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07年第9期 ID: 356249

[ 王祖德 文选 ]   

学会思

◇ 王祖德

  有这样一道话题作文:
  苏轼有一首《琴诗》,诗云:“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内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琴声究竟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请以“琴弦与手指”为话题,自选立意,自定体裁,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所写内容要在话题范围之内。
  材料是苏轼的《琴诗》,话题为“琴弦与手指”的关系型话题。在老师看来,把握材料重点及话题涵义并不困难,但学生写作结果却出人意料。不少学生,尤其是理科学生根本把握不住材料重点及话题涵义,读不懂苏轼的《琴诗》中所蕴涵的哲理,也不明白“琴弦”与“手指”究竟是什么关系,导致偏题、离题十分严重。究其原因,学生既不会辩证思考,缺乏辩证思维的认识和能力;又不会联想拓展,缺乏相似联想的基本技能。因此,学会思辨,学会联想,是提高学生作文水平的当务之急。
  
  一、学会思辨
  
  苏轼这首《琴诗》是一首富有哲理的咏物诗。诗人在这首诗中描绘了琴和指头两个形象,用两个假设句和两个疑问句,故作疑难之语,实际上幽默诙谐,蕴涵着深刻的哲理。可是,话题中“琴弦”和“手指”到底具有什么关系?诗中到底蕴涵着什么哲理呢?不妨做这样的思考:手指没有琴弦是奏不出音乐的,琴弦离开了手也不能自鸣,只有用手指去拨动琴弦,手指和琴弦密切配合,才能演奏出美妙的音乐来。“手指”和“琴弦”,对于演奏出美妙的音乐而言,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关系。如果说“手指”代表主观意志(努力),“琴弦”代表客观事物(条件)的话,那么,天下任何事情的完成都有赖于主观和客观的紧密配合,单凭主观意志或者单凭客观条件都是不能获得成功的。如果说“手指”代表内因,“琴弦”代表外因的话,那么,一件事情的成功要靠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作用,二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这正是这首诗所蕴涵的深刻哲理。这里值得强调的是:我们在探究“手指”和“琴弦”的关系时,正是运用了哲学的基本原理“用联系的观点辩证地看问题”,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准确地把握“手指”和“琴弦”这两个概念的关系。
  在我国古代诗词中,与苏轼《琴诗》类似的喻理诗俯拾即是,诗中所蕴涵的哲理,必须运用哲学常识中的基本观点去思考探究,才能准确把握。有的表明“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如杜甫的“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有的概括出具有普遍意义或含有规律性的道理,如白居易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有的说明“事物发展是波浪式前进的”,如陆游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的表现“事物是对立统一的”,如王藉的“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有的蕴涵“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和检验真理的标准”,如陆游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有的阐明“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如朱熹的“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江中自在行”;有的说明“由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如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的表明“新事物必然代替旧事物”,如刘禹锡的“芳林新叶催旧叶,流水前波让后波”;有的阐明“要全面地看问题”,如苏轼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等。对于这些哲理的认识和归纳,对提高作文立意的深度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作文构思中学会辩证思维,就等于给自己的思想插上了智慧的翅膀,从而在写作王国的广袤的天宇中自由翱翔。
  回顾近几年的高考作文命题,思辨型(关系型)命题受到命题者的青睐,命题者始终强调考查考生的辩证思维能力,注重现实性与哲理性相结合,形象思维与辩证思维相结合的原则。仅以2005年高考作文命题为例即可证明。全国卷作文题要求以“出人意料和情理之中”为主题写一篇议论文;上海卷作文题要求对“文化生活三个镜头”(武侠小说风靡了几代读者,言情小说往往将花样年华与感伤情感交织在一起;中学时代《同桌的你》流行歌曲,唱出了莘莘学子的生活,在校园的绿草地上总有它的一席之地;各种卡通、音像制品、韩剧、休闲报刊及时装表演等等)作一番审视和辨析,“谈谈它们对你的成长正在形成怎样的影响”;湖北高考作文题要求根据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的一段话(“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美成能入而不能出,白石以降,于此二事皆未梦见”),以“出和入”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这些话题都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说理深度,辩证地提出和论证观点。这就取决于考生能否运用哲学的基本观点,对文题与材料作辩证地分析说理。然而由于许多学校文理分科过早(有的学校高一下学期就分),许多理科学生哲学常识没有学好,甚至根本没有学习,因而许多考生作文说理肤浅、片面、偏激、绝对化,甚至“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如果考生审题时能做到某种哲理性的思考,进行辩证地阐发,就不难切中题旨,进行准确全面精密地说理,自然就会提高文章的档次。
  当然,并不是了解了一些哲学方法和辨证关系,立刻就能准确地把握材料重点、辨明话题涵义、弄清概念关系。需要进行经常的、大量的、系列的审题训练,并在训练中有意识地着重培养学生辩证思考问题的能力。这是知识转化成能力的关键环节。缺少了训练的环节,一切设想都只能是空想。
  
