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福克纳的《献给爱米莉的一朵玫瑰》长期以来被众多读者误读。主要原因在于读者没有认真钻研文本。主人公爱米莉的情人死于意外,她被冤枉了82年。她变态的爱使她与尸共枕几十年。它既是美国南方父权、传统势力以及妇道观长期压制和毒害的结果,又是对其愤怒的控诉。它竖起了唤醒女性意识、争取女性权利、追求美好爱情的新的纪念碑。她厮守的爱情亘古未有,博得人们在心中为她献上一朵红玫瑰。
关键词:爱米莉 女性意识 文本信息
引言
美国作家威廉·福克纳的短篇小说《献给爱米莉的一朵玫瑰》于1930年问世至今已有82年之久,但是众多读者似乎没有读懂它。目前外国文学研究中缺乏探索和争鸣。但要进行探索和争鸣,首先就必须提倡认真踏实的学风,认真钻研文本。[1]然而,很多读者甚至没有研读译文文本就人云亦云地仓促结论或牵强附会地妄作评论。文本的开放性不应理解为“作者带去语词,读者带去意义”的“野餐会”。 [2]我们的解读和评论要以文本提供的信息和线索为依据。
一、叙述者的可信度
首先,叙述者“我们”叙述的时间是模糊的。这甚至使得中外不少专门研究小说中的时间的学者也没能准确说出故事中各个事件的年代及爱米莉的年龄。但是仔细研读文本还是能弄明白的。1894年,爱米莉被萨特利斯上校免税,那是在她父亲死后。她父亲死后的那个夏天巴伦来了。她父亲死后,她病了很久。因此,这“很久”最长只有三个季度,最短是一个季度。那么,她父亲应死于1893年秋季或冬季,或1894年春季。那么故事中最重要的几件事都应发生在1895年而不是1894年,如“说‘可怜的爱米莉’一年以后”,堂姐妹来了;买毒药、买男人用品;巴伦离开,堂姐妹离开;巴伦三天之内回来了;巴伦回来,再未看见;不久出现臭味,那是她父亲死后两年,等等。关于爱米莉的年龄,“我们”说过“她年近三十依旧孑然一身”,买毒药时“已年过三十”,但是没有告诉读者她父亲死时她的年龄。然而,从“她四十岁上下,有六、七年的时间曾举办瓷器画课程,……,与此同时,她的税被豁免了” 可以推知,她被免税的1894年至少35-36岁。因此,美国学者罗伯特·H·伍德沃德编制的该小说事件的年表及我国学者程锡麟由此翻译的年表[3]就须更正。滑稽可笑的是,爱米莉死于无论是按照上述两位学者年表推算的1934年,还是按照笔者推算的1932或1933年,都滞后于本小说出版的1930年。虽然肖明翰先生意识到小说的出版时间,但是他认为爱米莉死于1929年,[1]使文本中的几乎所有其他时间不好解释。因此,爱米莉到底活了多大,“我们”也是糊里糊涂的,读者就更是如此。
其次,叙述者的叙述有的是经不起推敲的。那些“穿着刚掸刷过的南部联盟军制服”的老人,既然参加过南北战争,至少可能有85-90岁了,尚健在并能参加爱米莉的葬礼?1894年萨特利斯上校免去爱米莉的税,此后,他活了20年。因此,我们可以相信肖明翰先生说的“那年他上任镇长不太久”, [1]尽管文本读不出此信息。发生臭味是她父亲死后两年即1895年或1896年,处理臭味事件的却是镇长80岁的史蒂文法官。难道年富力强的萨特利斯上校任镇长之职不到一两年,政府就出于无奈让一个80岁的老人来接任?如果我们不能接受这种叙述,那么臭味发生的时间绝对不是“她父亲死后两年”,那么爱米莉和巴伦的恋爱或婚姻就不只一两年了。特别明显的是,在第二节中,“我们”说“那是在她父亲死去之后两年,也就是她的情人抛弃她之后不久”,以及“情人走后,人们几乎见不到她了”,与第四节中,巴伦离开,一个星期后她堂姐妹离开,“三天之内,巴伦回到镇里。一家邻居在一天黄昏时分看到那黑人让他从厨房后门进去了”,是自相矛盾的。因此,巴伦“抛弃她”是主观的,也是不成立的、不可信的。
再次,叙述者带有成见和恶意。“到她年近三十依旧孑然一身时,……(我们)却也觉得出了口气”;她父亲死后,“大家挺高兴……她也成为凡人了”;她与地位比她低下的巴伦恋爱,“我们相信她已经摔在地上了”;她的婚事有变故,“我们都说,‘她要自杀了’;并且我们说这是最好的出路”;对于她的两个堂姐妹阻止她的婚事未果,“我们由衷地感到高兴”。 很多读者把这种成见和恶意误认为是作者对主人公的态度。
最后,叙述者的叙述有误导性。第四节中,“三天之内,巴伦回到镇里。一家邻居在一天黄昏时分看到那黑人让他从厨房后门进去了。此后我们再没见到巴伦。一段时间也见不到爱米莉小姐。……差不多有六个月的时间,她没有在街上露面。随后我们想到这也是意料中事;似乎她父亲那种多次阻挠她婚事的癖性是太根深蒂固、太狂暴强烈了,不会轻易消失的”。以及第五节中,“我们早已知道顶楼上有间屋子足有四十年没人觑过一眼”,“那个男人就躺在床上”。这些与“我们”在前面留下的“臭味”“砒霜”等悬念向读者传达:巴伦那天回来了,不久就死了,是爱米莉用砒霜毒死的,而且就死在顶楼的屋子里,床上的尸体就是他。因为“我们”的叙述有的是可靠的(与作者一致),有的则不可靠,[1]这样就很容易冒充作者,所以,虽然“我们”没有如此明说,尽管巴伦的死与砒霜之间也没有必然的联系,但很多读者往往会因想当然而误入“歧途 ”,使得对作品主题的理解产生了严重的偏差。
