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文学史上,以黑人的生活和命运作为题材的小说最早出现在一八五一年,这就是斯陀夫人所写的《汤姆叔叔的小屋》,通过黑奴汤姆的悲惨命运,来控诉黑暗的奴隶制度。一九三六年问世的《飘》,作者米切尔也把抨击黑奴制度当作作品的一个主题。亚历克斯•哈里的《根》是一部追寻七代黑人的家族史小说,更是写尽了黑人在奴隶制度下的斑斑血泪。黑人女作家托尼•莫里森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创作的一系列小说,包括《宠儿》《爵士乐》和《乐园》等,则把对农奴制与黑人问题的思考和探讨推向了一个更高的巅峰。如果说前三个作家的小说主要是从社会制度、种族偏见、历史变迁等外部条件来描写黑人获取自由的故事,那么莫里森的作品则把笔触深入到历史记忆深处,再次撕开这段血淋淋的历史,重现黑人内心的累累精神创伤,写出了这些解放后的人们是如何挣脱噩梦般的过去和心灵压抑,在艰难困苦的物质生活中重建肉体家园和精神家园的心理蜕变,以及新生的过程。
音乐家要借用音符组成的旋律来表情达意,雕塑家依靠线条和色彩表现出自我个性,那么作家则是以语言文字来营造出一个仿真的世界。因此,无论是小说的思想内容,还是其行文结构、情节构成,均是依赖语言文字作为最基本的材料和表现媒介,从这个角度来说,作家只要对语言文字运用妥当,就能够以之作为砖瓦,搭建起精美的艺术殿堂来。作为一九九三年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托尼•莫里森在她的《诺贝尔文学奖演讲词》中就非常强调语言,因为她已经认识到了语言的魔力和局限,“语言永远无法把奴隶制、种族灭绝和战争杜绝。它也不该变得那样自负。它的力量、妙用就存在于它试图表达那些无法以言语表达的东西的探索之中”①。那么,应该如何进一步提高语言的表达力和张力,从而表达出那些言外之意呢?其中的一个方式,就是文学可以通过借鉴其他艺术形式的媒介因素来提高和拓展自身的表现手法。中西文学史已经证明了这种方式的可行性。从古希腊开始,西方的文学、美术和音乐均被称为由缪斯女神掌管的艺术,以便和科学加以区分。它们彼此之间存在着莫大的渊源,经常会发生技巧的互相借鉴和渗透,尤其是在诗歌和音乐之间。《荷马史诗》等诗歌的节奏和韵律就是来自音乐的启发。在中国文学中,文学除了可以借鉴音乐手法外,还经常和美术艺术发生相互渗透和借鉴。最著名的例子是唐朝诗人王维所谓的“诗中有画,画中有诗”,突出的是诗歌对绘画手法的学习吸收。莫里森则选择了爵士乐,直接以《爵士乐》为名,力图模拟爵士乐的一些特点,包括即兴演奏的方式和参差不齐的节拍,以及深沉的情感表达等等,既作为一种叙述方式推进小说情节的发展,又以此象征和比拟人物心理情绪的无规则流动,亦由此探索出一种新的小说表达方式。除此之外,她还用爵士乐自身拥有的复杂内涵来比喻象征美国黑人心灵的解放史,以及他们在时代潮流中的命运变迁,这也是作者力图通过《爵士乐》要表达的一个主题内容。
爵士乐起源于十九世纪美国南部的黑人民歌,后者是种植园中的黑人奴隶们在劳动和生活中自发创造和演唱的一类歌曲,借以抒发生活的感受和自我情感,同时包含着对奴隶制度的憎恨和对新生的渴望。十九世纪末随着黑人奴隶制的废除,这种黑人民歌以英美传统音乐为基础,吸收了其他音乐类型的特点,很快发展成为爵士乐——一种用歌曲讲故事的新的音乐形式,它带有浓厚的抒情性和叙事成分。爵士乐的根底是铜管乐、舞曲和布鲁斯(blues),形式和种类繁多,从最早的新奥尔良爵士乐,经过狄西兰爵士乐、摇摆乐、主流爵士、比波普、现代爵士,直至到自由爵士和电子爵士,这种种爵士乐仍是拥有世界各地众多听众的流行音乐。但是无论如何发展演变,爵士乐永远流淌着布鲁斯的旋律,是忧郁的黑人灵魂在曼声吟唱,唱着苦难、欢欣与爱恨传奇。《爵士乐》就是莫里森试图用文字弹奏出的一曲爵士乐。
