想:一个刚过二十岁的青年,正是做着各种各样的美梦的时候,疾病有如突如其来的海啸袭击了他,从肉体上毁了他,在心理上摧残折磨他,在此后的三十余年中或卧病不起或置身轮椅,命运不仅剪断了他飞翔的翅膀,瘫痪了他的双腿,命运还要让他时刻面对“生与死”的问题,他的每一个昼与夜又岂是一个“愁”字或一个“苦”字了得?当身体限制了他走进一个广阔的世界时,作为一个有祟赋、有志趣、有意志力的青年,他必会用心去叩问世界、叩问人性、叩问生命、也叩问命运。这便让注定要成为作家的史铁生在走上创作之路时便不同“寻常”。如今,只要打开史铁生的作品,无论是小说、散文、随笔,一种来自于灵魂深处的疑虑与沉思便扑面而来。不幸命运铸就的特殊际遇使他的作品有了一种与生命相同的质地。这也许是他的作品从不轻飘、蕴蓄丰厚、老成持重的原因。这也又一次印证了海明威那句老话:成就一个作家的早年训练是不幸与苦难。
上面的话其实已触及了我们谈及史铁生时的第三个词:个性化。个性化是作家与他的作品的高境界。史铁生的个性何在?在我的阅读理解中,来自于生命之痛深处的史铁生的个性见于深刻的意识、质朴的表达或叙述(散文、小说都可以视为“叙述者的叙述”)、博大的爱心与悲悯的情怀。所谓深刻的意识,是说他与他的作品流露的对世界、生命、人生具有个体自觉性的哲学理解——世界与人生本是空无,即“无意义”的,而拥有了生命的人同时也便拥有了给世界与生命以意义的神圣责任,即使你的生命形式是以苦难的形态呈现,你在给世界与人生以意义的同时也拥有了个人获得幸福的人生过程。用史铁生的话讲,即“从不屈获得骄傲,从苦难提取幸福,从虚无创造意义”。所谓质朴的表达或叙述则是说史铁生在述说他自己或他虚构的故事、他的心绪与思绪时的自然、平和、直白与坦诚。这一点与其说是技术的,毋宁说是气质的,因为这一具有贯串性的特点是无力从技术(巧)的角度解释的。博大的爱心与悲悯的情怀,这当然与作家自身的不幸经验紧密相系(虽然这同时也与教育、素养等有关)。不幸中产生对爱的渴求与理解,不幸中也培育了对不幸的充分同情,而理想主义与一定意义的英雄主义(史铁生所属的五十年代人较多拥有的一种精神属性)则使之升华。个人的苦难体验成为对人与人类苦难的理解,具有自怜的伤悲成为对人与人之生命的悲悯。个人成为全体。史铁生成为人类。这一切使充满孤独、痛苦、恐惧、荒诞感、虚无感的作家不曾在富有哲学含义的特别境遇中颓废、自弃,相反,却选择以博大的爱心面对世界与人生、对世界与人生充满理解、接纳与同情。这使作家与作品同时具有了殉道或圣徒的光彩,有了超凡脱俗的大气象。写于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发表于一九八五年——此时他三十三岁,双腿瘫痪已十三年、他的母亲也已因病早逝——JOOO年被编人《高级汉语读写教程》(北京语言文化大学,留学生语文教材)、二00三年被编入高中《语文》教材(华东师大版,上海市用新教材)的《合欢树》是可以看做代表史铁生的个性或风格的一篇散文佳作,而有了如上有关作家其人的评说,进入这一作品深处应属不难。
已先有论说者谓此文“是一篇情真意深的怀人散文,也是一首颂扬母爱的抒情乐章”(《平淡蕴深情 简约胜繁文》,《名作欣赏》,2003年第9期)。将主题归为“母爱”自然是不错的。两千余字的《合欢树》通篇不曾离开母亲、不曾离开母亲栽下的合欢树、母亲为自己治病以及我对母亲的追思。追忆母爱、颂扬母爱、忧伤母爱因母亲之已逝而不在,其情确是真、意确是深。但散文结尾一节却是要特别注意的,它似乎别有意谓——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着重号为笔者加)
