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PLUS 教研 语文建设 2012年第1期 ID: 138773

  

《神史》:从乡村突围后,家园在何处?

◇ 十年砍柴

  一、丛林法则和宗族秩序杂糅的乡村
  比起沈从文的湘西、路遥的陕北,《神史》呈现的中国乡村更有一种近乎残酷的真实。中国乡村运行的主调从来不是田园牧歌,在“鸡栖于埘,日之夕矣。羊牛下来,君子于役。如之何勿思!”这样的诗歌后面,有着中国一代代乡下人多少辛酸、苦难和卑微的梦破灭后的忧伤。
  《神史》中乡村的贫穷、居民生存的艰苦,超出今天多数在城市中生活的人之想象。贫穷是最大的罪恶,法喇村的居民生存的全部意义几乎就是能活着。为了能活下去,不但异姓之间争夺异常激烈残酷,在同一家族内亦是如此。孙天主(即孙富贵、孙天俦)的爷爷孙江成不但和自己同族兄弟孙江荣、孙江华之间如此,为了那点可怜的生存资源,最后和亲生儿子孙平玉都形同寇仇。邻里、亲戚之间,为了争夺生存资源不但处处有动物世界的凶恶,还更有人类的权谋与狡诈,为了一棵树、一间房、一块地,同族之内、异姓之间,合纵连横,远交近攻,三十六计无师自通。人性的阴暗在利益面前暴露无遗。
  但人类毕竟不是动物世界,处在边鄙的法喇村,绝不是只有简单的弱肉强食,数百年来有一种秩序在维系。这种秩序主要是靠宗族和姻亲维持一种平衡。孙氏家族内斗厉害,但依然能组成一个团队,去家族发源地大桥修复祖坟,维护本族的声誉。主人公母亲的娘家陈氏家族,总是在天主家遭遇空前困难时伸出援手。这种基于宗族、姻亲而培育的小共同体意识,我认为根源仍然是人为了生存和繁衍而采取的理性态度。家族内斗不止,一旦遭遇外侮往往能停下争执,一致对外,乃是多数人能认识到利益有大小、远近之分,因为个人或单户人家是弱小的,必须通过血缘、姻亲来整合资源,获得帮助。在现代法律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几乎没有多大作用的法喇村,宗族和姻族几乎是一个人生长于世能获得保护的靠山。
  但毕竟法喇村不是几千年前的部落社会,而是有着漫长官本位文化传统的一个中国村庄。无论是家族之间,还是异姓之间的争夺,在初级阶段,凭借的是人多人少简单的力量对比,或者加上敢于拼命的勇气和算计人的智谋。但传统和现实使再没有文化的村民也明白,最大的力量源自政府。家族内部和不同家族之间,最终比拼的往往就是能从政府借来多大的助力,政府一出手,一根手指头就能抵得上合族人捆绑在一起的力量。所以孙、吴、陈、崔这几个法喇村的家族,喜欢计算彼此有多少人在“工作上”,即吃国家粮,具有官家人或准官家人的身份。孙江成村支书这样一个小职位,为势单力薄的孙氏家族增加了相当的砝码,而当他卸任后,为争夺这个职位相关人各显神通。当孙天主展露出天资聪颖、学习优秀之后,父亲和祖父是那样的欣喜,外族人又是那样的艳羡与嫉妒,重要原因乃是在法喇村这样的环境里,要成为官家人、改变自己和家族命运,读书考学几乎是唯一的途径。
  后来,主人公走进了都市,大学毕业后,他当过教师,做过买卖,当过记者,也曾有过改变乡亲命运的雄伟志向,但处处碰壁,常有一种无力感。最终他考上公务员,这显然是所有职业中,离权力最近的。主人公这种选择在今天的中国实在太正常,不过也就是法喇村那些乡民最切身的体会而已。无论是弱肉强食的丛林原则,还是讲究尊卑长幼的宗族秩序,掌握最大的力量的,能对整个社会规则拥有最终解释权的,只能是政府。
  丛林法则和宗族秩序的杂糅,是中国传统农村社会,甚至不限于乡村的真实状态,因此可以说,《神史》也是一部很好的社会学、人类学研究的文本。
  二、乡村精英自主意识的觉醒和文化的自觉
  我对这本书的另一个强烈的感受是,在不利环境中,一个人是否聪颖、是否有精英潜质,就看他自主意识觉醒的早晚与觉醒的程度,进而观察他是否有某种文化上的自觉。
  主人公从小异于常人,即表现在此。十来岁的孙富贵(即后来的孙天主)能读《三国演义》,背毛主席诗词。他在课堂里问老师,为什么英国人能不远万里来中国占了香港,中国不能去英国割下一个小岛。这里萌动的就是一种自主意识,包含着对个人生存的尊严、一个家族或者一个族群生存的环境与尊严的考问。而与自主意识觉醒相伴的,往往是一种文化上的自觉。
