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06年第5期 ID: 355748

[ 屠锦红 文选 ]   

认清语文教育研究的两个基本命题

◇ 屠锦红

  “语文”是什么?“语文教育”是什么?关于这两个问题,近年来语文教育界探讨得颇为热烈。在一些“新理念”以及一些新术语的介入下,一些人的观点似乎令人耳目一新。本文也想发表一些看法,权当“老生常谈”。
  考察“语文”一词,它最初是出现于“五四”以后讨论国文国语教育的文章中,例如,1923年穆济波在《中等教育》第2卷第5期上发表的《中学校国文教学问题》一文中,就曾讨论过“语文的本身是不是教育的目的”的问题。20世纪30年代中期,针对一些人复兴文言、反对白话的主张,上海文化界人士陈望道、胡愈之、叶圣陶、黎锦熙、夏丐尊、马宗融等人联合发动了“大众语”运动,从而来抗衡文言复古以保护白话,他们在讨论“大众语”的文章里,便使用了“语文”、“大众语文”等词语。但是,“语文”作为一门课程的名称则始于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小学教材的定名之时。翻阅中国现代语文教育史,我们可以看到,在清末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中,语文类课程主要表现于“中国文字”(初等小学堂设)与“中国文学”(中等小学堂和高等小学堂设);1922年,北洋政府公布《学校系统改革案》,全国教育联合会组织新学制课程标准起草委员会草拟了中小学课程体系,并于1923年颁布了中小学课程纲要,此时中小学分设的“中国文字”和“中国文学”改称为“国文”;1932年以后,小学称“国语”,中学称“国文”1949年华北人民政府教课书编审委员会将“国语”和“国文”统称为“语文”。
  通过以上简单的回顾,我们可以看出,“语文”这个词并非古已有之,而用它来作为一门课程的名称也只是今人的规定。因此,对“语文”这一词的理解,我们一方面不能作训诂学的考证,另一方面也不能简单地照搬它的词典义作它被规定的课程意义上的理解。语言学家王宁就曾指出,“语文”不像“语言”,“语言”已经是个成熟的科学术语,而“语文”则是个未经规范的普通名词。在这种情况下,要确切把握作为一门课程名称的“语文”的意思,而不去作望文生义的诠释,我们认为,现在唯一可行的方法只能去稽考命名课程的直接当事人的论述,无疑这样做是最为可靠的。(这就像父母给小孩起名字,起出来的名字究竟意义何在,父母自然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命名课程的直接当事人的论述是存在的:
  “什么叫语文?语文就是语言,就是平常说的话。嘴里说的话叫口头语言,写在纸面上的叫书面语言。语就是口头语言,文就是书面语言。把口头语言和书面语言连在一起说,就叫语文。”
  “‘语文’一名,始用于一九四九年华北人民政府教科书编审委员会选用中小学课本之时。前此中学称‘国文’,小学称‘国语’,至是乃统而一之。彼时同人之意,以为口头为‘语’,书面为‘文’,文本于语,不可偏指,故合言之。亦见此学科听说读写宜并重,诵习课文,练习作文,故固为读写之事,而苟忽于听说,不注意训练,则读写之成效亦将减损。……其后有人释为语言文字,有人释为语言文学,皆非立此名之原意。第二种解释与原意为近,惟‘文字’含意较‘文学’广,缘书面之‘文’不尽属于‘文学’也,课本中有文学作品,有非文学之各体文章,可以证之。第一种解释之文字,如理解为成篇之书面语,则亦与原意合矣。”
  上述叶老把作为一门课程名称的“语文”其确切意思以及它的起用时间、名称由来、目的意旨,甚至为什么不叫“语言文字”、“语言文学”等等诸多问题,已经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实不应有什么好存疑的!
  既然语文就是语言,那么实际情形中语文教育是不是就是仅仅教学语言的呢?答案自然是否定的,不论是传统的语文教育,还是现代的语文教育,都决不是定语言为独尊的。语文是与人紧密相联系的,是与人的社会历史文化紧密相联系的,是与人的具体的生命活动相联系的。语文正是在历史与逻辑、理想与现实、个体与种属相互关系的基础上形成的。语文实践活动其实就是一种生命活动,是生命活动才使得语言及语言文化有了今天这样的多姿多彩。因此,从这一个角度来看,语文教育本身必然包含着一种生命教育,语文教育就是特定历史文化背景下的人的一种具体而丰富的生命活动,它绝不仅仅是停留在浅层的语言文字符号的教育上。即便从语言这一工具本身出发来看,“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马克思语),“语言是现实的思维,是思维的物质外壳;语言的外壳又总是包含着思维的内容。”语言作为表达、承载思想(思维)的工具与载体,与思想(思维)密切统合着。在我们教学的各种语言作品里,可谓处处反映着大千世界的种种事实、表达着人们各种各样的观点态度、流露出人们丰富多彩的情思感触。正是由于语言与其所承载的思想内容之间这种“外壳”与“内核”密切统合着的实质,因此,对于语文教育而言,语言所表达的思想内容是根本不可能“井水不犯河水”式地被剥离掉,从而排斥在语文教育之外的。正如叶圣陶先生所说:“就学习语文来说,思想是一方面,表达思想内容的工具又是另一方面……学习语文,这两方面都要正确对待。”又说:“在语文教学中,我们认为‘道’与‘文’是不可分割的。……无论说‘以道为主’‘以文为主’或者‘道与文并重’,都是把‘道’与‘文’割裂开来,既不符合思想内容与语言形式不可分割的客观实际,也不符合培养读写能力的教学实际。”阎立钦先生在其主编的《语文教育学引论》中也中肯地指出:“在中小学校专设语文这一学科有其特定的意义,它是指导我国中小学生学习祖国语言文字的教学课目,有着丰富的教育内容,不同于单纯的某一种语言的教学,这是我们必须注意到的。”“语文教育通常指关于祖国语言的教育活动。由于祖国语言是负载着自己祖国和民族的行为方式、思想情感的语言,承传着自己祖国绵延不息的文化,具有深刻的底蕴,因此,语文教育不同于一般地单纯学习某一种语言的活动。”