其实从《所罗门之歌》和《宠儿》等八十年代作品中,莫里森的小说就拥有了爵士乐的内容、节奏和象征意味,尤其是《爵士乐》更把这个特色发挥到极致。首先,由于爵士乐的根源是黑人民歌和乐曲,属于一种平民音乐,自然包含黑人对白人奴隶主反抗和憎恨的情感,因此《爵士乐》中的人物都是普通平凡的黑人,而且还是经受过奴隶制和白人迫害的民众,饱经人生沧桑和心灵创伤。主人公维奥莱特和乔•特雷斯夫妇年轻的时候是白人的奴隶,受尽奴隶主的折磨,获得解放之后依然过着贫苦的生活。他们于一九?六年离开家乡进入大都市谋生。此后他们在城市生活了二十年,妻子依靠给顾客理发获得廉价的报酬,丈夫就满城卖一种化妆品来维持温饱,然而夫妇两人依然没有成为富人和成功者。被姨妈收养的黑人少女多卡丝,虽然她出生在奴隶制废除之后,但她的父母双亲是奴隶制遗毒和种族歧视的牺牲品,惨遭横死,使年仅九岁的多卡丝在五天之内参加了两个葬礼。在一场黑人和白人混战的暴动中,多卡丝的父亲“被人从一辆有轨电车上拖下来活活跺死了”②。家中房子被人有意点燃,她的母亲因此被活活烧死。长大成人的多卡丝没有忘记悲惨往事,时常想起“当初在圣路易斯东区的时候,小小的门廊坍塌,燃烧的木屑冒着烟在空中炸裂。肯定有一小片飞进了她大张着发不出声的嘴,然后进入了她的喉咙,因为它还在那里冒着烟,燃烧着。多卡丝一直没有把它吐出来,也没有把它扑灭。……她看着那些不眨眼睛的黑男人,鼓声再一次使她确信,那种灼热永远不会离开她了,无论什么时候她想被它触摸,它都会等着她,和她在一起。无论她什么时候想还它自由,让它再次跳进火焰,一切都会很快发生”③。由此可推想出她的心灵创伤始终无法愈合。还包括多卡丝的姨妈爱丽丝,多卡丝的闺中密友费莉丝等,均是带着心灵创伤从乡村迁移到城市角落中的清贫小人物。
其次,由于爵士乐具有由粗嘎到圆滑、由窒闷到响亮、由刺耳到柔美、由野蛮到抒情的大幅度变化的特点,节奏参差不齐,莫里森就用此象征人们感情起伏剧烈的大爱大恨。当然了,这种极端和激烈的感情方式,并非《爵士乐》中独有,而是莫里森在很多小说中均加以探讨的主题。在《宠儿》中,作者把这种爱恨交加的情感重点放在母女亲情的描述上。复生的宠儿对母亲塞丝极端占有欲的爱中就掺杂着强烈的仇恨,乃至发展到陷害和杀害母亲的极端变态行为。而《爵士乐》的主题虽然是男女爱情的爱恨纠结展示,但重点依然是由深爱转变成的极端仇恨和怨恨情感。当忠诚狂热的爱情被嫉妒和猜疑的毒牙所咬噬,开枪击毙深爱的负心情人就成为乔的疯狂选择。这些疯狂扭曲之爱,正是人物经受深度心灵创伤的折射,因为虽然他们已经打碎了束缚肉体的奴隶枷锁,但是解开心灵枷锁和打破种族歧视却需要更漫长的时间。这些爱和恨还均带有卡夫卡式现代主义的残酷和狂乱,不过并不带来令人恶心的丑感,而是严酷之美中夹杂着后现代主义的黑色幽默——一种含泪的笑。正如维奥莱特询问丈夫杀死多卡丝的原因,丈夫如此回答:“害怕。不知道该怎样爱一个人。”④心灵创伤使他把深爱看成了害怕恐惧的等同物,这种回答所具有的黑色幽默其实是一种悲凉和悲伤,又带有一些滑稽色彩,从中可以看出人类情感的复杂深邃和多变,正吻合爵士乐追求不断变化的韵律的风格。
再次,《爵士乐》的语言和句式模仿了爵士乐即兴演奏、自由发挥的特点。以爱丽丝思考乔杀死多卡丝事件的心理流动为例,莫里森充分利用了不同长短的句子,有意造成一种人物心理不稳定,思想剧烈变化、跳跃的意识流之感:“那个男人就这么随随便便地杀死了她的外甥女。这件事做起来容易得很;甚至没有容他再三想一想,他把自己置于怎样的危险之中。他这样做了。一个男人。一个毫无防范的姑娘。死。一个提样品箱的男人。一个好心、和气、人人熟识的男人。那种人,你会放他进你的家门,因为他不危险,因为你见过他和孩子们在一起,买过他的东西,从没听说过关于他干坏事的一丁点儿闲话。”⑤她的心理经过了一个由憎恶恐惧(随便杀了她的亲人)——态度转平静(提样品箱的男人)——同情(没有干过一点坏事的男人)转变迅速的过程,没有什么心理铺垫和心理斗争作为转变的桥梁,的确如同即兴自由弹奏的爵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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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爵士乐的乐器来比拟的话,可以说《爵士乐》的前半部分是长号、小号等的合奏,讲述了一对黑人夫妇的平淡生活以及男子杀死情人的故事,叙事性和故事性均很强,那么后半部分的个人独白则像独奏,重在对人物深沉情感的剖析和演绎。