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涛的散文素以思想的密集、内涵的丰厚和风格的洒脱、豪健而为文坛瞩目。《巩乃斯的马》便是其代表作。
《巩乃斯的马》,初看起来,似乎作者只是言马,但深入进去,却强烈感受到作者所写的巩乃斯的马,已然不是或不仅仅是“茫茫天地间的一种尤物”,而是以此作为创作主体深刻思考人类社会生存的历史与文化“语境”,抒发自己发自内心的对于生命的热爱,对于生活中“不朽的壮美”的称颂,对于极具现代意义的理想人格或人格理想的向往与崇敬!
首先,作品开篇,作者便亮明自己的观点:“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并且认为“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缘由在于“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紧接着作者开始叙写自己之所以不喜欢牛、骆驼以及毛驴而钟情于马的原因:牛“总是有点落后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 “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 “难当大用”;此外,最主要的是“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命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相比较之下,“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鸣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虽然可悲,“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从这里就初步可以看出作者写的不仅仅是马,而是在融入自己深沉、真挚感情和现代理念的同时,试图站在宇宙、生命的高度,深入思索和人有着同等尊严的世间一切生命的形式和存在的方式,并以此为背景,充分肯定了马作为人类的朋友和伙伴:其筋骨、血脉、气韵、精神所呈现的意义和价值。或者换句话说,作者正是通过对包括马在内的整个大自然及其与人类复杂对应关系的思考和探询,来感悟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来传统文化积淀的国度——关于如何建立一种更加文明的、更加健全的新人格精神的真谛。因此,作者在这里写的是马,但实际上写的是人,写的是生命,写的是世间生命应当存在、合理存在的方式,一句话,即是对作者所一直崇尚的一种全新的人格理想或理想人格的热情歌赞!这正是包括《巩乃斯的马》在内的周涛散文一以贯之的思想基调。那么,也正是出于对这样一种思想基调并由此形成周涛鲜明创作个性的追寻,作者在接下来的篇幅当中,便展开了对于马——巩乃斯的马,实际上也是对于人和生命的更进一步、更具体、更深入的思考与描写,而马在这其中俨然已成为了人、生命或某种人格理想/理想人格的象征,展现了它的全部诱人的魅力:
例如,作者写一九七O年在那不正常的政治气候下精神上几遭摧毁的压抑,但正是骑下两匹先是轻快小跑而后大颠着狂奔起来的“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使作者“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尤其是“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因此,“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便成了巩乃斯的马给作者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
再比如,作者写他在同样的年代,因为生活单调,心灵寂寞,于是观察马渐渐成了他的“一种艺术享受”“一个乐趣”。他喜欢看一群马,看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在这里,作者运用极精确、传神的笔墨,写马的“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的外形,写马的毛色与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流泻着力与威严”的气质,如同“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的美丽,也写马的作为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尊严。总之,作者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特别是“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这一切使他“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正如作者所说:“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以至于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听到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马嘶,就会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这显然是作者通过对马的深层审视和审美观照所表达的对于一种富有生气、富有活力的现代生活和理想人格的希冀!