  二、学会联想
  
  就学生作文构思的实际过程看,准确地把握材料重点,辨明话题涵义,弄清概念关系,还只是停留在材料和话题本身,只是进一步拓展思考的基础。因此要学会联想,汇聚作文材料,构思文章内容,确定文章主旨。
  然而,不少学生既缺乏辩证思维的基本能力,又缺乏展开联想的基本技能。作文中运用的材料和写作的内容,或者与话题不尽一致,造成偏题;或者与话题毫无关系,造成离题。如上述话题“琴弦与手指”,到底哪些概念的关系与它是一致的?哪一组关系能作为自己文章的重点?通过选定的一组关系概念,要表达一个什么样的主旨?这些都是应该深思的问题。
  先看几组关系:客观——主观,条件——努力,机遇——把握,外因——内因,社会环境——个人努力,教师教——学生学,家庭教育——个人努力,环境——人才,伯乐——千里马,贤臣——明君,风——风筝,水——鱼,森林——鸟……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有的直接表明,有的隐含寓意,但都与“琴弦与手指”的关系相似,具有“客体”与“主体”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不可或缺的本质属性。
  再看几组关系:主角——配角,才能——素质,学习——成功,法制——道德,心动——行动,悲伤——快乐,施与——接受,叶——花,姜伯牙——钟子期,我——母亲,马克思——恩格斯……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虽然也可以说是相互联系的,但却并不具有“客体”与“主体”的关系,如果选择这些关系构思成文,就难免偏题、离题。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不会辩证思维,不能准确地把握材料重点、辨明话题涵义、弄清概念关系外,还由于联想很不合理,缺乏展开联想的基本技能。
  所谓联想,就是由此人、此事、此情、此景而想到彼人、彼事、彼情、彼景的思维过程。这种由此及彼的思维过程,是以事物间的客观联系为基础的。联想,正是客观事物间固有的联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因此,联想决不等于胡思乱想,它要从一定的事物(发端事物)出发,并沿着一定的方向进行。从发端事物和联想事物之间的关系来说,联想可以分为相关联想、同类联想、相似联想和相反联想。由给定的关系型话题(发端事物)展开联想,贵在“同类”和“相似”。只有同类和相似的联想才是合理的联想。偏题、离题正是由于联想的内容不同类或不相似而造成的。
  有这样一道话题作文:
  苏轼有一首《琴诗》,诗云:“若言琴上有琴声,放在匣内何不鸣?若言声在指头上,何不于君指上听?”琴声究竟是从哪里发出来的?
  请以“琴弦与手指”为话题,自选立意,自定体裁,自拟题目,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所写内容要在话题范围之内。
  材料是苏轼的《琴诗》,话题为“琴弦与手指”的关系型话题。在老师看来,把握材料重点及话题涵义并不困难,但学生写作结果却出人意料。不少学生,尤其是理科学生根本把握不住材料重点及话题涵义,读不懂苏轼的《琴诗》中所蕴涵的哲理,也不明白“琴弦”与“手指”究竟是什么关系,导致偏题、离题十分严重。究其原因,学生既不会辩证思考,缺乏辩证思维的认识和能力;又不会联想拓展,缺乏相似联想的基本技能。因此,学会思辨,学会联想,是提高学生作文水平的当务之急。
  
