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羽本纪》中鸿门宴一段,一向被誉为《史记》中最精彩的场面之一,语言运用趣味盎然,遣词用字独具匠心。因此,教师不仅可以在释词教学后引导学生对文章进行整体性的欣赏和品味,还可以在释词教学时有意识地借助词义的解释引导学生品味字里行间的用字之妙。并且,教师还可以把这种“由言而文”式的品味当做文言文教学的一个重点,在释词教学中抓住文言文作为文学作品的情感感染性、审美愉悦性来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引起学生对文本深入研读的兴趣。
一、 于释词教学中体会文本用字在叙述情节上的贴切形象
鸿门宴是五年楚汉之争的一出惊心动魄的序幕,司马迁在《项羽本纪》《高祖本纪》《樊郦滕灌列传》中都涉及了对鸿门宴的描写。其中《项羽本纪》中最为详细,课本所节选的《鸿门宴》也出自《项羽本纪》。鸿门事件的起因是项羽得知刘邦“欲王关中”而怒不可遏,准备借助其占有绝对优势的兵力“击破沛公军”。此时沛公可以说危在旦夕。接着,事情出现戏剧性转机。因项伯“素善留侯张良”而夜驰沛公军泄露了项羽的计划。于是阴险狡猾的刘邦与老谋深算的张良合演双簧,最终化解了危机,并让刘邦在鸿门宴上安然离去。文中,司马迁纵笔态肆,千字之间,尽写出一个历史瞬间所蕴涵的震烁千古的变幻风云。这样的叙事,也使得教师在进行释词教学时有很大的空间来引导学生品味文本中的用字之妙。以下举三例阐释。
张良是时从沛公,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私见张良,具告以事,欲呼张良与俱去。
苏教版高中语文教科书必修三课文对这句话的注释只笼统地注了“具告以事”四字,对其他词语则没有注释。这句话确实也比较浅易,大意学生都能理解,但只理解了大意,便无法体会司马迁在这里用词的妙处。如“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一句,大意是“项伯于是连夜到沛公的军队里”。但仔细推敲,我们会发现原本古代汉语中有很多字可以表示“到,往”的意思,如“项伯乃夜往沛公军”或“项伯乃夜至沛公军”都是可以表示大意的,但司马迁用了“驰之”一词。那么,“驰”是否表示“到,往”的含义?“之”在这里是什么词性?这两个问题的提出显然是可以引发学生思考的,但一般教师浮光掠影式的释词教学往往会忽视这两个问题,再加上这句话看似还比较浅显,学生大致能够理解其意思,这两个问题就更会被忽略了。这个事例事实上就说明了导致很多学生对文言课文浅尝辄止,没有深入感受文言文的一些妙处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教师在释词教学上的侧重点与释词教学的方法存在问题。由此则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尽管课文选取的都是历史流传的经典,但学生对文言作品还是没有丝毫兴趣。
“驰”字在现代汉语里一般都和其他字组合成词语来运用,如“驰骋”“驰名”“风驰电掣”等,趋向于抽象层面的意义。但从具体单个字“驰”的意义上看,《说文·马部》释义为:“驰,大驱也。从马,也声。”《说文·马部》:“驱,驱马也。”段玉裁注:“驱马,自人策马言之。《革部》曰:‘鞭,驱也,是其意也。’”因此驰的本义为“使劲赶马车快跑”,如《左传·宣公十二年》:“遂疾进师,车驰卒奔。”司马迁在这里用了一个“驰”字形象地表现了当时项伯的紧张心情,也描写出了当时局势的剑拔弩张和时间的紧急。“之”在这里则做动词,表示“到,往”的含义。《玉篇》:“是也,适也,往也。” 郝敬《读书通》:“凡言之者,物有所指,事有所属,地有所往,连属之辞也。”《魏风》:“往彼曰之,到此曰至。”《庄子·马蹄》:“行不知所之。”《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之东垣,过柏人。”那么,“驰之沛公军”便可以释为“使劲赶马车到沛公军中”。教师如果在释词教学上详细地解释了这一层面的含义,会更有助于学生对课文的深入理解和对课文叙述语言的品味。
另外,这句话中“私见张良”的“私”字也可以在释义的基础上细加品味。《古代汉语常用字字典》里解释“私”字有“私自、私下、偷偷地”的义项,紧跟着所举的例句便是《鸿门宴》中的这一句话。当然,这里理解为“私下,偷偷地”是正确的,并且一个“私”字,形象地表现了项伯与张良的微妙关系。一方面,项伯从项羽,张良从沛公,项伯本应该和张良势不两立。但是项伯又与张良有昔日的情分,在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层面上看,项伯又想对张良讲义气。因此,便有了私下里约见这一举动。