  既然语文教育不单是语言教育,那么为什么还要用不能反映语文教育全部内容的“语文”(即语言)来给课程命名呢?这是有其哲学意义上的学理依据的。从哲学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包含着矛盾,都是一个复杂的矛盾的统一体。矛盾具有普遍性(即矛盾的共性)和特殊性(即矛盾的个性),矛盾的特殊性是一种事物区别于另一种事物的显著标志,它决定着该事物的特性或者说决定着该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而不是其他事物。在整个基础教育阶段,我们可以把所有的课程分为两大类,一为语言类课程(主要是语文课和外语课),另一为非语言类课程(即除语文课与外语课以外的其他课程)。无疑,同其他非语言课程相比,语言教育是语言类课程之所以为语言类课程而不是其他什么课程。因此,叶老把课程名称意义上“语文”的所指正名为“语言”,是理所当然、合乎规律的。
  但是,在同为语言类课程的语文与外语之间它们有共性的方面,也有各自个性的方面,这就是各自矛盾的个性所在。换言之,它们本身又有各自矛盾的特殊性所在。语文教育,作为母语教育,母语的教与学是它作为一门语言类课程天经地义的专有任务,但是母语这门课程它又不同于一般的语言类课程(包括外语在内,还有像大学里的现代汉语、古代汉语等语言类课程),其主要区别在于,上述诸如此类的语言类课程其教学目的与任务主要定位于语言形式方面,语言的内容(即语言所承载的思想内容)一般不去涉及或较少涉及,而母语课程则大不然,在母语教育中,语言内容方面的教育同样是要重点关注的。事实上,人们自幼学习母语,一开始是通过呀呀学语的方式进行的,在不断的强化下,渐渐习得一些字词的音义、简单的语法规则以及语句所表达的基本含义,可见,母语学习从一开始就显其二重性特征(即语言形式与内容的兼顾)。在学校教育情境下,这种二重性特征同样是其重要的标识,这一点我们可以从语文教育与外语教育的比较中鲜明地看出。外语学习它主要是学习外语的语言形式方面,譬如学习desk(桌子)一词,“桌子”本身的内容意义对于每个学习者而言早已掌握——是在学习母语中先行掌握的,学习这个词主要是学习这个词的形式方面(desk的发音、书写、用法等)。学习外语课文也同样是主要为了通过语言作品来学习外语的词汇、语法、运用表达等形式方面的东西,课文的思想内容虽然也要去涉及(毕竟语言与其承载的思想内容之间是“外壳”与“内核”的关系,两者无法割裂,学习语言形式必然要借助一定的内容),但是在外语教育中语言作品的思想内容并不是重点关注的!而作为母语教育的语文课程则不然,语言作品的思想内容的教学同样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一块。譬如,学习《过秦论》、《阿Q正传》、《我与地坛》等作品,绝不仅仅是学习《过秦论》、《阿Q正传》、《我与地坛》这些作品的语言及其如何的运用表达等形式方面的东西,《过秦论》的思想观点、《阿Q正传》的情感态度、《我与地坛》的情思感触等等这些语言所承载的思想内容方面的东西同样是需要着重把握的。钟启泉教授曾深刻地指出:“语文学科就是从形式与内容两个侧面发展学生语言能力、兼具‘形式训练’和‘实质训练’的一门综合性的基础学科。”这精辟地指出了语文学科作为母语课程其形式与内容教育相统一的特殊性所在。综而言之,语言教育,首先使得语文课程与其他非语言类课程区别了开来;而语言形式教育与其承载的思想内容教育的兼顾,又使得作为母语教育的语文课程与外语课程区别了开来。从哲学的角度来看,对于作为母语课程的语文教育而言,语言教育,这是它作为语言类课程之矛盾的共性所在,而语言形式与其内容教育的兼顾,则是它作为母语课程之矛盾的个性所在,这便是语文教育矛盾品性的全部奥秘。
  综上所述:“语文”等于语言;但“语文教育”不等于语言教育,“语文教育”它是语言形式教育与语言所承载的思想内容教育的统一。笔者认为,无论时代如何的变迁,新理论如何的层出不穷,上述两个基本命题都应该是我们始终恪守的——这应成为我们从事一切语文教育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
  
  注释:
  ①参见王宁《汉语语言学与语文教学》,《中国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
  ②《叶圣陶语文教育论集》,教育科学出版社,1980年版,第138页。
  ③《叶圣陶语文教育书简》,《语文学习》1989年第5期。
  ④阎立钦主编:《语文教育学引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7页、14页。
  ⑤这里所言的“语言教育”应该包括语言文字符号本身以及语言运用的教育。
  ⑥钟启泉:《中外母语教材比较丛书·序》,江苏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作者通联:江苏扬州大学瘦西湖校区]

认清语文教育研究的两个基本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