  这部书的第一章,一个很有隐喻意义的情节,是孙天主的曾祖父临终托家谱。孙氏家族在明代从南京附近播迁到滇地,和当地彝民杂居,文明程度已严重退化,几近野蛮人。但一种文化上的自尊和自觉若隐若现,始终未能断绝,那就是来自东南文化昌明之乡的骄傲,这种骄傲成为一种精神支柱,所以这些识字不多的乡下人,对中断了的族谱有一种近似宗教般的珍爱与依赖。这一点,在主人公孙天主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随着年岁增长、阅读量的增加,他不仅想弄清自己家族的历史,还费尽心力去追寻本村、本县的历史。到最后,自然就是要从本民族的历史中寻找精神上的资源。
  有不少读者在网络上评价主人公孙天主属于“愤青”一类,有着过于陈旧的民族主义倾向,比如说他质疑外语老师为什么要中国人学英语,如果中国征服了全世界,就让外国人都学汉语。这种黄口小儿的狂言,绝不能仅仅看成一个笑话。如果将我们放到主人公生长的环境中,会有一种同情之理解。
  过于自尊,往往是弱者生存的支撑点。孙家贫穷,孙天主又长得弱小,常受人欺负。因为天资聪颖和敏感,他表现出过于自尊自傲、眼高过人,是合乎逻辑的事。在那样的环境下,活下去都不容易。对一个有强烈精英意识的穷家小子来说,只有相信自己比平常人更伟大,相信自己有不同寻常人的未来,以一种过于宏大的人生目标充当兴奋剂来刺激自己,才有活下去并从困境中突围的勇气和冲劲。
  在《三国演义》《毛主席诗词》《二十四史》这种同质化的文化资源滋养下,孙天主对家国命运之认知,对个人、家族和本民族出路之寻找,摆脱不了中国传统价值观的限制,亦在情理之中。我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说:
  “作者的很多想法根本就没有进入到公民社会的时代,思想意识还停留在中古社会,认为权力或者力量就是一切,出人头地是最重要的追求。但与此同时,《神史》又是一本让人悲伤的书,作为读着毛选和《水浒传》长大并以此完成思想启蒙的一代人,孙世祥把自己的天才已经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他写出了农村的真相和现实,为人们留下了关于农村的真实文本,真实到让人悲哀。”
  从这个层面来说,《神史》也揭示了当下,我们这个民族所面临的一种文化困境。
  三、回不去乡村,走不进城市
  《神史》的最后一幕,乃是在北京做了公务员的孙天主回乡探亲,过完春节后,和在外面打工、做买卖的同乡青年乘坐一辆大客车返城,客车翻在悬崖之下,包括主人公在内的一个村的精英全部遇难。
  这个结局简直是作者一种有预感的谶言。同样我们可以把它看成一个隐喻,和本书一开始曾祖父临终托族谱一样。只不过托族谱,喻示着寻找文明源头的努力,而一个村青年精英全部消失在乡村故园与谋生的城市之间的路途中,或许喻示这一代人尴尬的处境:回不去乡村,走不进城市。
  作者这一代人,包括我本人在内,是中国历史上最大一批生长在乡村,谋生在城市,最后终老在城市的人。恐怕有几亿人之多。在我们之前的上千年,包括我们的父辈、祖父辈,大多数人生长在乡村,也终老在乡村,只有少数人,多半是精英,做官或经商去他乡,但故乡永远是他们精神上的支柱,是他们人生的最后归宿。哪怕官做到宰相,生意做到富可敌国,也要在家乡买田起屋,作为告老还乡之所,即使客死异乡,也要人让子女护送灵柩归乡,葬进祖坟山。我们后面的子辈、孙辈,大多数人则是在城市里长大,没有乡村的生活经历,对乡村的情感自然淡薄。因为今天中国已经有一半以上的人生活在城市,算上户口在乡村而长期在城市打工、子女在城市生长的人,比例恐怕更大。
  因此,作者一代人的乡愁尤为特别。几乎无故乡可以回去,就算回到生养自己的那个村庄,不但人已非,连物也非了。乡村被大规模地破坏,乡村的精英几乎都逃离了,只有老人和孩子在守着孤岛一般的乡村里,乡村的经济几乎是城市经济的附庸,乡村的文化,则是在以电视村村通为标志,成为城市文化的山寨版。而在谋生的城市里,在乡村中曾经形成的固有价值、理念,与现实产生巨大的冲击,再加上各种生活上、工作上的压力,总有此处非吾乡的感觉。那么,我们的家园,究竟在何处?没有答案。漂泊如云的感觉,或许要伴随这代人中许多人的终身。
  孙世祥离开我们十周年了,他在大红山上的墓,已芳草萋萋。他在《神史》中最后做了这个隐喻,正在逐步地被现实证实……这,难道是中国从农耕社会走向工商业社会必然经历的巨大阵痛?
  随着时间的流逝,当中国真正完成社会转型后,我相信《神史》这部书的价值,会得到更多人的认可。

《神史》:从乡村突围后,家园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