文章最精彩的部分还是接近结尾的段落,即作品中对于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和暴雨中最壮阔的马群场面的描写——那气势,那情境,那场面,不仅令在场的作者“发愣”“发痴”“发呆”,而且也令读过这篇作品的广大读者读到这里时不由会产生和作者同样激动的感受,而周涛正是通过这令人称绝的描写,对马也即理想人格作了高屋建瓴且别具深意的概括:“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所以,读者从此中所获得的,我想不仅是美的遐想和力的鼓舞,更多的还是某种对于人生、对于生命的启示和彻悟。
当然,作为一篇好的散文或一位优秀的散文家,在创作中仪有深刻、深邃的思想是远远不够的,这也就是说,这其中还要有创作者真挚、优美的感情的充盈与投入,以及在此基础上与创作者感情构成互为表里关系的个性化语言、文辞乃至文笔的创造与挥洒。而在这方面,周涛表现得同样很出色。周涛是一位军人,同时又是一位多年生活、牛长在西部的诗人,诗人的气质,军人的背景,环境的深刻影响,使他在感情的历练和审美的创造上往往追求大美和壮美,向往粗犷、真率、博大和深沉,因此在他的这篇散文以及其他的作品当中,像奔驰的骏马,飞翔的苍鹰,荒寒的冰川,粗粝的山水,就成为了他审美视野中出现频率最高的形象,因为正是通过这种形象,他最能够把自己真挚、优美的感情融入进去,同时又最能够激发出他飘飘八荒的丰富的想象和联想,所以我们读周涛的散文往往瞬忽间便能够被其所击中并引起心灵震颤,恐怕正是在于他作品中这种真挚感情的奔泻。除此之外,周涛散文中的语言乃至文笔也是充分个性化的,不仅带有其极为强烈的个人情感色彩,线条清晰,棱角分明,从中体现着创作者从其艺术视野望出去或捕捉到的一种独特的美、难得的美,而且这个中间其用笔之豪放、大胆,词汇之绚烂、变幻,表达之精确、传神以及运作这些词语的感觉之灵动、敏锐,恰是和他在散文中所一直追求的思想的密集、见解的独到、洞察的深刻和作为散文家的“心灵(感情)的真实”,正好是相对应的,而这些也恰恰彰显了周涛散文的独特个性,无形中亦丰富了其散文的艺术价值和审美含量,让人过目难忘。附:
巩乃斯的马 [##]
周 涛
没话找话就招人讨厌,话说得没意思就让人觉得无聊,还不如听吵架提神。吵架骂仗是需要激情的。
我发现,写文章的时候就像一匹套在轭具和辕木中的马,想到那片水草茂盛的地方去,却不能摆脱道路,更摆脱不了车夫的驾驭,所以走来走去,永远在这条枯燥的路面上。
我向往草地,但每次走到的,却总是马厩。
我一直对不爱马的人怀有一点偏见,认为那是由于生气不足和对美的感觉迟钝所造成的,而且这种缺陷很难弥补。有时候读传记,看到有些了不起的人物以牛或骆驼自喻,就有点替他们惋惜,他们一定是没见过真正的马。
在我眼里,十总是有点落后象征的意思,一副安贫知命的样子,这大概是由于过分提倡“老黄牛”精神引起的生理反感。骆驼却是沙漠的怪胎,为了适应严酷的环境,把自己改造得那么丑陋畸形。至于毛驴,顶多是个黑色幽默派的小丑,难当大用。它们的特性和模样,都清清楚楚地写着人类对动物的征服,生伞对强者的屈服,所以我不喜欢。它们不是作为人类朋友的形象出现的,而是俘虏,是仆役。有时候,看到小孩子鞭打牛,高大的骆驼在妇人面前下跪,发情的毛驴被缚在车套里呲牙大鸣,我心里便产生一种悲哀和怜悯。
那卧在盐车之下哀哀嘶呜的骏马和诗人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不也是可悲的吗?但是不同。那可悲里含有一种不公,这一层含义在别的畜牲中是没有的。在南方,我也见到过矮小的马,样子有些滑稽,但那不是它的过错。既然橘树有自己的土壤,马当然有它的故乡了,自古好马生塞北,在伊犁,在巩乃斯大草原,马作为茫茫天地之间的一种尤物,便呈现了它的全部魅力。
