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幸聆听了一位名师的公开课,他对课文重点的把握、课文内容讲解的深入浅出、教学环节的衔接确实有独到之处。但也许是因为上公开课,下面的学生有点紧张,很多地方学生与老师的配合不够默契。下课后该老师不断抱怨:“今天学生不太配合,效果还不够理想。”对此我不禁产生了疑惑:“课堂上究竟谁该配合谁?”
传统的语文教学从内容的确定、方法的选择到具体的课堂实施主要是由教师根据自己的情况来设计的,自己把握的好的、感兴趣的就多讲,反之则一带而过。大多数教师忽略了学生的实际情况,学生沦为课堂教学的配合者,是老师表演时的观众。学生需要教什么和怎样教,也是经常被忽略的。如某位老师在教鲁迅的《药》这篇课文时,在学生的自读阶段就要求学生能够总结出本文反映了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革命之所以失败在于没能充分发动群众。结果全班没有一位学生能够做到这一点。显然该老师是没有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须知这是该篇课文的难点所在,不经过老师分析当时的时代背景是无法做到的。这种不考虑学生实际情况老师“单干”的例子比比皆是,尤其在上公开课时更是如此。我在一些学校听公开课时发现:很多时候,不管老师的提问有多难,下面总是举满了手,被点名回答问题的学生都回答得很流利、正确。因为回答问题积极、正确,所以课堂上的气氛非常活跃,老师的表现也都能得到听课者的赞许。然而,下课后向知情者一打听,结果让人大吃一惊,也让人哭笑不得。原来老师在课前已经确定了回答问题的学生,问题的答案已让他们提前背熟了,这样,其余的学生则尽可以放心大胆地举手了。甚而有的老师要求所有的学生必须举手,所不同的是能够回答的举右手,不会的举左手。真相竟是这样!但热闹的背后人们不禁要问:“让几十位学生陪一位老师玩,这有意义吗?教师完成了传授知识、提高学生能力的目的了吗?学生又真正学到了什么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皆大欢喜过后留下的只是“一片空空的白”!
义务教育阶段的新课标提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的过程中进行。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
普通高中的新课标也提出:“教师是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和引导者……应从本课程的目标和学生的具体情况出发,灵活运用多种教学策略,有针对性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在实践中学会学习……在与学生平等对话的合作互动中,加强对学生的点拨和指导,实现教学相长。”
从上述课程标准的内容中我们可以得到这样的信息:课堂不仅是教师的“独角戏”和“一言堂”,学生也不仅是满足教师表演欲望的配合者,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学生才是学习的主体,教师只是学习的组织和引导者,应根据学生已有的基础和实际情况确定教学的内容、教学的重难点,安排教学程序,选择教学方法,实施有效的教学。根据学生的“学”确定教师的“教”,应是教师配合学生而非学生配合教师。只有这样,教学的内容才是学生需要和真正能理解的,教学才更有效果。
希望更多的语文教师扎扎实实地多做一些研究学生实际情况、实际需要的基础工作,能够转变观念多配合学生的“学”来教,惟其如此,学生对于老师的“教”才会有“于我心有戚戚焉”的感觉,这样的“教”也才是真正可行而有效的!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仙林
校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