则与斗卮酒。
则与一生彘肩。
这里的“斗”字与“生”字的含义历来有很多人争论。苏教版高中语文教科书课文中注释“[斗卮酒]一大杯酒。‘斗’与‘卮’都是酒器,斗大卮小,连在一起讲泛指一大杯。一说‘斗’为衍文,当作‘卮酒’”也引用了两种含义。文中“一大杯”的解释是可取的。《说文·斗部》:“斗,十升也,象形有柄。”《史记·滑稽传》:“目眙不禁,饮可七八斗。”可见“斗”是一个计量的器物,可做酒器。“卮”也是酒器。因此有人认为这里“斗”和“卮”相连而用不正确,应该“斗”为衍文。但这里“斗”字和下文“生彘肩”的“生”为对言,如果去掉“斗”字,则失去了司马迁这里言语中原本所蕴含的意味。王叔岷《史记校正》中指出:“考证:‘李笠曰:《汉书·樊哙传》:与下无斗字。卮受四升,不得云‘斗卮酒。’上云‘赐之卮酒。’下云‘卮酒安足辞!’此非泛言可知斗盖衍字。案《汉书·樊哙传》无“则与斗卮酒”句,(《史记·樊哙传》同)不得据彼证此衍斗字;且此文‘斗卮酒’,与下文‘生彘肩’对言。‘斗卮’犹‘大卮’,非必受十升之卮也。李说泥甚!” 由王叔岷的解释也可证明“斗”非衍字,而是修饰卮酒,为“大”意。另外,王叔岷还指出:“考证:梁玉绳曰:‘生字疑误。彘肩不可生食。且此物非进自庖人;即撤自席上,何以生邪?’孙侍御云:‘盖故以此试之也。’案御览八四三引与做有,有犹与也。彘肩固不可生食,与之生彘肩,正欲其难食也。梁说迂甚!”这一说法也比较可信。“斗”与“生”这两个字的使用一方面表现了项羽部下对樊哙的为难之意。项羽要杀刘邦,是其部下知道的事情,但正在关键时刻,樊哙进来搅和,显然让项羽的部下感到极不甘心,由此便滋生了为难樊哙的心思。另一方面,樊哙立而饮斗卮酒,切而啗生彘肩,也从侧面不着痕迹地让人领略了樊哙的勇士性格。当然,教师做了这样一番解释之后,也有其不足之处。例如,若给人“生猪腿”带有鄙视和嘲笑的意味的话,樊哙“死且不避”,难道能容忍项羽当众侮辱自己吗?这个问题的求证将牵涉到当时人们饮食习惯及风俗等问题,这里暂不做探讨。然而,如果有学生做了这个层面的思考,那么不可否认,教师的释词教学已经开始调动起学生深入文言文阅读的积极性了。
沛公则置车骑,脱身独骑,与樊哙、夏侯婴、靳彊,纪信等四人持剑盾步走,从郦山下,道芷阳间行。
这个句子中的“间”意义可以做一番疏导。课文中注释为:“取道芷阳,抄小路走。芷阳,在今陕西西安白鹿原。间行,抄小路走。”那么此处把“间”解释为抄小路有失偏颇,应注为“偷偷地,秘密地”更为贴切。《古代汉语字典》《王力古汉语字典》《康熙字典》中“间”字都没有“抄小路”这一释义。《古代汉语字典》在“间”字下有“偷偷地”这一义项,以《廉颇蔺相如列传》“故令人持璧归,间至赵矣”为例。《王力古汉语字典》也指出“间”可“用作副词,秘密地”,亦有《廉颇蔺相如列传》“故令人持璧归,间至赵矣”为例。再如《汉书·高帝纪上》:“事急矣,臣请诳楚,可以间出。”颜师古注:“间出,投间隙私出,若言‘间行’‘微行’耳。”《前汉·高帝纪》:“步从间道走军。”注:“间,空也。投空隙而行,不公显也。”并且,下文“沛公谓张良曰:‘从此道至吾军,不过二十里耳’”中的“此道”应与上文“道芷阳”相对应,而不是与“小路”相对应。再者从前文可以看出杀刘邦已是在范增的谋划下做了周密计划和充分准备,并定下擒杀暗号的。并且项羽四十万大军定是军士林立、戒备森严,可沛公竟然借“如厕”之机明目张胆地抄小路走了,岂不是不符合情节的发展,令人捧腹?若“间”解释为“秘密地,偷偷地”,便使情节的发展顺畅自然很多。沛公从项羽军中脱离,必得“秘密地”进行,才有可能安然无恙地从项王四十万大军的军营里脱身逃去。因此,司马迁在这里一个“间”字的修饰作用是不加细心品味难以体会的。
二、 于释词教学中感受文本用字在塑造人物上的栩栩如生
《史记》作为纪传体通史,其重大贡献是把历史著作从以事件为中心转到了以人物为中心上。因此,《史记》的遣词用字,不仅在叙事上倍显贴切形象,而且在人物的塑造上,也尽现栩栩如生。司马迁这位语言大师善于用一字一句、片言只语来表现人物的内心世界。有时看则同一种句式,表达仅一字之差,而其意义有一定差别。仔细咀嚼,耐人寻味,十分传神,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
(一) 项羽——举手投足尽显霸王之气
项王按剑而跽曰:“客何为者?”