二、被冤枉了82年的爱米莉
巴伦的死因直接左右着读者对作品的主题即作者的写作用意的理解。多少年来,一谈到这篇小说,许多读者都认为爱米莉毒杀了巴伦。这已经成了定论。一方面是因为作者在写作上采用了故事叙述者和隐含的作者以及“时间倒错”等叙事手法[4]增加了故事的复杂性和理解难度;另一方面是因为读者对小说文本的很多细节没有仔细研读和推敲。犯罪心理学认为犯罪心理有狭义和广义之分。广义的犯罪心理,是指与犯罪行为的发生、发展有因果关系的各种心理活动、心理因素的总称。它不仅包括支配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心理活动、心理因素(如紧张感、罪恶感、动机斗争、对犯罪行为重新决策等),而且还包括……。弗洛伊德认为,无意识的罪恶感的增长会使人们成为罪犯,特别是在青年罪犯身上,可以发现在犯罪前就存在强大的罪恶感,所以,罪恶感不是犯罪的结果,而是它的动机。犯罪人为了避免道德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要千方百计地掩盖其犯罪心理,所以犯罪心理与一般人的心理相比,更具有隐蔽性。犯罪心理形成后,行为人长期处于紧张、焦虑、剧烈的冲突、严重的挫折感、恐惧、自责等消极情绪状态之中。[5]
小说中提到,爱米莉的堂姐妹来访时,她曾去买过毒药和男人用品。买男人用品一事,“我们”知道,那么堂姐妹和巴伦可能知道。买毒药的事,店老板、伙计及“我们”都知道,这么重要而敏感并且公开的事,应该很快就会传开。事实也如此:“我们都说,‘她要自杀了’;并且我们说这是最好的出路”。那时她的堂姐妹以及巴伦都没走,知道是更有可能的,她怎么轻易得手?买毒药时她公开而傲慢、镇定自若,丝毫没有紧张感和罪恶感,应该是用于自杀或向某些人威胁要自杀。合理的解释是:堂姐妹受到她的威胁,只好同意她结婚,并且帮助她布置好新房后才离开。堂姐妹走后,巴伦三天之内的晚上回到爱米莉家,应是双方约好的。由此可见,巴伦没有抛弃她。最重要的是对小说第五节中grin, embrace, grimace三个字的理解。grin虽可表示别的意思,但有“露齿而笑”之意;grimace也虽可表示别的意思,但有“自鸣得意的鬼脸”之意;embrace “拥抱”之意无可争议。三者在一定的语境和上下文中如果要统一,那么前二者就不是什么别的意思。这与被砒霜毒死的姿势和表情是截然不同的。再者,如果她真的杀了人也不会心安理得,而是惶惶不可终日,更不会有此等开班授课的爱心,也不屑挣这几个钱的。可见,巴伦陶醉在爱情之中,他是乐极生悲的猝死。因此,从该小说出版时算起,爱米莉被冤枉了82年!
三、爱留住了巴伦的尸体
爱米莉对巴伦的爱是始终如一,执着而狂热的。这从“爱米莉小姐高昂着头”在星期天下午和巴伦坐着轻便出租马车兜风,战胜浸礼会的牧师及其堂姐妹的干预,她买的“男人的银梳妆用具,每件都刻有H·B(霍默·巴伦)两个字”,以及新房的布置等方面可以得到体现。所以,她绝对不可能销尸灭迹的;巴伦死后,爱米莉如果自杀,那么镇上的人肯定会认为她畏罪自杀,巴伦的死就会归咎于她,同时她的名誉和她对巴伦的爱情都将丧失殆尽;作者在第二节末尾关于她父亲死后她的反应,对我们理解她对巴伦的死的反应作了一个很好的伏笔和暗示。很多读者没有读出他的用意。她可以公开安葬巴伦,但是就像两年前她父亲死时(秋、冬或春季)她连续三天说她父亲没有死不许人们安葬他一样,巴伦的死也像她父亲的死一样夺走了她的一切,因此,她可能悲痛欲绝拖了几天没有公开,这“也是人之常情”。谁知道尸体就开始腐烂了(很可能是夏天或中秋之前,因为洒石灰的人后来“钻进街边洋槐树的暗影里”。这是一种落叶乔木,秋冬季节叶子全部脱落),而镇上的人对臭味又“不闻不问”,所以她只好索性不公开了。“一、两个星期后,臭味消失了”,那么剩下的只有骷髅了。死人可怕的灵魂和死尸难闻的臭味都没有征服她对巴伦的爱,剩下的骷髅就更挡不住了。这才有她与情人的尸骨共枕几十年的故事。语
参考文献
[1]肖明翰.再谈《献给爱米丽的玫瑰》——答刘新民先生[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1).
[2]刘玉宇.爱米丽的“同谋”[J].外国文学评论,2007(4).
[3]程锡麟.献给爱米莉的玫瑰在哪里? ——《献给爱米莉的玫瑰》叙事策略分析[J].外国文学评论,2005(3).
[4]王敏琴.《献给艾米丽的玫瑰》的叙事特征[J].外国语, 2002(2).
[5]宋晓明.犯罪心理学[M].北京: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20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