那是一九七O年,我在一个农场接受“再教育”,第一次触摸到了冷酷、丑恶、冰凉的生活实体,不正常的政治气候像潮闷险恶的黑云一样压在头顶上,使人压抑到不能忍受的地步。强度的体力劳动并不能打击我对生活的热爱,精神上的压抑却有可能摧毁我的信念。
终于有一天夜晚,我和一个外号叫“蓝毛”的长着古希腊人脸型的上士一起爬起来,偷偷摸进马棚,解下两匹喉咙里滚动着咴咴低鸣的骏马,在冬夜旷野的雪地上奔驰开了。
天低云暗,雪地一片模糊,但是马不会跑进巩乃斯河里去。雪原右侧是巩乃斯河,形成了沿河的一道陡直的不规则的土壁;光背的马儿驮着我们在土壁顶上的雪原轻快地小跑,喷着鼻息,四蹄发出“嚓嚓”的有节奏的声音,最后大颠着狂奔起来。随着马的奔驰、起伏、跳跃和喘息,我们的心情变得开朗、舒展,压抑消失,豪兴顿起,在空旷的雪野上打着唿哨乱喊,在颠簸的马背上感受自由的亲切和驾驭自己命运的能力,是何等的痛快舒畅啊!我们高兴得大笑,笑得从马背上栽下来,躺在深雪里还是止不住地狂笑,直到笑得眼睛里流出了泪水……
那两匹可爱的光背马,这时已在近处缓缓停住,低垂着脖颈,一副歉疚的想法“对不起”的神态,它们温柔的眼睛里仿佛充满了怜悯和抱怨,还有一点诧异,弄不懂我们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了。我拍拍马的脖颈,抚摸一会儿它的鼻梁和嘴唇,它会意了,抖抖鬃毛像抖掉疑虑,跟着我们慢慢走回去。一路上,我们谈着马,闻着身后热烘烘的马汗味和四围里新鲜刺鼻的气息,觉得好像不是走在冬夜的雪原上。
马能给人以勇气,给人以幻想,这也不是笨拙的动物所能有的。在巩乃斯后来的那些日子里,观察马渐渐成了我的一种艺术享受。
我喜欢看一群马,那是一个马的家族在夏牧场上游移,散乱而有秩序,首领就是那里面一眼就望得出的种公马,它是马群的灵魂。作为这群马的首领当之无愧,因为它的确是无与伦比的强壮和美丽,匀称高大,毛色闪闪发光,最明显的特征是颈上披散着垂地的长鬃,有的农墨,流泻着力与威严;有的金红,燃烧着火焰般的光彩;它管理着保护着这群牝马和顽皮的长腿短身子马驹儿,眼光里保持着父爱般的尊严。
在马的这种社会结构中,首领的地位是由强者在竞争中确立的,任何一匹马都可以争雄,通过追逐、撕咬、拼斗,使最强的马成为公认的首领。为了保证这群马的品种不至于退化,就不能搞“指定”,不能看谁和种公马的关系好,也不能凭血缘关系接班。
生存竞争的规律使一切生物把生存下去作为第一意识,而人却有时候会忘记,造成许多误会。
唉,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在巩乃斯草原度过的那些日子里,我与世界隔绝,生活单调;人与人互相警惕,惟恐失一言而遭灭顶之祸,心灵寂寞。只有一个乐趣,看马。好在巩乃斯草原马多,不像书可以被焚,画可以被禁,知识可以被践踏,马总不至于被驱逐出境吧?这样,我就从马的世界里找到了奔驰的诗韵,油画般的辽阔草原,夕阳落照中兀立于荒原的群雕,大规模转场时铺散在山坡上的好文章,熊熊篝火边的通宵马经,毡房里悠长喑哑的长歌在烈马苍凉的嘶鸣中展开,醉酒的青年哈萨克在群犬的追逐中纵马狂奔,东倒西歪地俯身鞭打猛犬,这一切使我蓦然感受到生活不朽的壮美和那时潜藏在我们心里的共同忧郁……
哦,巩乃斯的马,给了我一个多么完整的世界!凡是那时被取消的,你都重新又给予了我!弄得我直到今天听到马蹄踏过大地的有力声响时,还会在屋子里坐卧不宁,总想出去看看,是一匹什么样儿的马走过去了。而且我还听不得马嘶,一听到那铜号般高亢、鹰啼般苍凉的声音,我就热血陡涌,热泪盈眶,大有战士出征走上古战场,“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悲壮之慨。