项王曰:“壮士!赐之卮酒!”
范增起,出,召项庄,谓曰:“君王为人不忍。若入前为寿,寿毕,请以剑舞,因击沛公于坐,杀之。不者,若属皆且为所虏!”
《史记》中人物形象的塑造主要通过人物细节的行为、言辞等。而人物细节的行为、言辞又通常体现在只字片语上。如《鸿门宴》中对项羽形象的塑造,可以说在千字间尽显项羽复杂而又鲜明的性格特征。“项王按剑而跽”中的“跽”字,课文给了很详细的注解:“[跽]古人席地而坐,以两膝着地,两股贴在脚跟上。直身,两股不贴脚跟为跪;跪而挺腰耸身为跽。这里指准备起身刺击。”由这个解释,学生可以清楚地知晓“跽”是一个动作。但课文注释忽略了“跽”这一动词一个很重要的意义,那就是它是表示注意或以示礼貌的坐姿。《释名》:“忌也,见所敬,忌不敢自安也。”《战国策》:“秦王跽曰:‘先生不幸教客人乎。’”《庄子·人间世》:“擎跽拳曲,人臣之礼也。”这几个例子都表示以示尊敬与礼貌。若按《鸿门宴》下文中项羽称樊哙为“壮士”来看,项羽对樊哙的第一印象是很不错的,在看到“头发上指,目眦尽裂”的樊哙时,顿时肃然起敬也是完全可能的,因此,理解“跽”字在此可以说有以示尊敬或礼貌之意。另外,面对瞋目视自己的樊哙,项羽当然也会引起高度注意,因此会自然地抬起臀部,挺直腰部。司马迁这一个“跽”字可以说不仅将项羽当时的形象生动地展示了出来,而且对其性格的展示也增色不少。一方面表现出了项羽为人的耿直真诚,另一方面也显示出了他的性格弱点,也就是心无城府,这也是导致他垓下之围、四面楚歌这样的悲剧性结局的重要原因之一。
再来看“赐之卮酒”这个句子中的“赐”字,看似很简单的一个字,可以解释为“给予”。当然,学生都会知道这个解释,现代汉语中也很常用,因此课文后也未加注释。但这样一个简单的字,也可以细心品味,从中体会项羽的性格特征。“与,予,赐,授”都可表示“给予,授予”的意思。但“赐”含有“位高者对位低者,特别是君王对臣子、子民,是前者对后者的恩赐,行为带有强制性”这样一层意思。阅读作品时考虑到了“赐”的这一层意思,则可以想见项羽此人的妄自尊大和以势压人。再对比分析《鸿门宴》上文刘邦在接见项羽的属下项伯时“奉卮酒为寿”的谦虚客气,则刘邦、项羽英雄间孰成孰败的原因也可在“赐”与“奉”两字间大致呈现。尽管项羽“喑叱咤,千人皆废”,但却没有谋略,刚愎自用,因此从其失败的主观原因上看,便是自断了前程。
另外,出自范增之口的“君王为人不忍”这一评价也侧面烘托了项羽的性格,为项羽这一人物形象增添了一抹不一样的色彩。课文中没有对“不忍”加以解释,通常我们会理解成“不忍心”,也就是“不残忍”的意思。这种理解是有依据的。《说文解字》:“忍,能也。”段玉裁注:“凡敢于行曰能,今俗所谓能干也,敢于止亦曰能,今俗所谓能耐也。能耐本一字,俗殊其音。忍之义亦兼行止。敢于杀人谓之忍,俗所谓忍,害也。敢于不杀人亦谓之忍,俗所谓忍,耐也。其为能一也。仁义本无二事。先生不忍人之心,不忍人之政中皆必兼斯二者。” 但看过《项羽本纪》便可知其残忍好杀戮。如在攻打襄城时,“襄城坚守不下。已拔,皆坑之”。又“攻城阳,屠之”。公元前206年“夜击坑秦卒二十余万人新安城南”。并且曾暗地里让人击杀义帝于江中,连一个可怜的义帝也不放过,真是残忍至极。因此,这里的“不忍”理解为“不忍心”会不会不符合项羽性格?如果不符合项羽性格,那么“不忍”可以怎样理解呢?《史记校正》:“案晋语一称晋献公使申生伐东山,佩之以金玦。仆人赞闻之,曰:‘使之出征,而示以坚忍之权。’