  一、学会思辨
  
  苏轼这首《琴诗》是一首富有哲理的咏物诗。诗人在这首诗中描绘了琴和指头两个形象,用两个假设句和两个疑问句,故作疑难之语,实际上幽默诙谐,蕴涵着深刻的哲理。可是,话题中“琴弦”和“手指”到底具有什么关系?诗中到底蕴涵着什么哲理呢?不妨做这样的思考:手指没有琴弦是奏不出音乐的,琴弦离开了手也不能自鸣,只有用手指去拨动琴弦,手指和琴弦密切配合,才能演奏出美妙的音乐来。“手指”和“琴弦”,对于演奏出美妙的音乐而言,是紧密联系、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关系。如果说“手指”代表主观意志(努力),“琴弦”代表客观事物(条件)的话,那么,天下任何事情的完成都有赖于主观和客观的紧密配合,单凭主观意志或者单凭客观条件都是不能获得成功的。如果说“手指”代表内因,“琴弦”代表外因的话,那么,一件事情的成功要靠内因与外因的共同作用,二者紧密联系、缺一不可。这正是这首诗所蕴涵的深刻哲理。这里值得强调的是:我们在探究“手指”和“琴弦”的关系时,正是运用了哲学的基本原理“用联系的观点辩证地看问题”,唯有如此,我们才能准确地把握“手指”和“琴弦”这两个概念的关系。
  在我国古代诗词中,与苏轼《琴诗》类似的喻理诗俯拾即是,诗中所蕴涵的哲理,必须运用哲学常识中的基本观点去思考探究,才能准确把握。有的表明“事物之间是普遍联系的”,如杜甫的“水深鱼极乐,林茂鸟知归”;有的概括出具有普遍意义或含有规律性的道理,如白居易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有的说明“事物发展是波浪式前进的”,如陆游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有的表现“事物是对立统一的”,如王藉的“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有的蕴涵“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和检验真理的标准”,如陆游的“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有的阐明“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如朱熹的“向来枉费推移力,此日江中自在行”;有的说明“由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如杜甫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的表明“新事物必然代替旧事物”,如刘禹锡的“芳林新叶催旧叶,流水前波让后波”;有的阐明“要全面地看问题”,如苏轼的“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等。对于这些哲理的认识和归纳,对提高作文立意的深度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在作文构思中学会辩证思维,就等于给自己的思想插上了智慧的翅膀,从而在写作王国的广袤的天宇中自由翱翔。
  回顾近几年的高考作文命题,思辨型(关系型)命题受到命题者的青睐,命题者始终强调考查考生的辩证思维能力,注重现实性与哲理性相结合,形象思维与辩证思维相结合的原则。仅以2005年高考作文命题为例即可证明。全国卷作文题要求以“出人意料和情理之中”为主题写一篇议论文;上海卷作文题要求对“文化生活三个镜头”(武侠小说风靡了几代读者,言情小说往往将花样年华与感伤情感交织在一起;中学时代《同桌的你》流行歌曲,唱出了莘莘学子的生活,在校园的绿草地上总有它的一席之地;各种卡通、音像制品、韩剧、休闲报刊及时装表演等等)作一番审视和辨析,“谈谈它们对你的成长正在形成怎样的影响”;湖北高考作文题要求根据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的一段话(“诗人对宇宙人生,须入乎其内,又须出乎其外。入乎其内,故能写之;出乎其外,故能观之。入乎其内,故有生气;出乎其外,故有高致。美成能入而不能出,白石以降,于此二事皆未梦见”),以“出和入”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的文章。这些话题都要求学生有一定的说理深度,辩证地提出和论证观点。这就取决于考生能否运用哲学的基本观点,对文题与材料作辩证地分析说理。然而由于许多学校文理分科过早(有的学校高一下学期就分),许多理科学生哲学常识没有学好,甚至根本没有学习,因而许多考生作文说理肤浅、片面、偏激、绝对化,甚至“下笔千言,离题万里”。如果考生审题时能做到某种哲理性的思考,进行辩证地阐发,就不难切中题旨,进行准确全面精密地说理,自然就会提高文章的档次。
  当然,并不是了解了一些哲学方法和辨证关系,立刻就能准确地把握材料重点、辨明话题涵义、弄清概念关系。需要进行经常的、大量的、系列的审题训练,并在训练中有意识地着重培养学生辩证思考问题的能力。这是知识转化成能力的关键环节。缺少了训练的环节,一切设想都只能是空想。
  
  二、学会联想
  
  就学生作文构思的实际过程看,准确地把握材料重点,辨明话题涵义,弄清概念关系,还只是停留在材料和话题本身,只是进一步拓展思考的基础。因此要学会联想,汇聚作文材料,构思文章内容,确定文章主旨。
  然而,不少学生既缺乏辩证思维的基本能力,又缺乏展开联想的基本技能。作文中运用的材料和写作的内容,或者与话题不尽一致,造成偏题;或者与话题毫无关系,造成离题。如上述话题“琴弦与手指”,到底哪些概念的关系与它是一致的?哪一组关系能作为自己文章的重点?通过选定的一组关系概念,要表达一个什么样的主旨?这些都是应该深思的问题。
  先看几组关系:客观——主观,条件——努力,机遇——把握,外因——内因,社会环境——个人努力,教师教——学生学,家庭教育——个人努力,环境——人才,伯乐——千里马,贤臣——明君,风——风筝,水——鱼,森林——鸟……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有的直接表明,有的隐含寓意,但都与“琴弦与手指”的关系相似,具有“客体”与“主体”紧密联系、互相依存、不可或缺的本质属性。
  再看几组关系:主角——配角,才能——素质,学习——成功,法制——道德,心动——行动,悲伤——快乐,施与——接受,叶——花,姜伯牙——钟子期,我——母亲,马克思——恩格斯……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虽然也可以说是相互联系的,但却并不具有“客体”与“主体”的关系,如果选择这些关系构思成文,就难免偏题、离题。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除不会辩证思维,不能准确地把握材料重点、辨明话题涵义、弄清概念关系外,还由于联想很不合理,缺乏展开联想的基本技能。
  所谓联想,就是由此人、此事、此情、此景而想到彼人、彼事、彼情、彼景的思维过程。这种由此及彼的思维过程,是以事物间的客观联系为基础的。联想,正是客观事物间固有的联系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因此,联想决不等于胡思乱想,它要从一定的事物(发端事物)出发,并沿着一定的方向进行。从发端事物和联想事物之间的关系来说,联想可以分为相关联想、同类联想、相似联想和相反联想。由给定的关系型话题(发端事物)展开联想,贵在“同类”和“相似”。只有同类和相似的联想才是合理的联想。偏题、离题正是由于联想的内容不同类或不相似而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