这亦是对爵士乐演奏方式和手法的模仿,正如当其他乐器声音减弱成为背景,由此就烘托出单独一种乐器在表演,可以流露出演奏者更多的主观情愫。乔的忧郁独白如同长号吹奏出的低沉忧郁声音,是布鲁斯的忧伤和深沉情感。从奴隶到城市自由人的经历,伴随着七次脱胎换骨的心理变化,虽然有着黑奴解放后的幸福欢欣,但是主旋律却是哀伤的,他对多卡丝付出的刻骨铭心的爱情,对妻子不能生育的内疚,以及不知所终的疯子母亲,都是他心灵中永远的伤口。而多卡丝的独白是小号,作为布鲁斯的陪衬出现,如同她的反叛性格让她追求刺激事物和离奇爱情,虽然她被乔开枪打死,不过人们的同情和道德天平均斜向他。维奥莱特深陷于少年为奴和中年无子女的心结之中不能自拔,加上对多卡丝的嫉妒,举止行为变得有些疯癫和可笑,像吹出滑稽颤音的长号,而费莉丝则是一曲欢快的舞曲,出现在一曲爵士乐曲的结尾,如同她名字的含义是快乐一样,是她揭穿了多卡丝性格中轻浮无聊的另一面,经常去看望并且拯救了乔夫妇悲伤的灵魂,让他们挣脱过去,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在《爵士乐》中,爵士乐除了具有结构和叙述的功能之外,它还拥有三重象征内涵来充实作品的内容和主题。从爵士乐的发展史来看,它是美国黑人在不同时代中生活和命运变化的一种隐喻,尤其是从俚俗民歌演变为登堂入室的城市音乐的过程,完全可以看作是黑人得到解放之后,生活地位获得社会合法性的一种象征,这是爵士乐在小说中的第一重含义。正如爵士乐被所有肤色的听众喜欢和接受,成为美国和世界音乐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一样,维奥莱特夫妇最终和好,从心灵上摆脱了沉重往事和现实穷困生活的压抑,继续平静生活,标志着这些黑人最终融入美国城市,成为多种民族和肤色的美国社会成员。爵士乐的第二重含义是指它还代表了一种怀旧情绪,因为布鲁斯是它永恒的旋律,所以乔经常怀念起他们在乡村的日子。田头的大树,如铁一般结实的臂膀,森林中的狩猎和采摘棉花的欢乐,时时刻刻在他的脑海中回旋,他爱上多卡丝的原因之一,是他可以躺在她身边讲述对田园生活的向往,对故去时光的怀念。但是,爵士乐的第三重含义则影射都市对淳朴黑人灵魂的诱惑,因为黑奴变为自由人之后,为了逃避农村生活中的贫穷和暴力,他们纷纷迁向城市谋生,维奥莱特夫妇就是为了寻求新的生活才来到了大都市,但是他们却在都市的繁华和诱惑中逐渐迷失了自我,与他们的背景和遭遇相似的很多黑人同样也如此。所以,在大都市的喧嚣背景中,音乐有时就会走调,在爱丽丝耳中变成“肮脏、下作的音乐,女人们唱着,男人们弹奏着,男男女女都随之起舞,要么无耻地紧贴着,要么就发了疯似的分开跳。……那音乐净叫人干不理智、不规矩的事。光是听见那音乐就跟犯法没有两样。”⑥爵士乐的这三重内涵共同构成了小说丰厚的内蕴和主题。
莫里森曾经说:“必须有一种方式像音乐那样为黑人服务,一种我们在私人交往中所做的方式,……我的作品里没有证可考,表明谁是放逐者,谁在什么环境下存活、为什么存活,什么是社会群体里合法的、什么是社会群体外合法的等等。所有这些都被编织在故事里了,为的是起到像音乐通常能起到的作用。”⑦正是利用语言文字,莫里森把爵士乐的韵律节奏和音乐灵魂编织进了小说《爵士乐》中,成功地把心中理想化为文学现实。
(责任编辑:水 涓)
①②③④⑤⑥ [美]托尼•莫里森著,潘岳、雷格译:《爵士乐》,南海出版公司,2006年12月版,第357页,第59页,第62-63页,第226页,第75-76页,第60页。
⑦ 朱新福:《托尼•莫里森的族裔文化语境》,《外国文学研究》,2004年第3期,第59页。