(节引)韦注:‘坚忍,金玦也。’此文忍字,亦与上文‘玉玦’相应,‘不忍’犹言‘不坚忍’耳。所谓‘当断不断’者也。” 这里把“不忍”应理解为“不坚忍,即当断不断”可以作为解读文本时的一个参考。那么项羽既然残忍之极,又为何会在这紧要关头当断不断?这和他重义气、重感情的性格特征有很大的关联。虽然项羽杀人无数,但对士卒却恭敬爱人。由此士卒才会为他在战斗中拼死奋战,以一当十。韩信也曾说他“见人恭敬慈爱,人有疾病,涕泣分食饮”。刘邦为脱离鸿门之危便很好地利用了项羽的这一性格特征。他先让项伯带话给项羽,降低自己的身份,以示自己是项羽的部下,绝对不会背叛项羽,另外又亲自向项羽请罪,并指出自己劳苦功高却受误会的委屈之情。这种种的理由,触动了项羽,让其在紧要关头犹豫而当断不断。由此可见,对“不忍”二字的释义,使得学生对文本内涵的解读也更深了一层。
著名历史学家翦伯赞曾这样评价项羽:“他的英勇、坚强、慷慨、坦白和丰富的情感,都是英雄本色。”学生中也有很多对项羽这一人物形象充满期待和热情。如果教师在释词教学中能引导学生在理解的基础上品味字词,体会项羽这一英雄形象,则会更容易让学生在看似枯燥的释词教学中聚精会神。
(二) 刘邦——谨慎言行凸现城府之深
沛公奉卮酒为寿,约为婚姻。
乃令张良留谢,良问曰:“大王来何操?”曰:“我持白璧一双,欲献项王,玉斗一双,欲与亚父。会其怒,不敢献,公为我献之。”
在释“赐之卮酒”的“赐”字而引入项羽骄纵自负的性格时,本文已经谈及刘邦“奉卮酒为寿”的“奉”这个动作。《说文》:“奉,承也。”段玉裁注:“《手部》曰:承,奉也,受也。”《王力古汉语词典》“奉”字下有义项为“恭敬地捧着”,并以《礼记·曲礼》“长者与之提携,则两手奉长者之手”,《韩非子·和氏》“楚人和氏得玉璞山中,奉而献厉王”,《周礼·地官·大司徒》“祀五帝,奉牛牲”为例。《古代汉语词典》“奉”字下也有义项为“恭敬地捧着”,以《左传·成公二年》“再拜稽首,奉觞加璧以进”,《史记·高祖本纪》“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等为例。因此,这里“奉卮酒为寿”的“奉”应解释为“恭敬地捧着”。从高祖在为其父亲太上皇祝寿时用的这个“奉”字我们可以看出该字所带有的表示恭敬的色彩。按说项伯是项羽的部下,地位并不高于刘邦,刘邦不必表现得如此谦恭,但在司马迁的笔下,却用一个“奉”字写尽刘邦为奉承并拉拢项伯而表现出的恭敬尊重之态。看过《史记》的人都会对刘邦的阴险狡诈颇有体会。当然,刘邦的这种性格特征,在《鸿门宴》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表现。司马迁往往在遣词用字上着意表现人物的性格特征与内心世界。如同是对对方的部下,两人的态度截然不同,项羽表现出的是一种骄纵自负之态,而刘邦却极力降低自己的身份,表现出一种阿谀奉承之态。一“赐”一“奉”两字间便可见两人性格之绝然不同之处。并且,在刘邦在临走时所说的这句简单的话中,我们还会发现同是赠礼,给项王用了“献”字,给范增则用了“与”字。“与”是一般的“给予”意思。而“献”不仅是给予,“献”字带有下级向上级进献这样一层意思。《说文·犬部》:“宗庙犬名羹献,犬肥者以献之。”《尔雅·释诂》:“享献也。”《尔雅注疏》:“致物于尊者曰献。”如《史记·季布栾布列传》:“将军能听臣,臣敢献计。”《汉书·邹阳传》:“昔玉人献宝,楚王诛之。”因此,刘邦用一“献”字也寓意表现自己对项羽的毕恭毕敬。由此可见,很容易在理解文本时被忽视的“持”字与“献”字,也可以品味出刘邦的缜密心思,让人对刘邦的性格有了更鲜明的认识。