有一次,我碰上巩乃斯草原夏日迅疾猛烈的暴雨。那雨来势之快,可以使悠然在晴空盘旋的孤鹰来不及躲避而被击落,雨脚之猛,竟能把牧草覆盖的原野一瞬间打得烟尘滚滚。就在那场暴雨的豪打下,我见到了最壮阔的马群奔跑的场面:仿佛分散在所有山谷里的马都被赶到这儿来了,好家伙,被暴雨的长鞭抽打着,被低沉的怒雷恐吓着,被刺进大地倏忽消逝的闪电激奋着,马,这不肯安分的牲灵从无数谷口、山坡涌出来,山洪奔泻似的在这原野上汇聚了,小群汇成大群,大群在运动中扩展,成为一片喧叫、纷乱、快速移动的集团冲锋场面!争先恐后,前呼后应,披头散发,淋漓尽致!有的疯狂地向前奔驰,像一队尖兵,要去踏住那闪电;有的来回奔跑,俨然像临危不惧、收拾残局的大将;小马跟着母马认真而紧张地跑,不再顽皮、撒欢,一下子变得老练了许多;牧人在不可收拾的潮水中被携裹,大喊大叫,却毫无声响,喊声像一块小石片跌进奔腾喧嚣的大河。
雄浑的马蹄声在大地奏出鼓点,悲怆苍劲的嘶鸣、叫喊在拥挤的空间碰撞、飞溅,划出一条条不规则的曲线,扭住、缠住漫天雨网,和雷声雨声交织成惊心动魄的大舞台。而这一切,得在飞速移动中展现,几分钟后,马群消失,暴雨停歇,你再看不见了。
我久久地站在那里,发愣、发痴、发呆。我见到了,见过了,这世间罕见的奇景,这无可替代的伟大的马群,这古战场的再现,这交响乐伴奏下的复活的雕塑群和油画长卷!我把 [##] 这几分钟间见到的记在脑子里,相信,它所给予我的将使我终身受用不尽……
马就是这样,它奔放有力却不让人畏惧,毫无凶暴之相;它优美柔顺却不任人随意欺凌,并不懦弱,我说它是进取精神的象征,是崇高感情的化身,是力与美的巧妙结合恐怕也并不过分。屠格涅夫有一次在他的庄园里说托尔斯泰“大概您在什么时候当过马”,因为托尔斯泰不仅爱马、写马,并且坚信“这匹马能思考并且足有感情的”。它们常和历史上的那些伟大的人物、民族的英雄一起被铸成铜像屹立在最醒目的地方。
过去我认为,只有《静静的顿河》才是马的史诗;离开巩乃斯之后,我不这么看了。巩乃斯的马,这些古人称之为骐骥、称之为汗血马的英气勃勃的后裔们, 日出而撒欢, 日入而哀鸣。它们好像永远是这样散漫而又有所期待,这样原始而又有感知,这样不假雕饰而又优美,这样我行我素而又不会被世界所淘汰。成吉思汗的铁骑作为一个兵种已经消失,六根棍马车作为一种代步工具已被淘汰,但是马却不会被什么新玩艺儿取代,它有它的价值。
牛从挽用变为食用,仍然是实用物;毛驴和骆驼将会成为动物园里的展览品,因为它们只会越来越稀少;而马,当车辆只是在实用意义上取代了它,解放了它时,它从实用物进化为一种艺术品的时候恰恰开始了。
值得自豪的是我们中国有好马。从秦始皇的兵马俑、铜车马到唐大宗的六骏,从马踏飞燕的奇妙构想到大宛汗血马的美妙传说,从关云长的赤兔马到朱德总司令的长征坐骑……纵览马的历史,还会发现它和我们民族的历史紧密相联着。这也难怪,骏马与武士与英雄本有着难以割舍的亲缘关系呢,彼此作用的相互发挥、彼此气质的相互补益,曾创造出多少叱咤风云的壮美形象?纵使有一天马终于脱离了征战这一辉煌事业,人们也随时会从军人的身上发现马的神韵和遗风的。我们有多少关于马的故事呵,我们是十分爱马的民族呢。至今,如同我们的一切美好传统都像黄河之水似的遗传下来那样,我们的历代名马的筋骨、血脉、气韵、精神也都遗传下来了。那种“龙马精神”,就在巩乃斯的马身上——
此马非凡马,
房星是本星;
向前敲瘦骨,
犹自带铜声。
我想,即便我一直固执地对不爱马的人怀一点偏见,恐怕也是可以得到谅解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