一般说宋,传统散文甚至不少“新散文”之文末是文章之“结穴”处,也更是作家之“点穴”处。作家常在此道出或含蓄地表达出自己“思想”或“情感”之“沉淀物”。我们不难看出,这一节文字虽与“母爱”有关,但又是游移于“母爱”的:那个孩子会因树而想起自己的妈妈——这是“爱母”,自然,“爱母”是因“母爱”而生的,故可说有关;下一句的一个“但”字则笔锋转向:他(那个小孩)不会知道那棵(合欢)树是谁(我的母亲)种的,是怎么种的(其中有我和我的母亲以及这棵树的曲折故事啊!)作者在这里的意旨为何?我以为:作者在这里触及或表达的是另一更深刻的主题:遗忘——个体的生命在其肉体死灭之后势不可免地要被后来者与世界遗忘:我记得我的母亲,但我死之后,谁又记得母亲呢?作家方方曾有一个和小说一样好的题目:“祖父在父亲心中”,这一题日传达着同样的信息。人会死。人死后会被遗忘。人之死与人将被遗忘证明了个体生命的有限性(虽然生命又恰恰因其有限而宝贵)。这是让未死的、有自觉生命意识的人中智者(如史铁生)伤怀的。这忧伤是关于生命本能的忧伤(人不会因生命之生而苦痛,恰如人不会因生命之死而欣悦)。这忧伤 [##] 因生之对生命的热爱而显得美丽动人。这忧伤虽生之个人(史铁生)但因属每一生命个体(这是人人的宿命)而显得壮阔又绵长。因与生死相系,忧伤成为哲学。出于如上理解,也出于对作家史铁生的整体把握,将《合欢树》的主题总结为“母爱与热爱生命的忧伤”似乎更为客观、全面些。也正因此,笔者最终将文题确定为:“热爱生命的忧伤”——我甚至认为,在史铁生那里与《合欢树》中,这是大于“母爱”也深于“母爱”的主题。
《合欢树》之成佳作、入选高中语文教材,自然不只是因其主题之深刻、之普适性,同样也因其语言之直白、朴素、流畅。语言是主题、情感、风格等诸多散文元素甚至其他一切精神产品的载体。无语言即无一切,所以优秀的作品、优秀的作家莫不用心于语言。语言的用心中,刻意可以生华美精致,直白可以生朴素自然,所谓铅华洗尽。这二者其实又以后者为较高境界。《合欢树》之语言乃属后者。对于读者,即使是中学生,它的语言甚至无需讲解只需阅读即可。通篇是对坐促膝般的口语化的直白叙述,闻之如小河之水静静流淌,不见波澜,不闻喧哗,也不曾有罗曼蒂克式的长吁短叹,听得见的,只有述说者如呼吸一般的平和诉说,可感知的“情绪”,至多是一股不无温馨的伤感而已。
但谁也读得出来,述说者内心其实是有爱母之深情与生命之至痛的。但这种深切的东西由于作者洞悉人世与生死的意识与叙述的策略在表达中被最大限度地节制了。情感的深挚与叙述语言的节制二者之间的反差形成了常为论说者谈及、写作者谋求的艺术张力。这张力作用于散文,使散文在风格上显出内在与含蓄,因内在与含蓄也进而生出高拔与大气。在这个意义上说,篇幅短小的《合欢树》实在不“小”了。
还忍不住要说的一点是笔者的“窃喜”。早在一九九八年主持编选面向各国留学生使用的语文教材时,出于对史铁生与《合欢树》的欣赏,我已将其收入《高级汉语读写教程》(北京语言文化大学,2000年1月第1版;2002年8月第2次印刷)。在授课中,以平易的汉语写成的《合欢树》同样感动了许多来自异国的青年。当我把史铁生的故事讲述给他们时,他们对散文中“热爱生命的忧伤”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我之“窃喜”不过是因为有了来自他人的“认同”——人人都需要来自他人的理解与认同——我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对我收入此教材的当代散文(或小说)佳作有更多的认同。它们是:汪曾祺的《陈小手》(2004年11月,笔者和著名学者杜维明先生与夫人、小说家艾蓓女士有一面之幸,交谈中,艾蓓称《陈小手》为小说精品)、杨绛的《老王》(本还有《高先生》一篇,可惜被出版社方面删去了)、张爱玲的《那个蠢女孩是我》、林希的《泪的重量》、贾平凹的《说话》、张洁的《拣麦穗》、胡适的《中国公学十八年级毕业赠言》、季羡林的《八十述怀》、余秋雨的《酒公墓》、叶兆言的《四合院的精神》、萧乾的《说北京》、北野的《孔子故里行》等等。读者诸君如有兴有暇,不妨一读,或者能使笔者再有“窃喜”。这些已是题外话了。附:
合欢树①
史铁生
十岁那年,我在一次作文比赛中得了第一。母亲那时候还年轻,急着跟我说她自己,说她小时候的作文作得还要好,老师甚至不相信那么好的文章会是她写的。“老师找到家来问,是不是家里的大人帮了忙。我那时可能还不到十岁呢。”我听得扫兴,故意笑:“可能?什么叫可能还不到?”她就解释。我装作根本不再注意她的话,对着墙打乒乓球,把她气得够呛。不过我承认她聪明,承认她是世界上长得最好看的女的。她正给自己做一条蓝底白花的裙子。