刘邦为人处世,能屈能伸,在下层政权混够多年,又练就了一套察言观色、见势说话的本领,所以尽管有时嬉笑怒骂不拘礼节,粗野得很,可在关键的一些场合却能婉言卑词,句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合乎于礼。像鸿门宴上见到项羽以后所说:“臣与将军戮力而攻秦,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然不自意能先入关破秦,得复见将军于此。”句句都是套近乎、灌迷汤,终于解除了项羽对他的思想警惕。
(三) 樊哙——夸张举动勾勒勇士形象
樊哙侧其盾以撞,卫士仆地,哙遂入,披帷西向立,瞋目视项王,头发上指,目眦尽裂。
樊哙覆其盾于地,加彘肩上,拔剑切而啗之。
这两句话可以说在短短几十字间便将樊哙的勇士形象及性格特征准确地传达给了读者。在释词教学时,教师势必会谈到“目眦尽裂”的含义,学生也会对这四个字的意思很感兴趣。通常很多学生会按现代汉语的意思去意会。那么“尽裂”的“尽”字便会想当然地按现代汉语的惯性理解为副词“全部、皆”,如此就会心生疑问:樊哙的眼眶是否是真的裂了呢?当然,樊哙的眼眶是不可能真的裂了的。事实上这里的“尽裂”解释为“竭尽全力绽开”就很妥帖了。《说文·皿部》:“尽,器中空也。”《王力古代汉语字典》指出由此意可引申为“竭尽”。《广韵》:“尽,竭也。”《古代汉语词典》中指出“尽”可释为“竭尽,尽力表现出某种动作行为”,如《左传·成公十六年》“莫不尽力以从上命,致死以补其阙,此战之所由克也”,又如《左传·文公七年》“同官为寮,吾尝同寮,能不尽心乎?”此二例“尽”都应解释为“竭尽”才符合文意。另外,“裂眦”一词在《淮南子》中也出现过,《淮南子·泰族训》“荆轲西刺秦王,高渐离、宋意为击筑而歌于易水之上,闻者莫不瞋目裂眦,发植穿冠”这里的“裂”应该和“瞋”一样为动词,“瞋目”释为“张大眼睛”,而“裂眦”释为“绽开眼眶”。理解了“目眦尽裂”的含义后,樊哙的那种愤怒的神情、勇士的状貌便能够在学生的头脑中更加生动形象地呈现出来。
另外,“拔剑切而啗之”一句中的“啗”字,课文下有注释“[啗]同‘啖’,吃”,因此,一般教师也不会多加解释。但既然“啗”表示“吃”意,那按照古代汉语的常用表示,做“食”便可,又为何要特地用一个“啗”字。并且,《说文·口部》对“啗”的解释即“食也”。事实上,“啗”字有其特殊的含义,“多指因饥饿或其他原因而狼吞虎咽,饥不择食,而且其所及宾语多较特殊。如《墨子·节葬下》有‘楚之南有啖人国’等语”。樊哙是刘邦的一名武将,曾“以屠狗为事”,勇武猛烈。“啗”表现的“吃得快”这一特点正好符合了樊哙的个性,十分形象且准确地刻画出了樊哙,一个勇猛壮士的豪爽和临危不惧、忠心耿耿的形象跃然纸上。司马迁在只言片语间便让一个千古勇士的形象在人们心中烙下了深刻的烙印。
文言文释词教学的枯燥乏味,学生阅读文言文能力的缺乏并不是难以克服的困难。语文教师可以在看似枯燥的文言文释词教学中挖掘趣味,丰富教学内容,开阔学生视野,使学生在具有深厚文化底蕴的文言文本中驻足品味,并乐而忘难,徜徉于文言文的知识宫殿。
(浙江师范大学教师教育学院;32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