二十岁,我的两条腿残废了。除去给人家画彩蛋,我想我还应该再干点别的事,先后改变了几次主意,最后想学写作。母亲那时已不年轻,为了我的腿,她头上开始有了白发。医院已经明确表示,我的病目前没办法治。母亲的全副心思却还放在给我治病上,到处找大夫,打听偏方,花很多钱。她倒总能找来些稀奇古怪的药,让我吃,让我喝,或者是洗、敷、熏、灸。“别浪费时间啦!根本没用!”我说,我一心只想着写小说,仿佛那东西能把残废人救出困境。“再试一回,不试你怎么知道会没用?”她说,每一回都虔诚地抱着希望。然而对我的腿,有多少回希望就有多少回失望。最后一回,我的胯上被熏成烫伤。医院的大夫说,这实在太悬了,对于瘫痪病人,这差不多是要命的事。我倒没太害怕,心想死了也好,死了倒痛快。母亲惊惶了几个月,昼夜守着我,一换药就说:“怎么会烫了呢?我还直留神呀!”幸亏伤口好起来,不然她非疯了不可。
后来她发现我在写小说。她跟我说:“那就好好写吧。”我听出来,她对治好我的腿也终于绝望。“我年轻的时候也最喜欢文学,”她说。“跟你现在差不多大的时候,我也想过搞写作,”她说。“你小时候的作文不是得过第一?”她提醒我说。我们俩都尽力把我的腿忘掉。她到处去给我借书,顶着雨或冒了雪推我去看电影,像过去给我找大夫,打听偏方那样,抱了希望。
三十岁时,我的第一篇小说发表了,母亲却已不在人世,过了几年,我的另一篇小说又侥幸获奖,母亲已经离开我整整七年。
获奖之后,登门采访的记者就多。大家都好心好意,认为我不容易。但是我只准备了一套话,说来说去就觉得心烦,我摇着车躲出去,坐在小公园安静的树林里,想:上帝为什么早早地召母亲回去呢?迷迷糊糊的,我听见回答:“她心里太苦了。上帝看她受不住了,就召她回去。”我的心得到一点安慰,睁开眼睛,看见风正在树林里吹过。
我摇车离开那儿,在街上瞎逛,不想回家。
母亲去世后,我们搬了家。我很少再到母亲住过的那个小院儿去。小院儿在一个大院儿的尽里头,我偶尔摇车到大院儿去坐坐,但不愿意去那个小院儿,推说手摇车进去不方便,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都把我当儿孙看,尤其想到我又没了母亲,但都不说,光扯些闲话,怪我不常去。我坐在院子当中,喝东家的茶,吃西家的瓜。有一年,人们终于又提到母亲:“到小院儿去看看吧,你妈种的那棵合欢树今年开花了!”我心里一阵抖,还是推说手摇车进出太不易。大伙就不再说,忙扯些别的,说起我们原来住的房子里现在住了小两口,女的刚生了个儿子,孩子不哭不闹,光是瞪着眼睛看窗户上的树影儿。
我没料到那棵树还活着。那年,母亲到劳动局去给我找工作,回来时在路边挖了一棵刚出土的“含羞草”,以为是含羞草,种在花盆里长,竟是一棵合欢树。母亲从来喜欢那些东西,但当时心里全在别处。第二年合欢树没有发芽,母亲叹息了一回,还不舍得扔掉,依然让它长在瓦盆里。第三年,合欢树却又长出叶子,而且茂盛了。母亲高兴了很多天,以为那是个好兆头,常去侍弄它,不敢再大意。又过一年,她把合欢树移出盆,栽在窗前的地上,有时念叨,不知道这种树几年才开花。再过一年,我们搬了家,悲痛弄得我们都把那棵小树忘记了。
与其在街上瞎逛,我想,不如就去看看那棵树吧。我也想再看看母亲住过的那间房。我老记着,那儿还有个刚来到世上的孩子,不哭不闹,瞪着眼睛看树影儿。是那棵合欢树的影子吗?小院儿里只有那棵树。
院儿里的老太太们还是那么欢迎我,东屋倒茶,西屋点烟,送到我跟前。大伙都不知道我获奖的事,也许知道,但不觉得那很重要;还是都问我的腿,问我是否有了正式工作。这回,想摇车进小院儿真是不能了。家家门前的小厨房都扩大,过道窄到一个人推自行车进出也要侧身。我问起那棵合欢树。大伙说,年年都开花,长到房高了。这么说,我再看不见它了。我要是求人背我去看,倒也不是不行。我挺后悔前两年没有自己摇车进去看看。
我摇着车在街上慢慢走,不急着回家。人有时候只想独自静静地采一会。悲伤也成享受。
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起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一九八四年十一月① 最初发表于1985年第6期《文汇月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